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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之王子胜重生-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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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乱的套上衣服,便走出房门,没几步,就和一个人撞了满怀,定眼一瞧,是一个十七八岁的青年,瞧那打扮似乎是哪家的小厮,着急替主子办事儿,估计也是头一回,撞到王子胜之后,满脸的惶恐,浑身哆哆嗦嗦地,说不出话来。
王子胜也不是那等小气人,挥挥手便叫他走了,径自去找孙闻钟一同出去游玩。
早就听说这归化城外有著名的天下第一泉,传说,当年太祖和鞑靼人大战,兵败,被人追杀到此处,口渴难耐,坐下的白驹突然福灵心至,在此处刨出了一口泉水,救了圣主性命。等到太祖当上皇帝之后,这地方就取代了曾经的第一,成为了新的“天下第一泉”,也算是一大著名的经典了。
二人便决定一同策马来到此处,瞧一瞧这宝地。不过老天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刚刚出了城北门,还没走几步,半路杀出了一路打劫的人。王子胜觉得自己命要休矣,真是阴沟里翻船,连鞑靼人的王庭都闯过来的人,居然会被几个小毛贼了解。一开始王子胜还觉得这顿酒喝的大发了,但是现在回想起来,绝对是不对劲儿。不过是一壶酒而已,居然醉倒了,而且这都第二天了,还浑身使不上劲儿,还好巧不巧的碰到了劫匪。
都是一起玩过命的兄弟,两人相互苦笑一下,对方装备精良,而自己这方双手空空,抵抗无异于一句笑话,跟送死没有半点差别。
孙闻钟便开口道:“几为壮士予以何为。”
领头的蒙面人嘿嘿一笑,“二位倒是识相,那咱们也不为难二位了,只要借来二位的项上人头一用即可,看二位也不是那种脓包,也敬重二位的为人,不妨就自行了断吧!”拍拍胸脯,“我们兄弟行走江湖,自然是有义气之人,等用人头交差之后,自然会好生安葬二位,连同烧纸也断不会少了的,总之,不会让二位当孤魂野鬼的。”说完还煞有其事的从怀中掏出一个小本子念道:“安葬十两纹银,要棺木的话,再加五两,要是需要纸钱元宝啥的,就要等加价换,用真元宝换纸元宝;要是将封地位置告诉家里人的,多加一百两,哭陵的,多加一百两,要吊念词的,再加一百两。就是这个价格,二位看需要什么价位的,没有现银子拿东西顶账,或者写个字据都行。”
王子胜和孙闻钟,大眼瞪小眼的望了望对方,心理都在想“这是打劫的?还是哪里来的疯子?”上辈子,王子胜就是一个短命纨绔,要是问他,哪家的园子好,哪家的酒好喝,必是问对人了。至于打劫的,不好意思,没见过,一出门就是前呼后拥,奴仆成群,而且最远的地方,不过是京城外的庄子上养病,所以这种事儿还真是头一次。
孙闻钟倒是比王子胜见识多一些,但是本质上也还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大少爷一枚,也是头一次见这种绿林好汉,尤其是这么,这么缺钱的,张口就来了一句:“你们确定是打劫的?”得到肯定答案之后,满脸的欣喜,“这还是头一次碰到,以前就是在书里见过。”摸摸下巴,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你们是不是把第一次贡献给我了,要不然怎么都不说口头禅,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若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
王子胜也一脸配合的露出了疑惑,“你们是不是每日里大块吃肉,大碗饮酒,过的特别的快活,是不是经常劫富济贫,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领头的劫匪也不恼怒,只是说道:“麻烦二位不要白费力气了。先不说二位现在头晕脑胀,浑身无力,根本就是没活路。至于和二位说这么多,只是明白的告诉二位,我兄弟几人不过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而已,并不是故意和二位过不去,再者,也是想多赚一份银子,谁嫌弃银子多呢。”
此言一出,二人心道不好,那岂不是有了大麻烦,听着语气是一定要杀了自己二人。
王子胜眼睛来回乱转,“这位好汉,既然是无仇无怨,凡事儿就好商好量了,对方给多少,我都出双倍的价钱,不就完了。何必大动干戈?”顿了顿,“既然是出来行走江湖之人,自然是知道我二人之身份的,何苦结这个梁子,退一步海阔天空。”话锋一转,“本就是不应该参与到这些个麻烦当中,不是吗?”这显然是雇凶杀人,要是有银子,为何不拿上银子,拍拍屁股走人,反而还要得罪人呢?
绑匪们一听到双倍价钱,就有几分心动,后面一个矮个子绑匪,便凑过去,试探道:“大哥,如何是好?”
领头的男子沉吟半晌,冲王子胜道:“你说的这些,其实杀了你也能得到,想必二位少爷出门不会什么都不带吧!”嘿嘿一笑,“就是尸体想必也能值几个钱的,身上的配饰什物的,想必也是个念想,只要找对人,必是会出大价钱的。”人死之后,自然有亲朋好友怀念,要是生前贴身的物件出现了,自是会留作纪念。一想到林如海会看着自己的遗物,日夜哀痛,王子胜心头就一热,虽说是二人聚少离多,时常分开,只能鸿雁传书以解相思之苦,但是这份情却越发的浓厚了。
王子胜知道,如今这样,只有凭借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说服对方,才有一丝生机,深吸一口气,道:“衣服配饰是能卖钱,但是你怎么卖出去呢?是当铺吗?多半不是,毕竟那地方一进去就要剥层皮,想必不是。那是要直接找上门了,去王某的家中,先不说王某远在京城,路途遥远,这一来一去的盘缠就是一大笔。光说几位如何见得正主,宰相门人七品官,想必连大门都进不去吧!”加重语气又道:“这天下只有一种人才能保守秘密,那就是…………死人。”
王子胜扫了一眼绑匪道:“就算是不为了自己,也要想一想家中的妻子儿女,有哪个能逃过一劫呢?往后不过是一句天干物燥,走了水而已。”
这话说的合情合理,听得人浑身都冒出冷汗来了。劫匪中就开始小声的议论,领头的道:“你修要信口雌黄,我兄弟几人行走江湖多年,从未有失手过。你一个快死的人,居然敢咒我们兄弟。”
王子胜冷笑道:“凡是淹死的都是会水的,这有什么稀奇的。江山代有人才出,难不成江湖中只有阁下几人吗?”
领头的绑匪开始有几分怀疑,盯着王子胜问道:“你知道什么吗?”
“不知道”王子胜干净利索脆的回答,听完这三个字,孙闻钟好悬从马上摔下去,这也太让人无语了。
孙闻钟望着对面的绑匪也是如此之后,觉得有几分心理平衡了,不过绑匪没有这么好的涵养。
当即就指着王子胜的鼻子大骂:“你是在耍老子吗?”拔出腰间的长剑,威胁之意不言而喻。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抽的好厉害,实在是登不上来。╮(╯▽╰)╭对不住大家,果真是“灾难性测试”,一个晚上连登陆都做不到。
☆、第85章 难测
王子胜一脸的淡然,仿佛当眼前的人不存在;直接越过他;冲着劫匪领头道:“人以群分物以类聚;相同出身的人;总是喜欢用相同的方法来处理同样的事儿。如果是我雇凶杀人的话;就会这么做。”掰着指头道,“第一;这样不会暴露自己;第二;到时候还能以好兄弟的名义将我二人的尸体送回京城;得到我身后整个家族的感激;第三嘛;就是还能扶植一方的地头蛇。”
领头的绑匪道:“那如果我放了你,不也是死吗?”王子胜摇摇头道:“这不一样,你不是放了我;而是以后成为我的人,自然会给你谋个前程,要是有意的话,完全可以在边关一刀一枪的,凭本事挣一个前程。最不济,也能当一个护院的,最起码一家人和和美美,安安稳稳的过日子。”
领头的绑匪陷入沉思,又开始和一帮子绑匪商量,似乎想琢磨一下到底哪个好。压低声音道:“老二,老三,你们怎么看?”老三显然是这里的狗头军师,捋了捋三寸胡须道:“这小子倒是真是说的挺有道理的,大哥你想,咱们兄弟的地盘最大最肥了,可是自从那马胡子来了之后,影响不小,前些日子,马胡子突然和咱们和好了,当时我就觉得奇怪,以前马胡子就是连一只兔子都要掰扯清楚,最近居然把那么大一片山头让出来,绝对是有诈。”
老二焦急的问道:“到底怎么办,杀还是不杀,不要等到那俩小子药劲儿过了,还要费一番手脚。”
老三笑道:“二哥,人死了,就真的没折了。再者说,想当年二哥不也有个武举的功名嘛,何不趁此机会,出人头地,也好扬眉吐气一番。”叹道:“小弟是真的想给爹娘讨回公道呀!”便默然伤神。
几人都是心口一痛,能过的下去,谁会落草为寇,过着刀尖上舔血的日子。
最后还是领头的劫匪,问王子胜道:“要是我兄弟几人和您走了,您会不会翻脸无情。”
老三也过来凑了一句:“自古狡兔死走狗烹,您怎么证明不会杀了我们兄弟几个,去领功。”
孙闻钟挺身而出,“这样吧!反正也不着急,你们带我走,找一处地点待着。然后让王兄离开,同样的,你们可以派一个人跟着王兄,怎么样?”
劫匪都是一愣,本来是想着给个保证,有的扯皮,没想到这二位这么光棍,直接就提出这么好的条件。
领头的劫匪微微一愣,便答应了,“那就请孙大爷走一趟吧!”
王子胜目送几人走远之后,将匕首从靴子中拔出,狠狠地刺到马身上,马一吃痛就开始狂奔,王子胜这才往城外走去,也不走官道,专挑羊肠小道走,在王子胜的记忆中,这归化城外有一处庙宇,附近有些许的乞丐出没,白天就在庙宇周围乞讨,晚上就住在庙中,也能遮挡风雪。
王子胜一直藏身在庙中的房梁之上,直到晚间,看到一个和自己身型差不多乞丐出去小解,这才和猫一样轻盈的跟上去,趁着四周没人,打晕这乞丐,换上他的衣服,又往脸上涂了一些泥巴,把自己弄得灰头土脸的,这才停手。
再把自己脱下的衣服套在乞丐身上,背上这乞丐,一路狂奔,回到上午那条路上,将乞丐的脑袋砍下来,尸体丢在一旁,在悄悄地潜伏在一旁,静静地等着。安静的夜晚只有自己和呼呼地西北风,让人想起了好多事儿,不过王子胜还是万分感谢左疯子的非人训练,最起码自己没有在出事儿的第一时间就乱了阵脚,学会了思考,有了和别人叫板的资格。
从头到尾,这事儿都透着古怪。出城游玩这件事儿,是王子胜临时起意的,就是王子胜自己都不知道决定去哪里,至于孙闻钟这么痛快的和劫匪一同离开,多少有些疑点,到底是义气还是另有隐情。王子胜仔细的思索着这些日子发生的一切,除了他之外,就是这月明楼的店小二了,酒水都是经过他的手送过来的。
突然,灵光一闪,出门的时候碰到的那个小厮,慌慌张张的,是呀!那个小厮当时没有注意,可是现在想想,虽然磕磕巴巴地冲自己道歉,但是那口音不是一股子京片子吗?
在仔细回想一下,王子胜确定那小厮绝对是京城的人,而且穿着上也不是一般人家的小厮能穿的衣服,用的料子绝对算是上等的了,那就是说明,这个小厮的主人是达官显贵了。
这就把圈子缩小了许多,京城里来的,又不是一般人,那是谁就呼之欲出了,无非是和自己一道来的那几个人,能一道活着的也没有几个了,满打满算加一块,也就甄家那位了。
其实王子胜一直好奇,那家伙是怎么活到现在的,甄嘉鹤这人庸庸碌碌的,居然能撑到现在,已经是一个奇迹了,可是干嘛要杀了自己呢?
虽然确定了敌人是谁,但是还是找不到理由,王子胜就开始仔细琢磨,最终还是没有想明白。
倒是听到了官道附近有了响动,定睛一看,来的是一个人,看着身形,八成是那个小厮,就看着小厮发现尸体之后,哆哆嗦嗦地开始念叨:“这位爷,冤有头债有主,可不是我害的你,都是我家爷的意思,你可不要来找我啊!”说完就从马上拿起锄头,开始挖坑,想将尸体埋掉,可能是太紧张了,半天也没有弄好,索性就将尸体拉到一边,用周围的土埋上,成了一个坟头,还撒了一些纸钱,就连滚带爬的走了。
王子胜这才从黑暗中出来,悄悄地跟在后面,想看看这人最终的落脚地。只见这小厮不往城里走,反而是继续向西,一直走到山脚下,进了一处庄子,这样王子胜有几分好奇,难不成这不是临时起意,而是早就策划好了的。
王子胜不敢继续向前,生怕惊动了对方,便去找了一处背风的山洞,猫在里面,先休息一下,让自己好好地理清思路,好做出下一步行动。而且,这个时候,想必有人发现什么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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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第二天早上,王子胜这才溜到了归化城中,还好没有让王子胜等多久,就看到了来回乱串的端乎,心理一股暖流传过来。
突然觉得这小子这么靠谱,难得发觉这么贴心。
王子胜极为警觉的往往四周,并没有直接就冲过去,而是冲端乎使了眼色之后便随着一群乞丐离开了,倒是有个小乞丐得了一块银子,等到走到僻静的地方,王子胜抢了就走,到了城外,这才拿出这银子,仔细看看,有一条细缝,轻轻一捏,便开了,拿出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城北,八里庄,老周头。”
王子胜绕了城一整圈,才到了这个地方。端乎早就等在哪里了,看到王子胜进来,就哭着道:“大爷,您是怎么了,怎么还会这样?”呜呜地伏地大哭。
王子胜笑道:“没事儿,这不是好好地站在这里,赶紧收了声,有话问你。”
这才起身,擦擦眼泪。王子胜这才知道,军营里已经有了闲话传出来了,说是有自相残杀的事情,还有的说左疯子这么长时间不出兵,就是在内斗。
王子胜吩咐端乎去将孙闻钟和绑匪等人接过来,安顿好,就打发端乎回去了,还特意叮嘱端乎,不要露出什么马脚。
等到人都走远了,王子胜和孙闻钟二人这才开始分析局势。几个绑匪听完这些事儿之后,都在心里后怕,幸好没有轻举妄动,否者就连渣子都不剩了。
王子胜冲着坐立不安的绑匪道:“不必害怕了,已经没有你们什么事儿了。以后就安心住下来,先避一避风头,过了这几日,我自会给你们一个安排的。”打发几人下去安置之后,王子胜一脸疲惫的望着孙闻钟,道:“孙兄怎么看?”
孙闻钟苦笑道:“王兄,子胜兄,救兄弟一命吧!”孙家不过是二流的人家了,根本承受不住这种打击,就像一叶扁舟在大海中沉浮,自然要找一个靠山了,还是不会把他当炮灰的靠山。
王子胜叹道:“这一趟出来,本来是赞资本的,可是这一幕幕的,一出出的,实在是让人应接不暇。”本来是走一朝,镀金的,结果先是遇到左疯子,然后又是九死一生偷袭王庭,好不容易安生几天,又来了一出杀人灭口,而且最重要的就是,王子胜到目前为止都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啥时候招惹了这么一群人。
一个眼神过去,端乎亲自守在了门口,防止旁人偷听。
孙闻钟探过身子,压地声音道:“西汉时期,汉武帝为了加强王权,颁布了推恩令。”悠悠地道:“不知如此,一次祭祀祖先,以酬金的纯度问题,一口气罢免了好多诸侯,从此天子方能号令天下。”
这话一出,王子胜就出了一身的冷汗,“你的意思是说,不只是左疯子,就是甄家也有圣上的密旨,这是要把所有的世家都铲除了。”
孙闻钟道:“我想着圣上给左疯子的旨意肯定是整顿一下世家,好让子孙上进,省的各各只知道吃喝玩乐,上不得台面,丢尽了祖宗的脸面。至于甄家,一定是说,有几家人家和左疯子交往过密,有造反之嫌疑,然后命甄家先斩后奏,从权处置。”沉着声音道:“甄家这小子就直接以权谋私,把他看不顺眼的都解决了。”
看着王子胜有几分疑惑,道:“还不是你我二人的功劳让人眼热,嫉妒呗!要是弄死咱们,这功劳就成了他的了。”
王子胜这才觉得自己表现的很好,但是自己一直没有察觉到,顶多算是中等呀!
孙闻钟狠狠地翻了一个白眼,“有着进士功名,光这一点就够了。不知道多少人家都拿你当榜样,教育自个儿家的孩子呢,你倒好,居然都不知道。去你家提亲的人都把门槛儿踩平了。再者说了,这一路上,左疯子又把咱们二人当自己人一样对待,早就成了碍眼的存在了。”
这倒是,在仔细一想,被当成左疯子的手下,应该是从帮助处理麻烦就开始了吧!
王子胜无奈的摇摇头,道:“那是我上赶得去处理麻烦,问题是这麻烦处理不好,你觉得咱们能不吃挂落儿,到时候,还光耀门楣呢,不被众人唾沫淹死就算是好的了,总不能真的当孤家寡人吧!”
孙闻钟一想也是,便道:“那就想想下一步怎么走吧!”王子胜只觉得浑身烦躁,又兼之劳碌惊吓,也想不出法子,二人便决定好好地睡一觉,天塌下来也等养足精神再说吧。
招呼端乎过来,开始洗漱更衣,王子胜才发现自己还是一副乞丐打扮,不由得笑了。孙闻钟故作轻松道:“左疯子教的化妆潜伏易容,还真是实用。”
一夜无话,第二日,王子胜才觉得终于缓过来了,气色也好了许多。这才看到,不只是端乎,连端隐也来了这里,不等王子胜询问,端隐就说道,老爷一早就安排自己过来了,已经好几个月了,但是一直不敢露头,就等着那天大爷用人再冒头,而且这处院子是老早就有的,正好方便行事儿。
王子胜不得不赞叹自家老爷子,凡事儿都留好了退路,这样就不用把端乎留在这里了,也免得被人发现。
吃过早饭,端乎就被王子胜打发回去了,身边就留着端隐伺候。
孙闻钟想了一晚上,才道:“如今之计就是装作什么都不知道最好,先回去。想必甄家还没有正式公布什么,这时候回去最好,然后找个合适的时机,送这个甄嘉鹤归西。”把这事儿烂在肚子里,只要圣上不知道,就有活路。
看着王子胜点头同意,孙闻钟迟疑道:“这事儿自然死越少人知道越好。”一努嘴:“那几个怎么办?”
王子胜斩钉截铁道:“君子一言快马一鞭,当时怎么答应的,就怎么办,最多了,送他们远一些,在其他地方的庄子上待几年,风头过了,在换个身份。”
孙闻钟这才把心放到肚子里去,看来这颗大树是抱对了,最起码小命是保住了。
王子胜也不揭破,正好端隐上了热热的*。王子胜让了一句,“孙兄赶紧趁热喝了吧!今天可是一场硬仗。”
二人想办法在城门口见到了左疯子的副官,就和这副官一同回到了军营。倒是省了不少麻烦。
左疯子意味深长的看了二人一眼,道:“以后多用功钻研一下兵书,没事儿就不要往外跑了,毕竟不安全。”尤其是最后三个字咬的很重,二人行礼之后便退出,各自回到自己的帐篷,就好像是出去游玩一番,并没有什么不同。
等到假期结束之后,众人才发觉,帝师之子,祝谦鹏逾期未归。一开始人们还在议论这次左疯子会如何处置,有亲眼见他逛青楼会馆的,就开始说祝谦鹏是如何沉醉在温柔乡里的,最终乐不思蜀。三天过去了,人们开始怀疑这人是不是被掳走了,就连左疯子也频繁派人去搜救。
一连数日,杳无音讯。人们这才惊觉,知道有一日,一个爆炸性的消息,有人在城外找到了祝谦鹏的尸首,一下间,众人哗然,好好地怎么就死了,还是这么不明不白的,要知道这可不是一般人,又是立了战功的,到时候再怎么着也能混个爵位啥的,而且都是被左疯子锤炼过的,绝对身手差不了。
左疯子先是请归化城知府协助调查,然后八百里急报到了御前,在营地里设了灵堂,等到过了七七四十九天就派人护送棺木会京城。
急报一到御前,帝师听完就吐了血,昏过去了,这可是帝师的指望,要知道帝师今年已经年过半百了,膝下只有这么一根独苗,这要是有点事儿,整个祝家就绝嗣了
圣上于心不忍,便命人好生护送帝师回府,又赐下各种药材,每日里太医都来请脉,可惜刺激过度,帝师一下子就老了十岁,上了折子,言道年迈想回乡养老。圣上留中不发,帝师上了第三道折子,才勉为其难的同意,并且追封祝谦鹏为护国将军,又赐下谥号为“忠武”,朝臣都赞扬圣上优待老臣,尊师重道。
只有少数人看到了祝家这个爵位只是一个空头爵位,否者的话,圣上就会许了帝师过继给祝谦鹏的儿子传下去这个爵位,但是圣上没有,只是给死者哀荣,至于活着的,什么也没有得到,半月之后帝师终于受不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打击,一病不起。圣上感念其功劳,亲自祭奠,并且将其藏人帝陵,人人都歌功颂德,至于那个年幼的嗣子不过半年就随着帝师而去的事儿,却没有几人关系,即便是有人听了一耳朵,顶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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