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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溢天下-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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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傻傻指了指自己,瞪大了眼睛看着李宿宸,“不……不是……我吧?”
“除了你还有谁?娘还给我生了别的妹妹吗?”
李晓香冲到门口,打开门缝看向金三顺,越看手抖得越厉害。
他戴着一顶掌柜的帽子,脖子上挂着手指粗的金链子,额头上油光发亮,鼻子下还长着一颗大肉痣。口沫横飞不说,言谈间讲的都是他们家如何有钱,在都城中置了多少家产,他的米店如何日进斗金,他的两个小老婆如何穿金戴银,整日里如何清闲逍遥。
李晓香若是嫁到他们家,就是做少奶奶的命,只要给他生几个胖孙子,以后他所有的家产都是李晓香和她儿子的。
呸——姑奶奶才十三呢!生!生!生!生你妹啊!母猪下崽呢!
李晓香凉飕飕地转过身来,看向王氏,“娘……你们该不会应允了吧?”
“为娘自然是不同意的。可你表叔也不知道从哪里得来你的生辰八字,说你的八字与金璧的就是金玉良缘天作之合,你旺他金家的运势,而金璧能保你一生富贵……你爹是好说歹说,你表叔都听不进去……”
“不是吧……我们家有什么好的?”
一穷二白,而且她李晓香既不温柔体贴也不孝顺持家,绣花织布什么的就更不成了!根本不符合这里的择偶标准啊!
“你金表叔从小就被咱们爹压了一头,如今成了有钱人,恨不能向整个都城炫耀他金家过得比李家好。而且再有钱,总有人说他胸无点墨满肚肥油。他就想娶个读书人家的女儿做儿媳妇。可都城里的书香门第眼光高着呢。听说了他以小妾逼死发妻的恶行,谁能不顾家声将女儿到金家?他找来找去,就把主意打到咱们家了。”
李宿宸简简单单就点破了金三顺的心思。
李晓香傻了。她一直都觉得什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包办婚姻之类的很麻烦。
但再麻烦她不是才十三吗?总觉着离她还远着呢?这怎么冷不丁的就敲她脑门上了?
她不嫁!说什么也不嫁!
要真逼着她嫁给那金三顺做儿媳妇,她就卷了这些日子她赚来的钱离家出走!
就在这个时候,金三顺的声音传了过来,“我刚看见晓香回来了!怎么也不让表叔见见呢?表叔上回见你,你才三岁呢!”
哈!也就是说你老人家十年都没来自己表哥家串串门子了,现在也好意思来?
李宿宸看好戏一般抱着胳膊,扬了扬下巴,“你未来的公公喊你出去呢!”
“你说什么?吃香灰吧你!”李晓香狠狠瞪了李宿宸一眼,说什么也不肯出去。
王氏叹了口气道:“论辈分,他是你表叔。你还是得出去同他问个好的。”
李晓香可怜巴巴看着王氏,王氏轻轻推了她一下,“去吧。你放心,反正无论如何为娘是不会同意这门亲事的。”
得了王氏这句话,李晓香也安心许多。不就是个金三顺吗!
李晓香退了门,落落大方走了出来,在金三顺面前行了个礼,“表叔好。”
多余的话一个字儿不说。
金三顺细细打量起李晓香。此时的李晓香只穿了件青灰色外衫,配的是灰色的罗裙,头发也是简单地扎在脑后。
“哟,别看这从上到下都没什么颜色,还是掩不住我表侄女这一身书卷气质!”
李晓香囧了。
“没什么颜色”的意思不外乎是说李明义没钱,所以女儿打扮不起来。至于书卷气质,李晓香差点没仰天大笑了。
李明义沉着脸,没说话。
金三顺开始问话了:“嫂子的女红那是一等一的好,想必晓香你也是心灵手巧吧?”
李晓香在心里乐了,谢谢表叔你问对了问题。
“不会。”
“不会?唉,我说表兄啊,你们这些读书人就是太谦虚了。会的也说自己不会,做得好的说自己做得一般。这下好了,把女儿也教成这样了。”
李明义叹了口气,十足十地认真道:“她是真没好好学女红。别说鸳鸯牡丹的,她能绣出朵喇叭花来,我李明义都要烧高香了。”
李晓香还是第一次觉得她老爹说话真叫给力呀!
金三顺愣了愣,随即又笑了,“唉,不懂女红就不懂了吧!这谁家娶了媳妇还得要媳妇在家里纺布绣花的,又不是揭不开锅。”
这句话可是狠狠打了李明义一耳光啊!李明义执着茶杯的手指顿了顿。
要知道王氏可就是接了绣活补贴家用呢。
“我知道了。晓香平日里不学女红,学的应当都是琴棋书画吧!别看年纪小,铁定是个小才女了!”
李晓香哽了一下。若是上一世,她能考上大学还能勉强说是才女。可这一世吧,呵呵……
她只是在心里呵呵,但已经有人不给情面地笑出声了。
“她?小才女?哈哈哈……”李宿宸一手捂着肚子,一手撑着桌面,“她连自个儿名字都不会写!确实够有才的!”
“侄儿是在说笑吧?还是你们瞧不起我金家,不愿将晓香嫁过来?”金三顺收起了笑脸,有些不高兴了。
李晓香心道:正解!你终于明白了?看来智商还有救!
“爹娘说了,女子无才便是德。所以什么都没教我。”李晓香一本正经地回答。
李明义还想着怎么向金三顺解释呢,没想到李晓香冷不丁冒出这么一句。
“高见!果然高见!表兄读书人的见识果然不一样!这女人啊,懂得东西多了想法就多了!想法多了就成日闹得家里不得安生!你瞧瞧我家里那两个女人就知道了!”
李晓香撇了撇嘴,什么和什么啊!你家里那两个女人有见识有才学?就是因为没见识没才学外加没修养才会成日闹腾吧?
“小女之前略通文墨,可惜数月前从屋顶坠落……摔伤了脑袋,昏迷卧床数日。苏醒之后,失了忆。从前教她的诗词文墨都记不起来了。”李明义解释道。
李晓香眼睛一亮,对啊!她曾经摔坏过脑子!不就正好拿这个说事吗?
金三顺狐疑地看向李晓香,“我不听你说。晓香,你爹说的是真的吗?”
金三顺算是看明白了,自己在这里打了这么久的太极拳,李明义就是不想订下这门亲事。与其听李明义推三阻四,他就不信连李晓香都同她的爹娘套好了说辞。
可李晓香是什么人啊,十三岁的身板,女汉子的内心。
“表叔……我自从醒过来之后,总觉得自己记性不好了。娘教我女红教不会,爹教我诗词我也记不得。有时候自己前脚做的事儿后脚就望了。夜里睡觉睡得好好的……可醒来却发觉自己躺在屋外的老槐树下。就是前几天,哥哥半夜里醒来,就看见我拎着砍柴刀在他的榻边站着……”
想想这场景,金三顺抖了抖,咽下口水,“这怕是摔伤之后没治好吧?得上都城里找名医好好瞧瞧!”
李明义是知道李晓香在撒谎的,他皱着眉头只是觉得李晓香这么撒谎不好,但在金三顺看来李明义正苦恼着女儿的病。
“唉……表兄,晓香的病说严重吧,她这不还好端端呢。说不严重吧……大半夜里的人说不见就不见,是挺让人担心的。等得了机会,我就找都城里的大夫给她好好瞧瞧。咱们若能结成亲家,那是好事啊!这样等宿宸科考的时候,也好有个照应不是?”
这话一说完,李晓香明显看见他爹的喉头动了动。
金三顺是个贫乏的人,除了钱,别的他还真没有了。
可再有半年,李宿宸就要参加科考了。这里面的弯弯绕可多了,不是凭他李宿宸有才华就能考上的,还得上下通气。这钱……他们家还没攒够呢。而金三顺的意思再明显不过,只要将金璧与李晓香的婚事定下来,李宿宸的乡试是决计没有问题的。
李晓香背脊凉飕飕的。她知道李宿宸的前途对于李明义来说意味着什么。她有些害怕了,害怕李明义的动摇。
她没有那么崇高,绝不会为了李宿宸的前途牺牲自己。
金三顺又寒暄了两句,乘着马车离开了。
李家忽然一片安静。李明义握着茶杯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李晓香也不敢与他说话。反正只要李明义的态度“不端正”,她就立马卷铺盖走人!
“爹,乡试我可以自己考。如果要把晓香嫁去金家来换通气的钱,我宁愿不参加科考。”李宿宸的声音淡淡的,但每一字每一句都清晰可辨。
李晓香望向李宿宸,这家伙收起了以往对什么都无所谓的笑容,目光沉敛,无比认真。
“虽然金家不缺衣少食,但……你也知道晓香的性子……金家的两个小妾也不是省油的灯,晓香若是嫁入金家,指不定要受什么气呢!”
等了良久,李明义终于说话了。
“明日你陪着晓香去都城里,买些布匹,制些衣衫。再挑选些有花色的发簪饰物……”
“名义!我说了,晓香是我的心头肉,我是不会让她嫁入金家的!”王氏急了,心想李明义这么说就是要打扮女儿,然后将她送去金家,好让金璧能一眼看中晓香。
“谁说了要将晓香嫁给金璧的?晓香已经到了这个年纪了,不能再把她当个孩子了!别人家的女儿都知道摆弄些胭脂水粉的,你看看晓香哪里像个姑娘。女儿家该打扮的时候就要好好打扮!免得来日空叹!”
李晓香与王氏都傻了。
李明义的意思,应该是说李晓香应当抓住青春,好好打扮自己?
弄了半天,李明义暗沉的样子不是在思考要不要把女儿嫁入金家,还是终于发觉忽略了女儿太多,这会儿得赶紧补上了?
“反正谁也不知道宿宸乡试到底得花费多少,我们这些年的积攒下来也许根本就不够……还不如用些在晓香身上。宿宸……是有真才实学的,为父相信他就是靠自己也能出人头地!”
李晓香惊呆了,这是李明义吗?这真是李明义吗?他没给雷劈了吧?
“爹……”李晓香的眼睛忽然红了起来。
“这……这是怎么了?难不成你想嫁给金璧?你听爹说,金家……”
“我才不想嫁给什么金币银币的呢!女儿是觉得爹你真好!”李晓香上前一把抱住了李明义。
从来未曾与女儿如此亲近的李明义咳嗽了起来,耳朵根都红了,“去去去去!这么大的姑娘还在爹身边蹭来蹭去成何体统!”
李晓香第一次觉得万分庆幸自己穿越来了李家。
它不是高门大户,也不是宫廷侯爵。
但是它真的是一个家。
李晓香原本以为李明义也就是说一说而已,没想到第二日起身,王氏还真准备了钱袋要陪着李晓香入都城。
李晓香这才深深了解了他爹说一不二的性子。
王氏先是随李晓香来到十方药坊。她带了些新鲜的野菜,向柳大夫道了谢。又说李晓香身形渐长,想带她上集市扯两尺布。柳大夫点了头,给李晓香放了假。
这还是母女二人头一回一块儿逛集市。都城里平民百姓经常逛的最为热闹的集市自然要数天桥下了。
王氏心中早已计划好了去哪家店铺,她们先是去了良记布行,扯了一尺月白色的素锦,加上两尺碎花布。
虽然在李晓香的审美里,碎花布也是土得要死,但她相信只要经了王氏的手,定能化腐朽为神奇。
除了扯布,就是得给李晓香添些头饰、首饰什么的。
珍珠、玛瑙、和玉什么的,王氏是买不起的。她们也没去首饰铺子,只是在寻常卖货郎的小摊上看了看。
王氏给李晓香看中了一个手串,不知道是什么木头磨出来的小珠,二十几颗穿在一块儿,珠子上还刻着些细细的纹饰。虽然不是贵重的材质,但做工却十分精致。不过五文钱而已,价格也公道。
李晓香戴在手上,喜欢的紧。王氏二话不说就给她买下了。
再来就是挑些头饰了。
王氏看中了几支木簪,挨个儿在李晓香的发间比着样式。
李晓香是看不见发簪到底配不配自己,但一想到有了发簪,王氏就会给自己梳各种式样的头,心里边儿开心了起来。
可就在这个时候,一驾马车停在了她们身后,李晓香万万不想听见的声音响起。
“唉,我还说背影怎么瞅着这么眼熟呢!原来是嫂子和晓香啊!”
李晓香肩膀一颤,与王氏齐齐回头,就看见金三顺撩起车帘探出头来。
王氏道了声好,李晓香也不情不愿地喊了声“金表叔”。
“嫂子带着晓香逛集市呢?”金三顺眼睛一转,就看见了王氏胳膊夹着的两尺布,“给晓香扯了布啊?唉,怎么在这儿扯布呢,花色少不说,这布料贴在身上也不舒坦啊!走走走!上车,表叔给晓香扯点好布料!”
李晓香下意识往王氏身后躲了躲。
她是无论如何都不愿上金三顺的车。
王氏彬彬有礼地回绝了他,“多谢金表弟了。只是该买的我们也都买了。晓香又在长个儿,制好的新衣没穿多久就不合适了。所以这样的布料也就够了。”
“长个儿好啊!长着个儿呢才该穿好布料呢!不合适了,就再扯了布重新做嘛!走!表叔带你去隆裕布行,那里花色多,每样扯上些!”
金三顺脖子上的大金链子就快闪瞎李晓香的眼睛。
王氏还要说什么,金三顺的两个家仆硬生生将王氏与李晓香推上了车,李晓香脑袋差点没撞车顶上。
好吧,她这算是上了古代“豪车”了。金三顺打定主意要在她们母女面前土豪一把。
王氏说了半天不用他破费,都给金三顺挡了回去。
“我们家晓香啊,乍一眼是不怎么出彩。可越看呢就越有味道了,眉清目秀的,金璧见着了一定会好好疼你!”
李晓香太阳穴突突,搞什么?她爹娘还没答应呢,怎么就成你们家的了?
一路上,路过几个金家的米铺,金三顺便迫不及待地介绍起来。
比如每日有多少人来他铺子里买米啊,每个铺子月入多少啊,什么样的米最得京城里达官显贵们的喜爱啊。
王氏还会点头应和两句,李晓香的嘴唇是抿成了一条线。
“晓香是头一回坐马车吧?有点晕那是正常事儿,多坐坐就好了!”
金三顺还以为李晓香板着张脸是晕车呢!这回李晓香真想吐了了。
☆、第40章
马车驶到了碧水天街。
李晓香的脑袋探出车窗;不由得睁大了眼睛。
出入碧水天街的几乎都是马车。街市两旁的店铺与天桥下那是完全两种风格。天桥下是走平民路线的,而碧水天街则是实打实的“奢侈品一条街”。
单看路过的首饰铺子;只是匆匆一瞥,李晓香就看出来那些发簪、步摇的用料讲究做工细致;就连款式也比天桥下货摊上的优雅贵气不知多少倍。
但李晓香知道;这些东西再好再美,也不适合她。
她不过是个乡野丫头,而那些物件却是属于大家小姐的。
来句夸张点的比喻,普通人会把巴黎时装周上的经典设计往身上穿吗?
金三顺的马车在隆裕布行停了下来。金表叔咧着嘴呵呵笑了两声。
“咱们到了!晓香;表叔保准你从这里出来和这里进去是两个样子!”
李晓香看向王氏;她是绝对不会收金三顺任何东西的。收下了,不就等于把自己给卖了吗?
但金三顺非要强买强卖,她能怎么办?
硬着头皮,李晓香跟着金三顺下了车。
腿还没离开马车,就听见隆裕布行的伙计迎了上来。
“唉哟——金老板来了!好些天没见着你了!前两天瞅着两位金夫人穿着我们的布制出来的衣裳,多少人盯着看啊!又优雅又贵气!”
李晓香快吐了,但金三顺却受用的很。
“这不我就认准了你们布行!来!给我家晓香也好好选几匹布料!只要她看得上眼的,我金三顺全要了!”
伙计看着李晓香,顿时明白什么一般笑了起来,“新夫人长得可真水灵啊!金老板老当益壮!老当益壮!”
金三顺顿住了,王氏的脸色也不好看了起来,立马抓住李晓香的胳膊冷声道:“我们走!”
李晓香这才明白“新夫人”三个字到底是什么意思!感情这伙计把她李晓香当成金三顺的小老婆了!
我勒个去!
李晓香差点没跳起来揍对方。
金三顺也恼了,啐了一声,“你眼睛叫乌鸦给啄了!那是我表侄女!未来的儿媳妇!”
伙计傻了,谁不知道金三顺就喜欢年轻漂亮的小姑娘,就为了这茬儿,他那两个小老婆没少闹腾呢!看他财大气粗那样儿,还以为终于又纳了个小妾,正要显摆呢!
金三顺赶紧上前拦住了王氏,“嫂子莫气!莫气!我们换家布行!换家!”
“金表弟不用客气了!我与晓香东西都买全了,是该回去了!”
任王氏如何严辞拒绝,金三顺就不肯让她们离去,还遣了家丁来将她们堵上了车,去了另一家布行。
这家布行的门面比隆裕布行还要大上至少一半,再看看来往进出的客人,衣着讲究谈吐都不一般,李晓香猜想这家布行只怕比隆裕布行还要贵。
金三顺为了挽回颜面,打定主意要大放血了!
这布行就是都城大名鼎鼎的盛兴布行。当朝皇后乃米丞相之女,身份显贵品味超凡,她入宫之前所有的衣衫布料就来自盛兴布行。
李晓香与王氏冷着脸下了车。盛兴布行里伙计不少,但都忙着招呼达官显贵了,金三顺在这里倒显得不算什么了。
他们入了布行,只得一个伙计前来招呼。
金三顺的气势明显不如在隆裕布行,对伙计还挺客气地说了声给侄女选几匹布料。
伙计见李晓香衣着普通不似大户人家,热情劲儿也少了不少。
李晓香左看右看是一匹都没有挑重。不是这里的布料不好,而是太好太贵重了。
织线均匀,质感精良,如果不是金三顺在这里,李晓香一定会露出爱不释手的表情。
而一旁的客人与伙计聊天中李晓香也听见了,最普通的一尺布也要几两银子。
李晓香是很想让金三顺大放血的,但这血一旦放了,不免金三顺会拿来拿捏李家。所以不论见到什么布料,李晓香都是一副不中意的表情。
伙计无语了,无奈地看着金三顺道:“金老板,你看我们布行里忙着呢……不如让李小姐慢慢看,看着入了眼的再唤笑的来?”
话说的是客气,意思就是既然你没有买的意愿,我得去照顾愿意买的客人了。
金三顺这会儿其实也有些后悔了。
这里的布得多贵啊!给李晓香买了布,挣回的也只是自个儿的面子罢了。
可面子有什么用?能当饭吃吗!李晓香还没入他们金家不是?万一钱砸下去了,李明义还是不肯点头,那不就成烧钱了吗?还白白让李家占了便宜。
李晓香什么都不肯要了,反而让金三顺松了一口气。
就在这个时候,一辆马车停在了布行门前。红木的车厢,一等一的骏马。如果说金三顺的马车是奔驰宝马,这马车绝对是玛莎拉蒂的级别。还不等李晓香转过头去,七、八名伙计迎了上去。
“楚小姐来了!”
“快点!快点!千万别怠慢了!”
车帘被掀开,先是一位衣着优雅的公子下了车,抬头看了眼盛兴布行的牌头,唇上笑意轻扬,惹得不少正在挑选锦缎的女眷们齐齐转向门口。接着,一个小丫鬟扶着位十二三岁的少女也下来了。
金三顺也呆原处,舌头也不利索了,“那……那不就是楚氏银楼的……”
他得想办法挤上前去套个近乎啊!只要能和楚溪说上一句话,哪怕楚溪点个头,传出去之后他米店的名头就更响亮了!
但金三顺没有这机会,楚溪与楚佳音被家丁们护着,才刚踏入布行,就被伙计们请到了布行楼上。
李晓香下意识背过身去,一点也不想被楚溪看见。
待到楚溪与楚佳音上了楼,李晓香这才呼出一口气,转过身来。
但李晓香没料到的是,楚溪并不是没看见她,恰恰相反,他一边上楼,余光一边瞥过李晓香,唇角陷得更深了。
伙计们给楚氏兄妹上了好茶,连掌柜都亲自出来招呼了。
上好的锦缎奉了上来,掌柜细致地解说起花色、质料。
楚溪将茶杯放了下来,对楚佳音道:“你且在这里选布料,为兄方才好似看见了一位朋友,去去就回。”
楚佳音皱起了眉头,小声道:“不是你说要上这儿来的吗?”
楚溪回身挑眉一笑道:“你来看布料,为兄来看人。”
“什么?”
楚佳音还没回过神来,楚溪已经下楼去了。
这时候,李晓香挽着王氏正欲离开。金三顺觉得自己什么都没给李晓香买已经折了些面子,应当送她们母女两回去,另一面又想留下来,找个机会看能不能与楚溪说上半句话。
“李姑娘——”楚溪清朗的声音响起,不少人都望了过来。
李晓香肩膀一颤,心想不会吧,这都能看见我?你不是都上楼了吗?
没有人知道楚溪喊得是谁,直到他走到了李晓香的身后,又唤了一句:“李姑娘,你是来选布料的吗?”
不只是店里的伙计傻了,其他客人们也奇了,金三顺更是合不拢嘴了。
楚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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