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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不归-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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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所有人都长大了嘴巴,像个白痴。
  沈沉宵解释,“让你们去勾搭妹子,记住不是强来。”
  大家议论纷纷,跳起来骂的不少,但大部分心底都是怂怂地自我质疑:我?行么?我行么?姑娘可能会真心喜欢上我这个坏蛋吗?不强能得到姑娘么?
  几个月后,所有的质疑声没有了,大批教徒跟姑娘们花前月下,没工夫跳起来反抗沈沉宵的“教改”了。
  原来因为他们圣门的名声日渐好起来,山下的姑娘们不再对之避如蛇蝎,反而有丝丝向往、遐想和好感。
  “这是为什么捏?”某教徒不得其解。
  “男人不坏女人不爱,何况是身份神秘的尔等,自然更加令人遐想和记挂,女人本就是幻想生物。”谁人淡淡且旦旦地道。
  “少门主!”教徒回身,看到了路过此地的沈沉宵,他笑容浅淡温和,丝毫未见邪气。
  这位魔教少邪,偏生喜着白衣,更大侠一样总是纤尘不染,不,大侠风尘仆仆并没有他的整洁无垢,恍如神池白鹤,翩然降临,白羽零落。
  “你好像很懂。”低沉磁性略见黑化的嗓音,显然不是教徒或者沈沉宵的,沈沉宵的声音一向若细雨春风,沙软动听。
  “门主!”教徒单膝跪下,心底惊呼连连,怎么会一下子遇到两尊大神呢?天哪,这是被馅饼砸中了呢,还是踩到狗的某物呢?
  玄衣悍然,如高崖危松的伟岸男人,委屈兮兮地低眉望着沈沉宵,“儿子你对女人这么有心底,是不是有心上人了?我就要有儿媳妇了?还是你平日里广播果种,而我就要抱孙子了?”
  “你在胡说什么?”一本正经的面具从沈沉宵的脸上掉下来,他额头青筋直跳。
  不要刺激单身狗行不行?若非自己命带魔格,很可能一处蜀中就被某主角给灭了,我他娘的早就去泡武林妹子了!都是你啊,臭娘炮,如果不是你非要认我做儿子,我说不定真的老婆儿子热炕头了!
  被刺激的不行沈沉宵整张脸都红了,又扭曲又红,可司徒不朽却误解为这是被说穿之后的恼羞成怒,一拂袖子,背对着人,长发流泻如夜幕流火,“既然如此,你快点滚吧,不讲他们带上了,别来见我!”
  莫名其妙!忍受了多年此人的阴阳怪气、难以捉摸和傲娇白痴,沈沉宵脑子里的弦终于烧断了。
  “好好好,我马上滚,用不了半年就‘他们’带去见你!”沈沉宵也甩修背身。
  一黑一白相背而立,都是骄傲而孤独的姿态,明明只不过两三步的距离,却仿佛隔了一个天涯,仿佛正邪两立,令人陡然悲伤。
  玄影略微侧斜,歪头去看白影,却见之纹丝不动,便甩头回去,再不回头,脚步用力跺地两下,气愤地离开。
  “蛇精病!”沈沉宵恼怒地骂了一句,也走了。
  只留下曾经当过夹心饼干却完全没有被注意到的某教徒,他摸摸脑袋,自言自语:“怎么感觉那气氛不太正常,好像存在奇怪的粉色气息?(少女的剧情)为什么莫名觉得自己的脑壳在发亮?(电灯泡的自觉)”
  想不通的教徒选择下山,学机油们泡妹子,很快就抱得美人归了。

  ☆、邪路通达4

  沈沉宵负气下山之后,冷静下来,却依然一路往中原腹地前行,并且心里真的打算好,要娶一位貌美位高的妹子。这并未突发想法,也不是跟司徒不朽置气的结果,而是早就有所算计。
  “美人”一词很神奇,总是跟莫名雄伟的东西挂钩,比如“江山”,比如“英雄”,比如“天下第一”。
  天下第一的大侠,必然有红颜相伴,美人作妻。在女人是附属品的古代,美人就是至高的附属品,就跟土豪配金子,而名士则要配备绝世墨宝一样,是个人品味的组成部分。为人称颂的美人,就是一张明信片,彰显着你成功男人的身份,令人称羡。
  沈沉宵穿越十二载,无时不刻想要摆脱被炮灰的命运,自然需要达到成功男人(人生大赢家)的标准,因为那跟炮灰是一对反义。为此,他得到一个顶级的美人,她的身,她的心。如此,他距离“大反派”身份就远了点。能真正征服美人的人,一定是主角。
  深信自己会翻身作主的沈沉宵,踌躇满志地上路了。
  不过他的求偶之路势必不会如教徒们那样平坦,毕竟他们要的是任意的山野女子,而沈沉宵要的——是天下第一美人。
  ★★
  当今天下美人白无垢的所在之处,定然为人所不知。
  沈沉宵原本以为他在扬州墨白山庄的闺阁之中,未料庄主满脸赧然,说小女外出游历,未曾归来。
  虽然江湖儿女不拘小节,但是像白家张底蕴深厚的世家,女儿多是养在深闺,不轻易让人瞧见的,说是游历,可沈沉宵却觉得应该是离家出走,否则庄主的神色也不会是羞愧带着恼怒了。  
  洒脱的江湖少女,倒是比寻常的闺阁女子要让沈沉宵感兴趣,他买通百晓生,令其通过复杂的消息网络,艰难地探出了白无垢真正所在地。
  苏州,市井巷陌。
  这是百晓生能给出的最清晰的位置了,人总是在移动,沈沉宵又不能将百晓生当作钱袋别在腰间,想要见到白无垢,那也就只有亲自去找寻了。
  他万万没想到自己的见到第一美人会是如此情形——
  美人白衣,男子打扮,坐在赌大小的桌台上,跟所有傻逼兮兮的男人一样,高喊着“大大大!”
  打开的罐子里是“五五六”,果然是大,白无垢赢了,高兴地手舞足蹈。
  别跟我说这是第一美人,别跟我说我需要赢娶的是她……沈沉宵几乎要掩面。
  可毫无疑问,这人一定是白无垢,不用再去扫视四周是否有更加丰神俊朗如花似玉的人儿了,她出现的地方,所有的人都成为了背景,根本无法去注意。
  说了也奇,这些好赌的人类,居然真的能够做到将此等美人视为无物,而专注于白底红斑的筛子、黄铜的罐子。
  沈沉宵自认不是花痴,或许前世的他是个喜欢意银的撸sir,但到了古代整天为生死烦忧,修炼秘籍,解决事务,倒是真的在女色方面淡了。除了在义父面前偶尔失神,从未耽溺过美色。可即便如此清心寡欲,白无垢的面容仍旧让他痴了痴。
  白无垢,白衣无垢,素颜无垢,惊尘绝世,恍若天光落下,谪仙羽坠,世间再无比她更为纯粹的白,更唯美的容颜。
  可是……这姿态什么怎么回事?纨绔子弟,市井游民吗?
  一定那里出错了,哪里出错了……说不定是白无垢的孪生兄弟,对,孪生却混蛋的哥哥、弟弟神马的……沈沉宵扭头不见,想要装作未曾发觉她,只想要自欺欺人地离去。
  可恰逢此时,白无垢转头看向了他,仿佛梦里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咫尺处。
  “那位小哥,一起赌两把可好?”白无垢遥遥地向他招收,笑靥比繁花更绚烂,那不同师父的妖冶,而是一种白色雪樱般的无垢无暇,皓然纯美。
  沈沉宵呆了呆,居然无法拒绝,脚步自行移动,来到了她的桌前。
  原来这就是第一,冠绝世间的美色,令人身不由己,神智为之所夺,怨不得人间周幽王烽火戏诸侯,也怨不得唐明皇为了贵妃乱大堂,这就是美人的魅力——江山为之失色,天地为之黯然。
  “小哥,你叫什么名字?我可曾是见过你?”白衣的伪公子笑容轻浮,倒是比沈沉宵这名少邪要更加的流氓肆意。
  沈沉宵愣了愣,笑了,“在下姓沈,名沉宵。”
  “沉沦今宵?小哥的名字好生香艳~”白无垢的话音翘起,嘴角弯弯,像只狡猾可恶的猫咪。
  沈沉宵汗颜,“不不,我也不晓得这名字的真意,大概是‘沉没于今宵’罢。”自小知道自己不得善终的宿命,沈沉宵对自己的一切都没有好感,更没有好的预感,总觉得身边的一切都在预示着自己不幸的未来,惨死炮灰的命运。
  “你怎生这般悲观?这可不好。要知常乐者长寿,而悲观者,不但有短命的可能,而且就算长命百岁,又有何乐趣。小哥,您对否呢?”白无垢面笼光华,灿然如阳,她本身便是这世间最耀眼纯粹的光。
  沈沉宵自从来到这世上,大概从未如此愣怔而茫然,仿佛失去了双目的飞鸟,天地宽广,却不知道路在何妨。“是否……是吧,应该是吧?难道不是吗?”他逻辑混乱地喃喃。
  是了,他为了躲避死亡的命运,每日劳己筋骨,每夜战战兢兢,不得安眠,如此度日,纵然摆脱了邪道,又何其不幸。成为正道,为人所赞颂,真的那么重要么?值得用一生的快乐与笑容去换取吗?
  白无垢不理解他的呆傻,这觉得这个白衣的男子萌然可爱,她未曾像个邪魔也是可以着白衣,邪魔也是可以一脸呆萌的。
  白无垢自幼为人喜爱和称赞,养成恣意妄为的性格,她喜欢眼前这个傻愣愣的白衣男子,是以瞬间下定主意要结交,她凑近沈沉宵,自我介绍道:“吾名白清,字子垢,小哥可以唤我子垢。”
  她用的是一种亲近的仿佛即将结拜的兄弟间的口气,她想要结交的人从来没有拒绝她的。沈沉宵本意就是接近她,自然没有拒绝,天然地笑了笑,喊了声:“子垢~”
  白无垢也笑,二人相视一笑,分外美好。两袭白衣,倒宛若双生,天生一对。

  ☆、邪路通达5

  不久,在沈沉宵可以的攻略下,二人从称兄道弟到了互诉衷肠的地步。
  两人一起仰躺在郊野的草丛上,惬意仰望满天星辰,据说星辰注命,它们的移动轨迹跟人类的命数一样,早已经被注定,无可更改。
  这么一想,沈沉宵不由地沉闷起来,不说话。
  白无垢却心境开明,一腔倾诉的欲望,“其实我啊,有个未婚……额,妻,可是我从未谋面过他,是以对这桩婚姻很是抗拒,也就不负责任地离家出走了。小哥,你是否会觉得我很过分,不孝呢?还是……赞成呢?”她的口气里小心翼翼地藏着希冀和少女的心思。
  沈沉宵心不在焉,问道:“那未婚妻是什么样人呢?”
  白无垢茫然的如镜双目倒影着灿烂的星辰,“我并不清楚,关于他的事情,都是道听途说,传说他是江湖中有名的大……女侠,声名在外,喜欢行侠仗义,游历四方的同时不断地帮助可怜、无助、弱小的人。应该是个英雄……额,不巾帼英雄吧?可我,并不想‘娶’那样一个‘女子’呢。”
  沈沉宵越听越不对劲,把她性别倒错的话语,转变成真实的格式,那不就是说她的未婚夫是个喜欢行侠仗义的少年英雄么?这个人会不会是江覆水呢?对了,原著里,她本来就是他的正妻,除了主角又有谁有资格迎娶第一美人呢?
  这么想着,沈沉宵莫名愤恨,这觉得满天星光都在自己做对,一切都注定,无法挣脱,这个女人注定要嫁给江覆水,而自己注定死在江覆水的剑下!
  怎么可以!怎么可以!我一直违抗天命,难道要莫名其妙的认输?不,绝不,即便一生不欢,我也要,也要……
  “小哥,你在听吗?你到底怎么想我的?”白无垢略微焦急地询问,坐起了上半身,撑在他身前,灿烂的双眸倒影着他其实并棱角分明的面容,发丝垂落,扫拂其面。
  “我能怎么敢感觉?只要你喜欢就好,若不喜欢,我又怎么会支持?小哥我只愿贤弟幸福长安,无论外界如何评价,小哥我总是站在你这这边。”沈沉宵扬唇一笑,温柔诚恳地说。
  白无垢被感动,如玉无暇的面庞凑近他,樱花色形状姣好的嘴唇即将点在他薄薄的唇上了。此时此刻,沈沉宵的笑意越发深刻。一切都在他计划之中,没想到白无垢如此容易沦陷,也是,再怎么声名在外,也不过是个刚及笄的小丫头,皓然无邪,天真亲信。
  就在他们的嘴唇即将碰在一起的时候,沈沉宵斜了眼看向不愿的地平线,却哪儿见到了一个熟悉的粉色身影,由于天色昏暗,那粉色像是被浓重的墨水污染,粉嫩可爱的色泽顿时变得浑浊难看。
  那该不会是……不可能……虽然这么想,沈沉宵还是推开白无垢。
  “怎么了?”白无垢奇怪,面色潮红,即有刚刚主动造成的羞涩,也有被推开的薄恼。
  沈沉宵仔细地往地平线看去,那里只有一颗美丽的樱花树,夜风吹拂下,粉红色的樱花瓣飘然零落,令人叹息。
  只是树木而已,并没有那个奇葩的身影。为什么会以为看到他呢,莫非是思念?怎么可能!若非此人,自己也无需烦恼,无需撤下笑颜,都是他的错……
  “没什么。”沈沉宵说着,扬起略微邪肆一笑,趁着白衣似雪,矛盾的感觉,尤其的勾魂摄魄,“不如继续?”
  “原来你这样的人……”白无垢呢喃着,面上却是温柔欢喜的笑意,却不再向前。
  沈沉宵略加思索,便倾身向前,压向白色素人,樱花色的唇辗转在自己的唇间。
  远处似乎有一双窥视的眼睛,带着怨毒、叹息、悲伤、绝望的意味。可沈沉宵沉醉在英雄冢中,以及摆脱宿命的幻觉里。
  ★★
  扬州,少侠江覆水自三个月前就开始在墨白山庄附近等候第一美人归来。
  三个月前,他下聘,成功让白庄主将掌上明珠许配给了,却不了白无垢容色倾城,却不是任人住在的脆弱红颜,居然烈性到提把金刀,远走他乡。
  可江覆水没有放弃,他觊觎白无垢的美色,同时,也在意墨白山庄的名声,若有此女此庄作为加成,他成为一代豪杰的梦,就更接近成真了。
  可江覆水万万没想到,他先等来的居然不是白家千金白无垢,而是一位十二年不见的故人。
  这个故人,在这么多年过去之后,依然容颜不改,毫不见衰。反而是他自己已经不是当初稚子少年,发丝高冠,身躯巍峨,同时唏嘘的胡渣在唇上下冒出。
  故人的品味依旧拙劣,粉色的衣服,远远的看去如同一树樱花,又恍如深闺佳丽,可若近看,他体形魁梧真棱角峥嵘,当真玉粉色不搭。
  江覆水见到他的一刹那,杀气陡然迸发。一,是由于对方是邪非正,二,是由于他知道关于自己的秘密,绝对不能够泄漏的秘密。
  司徒不朽自然也看到了江覆水,不过他并不记得这个人,许是他年龄逐涨,虽然不见得容貌衰老,但记忆力是的真的退却了,加之他们相处的时间过分短暂,他记得了,反而反常。
  当一个人记得另一人,另一人却不记得那个人的时候,所谓的“另一个人”就将缺少预知性和底牌。
  司徒不朽感知到了江覆水的杀气,却并未放在眼里,而江覆水散发杀气的同时,脑筋转动,已经开始策划杀局。
  少侠、正道又如何?还不是杀人者,还不是刽子手。只要被杀的对象是邪非正,那就无可指摘。就算江覆水满脑子阴谋诡计,只要他不对武林正道玉世家不利,那么他仍旧是人人称颂的少侠。
  司徒不朽来扬州并非要找白无垢或者江覆水,他来找一个在扬州享乐的人,百晓生。
  比起杭州西子湖,百晓生更为偏爱扬州瘦西湖,在旁边置办了别邸,临水而居,打算安度一段时光。
  可司徒不朽来了,他便没有安宁的机会了。看到中原极其忌惮的圣门门主,百晓生丝毫没有惊慌,然而笑容淡淡,羽扇轻扇,“什么风把大门主您给吹来了?蜀中山清水秀,男女钟灵毓秀,为何还要来这扬州?莫非是寻找情人?”
  也不知道这无所不在的人,到底知道了怎样的秘密,笑得一脸自得和揶揄。
  反倒是当事人司徒不朽,双目迷茫,不懂他意之所指,只是觉得仿佛被洞悉了心底最深处的秘密。
  百晓生见状诧异了一下,转而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容,“蜀中果然不比中原,人居然能鲁钝至此,唉,我还是收回之前的夸赞吧。”
  这么说是大不敬,可中原武林传闻中凶神恶煞喜怒无常的变态门主,并未生气,妖冶的面容上神色清淡,不寒暄,不多话,单刀直入,“我来找你,是来透露情报的。”
  

  ☆、邪路通达6

  “哦,需要多少钱?”百晓生随口就问。
  “不用钱,免费!”偌大的圣门,在义子沈沉宵的刻苦经营下,蒸蒸日上,钱财斗进,根本不缺这点钱。
  可百晓生不依不饶,“不行,一定得支付银钱,我是生意人,不能不讲诚信和规则。”
  “随意随意,你钱多就给,我纵然不差这几钱也收——我求的只是你能够听了我一席话,一段真相,而后公诸天下。”司徒不朽诚恳地说,他的神色淡漠,是沈沉宵不曾见过的“正常”。
  百晓生有些苦恼,“你这样让我有何挣头?情报是用来贩卖的,若自动公布,还有什么价值可言?”
  “那我付你钱,你想要多少,我给你多少!”司徒不朽极其土豪大方地说道,挥袖的姿势自含王气。
  百晓生眼瞳里闪过金光,仿佛金元宝存于其中,熠熠闪闪。
  “好!”百晓生一口答应。
  然后司徒不朽,见一个骇人的真相说了出来。
  原来,当年他火烧七星山,并非出于蛇精病,或者邪道的发泄式杀戮,而是收到一名男童的拜托和恳求。男童的父母与七星山上的某派“余孽”有着血海深仇,他无意中成为了七星山夫妇的弟子,却仍旧无法忘记家破人亡的深仇大恨,发誓要复仇。
  司徒不朽其实很喜欢孩子,对于年轻的男孩儿天生容易产生怜悯心,是以毫不犹豫地答应。 
  听到这百晓生略微叹息,“想不到邪门歪道也有如此的怜悯心,不过您的心态似乎有些古怪,莫非是传说中的……”恋|童|癖?这个词汇他没有说出来,而司徒不朽也未心神领会,蜀中文明不及中原,还没有丰富的娈|童文化。
  司徒不朽急着要将事情真相剥落出来,也不理会百晓生莫名神色,继续描述。
  司徒不朽答应要帮这个男童复仇,但是提出了一个小小的要求,那就是要他成为自己义子。他实在太喜欢小孩子了,却由于没能够找到心仪的女子生育,只能够徒然眼馋,这会儿遇到了一个符合自己口味的男童,自然要收为己用。
  “可是少门主?”百晓生出声问道。
  司徒不朽翻了个白眼,似乎在说:想不到你百晓生也不怎么聪明嘛!若是沈沉宵,我还废话给毛!
  百晓生闭嘴,司徒不朽这才说,当他来到约定的地点的时候,却没有见到男童人,却是另外一名童子,晕迷在地,白衣染尘,但面庞玉雪可爱,令司徒不朽一见倾心,决定收养。这个人便是沈沉宵。
  原本的那个男童没有了踪影。
  “讲完了?”百晓生发问。
  “讲完了。”司徒不朽说。
  “全部?”
  “全部。”
  轮到百晓生翻白眼了,“多大的事儿嘛,干嘛特地来说!”
  司徒不朽神色不明,“我只是希望你能够还沈沉宵一个光明的身份,他并非自甘堕落认贼作父,而是被人背叛弥留原地,进而遭到我威压强迫。” 
  “为何要多事?他不是你门派未来的掌门人吗?洗得白白之后,要如何统领你们那些喜黑厌白的门徒?”百晓生皱皱眉,不思其解。
  司徒不朽苦笑了下,素面无妆的面庞,清丽朦胧,哀愁的模样格外惹人怜爱,自觉要保持节操的百晓生默默转头不看。
  司徒回答:“若非我那义子一心做个好人,不屑为伍邪魔,我又怎生要如此多事,还特地来找你。”
  两人最终达成了协议,司徒不朽走了。他一身高深莫测的武功,却没有能够发现混在□□院里的充满敌意和怨怒的高手气息,他只以为那是保护百晓生的护卫,哪里知道那正是他说了半天的背叛朋友的男童——江覆水。
  次日,江湖百晓生死了,神不知鬼不觉,死在了一位无色无味的□□里。他原本打算发出去的信笺被偷走,销毁。司徒不朽拜托百晓生的事情,没有能够成功。
  这种洗白名声的任务只能交给三种人才,一是道高望重的人,二是和尚,三是百晓生。
  司徒不朽尚且不知道自己前脚刚走,百晓生就死。等他知道的时候,全世界都在谣传,是他杀了百晓生,为某件秘密事情灭口。
  司徒不朽不在乎这点污名,他急着想要将义子洗白,连夜赶往少林寺。也不去想那些老僧是否会相信一介邪魔的话,只希望他们真的慈心懂人。
  但在他抵达少林寺之前,遇见了一个人,蓑笠青衣长剑,是常见的江湖飘零客的打扮。
  他没多想,以为只是遇到了路人,却不想顾人的语气传来,“好久不见,门主大人。”
  “门主大人,恳请您为我一家人报仇!”昔日稚气的童声如今变成成熟的男低音,可依然是同样的念法和语气。
  司徒不朽还是没能第一时间想起这人是谁,他脑海里只装着一个义子,沈沉宵。
  江覆水没有反派废话的毛病,因为他是正派是主角,不是什么反派,他干脆利落地出剑,一剑斩像那粉色竖领的白皙脖颈,一招凌厉,是为绝杀!
  若非司徒不朽当真武功高强,否则定然被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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