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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舞作品集(共计7部小说)-第1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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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巴顿一看见这个家伙,眼睛就亮了。根据他的经验,这个务实的实力虽然不知道,但是从他身上的气质看来,这个家伙绝对是真正的经历过真正的生死搏杀,也是见过血,杀过人的狠角色!
“你的名字。”隆巴顿眯着眼睛。
“请叫我老烟,我的朋友都这么称呼我。”这个武士似乎犹豫了一下,他报出的根本就是一个外号。而他的口音,似乎是帝都的本地人。
杜维却发现,这个家伙虽然挺着胸膛,但是他的身上有一股浓烈的草药味道,似乎身上有伤?
隆巴顿也发现了,这个自称“老烟”的家伙,他的胸口衣服里,隐约的缠着绷带而这个伤口的位置似乎是在心口?
“你受伤了?”隆巴顿皱眉。
“是的,就在这里。”老烟指着自己的心脏:“不过我命大,我的心脏天生比普通人生的偏一点儿。”
说完,他拔出了长剑,吸了口气
刷!
一道清晰地剑光闪过,那淡淡的斗气光辉让周围围观的人都惊讶了!
这是一个会斗气的武士!那表明他的武士级别应该至少在四级了!
一个四级的武士,怎么会可能落魄成这个样子?
不错,这个老烟,就是那位在政变当日,原本准备被检阅的“御林军”。
那个临死前还想着“爵士”头衔的家伙。
喀嚓!
一根铁棒应声被砍成了两端,老烟似乎有点喘息,似乎是刚才的动作牵引了伤口,他深深吸了口气,看着隆巴顿,不过眼神却越过了隆巴顿,落在了后面的杜维身上。
毕竟是御林军出身的人,一眼就看出了这里到底谁才是真正的当家人。
“我可以算作是通过了么?”
“是的”,开口的是杜维:“请告诉我您要求的待遇,骑士阁下。”
“”老烟沉默了一会,他的眼神中露出了一丝厌倦,缓缓道:“离开帝都。如果你们是招揽人手准备离开帝都的话,我愿意很着你们。我只想离开这里。”
正文 第一百八十九章 老烟的选择
在临时的公爵俯的马棚里,这些隆巴顿招揽来的家伙排列成了一行。
这个略微有些简陋(当然只是相对而言)的公爵俯,占地不大,在堆满了广厦豪宅的帝都,这样的一个府邸只能算是中等偏下,显然和杜维的公爵身份很不匹配。
但是,公爵俯里却绝不缺少马匹。
原来的罗林家族撤出帝都的时候,房子卖了,人都遣散了,但是身为武勋世家的罗林伯爵府上,马匹是众多的,这些马全部都被杜维要了过来。
“你们可以随意挑选自己的坐骑。”隆巴顿一声令下,这些落魄的武士们每个人脸上都露出了惊喜的表情。
来到这个郁金香公爵俯,大家就已经得知这里的主人的身份,居然是最近名满天下的少年大公爵!想想自己之前一天还可怜巴巴的在奴隶市场找饭吃,而现在一下就进了帝国目前风头最劲的豪门!
还能拥有一匹属于自己的马?!
不过隆巴顿看着这些家伙费劲的骑马的样子,暗中摇头,看着身边的杜维,低声道:“哎,这些家伙都只是武士,却不是骑士,今后到西北那个地方,不会骑马可怎么行!西北那个地方,就连小孩子都会骑马。”
基本上来说,大陆上地武者,只要是拥有正牌武士等级的,都是通过了骑士协会的考核。但是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他们只是“武士”,却不能被称为“骑士”。
所谓骑士,最最简单的道理:你至少要会骑马吧?
但是对于这些低级的武士来说,他们连自己都养不活,哪里还有钱财来养一匹属于自己的马?养活一匹马的花费,可远比养活一个人要贵得多了!
武者的没落。是大陆上的现状,而那个名存实亡的“骑士协会”,曾经是和魔法工会并列大陆的强大组织,但是现在却已经沦落到上不得台面了。骑士协会负责考核和颁发骑士等级徽章。
但是大多数习武的人,却连马都养不起……他们只会武技,却不会骑马。
而眼前的这些家伙,虽然都只是武士,而不是骑士……
“嗯?”隆巴顿忽然眼睛一亮。他看见了最后一个翻身上马的老烟。这个今天招揽来的实力最强的家伙,他居然是会骑马的!而且看来骑术相当不错,他上马的姿势很干净利落,一看就是经过严格训练的。而且他骑在马上的姿势……上身停得笔直,双腿并不像其他那些菜鸟那样死命的夹着马肚子,看上去很轻松。
“这个家伙是一个‘骑士’。”隆巴顿越发的对这个老烟好奇了:“他武技不错,骑术看来也不俗。能有这么强的实力,还有这样的骑术的人,怎么会沦落到奴隶市场去找饭吃?”
这个问题同样也是杜维心里想问的。
这个临时公爵俯虽然小。但是作为一个典型的贵族豪宅,一些基本的设施也还是具备的,比如……一个规模虽小,但是目前也足够用的跑马场。
留下那帮菜鸟们欢快的练习骑术之后,隆巴顿把老烟单独叫到了房间里,同样在房间等候的,还有杜维。
老烟的神色有些复杂,他大概想到了这位公爵大人把自己叫进来是干什么。
果然……
“报上你服役的番号。骑士!”隆巴顿不等老烟站定,忽然站了起来,然后大声的喝道。
几乎是条件反射一样,多年训练的结果,使得老烟不由自主的站直了身子,双腿双手并拢,狠狠的跺了一下脚下的皮靴,然后挺胸大声喝道:“王城近卫军团皇家近卫军第四骑兵队第六小队骑长……”
说到最后,老烟猛然反应过来,自己现在可不是在御林军了。
不过隆巴顿和杜维对这个结果已经很满意了。
看着这个叫老烟的家伙一脸不自然的表情,杜维笑了笑:“你曾经是一名御林军的军官?”
“……是的。”
隆巴顿释然的笑了:“难怪我看见你喜欢把裤脚塞进靴子里……只有那些喜欢漂亮的御林军才会这么干。”
老烟有些脸红,的确,极度注重皇家威仪的御林军,在很多细节上都和普通的军队不同,尤其是在个人仪表上,御林军都堪称是典范。
他们的制服总是汤得笔挺,裤子上一道褶皱都没有,还喜欢把裤脚塞进长长的马靴里,使得整个人看起来格外的挺拔。
但是“喜欢漂亮”这个说法,依然深深刺痛了老烟,他仿佛想起了政变日当天,三千最精锐的御林军,却依然那身“漂亮”的装备,被一千叛军仿佛兔子那样追杀得到处逃窜。
军人是应该讲究仪表,但是如果过分追求仪表……那只能算是仪仗队。
“好了,我的将军。”杜维笑着对隆巴顿摆摆手,然后看着老烟,温言道:“我想,不用我问,你也明白我想问什么了吧?”
老烟点头,他叹了口气:“大人,您是准备以逃兵罪把我抓起来吗?”
的确,这是老烟最担心的。帝国军队对于逃兵的惩罚是异常严重的,毫无任何回旋余地……逃兵罪,杀!
“说说你的经历,老烟。”杜维笑着。
“我……曾经是一名御林军。”老眼咬了咬牙:“就在夏日祭典日之前,我一直在御林军服役,整整十二年……”
随后,老烟把政变日当天自己所在的那三千准备接受检阅的御林军的遭遇手了一遍。
“……我当时中了一箭,就在这里。”老烟指了自己胸前的伤口:“我晕了过去,但是并没有死,后来在清理战场的时候,我被当作死尸搬到了城外。半夜的时候,我醒来了,发现自己躺在死人堆里,周围静悄悄的,远处的焚烧点正在成批的焚烧尸体,有叛军,也有我们的人,我当时还不知道到底是叛军赢了,还是我们赢了,所以我不敢走出去,我悄悄的离开了那里……他们人手不足,尸体又太多,那里有数千尸体,却只有不到一百人看守,所以我悄悄的离开了那里,他们没有人发掘。”
“然后呢?”杜维点了点头。
“然后我溜到了附近的一个镇子,在一户农家堆积干草的棚子里睡了一个晚上,到第二天中午醒来的时候,我偷了一件衣服,然后流到河边清洗了伤口,然后我在大陆上的时候,被一队行商救了,我告诉他们帝都里发生了政变,我是一个平民……那些日子很混乱,帝都里很多平民受伤,我的说法并没有引起别人的怀疑,那些行商给了我一些药物和食物,然后就离开了。几天后,我回到了帝都里。”
“你回来了。”杜维点了点头:“那么,那个时候你应该已经知道了在政变之中,到底哪一方获胜了吧?既然是皇室获胜了。你为什么不重新回到御林军里?像你这样在政变日当天奋勇杀敌并且负伤,最后又大难不死的人,会得到奖赏的,你为什么不回去?”
老烟沉默了,但是杜维却看出,这个三十多岁的男人,他的眼睛里似乎有火焰在燃烧!
“大人,我们一共三千人,大多都死了。尤其是我所在的那个小队,我手下的兄弟全部死光了。还有我所在的中队,我们的长官战死了,我们全中队的人,活下来的恐怕只有我一个。”老烟的声音有些激动,更有些干涩:“我在那里干了十二年,我队皇室忠心耿耿,那里有的兄弟,和我一起当班的几个人,每次当班之后,我们都会一起去喝酒赌钱,一起去找女人,我还记得,当年我一次骑马摔断了腿,我的长官亲自把我从马场背了回去!可……他们都死了。”说到最后,老烟的声音有些干巴巴的:“他们都死了。”
杜维没说话,隆巴顿犹豫了一下,咬了咬嘴唇,也没出声。
“我记得他们的名字,他们都是我的兄弟,我的长官,汉克骑长,他是一个好军官,他对我们要求严格,而且还在不当班的时候请我们去他家里喝酒,还有卢萨,我赌钱的时候还欠他十六个铜角没还,还有伦尔,我们队里的一个家伙,政变日之前,我们还因为抢掠一个姑娘而打了一架,事后我想对他道歉……可是……”老烟忽然声音颤抖起来,仿佛那么笨拙的,干巴巴的重复着一个事实:
“可是他们都死了。”
“可他们的死不是你的错。”杜维看着这个老烟的眼睛:“他们是被叛军杀死的。你很幸运没有死,为什么不回去?”
老烟没有回答杜维的话,他反而对杜维提出了一个问题:
“公爵大人,政变那天的事情,后来在帝都流传了开来,所有人都知道是怎么一回事。”老烟的眼神里带着一丝灰色的,他的眼珠原本就是淡淡的灰色,此刻看来,就好像是一个垂死的人:“大人,辰皇子殿下,他成了摄政王。在政变日当天,他早就有准备,他早就知道大皇子会叛乱!他早就知道,一切都知道!所以他布置下那么多后手,最后他轻松的赢了。现在,他是摄政王,将来,他还会成为皇帝,我地说法没错吧?”
杜维忽然觉得自己明白了这个眼前的中年男人的内心!
“辰皇子他既然早就知道,为什么不阻止?”
“辰皇子他既然早就知道,为什么我们这三千人还要去死?”
“辰皇子他既然早就知道,为什么不在政变之前就做点什么?”
“辰皇子他既然早就知道,……?”
这些问题,杜维都没法回答,或者说,他知道答案,但是却无法书出口。
“尊敬的公爵大人,您觉得无法回答么?”老烟苦笑了一生:“我自己,其实是知道的。”
他深深的吸了口气:“因为辰皇子他根本没有想过要在事前阻止那场政变,他需要利用政变来除掉大皇子,他需要那场政变,所以,我们那三千人,就是被他抛弃的棋子,是被他放弃的诱饵,我们三千人的死,可以让大皇子错误的认为政变进行的很顺利……我们三千人必须要死,因为我们在辰皇子的计划里,在开始,就是被放弃的。”
最后,老烟总结道:“这些,我都明白了。”
杜维叹了口气,而身旁的隆巴顿,却忽然狠狠的一拳砸在了桌子上。
“我是一名御林军。”老声音吟很沉重:“曾经我无比忠心于皇室,只要紫荆花皇旗指向的地方,我愿意去浴血奋战,愿意用我的声明去拼杀!去捍卫皇室,但是那天,我大难不死,然后忽然可笑的发现……我原本效忠的人,他根本就不值得我去效忠!”
“我是一名军人,我愿意去战死!但是……我绝对不愿意被人出卖放弃而死!所以,活下来的我,拒绝再次为皇室效力,我不会再回去了!”
正文 第一百九十章 蓝海的请求
“怎么样?”
老烟出去之后;杜维看了隆巴顿一眼。
隆巴顿摇头:“一个不错的家伙……可惜却选错了效忠的对象。至少我就绝对不会出卖我的部下,或者把谁当作弃子。”
顿了一下,隆巴顿对杜维提出了自己的要求:“老板,这个老烟我很喜欢,就让他在我的手下吧。”
出乎意料的,杜维却拒绝了隆巴顿的要求,他笑了笑:“我的将军,这个家伙我也很喜欢,他看上去应该是一个很好的军官,而且出身御林军,懂得礼节,我身边正缺少这样的人,就让他留在我身边吧。”
隆巴顿没什么异议,他同意了。
最后,老烟的命运就这么被决定了下来,杜维决定在自己离开帝都前往西北领地之后,杜维即将组建一支身边的近卫队,而老烟,是杜维认为非常适合的首领。
不知不觉,杜维心里已经产生了那么一点“上位者”的想法。
在他的潜意识之中,虽然他很欣赏隆巴顿这个二百五将军,但是他并不希望自己的麾下,所有的军队都被这个二百五将军打上深深的印记。隆巴顿能召来一批老部下,杜维固然很满意,但是他不会让所有的军队都归隆巴顿一个人统帅。
驭下之道,在于平衡。这点很关键。
而老烟,是杜维目前看来很合适的一个人选。
在杜维脑子里已经有了一个初步的,对于自己将来的领地私军的一个构想。
隆巴顿作为一个对西北地区熟悉的将军,而且他有相当的本事,可以作为将来的骑兵统领。但是杜维不会把所有的权利交在一个人的手里。在他的计划里,还有一个重要的人选,则是杜维非常看好的。
就是那个在罗林平原上,和自己打过很多交道的,做事严谨沉稳,进退有据的罗伯特骑士。
侯赛因和妮可已经先一步来到了帝都和杜维汇合。
但是罗伯特骑士还在路上,他负责带着人帮着索尔斯克亚一起把在罗林城堡外面的那个魔法实验室搬运过来。那个实验室里有很多重要的东西,搬迁起来格外的麻烦,而罗伯特骑士在杜维的授意之下,负责一路护送索尔斯克亚。
而这个老烟……杜维觉得他会是一个合格的亲卫队长。
当然,家里还有一个阿尔法侍卫长,无论是从资历,经验,还是武技上,阿尔法无疑都是最合适担任杜维亲卫队长地人。
但是,阿尔法跟随老雷蒙实在太久太久了,就凭这一点,杜维认为阿尔法侍卫长,注定不可能成为自己的嫡系亲信了。
对这位阿尔法叔叔,杜维另有安排。
隆巴顿从奴隶市场淘来的那些怪才,都被杜维编入了自己的亲卫队……这是一个让人极为羡慕的职位,能成为公爵大人的亲卫,前途上可以说是一片光明。而老烟,暂时被委任为了这些人的头目。
大家也没有意见,毕竟老烟的实力在众人之上,这个人人都知道。
在接下来的这段时间里,杜维把绝大多数精力都放在了魔法学院里。
他每天大量地时间都是躲在霍格沃兹分院里,努力钻研着魔法学会搜集来的魔法师们的研究成果。
而同时,杜维写在霍格沃兹分院门口地那句话:
“升官发财请走别路,贪生怕死莫入此门。”
这句话几乎成了多有在霍格沃兹分院里学习的学院们的座右铭。年轻人地热血都是很容易被煽动的,只要一些高尚的口号。能激荡人热血沸腾的口号,使命感,和崇高的理想,就足以让这些单纯的,出军队的年轻人对杜维产生牢固的尊敬和忠心可。
更何况,杜维教授给他们的东西,比其他分院那些死板的背诵咒语,或者躲在实验室里钻研那些枯燥的配方等第要精彩百倍。
甚至就连那次在面对金眼蟒的课程里,两个倒霉的家伙被金眼蟒石化掉,石化后僵直的身体被放在分院门口,他们也都并不憎恨杜维,反而激发了极大的学习热情。
“今天将是我亲自教授你们的最后一课。”
这天,杜维终于在那个特殊建造的阶梯教室里宣布:“因为想必大家都知道,我即将前往我的领地——西北德萨行省。所以,恐怕有那么一段时间,我无法和大家见面的……”
三十二名学员都是面露失望的表情。
“不过,大家不用太难过,因为如果一切顺利的话,我们将很快再见面的。”杜维笑得很狡猾:“我已经以学院管理委员的身份,对学院提出了一个建议,我认为要培养出合格的魔法师,成天呆在学院里学习可不行,你们需要积累更多的经验,所以,我的建议是:我们将固定分批派出学员,前往大陆的几个著名的冒险地点进行实地的考验,积累你们的经验!而在我的建议下,目前被认为对你们很合适的地方只有三个——北方的冰封森林,南方的沼泽,还有……西北。”
杜维的笑容很狡猾。
“当然,以你们目前的实力,学院认为送你们这帮菜鸟去冰封森林或者南方的沼泽,实在是一种送死的行为,所以,最符合你们实力的地方,就是西北了。那里有干旱炎热的沙漠,沙漠里有不少魔法生物,比如黑魔蝎,还有能喷出毒火的地下沙蛇,此外,乞力马罗山脉上,也分布着一些实力不算太强的魔兽。这些都可以给你们提供充分的经验,我的建议是,你们会在不远的未来几个月内,前往西北,进行一段时间的……哦,我称之为‘实习’。”
下面一片欢呼。
三个月下来,这批学员对杜维教授给他们的东西已经建立了充分的信心!
魔法学院里都是一些年轻的学员,年轻人血气方钢,难免平日里也会发生一些暗中的争斗,在杜维的巧妙引导下,这些都以“魔法师的方式”进行决斗。
在不完全统计的数据里,在所有的暗中进行的魔法师决斗之中,来自霍格沃兹分院的学员面对其他分院的人,在胜率上保持着压倒性的优势!
“当然,不是你们中的每个人都能有资格去西北实习的,而是要经过一次考验。”杜维笑道:“只有合格的人才能有机会出去实习,这是为你们的安全着想。而考验的内容么……”杜维摸了摸鼻子:“学院将会把你们分成几个小组,以小组为单位,你们将在没有老师保护的情况下,战胜一只成年的冰雪魔狼!”
看着下面的这些年轻人,没有一个人脸上露出惧怕的表情,杜维很满意的拍了拍桌子,然后大声道:“好了!为你们的未来祈祷吧!菜鸟们!不过幸运的是,你们将在一段时间内,不用面对我的折磨了!再见了,我的学生们!”
说完,杜维走向门口,身后忽然传来了一阵整齐的起立声,三十二名学员,都按照军队的标准礼节,对准杜维做了一个捶胸礼。
“谢谢各位,我在西北等着你们。”
他对现在的效果,非常满意。
离开帝都的日子进入了倒计时。
杜维目前最头疼的依然是手下的人手问题。
西北德萨行省,整整一个行省的地域。需要大批的中低级地行政官员,而杜维现在的口袋却是空的——已经三个月了,他一个人都没有。
难道只能到西北当地招揽?
杜维叹了口气。
他已经通过了各种渠道在帝都招揽人,但是一听到是去西北那个鸟不生蛋的鬼地方,就足以吓跑大多数人了。而在帝国的官方,杜维原本也想通过自己的威望和关系,在帝国中央的一些部门挖几个人过来,但是很显然——别人尊敬你是一回事,但是要跟着你去西北吃苦。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很少有人愿意放弃帝都的花花世界,跟着这个公爵去西北的。
杜维不缺钱,三个多月,杜维在帝都地生意规模扩大了三倍以上,那个小扎克的确是一个商业天才,他想出了很多奇思妙想,三个月的时间,杜维口袋里的金币,已经达到了四百万。
但是金币能买到奴隶,却买不到真正的人才。
唯一的好消息是:小扎克在帝都的商场混得如鱼得水,若琳女骑士很快就可以得到解放了,她终于可以不用再穿着那套华丽得离谱的铠甲,被一批讨厌的年轻贵族围着了。
而现在,帝都的治安署统领:卡米西罗大人,却每天都穿着一套从杜维这里买到地华丽的铠甲带着士兵在大街上巡逻。
“我需要人!三百个就可以了。”杜维坐在书房里皱眉叹息:“如果没有三百个的话,两百……不,哪怕只有一百个,也勉强能够用了,只要把德萨行省的行政架子搭建起来……”
大概是神灵真的听见了杜维的祈祷,就在杜维皱眉不展的时候,管家玛德送来了一个消息。
“少爷,有人送来了一封邀请——是蓝海大学者派人送来的,他希望如果您今天不繁忙的话,晚上能抽出时间去他的府上……”
杜维愣了一下。
蓝海大学者?
帝都最著名的,名望最大的学者?
同时,也是自己的弟弟加布里的老师?!
自己仿佛和这位著名的大学者,没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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