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鬼畜男配逆袭-第56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他干咳了声,拉回跑远的话题,道,“那在比赛开始前,请你向大家介绍一下自己。”
弗里茨挑了挑眉,暗忖,介绍?有什么可介绍的?一群路人甲而已,一觉睡醒还不是各滚各的蛋?
心里虽这么想,可他还是给足了主持人面子,只不过,代替那千遍一律的开场白,他只是豪情万丈地说了一句,
“如果我赢,今晚的一切开销都算我帐上。”
呃,林微微一听见这句话,顿时整个人都不好了!这种时候,人家一般说些好话捧高自己,以博得大家的好感,增加印象分。这笨蛋倒好,一上来就砸钱收买人心,连句过场子的话都懒得说。
这话一出口,人群顿时沸腾了,人们议论纷纷。有人爱钱如命自然买账,但也有人视钱如粪土,当然就不肯买账。而弗里茨就是那种碉堡系,不管反响是好是坏,他都照单全收。将烟夹在手指中,抽了口,他从容不迫地拎起了枪杆。
射击的标准动作是左手托住枪身,右手扣动扳指,将枪把架在肩膀上。可他老弗爷不愧是二战老兵,开枪打死的人比鸟多。只见他左手拿酒瓶子,右手射击,枪把架在左手臂上,嘴也没闲着,叼着烟,以便随时抽上两口。这射击的动作和规范两个字完全搭不上边儿,再加上他那副游戏人间的态度,实在没法把他想象成一个神枪手……但是!
就在众人不以为然的那一瞬间,他开枪了,果断而决绝!要么不动,一旦动起来就是极致,这是他向来的做事原则。所以,这一枪,狠准快,子弹不偏不倚,正中红心。
人们愣了一秒后,随即爆发出一阵掌声。
弗里茨将枪扛在肩上,仰起脸,朝天吐了口烟。面对众人的喝彩,他不骄不躁安然自若,举起酒瓶向四周敬了圈,灌下一口烈酒。
重新摆好架势,继续他的第二发子弹。对于一个曾经拿活人当靶子练的高手来说,这区区十多米的距离真的不算什么,更何况,射击目标还是静止不动的死物,简直是儿戏。别说是喝了几口酒,就算是闭上眼睛,他都能百发百中。
第二枪,第三枪,第四枪紧跟着射出。每次射击前,都要喝上一口,酒精下肚越多,他就看得越清晰,就越能找到当年在战场上那种狙击猎物的感觉。
四连环全中!场上的气氛瞬间逆转,更多的人们站在他这一边,为他喝彩。这一声声的赞美,一下下的鼓掌,不再是因为他说的那句买单,而是他们真心为他的枪法折服。
弗里茨站在场中,众目共睹,无论是他抽烟的动作,还是射击的动作,亦或是喝酒的动作,看起来这么简单,却一再显露出他强烈的个性,臭屁、张扬、自负、洒脱、而又强势!虽然一句话没说,却让人们深刻地意识到,他就是个不凡于众的人。
同样十发全中,他的气势却比鲁迪胜出了百倍,他是在人们此起彼伏的掌声中完成了使命。
鲁迪是个好胜心强的年轻人,也不肯就此罢休,既然第一轮不分上下,那就继续第二轮、第三轮,直到分出胜负为止。
有了强大的竞争对手,比赛场上的气氛一下子热烈了起来,人们全神贯注,等待最后的比赛结果。鲁迪全力以赴,弗里茨不容小觑,两人始终平手,而射程也从10米调至20米,再是50米。
漆黑的夜色下,林微微即便眯起眼睛都看不见靶子的红心在哪里,可那两人还在比。观众场上情绪高涨,纷纷为自己下注的那一方加油呐喊。
乘中场休息的时候,她悄悄地溜到弗里茨身边,拉着他的手,问,“这么黑,又那么远,你行不行啊?”
看见她皱着眉头,一脸担忧,他不由失笑,伸手弹了下她的眉心,道,“你什么时候看到过我不行?”
林微微一下子被他堵得说不出话来,对哦,他好像确实从未食言。
弗里茨给了她一个拥抱,安慰道,“放心吧,我心中有数。”
为了让结果一目了然,工作人员搬来两个靶子,让两位选手同时比赛。鲁迪本来觉得今晚胜券在握,谁知半路杀出这么个程咬金,当然心有不甘。不过,他要知道弗里茨以前的职业,估计就不会钻这牛角尖儿了。
冬夜,即便有火把火堆照明,但四周仍然昏暗。在这样的环境下,50米的难度指数已经很高了,鲁迪也是第一次挑战,有些迟疑。小心翼翼地瞄准靶子,聚精会神地将目光集中在前方,一点不敢分心。
反观弗里茨,依然是那一副漫不经心的态度,喝下去的酒精丝毫没有模糊他的视线,反而让他那那双绿眼更加湛亮。他眯起一只左眼,迅速果断地判断出靶子红心所在位置,然后毫不犹豫地扣动扳机。
对弗里茨而言,这就像是一道简单的数学题,既然会解,就没什么可犹豫的。装弹,射击,一气呵成。
鲁迪一开始还能沉住气,但那接踵而至的子弹爆破声,给他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压力,让他不由自主地一阵惊慌。一旦失去了冷静的判断,两人的较劲也就走到了尽头。
比赛结束后,人们把靶子抬到场中间,鲁迪最后三发完全脱了靶,他缺少的不是枪法,而是心理素质,恰巧这是最难锻炼出的。
弗里茨的十发,十连中,而且都集中在一个点上。能把靶子打出个洞的,还是前所未有第一人!
鲁迪输得心服口服,没有半句屁话。
弗里茨仰头喝下最后一口酒,随手将酒瓶子往火堆里一扔,就听砰地一声,玻璃爆破,高度酒精使猩红的火苗窜了半天高。他的脸映在那通天的火光之下,满是惊人的气势,尤其那双狼一般的绿眼,比天上的星辰更耀眼,那神情的是完全的摄人心魂。
“谁才是今天的赢家?”他侧过半边身体,眯起一双眼睛,目光扫过人群。跳闪的火光,在他脸上折射出艳丽的颜色,是这样绚烂不已。
人群中鸦雀无声,众人的目光不由追随着他的一举一动,一时回不了神。
得不到回答,他又问,“是谁?”
这下人们有反应,就像着了魔,纷纷将硬币扔向他,尖叫道,“你!”
“你!”
“你!”
“你!”
硬币像一场流星雨般落在他脚边,他用他的一言一行,彻底收复了人们的心。是的,在这场上,再没有一个人比他更神勇,奥丁的勇士,他当之无愧。
得到答案,他满意地扬起嘴角,露出个摄人心魂的笑容。这才是他的世界,充满赞美与鲜花。
一直知道他长得得天独厚,但林微微还是不由自主地被这样的他所打动,不,是震慑,全然拜倒在他的个人魅力之下。这瞬间,她的眼里除了他,再瞧不见第二个人的存在。
两人的目光在隔空相遇,他凝望她,嘴角线条上扬,脸颊边的那对酒窝若隐若现。这一丝淡淡的浅笑,没有勾心斗角,没有尔虞我诈,没有痛苦绝望,更没有憎恨厌恶,纯粹的只是一个美好而又感性的微笑,就好比在海洋上初升起的那一缕阳光般,充满温暖与祥和。
在一片欢呼声中,主持人向他走了过来。
“恭喜你获胜,成为我们的勇士。在经历这一场精彩而又激烈的比赛后,你有什么话想和大家说?”
有话要说?弗里茨心念一动,脑中突然有了个想法。接过话筒,他润了润嗓子,对大家说道,“有一个磨人的小妖精,已经让我这个烦人老妖怪追了她整整66年。今天,有一些话我要当众告诉她,让她无法再逃避,无法再拒绝。”
虽然站在场中央,可是他的目光却是望向微微的,一反之前的屌丝气息,他的神情变得专注而认真。他沉稳的声音缓缓地在这冰冷的空中散开,充满了感情。
他说,“如果爱你是错的,那么我一辈子都不愿意纠正这个错误;如果正确的选择是让我离开你,那么我情愿一辈子就这样错下去;如果我们的爱情路上会出现其他的情敌,那么我会一个一个不留余地的干掉他们。我不会因为孤独而去爱,但我因为你而学会了爱。感谢上帝让我遇到你,爱上你,守护你,我想陪你走完这段人生路……”
弗里茨是个铁血汉子,上世纪从未说过什么动听的情话,最煽情的时候也就是最后那一滴离别前的眼泪。这辈子他重生在新世界,没有杀戮、没有扭曲、没有憎恨,他想爱就能爱,不必再隐藏自己的感情,没人来阻止他,更没人去嘲笑他。所以,他可以毫无顾忌地表达出心中的想法,随心所欲地过他想要过的生活。
这一句句绵绵情话从他嘴里说出,是这样的自然,也是这样的煽情,更是这样叫人感动。不管是作为当事人的她,还是旁观者,都觉得自己仿佛在做梦,做着一个叫作童话故事的美梦。
看着他一步步向自己走来,林微微的心跳得飞快,看着他的眼睛,似乎意识到了他即将出口的话。
“请你嫁给我。”他用坚定的语气说道。
她咬着嘴唇,虽然他的心意自己早就知道,可从未有像现在这刻这样震撼过。他在比赛场上大胜归来,这本该是他的舞台,他却毫不犹豫地和她分享。在这最璀璨的一刻,向她求婚,让她站在自己身边,同受瞩目。
林微微还没回答,可人群已按耐不住,开始起哄。这么好的男人,如何能错过?哪里还有拒绝的理由?
有这样浪漫的一场求婚,又有这么多人当他们爱情的见证人,还有什么可挑剔?林微微妥协了,抛弃那些无谓的坚持,彻底地投向他的怀抱。
“戒指呢?”她问,声音中带着一丝哽咽,太幸福,所以喜极而泣。
他是有备而来的,本来打算在饭店里向她求婚,没想到在这一刻水到渠成。从口袋里掏出准备好的绒盒,在众目睽睽之下,弗里茨单腿下跪,郑重而又诚恳地问,“微微,你愿意嫁给我吗?”
她点头,伸出左手,看着他将那只戒指戴在了自己的无名指上。
他亲了下她带着戒指的手,站起来,撩开她脸上的碎发,单手扶住她的脸,低头吻了上去。
四周再次爆发出热烈的掌声,这次不再是因为他的个人魅力,而是为他们将来的幸福而祝福。
****
回家的时候,已近午夜。暗蓝色的夜幕上布满了星辰,一颗颗星光闪烁,形成了一条璀璨而又壮观的银河系。清冷的月光洒满了一地,被冰雪覆盖的世界被造出了一片晶莹的色彩。
哈士奇雪橇队的速度很快,它们喘着气,撒开四肢在冰上狂奔。四周是树林,很黑,仿佛一望无边。只有雪橇上的一盏灯光,随着路程的颠簸而不停地摇晃,照亮前方的路。
这是一种奇特的体验,远离大都市,仿佛置身于北欧神话中。
寒风在耳边呼啸而过,奇冷无比,林微微忍不住打了个喷嚏。大概是感受到了她的颤抖,弗里茨张开毛毯,将她裹住。和冰天雪地相比,他的怀抱很温暖,她偷偷地拉开他羽绒服的拉链,将脸贴在他的胸膛上,耳中传来的是他沉稳的心跳。她抬起头,望见他带着胡渣的下巴,不禁凑上去磨了磨。
作为回应,弗里茨低头亲了亲她的脸,更加用力地将她揽入怀中。在他强劲的臂弯里,她找到了个舒服的位置,环住他的腰,安心了。
虽然两人没说话,可这一刻却令人感动。有些时候,浪漫就是这样简单,不需要任何刻意多余的语言和动作去修饰。
林微微窝在他的怀抱中靠了一会儿,忍不住叫着他的名字,“弗里茨。”
他嗯了声。
“这里会不会有熊出没?”
“不会。”
“那狼呢?”
“也不会。”
“为什么?”
“因为……”弗里茨的声音一顿,双目中随即闪显出一丝喜悦,道,“北极光!”
林微微正想问什么北极光,突然一下子就反应了过来。她抬起脸,转头望向天空,那一眼的惊艳,登时被震慑。
一束束绿色的光芒从空中迸射而出,向大地落下,仿如下了一场流星雨。随着风向,这无形的光带不停地变换着形状,先是墨绿色,再慢慢呈现出其他的颜色,淡紫,浅黄,粉红……交错在一起,洋洋洒洒,在天际拉开了缤纷的帘幕,也照亮了这沉睡在黑暗中的世界。
有传言说,看到极光是福气和幸运,正因如此,就像是有某种魔力一般,让人心生向往。哈士奇喘着粗气,拉着他们的雪橇,向着极光出现的地方飞奔而去。
“弗里茨。”她抓住他的手,叫道,声音因为激动而颤抖。
“什么?”
在这难得一见的奇观下,她对他许下自己的承诺,“我们永远也不分开。”
他笑了,那笑容与那极光相比,也毫不逊色。他的绿眼睛里不再是冷冰冰的,而是充满感情,将她的手包在自己的掌心中,微笑道,
“好,我们永远不分开!”
☆、92、第九十一章 牛牛
新年过后;弗里茨在柏林市郊临河的地方购置了一套装修好的小洋房,两层楼带个花园,四周环境优雅;出入车辆很少。虽然别墅的房间不多,但一间间都宽敞明亮,大篇幅的玻璃窗,再加上现代化的家具设计;很是温馨。
弗里茨白天有工作要忙;没人在家很安静;正好适合微微潜心攻克她的毕业论文。闭关在家那些日子,整天和文字资料作战,不接电话、不上网、不看电视,唯一的娱乐就是偶然和弗里茨斗斗嘴,就这样艰苦奋斗了一个多月,终于熬出头了。
在家昏天暗地地睡了个畅快淋漓,一觉睡醒,发现电话里有好几个母亲打来的未接来电,赶紧拨了过去。
“再联系不上,我就报警了。”
听见母亲数落,林微微连忙解释,“抱歉抱歉,我关机在睡觉。”
“毕业答辩得怎样?”
“顺利通过,不过我还是觉得教授放水成分较多。”
“你倒是有自知自明。”
林微微打了个哈哈,“我们系里一共才80个人,毕业率低了,教授不好交代。”
蔡英嗯了声,道,“我昨天出院了,关键时刻一个人也找不到。”
“啊!”林微微一听,顿时懊恼了,问,“那你怎么办?”
“叫了辆出租。”
“妈,实在对不起啊,早知道我就不该关机!”
蔡英听出她语气中的自责,便安慰道,“算了,也不是什么大事,我自己能处理。而且,一路上挺顺利,就是车费贵了点。”
林微微一心想着补救,听她这么说,忙道,“要不然,我现在过来帮你整理东西。”
“不用了,没什么可整理的,就是缺了点日常用品和换洗衣服。你现在要是有空的话,陪我去市中心逛一圈。”
“当然,你要什么我买单,顺便请你吃饭当补偿!”
约定见面时间和地点,微微换了件衣服,化好妆,拎起包出门了。宅在家里太久,跑出去才发现已是入春的天气了,外面的树枝都发了芽。光阴似箭,眨眼都12年2月底了呢。
难得当一回孝顺女儿,吃的用的穿的,给母上大包小包买了不少东西。今年春天来得早,望着橱窗里的新装,微微乘机也给自己买了几件新衣裳。
两人压了一下午的地皮,收获不小,蔡英毕竟大病初愈,不能太过操劳,于是两人一致决定下馆子去。请教了万能的谷歌大神,找了家传说中最好吃的中餐馆,打算去吃个饱。谁知,这天正好不巧,有人举办婚宴把整个饭店都给包了。
林微微站在外面好一阵郁闷,兴致盎然地慕名而来,竟然吃不到!
“现在去哪?”蔡英问。
她想了想,眼前一亮,突然想起了赛蒙曾带她去过的那家霉菌牛排店,于是一手勾住老妈,兴冲冲地道,“走,我请你吃豪华牛排大餐去。”
不是双休日,可饭店仍然生意兴隆,好几桌都被预定了,好不容易才抢到了个双人座。林微微要了一瓶红酒,除此之外还点了一份煎牛排,一份奶油菌菇龙虾面。
酒饮上桌后,两人碰了碰杯子,蔡英道,“恭喜你顺利毕业。”
“谢老妈,也祝你身体健康,永远不再入院。”
蔡英被她的话逗乐了,笑着摇了摇头,抿下一口酒,问,“接下来,你有什么打算?”
“找工作。”
弗里茨华丽大翻身的事情,蔡英也听说了,便开玩笑道,“不打算闲在家里当阔太太?”
林微微皱着鼻子,向老妈撒了个娇,“你就别取笑我啦!”
蔡英道,“我没取笑你,现在弗里茨有这能力保护你,让你不受半点委屈。”
林微微摇了摇头,坦白,“你知道我好动,整天窝在家没事做,这和被圈养的宠物有什么两样?我还是想有自己的交际圈,至少在和弗里茨吵架的时候,还有地方可去倒苦水。”
这一点蔡英倒是很赞同,“其实,我也希望你有一份自己的事业。女人**自主,才会受到别人的尊重。”
林微微笑了,“就像你这样?”
蔡英也跟着微笑,“你和我情况不一样,你有选择,而我当时没有。”
聊了几句,香喷喷的晚餐终于被送了上来,微微年轻气盛爱吃肉。蔡英大病初愈胃口不佳,再加上在医院住了几个月,习惯了清淡的口味。但瞧着女儿兴致勃勃的样子,不想扫了她的兴,尝了几口,却也不得不承认,这牛肉确实鲜嫩,入味三分。
林微微的龙虾面也不错,色香味俱全,正卷着意大利面往嘴里塞,就听见母上在那里问,“你和弗里茨这算是同居了?”
嘴里有料,不能回答,于是她点了点头。
“那么,他床上功夫怎么样?”
万万没想到母亲会将私密的事问得那么直接,扑哧一声,林微微将含在嘴里的一口面给喷了出去。咳咳地呛了好半天,把脸涨个通红,她怨愤地看了眼母亲,道,“你干嘛问我这个?”
蔡英对于她过激的反应很不以为然,放下刀叉,擦了擦嘴,道,“两个人的婚姻,不光性格上要适合,床事也要和谐。”
林微微忍不住问,“那怎样才算和谐?”
“你先告诉我,你俩一星期几次?”
本想喝口酒压压惊,但听到老妈这么问,她手一抖,差点又要喷,“妈妈!你就不能含蓄点吗?”
“含蓄?”蔡英不解,“都是成年人,和你谈这个,是因为妈关心你。”
关心,额,好吧。林微微撑着额头,老实交代,“我们一星期至少5次。”
蔡英点点头,道,“还行。如果不到这个次数,你就得主动点了。”
“妈!”林微微被她说得耳根都红了,幸好她们说得是中文,没人听得懂,不然窘死人了。
蔡英镇定地啜了口酒,道,“有什么好害羞的?人总要成长,总结以前的失败,把未来经营得更好。”
林微微忍无可忍了,将杯子往桌上一放,道,“照你这么说,杨森甩了我是因为我床上功夫不到位?”
蔡英白了她眼,道,“你激动什么?我又没这么说,别自行代入。杨森怎么样我无所谓,但弗里茨是个难得的人才,我希望你能一辈子抓住他的心。”
不久前,还说女儿我hold不住他,这才短短几个月啊,就完全站到他那边去了。难道这就是所谓的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喜欢?
见她瘪着嘴,蔡英道, “算了,既然你不想听,我就不说了。”
母上啊,该说的不该说的,您都说了!
蔡英瞥见她胸口溅到的酒渍,递了张纸巾过去,道,“这么大个人了,吃顿饭还不踏实。”
我去,这是谁害的?
林微微想去厕所把酒渍弄掉,刚起身就被老妈叫住。蔡英将购物袋递过去,道,“洗不掉的话,就换件衣服,反正买了新的。”
想想也是,这里毕竟是高档饭店,胸口有个污点,总归不太像样。带着衣服,林微微逃似的溜了。母上如此彪悍,相较之下,她这个当女儿的明显弱爆了。
污渍在胸口,穿着不方便清洗,见厕所里没人,她干脆将衣服脱下来。一边搓着水,一边脑中在想老妈的话,正开着小差,这时厕所门咚的一声被人推开了。
听见动静,林微微吓了跳,本能地抬头望了眼镜子。还以为来的人是来上厕所的女同胞,下意识地嫣然一笑,谁知,进来的竟然是个臭男人。还是个旧相识——赛蒙!自从上次法院一别后,两人就没再见过面,没想到却在这种情况下重逢。
赛蒙也有些惊讶,蓝眼一转,目光从她的脸自然而然地落到了她的胸。林微微反应过来后,立即退了步,将衣服遮在身前。
见她受惊要叫,他忙几步走上来,伸手捂住她的嘴,道,“嘘,别叫,我同事在这。”
她扭了下脑袋,脱离他的掌控,没好气地道,“怎么啦?你什么时候从警察变成贼了?”
“我在这里工作,没向局里申请,被他们活捉会倒霉的,所以进来躲躲。”
“打。黑工啊。”嘿,知法犯法。
赛蒙耸耸肩,不以为然。今天警局有聚餐,他因为在休假中,所以没被通知。没想到,好巧不巧警局的人竟然跑来这家饭店来聚会。他本来在厨房帮忙,跑出来想去抽根烟,结果看见了一堆熟人。眼见,有同事迎面走来,他急中生智,慌忙推开右手边的门走了进去,可走进后才发现是女厕所。然后,就不可避免地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