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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血金刚-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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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人阻止的话,还不知道有多少的兄弟会死在他的手里,因此巴特勒唤过自己的副将,命令他立即带着天狼士兵撤退,他的副将赶紧说道:“头领我们一起回去!”
“照我说的去做,没有我断后我们将会有更多的兄弟葬生于这个屠夫的手中”巴特勒说道。副将无奈只好竖起大旗召集天狼士兵和一些小部落的士兵,有秩序的向后撤退,而巴特勒则是抽出弯刀提马向前挡住了方猛的去路。
方猛一看前面的路被挡住了,定睛一看,前面这员敌将虽然是骑在马上,但还是可以感觉到他的高大威猛,与他相比还要略微高那么一点点,满脸的杀气显的十分的凶悍,方猛第一次感到了危险。
两人互相打量了一番对峙了起来,方猛在想怎么才能最快的杀掉他,而巴特勒则是在感叹为什么大汉会出现这样一员猛将。对峙了一会方猛终于出手了,跳起一刀就直奔巴特勒而去,简单的一招却给人以无可匹敌的感觉。
在方猛看来与这样经过无数撕杀磨练出来的高手对战,一般的花招根本没有用处,只有那些最简单最直接的经过千锤百炼的招式才能发挥作用。这时简单的一刀决杀技是最好的手段,但是必须先把他打下马来,于是方猛就用了一招最普通的力劈华山,想要把他从马上打下来。
巴特勒看到刀里带着罡气就向他劈来了,赶紧真气一动弯刀一横想要架住刀的来势。“镗”的一声,双刀碰到了一起巴特勒架住了方猛的刀势,可是又听“碰”的一声,巴特勒的战马被方猛砍倒了,巴特勒赶紧横向磨刀逼退方猛,从马上滚了下来。
这时方猛的刀又下来了,巴特勒抽刀就挡,反手就是几刀逼退了方猛,有了喘息的机会,不过方猛岂会容他喘息,上来又是几刀。就这样二人战在了一处。两人你来我往刀气纵横三十米内绝对没法站人,不一会两人就打了五十多招。
这时隔天的军队已经追了上来,见两人在此打斗就停了下来。又过了一会儿,巴特勒已经呈现出败势了,隔天的士兵们兴奋的大叫道:“杀杀杀”因为这里的很多老兵都知道这个老小子是谁,知道这老小子厉害,除了几个骠骑大将其他人都没有把握对付他,而且这老小子还经常过境来刺杀隔天的军官,今天这老小子算是要交代了,因而他们都是非常兴奋。
巴特勒渐渐感到自己快要不行了,于是就用了一招以命换命的招式,把全身的真气全部用在了杀招之上,不留一点防御,方猛由于经验不足一刀下去发现他并没有挡就知道坏了,护体罡气立即催到了最大限度,“噗”的一声方猛把巴特勒一刀两段了,而巴特勒的一刀也砍到了方猛的脸上,由于护体罡气的及时迸发堪堪挡住了这一刀,但是却在方猛的脸上留下了一道深深的伤痕,鲜血立即迸出,而周围的士兵也是吓的心惊胆跳的。
巴特勒一死,士兵们立即欢呼起来,这时有人看巴特勒的一刀下去只是在方猛的脸上留下了一道伤痕,立即大叫道:“真乃猛金刚是也”于是士兵们立即大声叫道:“猛金刚猛金刚……”声音在草原上传的很远很远。那些逃跑的蛮族士兵听了更是心惊肉跳的,他们知道这喊声代表着什么,他们的第一高手是回不来了,而巴特勒的手下们暗下决心,一定要重振天狼部落的雄威,带领士兵杀入中原为头领报仇,但是他们永远也没有机会进入中原了,因为未来几年里,由于方猛的武功将在隔天山脉的军队里流传开来了,从而使得隔天山脉的实力上涨何止十倍。
这次的战争算是圆满的结束了,但是有人就不高兴了,因为很多人到了望月要塞还没有参加战斗蛮族士兵就败逃了,那些想要立功的人都没了机会。
方猛是这次战争最强眼的一个,现在方猛可成了军中的名人了,特别是有了那道伤疤以后,走到那里都能被人认出来,而那道伤疤已经成了他的象征了,也成了他的荣誉,“猛金刚”则成了他的绰号,以至后来人们都知道猛金刚而不知道方猛是谁。
立了功当然要升官了,由于七营在这次战斗中作战英勇,因而吴校尉被提升到军部去了,而方猛则连跳好几级做了七营的校尉,职位比李俊还要高。能升这么高主要是由于方猛杀了蛮族第一高手巴特勒。
方猛升官了,其他人也没有落后,方猛的几个师兄也都升官了。白镜当然还是跟着方猛到了营部任职,继续做他的参谋,方猛虽然聪明可是他喜欢用武力解决问题,他认为武力是解决问题的最快最直接的办法,方猛考虑问题时武力永远是放在第一位的,这也许是受到了方老爷子的影响,因而他解决问题时物武力是必不可少的,而白镜则是因为自己武功不怎么样,因此在考虑问题时经常会回避武力,两人的结合正好形成了互补,形成了完美的组合,不管遇到什么样的对手都难以逃过这两人的联手,特别是加上隔天军队的实力。
由于方猛的威望太高,因此他当上了七营的一把手,没有人不服气的,所有人都很尊重他,以至他在处理军队的日常事务是显的十分轻松。
第九章 聪明的人
这次战争来的突然毫无道理,去的也快没几天就结束了。十五万的蛮族士兵回去的不到八万死伤将近一半。这场战争的胜利的战略意义很大,死了多少的人并不是关键,关键是在于蛮族死了一个精神领袖,不仅使蛮族再次陷入分裂,而且打击了蛮族士兵的自信心,使得蛮族士兵开始对隔天山脉产生了畏惧心理。
如果说方问天打掉了蛮族的傲气,那么方猛则是把他们的勇敢给打掉了,使蛮族士兵再次和隔天山脉的军队碰上时,提不起胆气来。当然凡事有例外的,仇恨可以代替一切,天狼部落在仇恨的支持下必将卷土重来。
这场战争成就了方猛。可以说方猛不论在那里都会发光发亮的,但如果没有这场战争的话,他不会这么快的发迹。当然人们知道的将是方猛的勇猛,恐怕以后不论方猛做了什么有头脑有计谋的事,也改变不了他在人们心中留下的第一印象。
聪明的表现形式有多种,当一个人聪明到别人都看不出他聪明时,也就是大智若愚,这样的人才是就聪明的。真正聪明的人做起事来总是那么的简单明了,总能用最简单的方法去解决问题。只有一些自以为很聪明的人,把一些简单的问题搞的非常的复杂,再用最复杂的方法去解决它,用以显示自己的聪明才智,而且这些人总会受到一大部分人的追捧和崇拜,都想能成为这样的人。
两个笨蛋在一起会把一件事搞的复杂起来,一群自以为是的笨蛋在一起就会把世界变的异常混乱,世界就是让这样的人弄的复杂起来的。
世界其实很简单,我们只要认准一个目标,用最简单的方法去解决它就可以轻而易举的获得成功,但很多自以为是的笨蛋总是在考虑,自己做了这件事回有什么样的后果,自己会不会成功,自己有没有这样的能力,以至于一事无成。其实他们总是在自己吓自己,光是想而不去做,你能知道有什么后果,你怎么能知道你不会成功。
拐弯抹角的总算把事情搞的的复杂起来,然后再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去把问题解决了,有些事也许会被他们弄清楚,但大部分的问题是会被越弄越复杂了,最后只好放弃。或是耽误了时机错过了解决问题的最好时间,后悔晚也。而这些人总是会找到为自己开脱的理由或是找到一个替罪羊。
方猛是一个聪明的人,一个有着强大武力的聪明人,他懂的利用自己的长处。武力是解决问题的一个好方法,你不得不承认,强大的武力会使很多问题变的不再是问题了,但是很多的人总是很忌讳用武力去解决问题,以至很多用武力解决可以很简单的问题,被弄的非常复杂后,实在是找不到好的方法时,他们才会想到武力。
就比如说一个篡位的皇帝总是想名正言顺,就老想逼一个什么前朝老臣写一个什么诏书这类的东西,而且会想尽办法去说服他,最后实在是说服不了了,只好自己伪造一份,说是他写的。这真是脱了裤子放屁多此一举吗!你还不如直接自己伪造一份让他按个手印不就得了吗!天下人谁还会来追究你这个啊!,你皇帝都当上了,只要你能把这个皇帝作好了,谁还会管你是不是名正言顺啊!再说了历史还不是由你说了算,天下人谁管你的闲事啊,你皇帝要是当不好,再怎么名正言顺都会被天下人唾骂的。
任何问题都可以找到最简单的方法去解决它,只是人们往往会回避这种想法,因为这样就显不出他的聪明才智了,历史上的很多的聪明人都是自己把自己搞的很聪明的,这不是真正的聪明,这是小聪明。
方猛的聪明之处就在于他可以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去解决自己所能解决的问题。任何事情都是有开始的,因此他总是从这件事的开头开始一步一步的向前走,最后获得了成功。
生活其实不需要有太长远而不切实际的目标,但是每个人都要为自己设立一个目标,当我们实现了这个目标后再往下一个目标走去,这样你才不会太累,也不会失去动力,因为目标就在眼前,只要你努力就可以实现。方猛总是会给自己设定一个比较接近的目标,然后用尽全力去完成它,因此他的人生总是充满着成功的乐趣。
“失败是成功之母”这句话很多的时候成了失败者自我安慰的一个借口。他们总是借口这句话来逃避失败的则任,因而他们常常会再次失败,因为他们不知道自己究竟能做什么,这句话给了他们勇气,让他可以意淫一下,设定一个宏大的目标,认为自己是有那个能力达到的,不错也许你会有一天可以达到,但是你如果现在就成天想着这个目标而没有实际自己可以完成的目标,那你一辈子也别想达到,因为你设定的目标太遥远而会使你在前进的路上失去原有的激情。
方猛能这么快的成功,是因为他个自己选了一条最简单的道路,自己既然有这么好的资本当然要好好利用了,方猛成功的利用了自己的能力在适当的时间与地点做了适当的事,因此他成功了,堂堂正正光明正大的成功了,不需要什么小聪明,就是尽情的施展自己的能力,让所有人都认识到自己的能力,做到大家都想做的事。这样的成功才是真正的成功。
你只要把自己值得别人尊重的地方释放出来,就是聪明的表现,但很多的时候一些人总是会制造一些事情来显示自己的一些特质来让人尊重,其实这些特质都是制造出来的,经不起考验的。这样的人就是一些有小聪明的人。只有懂得抓住时机释放真正属于自己的东西的人才是聪明的。
真正聪明的人是光明正大的,阴险小人不是聪明的人。聪明的人知道什么样的人才是伟大的人,是自己应该努力的方向。聪明的人往往会有一个原则,什么样的事不能做,什么样的事应该做,他们都是有一个谱的,那些有小聪明的人则往往会搞不清方向而站错队伍,结果弄的身败名裂,一无所得,而且还赔上了一生以及后世的名誉。这样的人是真正愚蠢发人。
方猛做人总的原则就是对得起自己的民族,对得起自己的家人,对得起自己,这样的人才是有大智慧的人,这样的人取得的成就才会是巨大的,这样的人才能得到世人的尊重,才能过上幸福的生活。
方猛在七营的生活很是清闲,政务军务完全由白镜和一班子手下打理,每次都处理的妥妥当当的,要是他自己干一定没有这么好的效果,而且还会累的半死,而他们几个却是很轻松的完成了,所以方猛平时就是训练士兵,这也是他最乐意做的事情。他总是想着法子来训练士兵,还动不动来个拉练,进行一些实战训练,举行一些军事竞赛,而且还在琢磨一些新的适合士兵格斗的战斗技巧和适合大型方阵的阵法,而每次有了新的想法他就会那给士兵们实践一下,而且还总结出一套练兵的最基本的步骤,就是练体、练阵、练胆、练战。
练兵先练体,没有身体阵法再好,计谋在高明也没用,一群羊不会杀死一群狼的。练阵,好的阵法可以弥补士兵战斗力不族的问题,使的一加一大于二。练胆,无胆的士兵上了战场不仅会成为炮灰而且会连累其他人,有胆才有气,气势永远是一个军队不可缺少的东西。练战,没有经过实战的士兵永远没有一种铁和血的气势,永远不是真正的军人。
方猛每天与士兵吃在一起睡在一起,讨论训练的得失成败,这使得这些被折磨的不成样子的士兵们没有法子恨起这个罪魁祸首,而且总会在心中产生一种崇拜的心理,这使得第七营成了全军最团结的一个营。
一个好的将军可以带出和他一样的士兵,可以说第七营经过方猛这一年的折腾已经脱变了,战斗力非是一年前可比的,而且第七营成了隔天山脉军队中《小五行神功》和《金刚练体神功》练的最好的一个营。
第七营的战绩也在平时的训练中慢慢的累积起来,一年一次的轮换有开始了,第七营的全体官兵一致要求去望月要塞,因为隔天城想要找个蛮族士兵都找不到,因此他们强烈要求去望月要塞。于是在方猛的努力下他们终于得到了去望月要塞的机会。
第十章 威震草原
方猛带着他的第七营来到望月要塞后,每隔一个月就会出关进入草原抢劫蛮族部落。壮年男子一律杀死,只留下年轻的妇女和幼小的儿童,所有的牛羊马匹全部被运到隔天城出售,年青的妇女大都被分给军士们做老婆,因为隔天山脉的女子还是挺缺乏的,而且由于妇女在蛮族的地位极其低下只是男子们传宗接代的工具,因而当他们嫁给隔天山脉的士兵之后,就再也不想过回原来的日子了,因为他们享受到了从来没有过的幸福。
那些幼小的儿童则统一有军区管理教育,使之汉化,而后编人军中。由于方猛这种做法使得大草原上的蛮族人人自危,特别是一些小型部落,因为方猛已经灭了十几个小型部落;中型和大型部落已是人心惶惶的,因为方猛还灭了好几个中型部落,伏击过大型部落的骑兵并且取得了不错的战绩,因此出现了一些部落求和的现象。
野马部落离望月要塞比较的近,属于一个中型部落,它还有一些小型的部落依附于它,这一年来被方猛吓的成天提心吊胆的,生怕方猛哪天一高兴就把他们给灭了,虽然方猛从来没有来过,但是他们不确定方猛到底会不会来,他们不知道方猛究竟是怎么想的。
野马部落的族长阿巴夫是一个被隔天军队吓的有点胆怯的老头子,他曾多次想把自己的部落迁走,可是他们却找不到好的去处,而且每次当他们想走的时候,望月要塞的猛金刚就会派兵过来,远远的望着他们,给他们一种好象如果他们迁走的话就会来攻打他们的感觉。因此阿巴夫被急的由一个五十多岁的壮年老头一下子变成了能有七十多岁的老年老头,他已经派了好几批人过来和谈,可是方猛总是不给他们准确的答复,就是这样吊着他们。
终于一年后的一天,望月要塞的方猛传下话来,要阿巴夫前去见他,并允许他带兵去,可是他那敢带兵前去啊,只是带了几个侍从心惊肉跳的来到了望月要塞,见到了传说中的猛金刚,方猛此时虽然才十六岁,但身形样貌已与成年人没有差别了,身高有一米九多,体形壮硕,本来还算比较憨厚的脸旁,现在已因为那道伤疤而变的凶形毕露,有点不怒自威的气势。当见到阿巴夫的时候,杀气不由自主的流露出来,这可把阿巴夫吓的半死。
方猛冷冷的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阿巴夫站在那里冷汗直流,也不敢吱声。好长一段时间后,方猛才开始说话,“阿巴夫是吧?知道找你来是什么事吗?”
阿巴夫终于盼到方猛开口了,因而立即恭敬的回话道:“正是!不知将军找老朽来所为何事”
方猛看着站在自己面前的这个胆怯的小老头,饶有兴趣的说道:“何事?你还问我何事,不是你成天吵着要来见我的吗!怎么问起我找你何事来了”
阿巴夫被方猛反问的紧张万分,不知该怎么回答方猛,方猛见他这样就对他说道:“你们野马部落要么归顺我,要么明天我就带人过去把他灭了”
说完后方猛不理已经被吓的发晕的阿巴夫起身离开了,留下阿巴夫在那里楞了半天才醒过来,醒过来的阿巴夫发现方猛已经出去了,想要再去找他哪里还能见的着,自己只好无奈的回去了。
当天晚上,野马部落召开了部落大会,阿巴夫把方猛的意思一说,立刻引起了喧然大波,很多人都不同意归顺方猛,强烈要求去和他们拼了,不能受这样的气,但一些上了年纪的都表示应该归顺方猛,就这样争吵了一夜没有结果。
第二天早晨,方猛就领着一千骑兵来到了野马部落,阵列一摆就准备冲锋。阿巴夫一看方猛果真来了,赶忙跑出来恳求方猛让他们再商量一会,方猛看了他一眼说道:“有谁不同意可以让他出来见我,让我跟他好好聊聊”
结果在方猛的强势下无人敢站出来,在方猛的凛凛杀气下,很多人都感受到了死亡的威胁,因而没有一个想送死。于是野马部落就这样被方猛给收复了,成了望月要塞的前哨和养马场。对于野马部落的妇女儿童方猛全部把他们转移到了望月要塞内,进行汉化教育,成年男子则在草原上为望月要塞放牧。
一年一次的换防方猛没有回隔天城而是继续留了下来,经过方猛的努力,在一年之内,望月要塞的附近形成了一个汉蛮结合的边关小镇,经济也发展起来了,那些蛮族的妇女儿童也逐渐的把自己当成了汉人。望月要塞建立了一支近两千人蛮族骑兵部队。
方猛在经过大量的掠夺之后发现蛮族其实有很多人都过着猪狗不如的生活,这些人都是蛮族的奴隶阶层,这一发现让方猛突发奇想,如果让这一部分人为我所用,那以后不是可以减少对抗蛮族的损失吗!而且可以通过这些人彻底的了解蛮族。
因此方猛开始改变了他的一贯作风,他在以后的掠夺战中,没有再把所有的成年男子全部杀死,而是把那些奴隶们全部带到了野马部落,让这些奴隶向正常人一样为他放牧,这使的这些奴隶对方猛是忠心耿耿,比野马部落的人强多了,这些人可不管你是蛮族还是汉族,他们以前过的生活使他们没法对自己的民族产生归属感,因而当方猛给予他们新生活时,他们就把方猛当成了自己的天神。
方猛这种做法给他带来的不光是巨大的劳动力,还为他带来一支强大的骑兵,他们这些人已经从心理上对汉族产生了一种认同感,在不久的将来他们必将成为汉族的一部分。
虽然隔天的士兵一开始并不习惯和蛮族生活在一起,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逐渐的发现其实这些蛮族还是挺好相处的,他们没有他多的坏心思,比较单纯作战勇猛,与他们生活在一起并没有什么可怕的,反而比较轻松。
随着时间的流逝,方猛已经在望月要塞呆了三年了,由于这三年来方猛在望月要塞取得的巨大成绩,使得方猛再次迁升,这次方猛是如愿以尝的做到了大官了,第三军的统帅中郎将。
方猛这三年的成就是无人能比的,光是他收复蛮族为己用这一条就是这么多年别人所想不到的,而且方猛在望月要塞所建立的小型城市已有二十多万的人口了,这是别所不敢想象的。
方猛要离开望月要塞了,后来者是方猛的一个师兄,望月要塞将不会由于方猛的离去而变的混乱,望月要塞只会变的更好。
方猛回到了隔天城,入城时受到了巨大的欢迎仪式,人们听说猛金刚要回隔天城都自发的出来迎接他,不是因为他名气大而是因为他的常胜战绩和他流传下来的武功,人们见了他都自觉的把自己降为徒弟一级的,方猛的威望甚至超过了他的爷爷。
方猛进城后发现隔天山脉的总元帅亲自来迎接他,这使他受宠若惊,连忙下马赶走几步到了元帅的前面给他以及他身后的各位将军施礼。隔天山脉的总元帅于通长的膀大腰圆,孔武有力,三缕长髯飘于胸前,一身戎装显的十分的精神,方猛一看之下就被他的气度所折服了,这样的人是应该得到尊敬的。
老将军于通扶起方猛,一打量方猛忽然对方猛产生一种熟悉感,觉的他特别象一个人,“你很象我的一个故人,不知你们有没有关系”于通说道。
方猛一听就知道于通应该是当年爷爷的老战友了,于是方猛说道:“您说的是我爷爷,他老人家以前也是隔天山脉的元帅”
于通听了方猛的话知道自己没有猜错,显得有些激动的说道:“可是我记得他当年没有儿子啊!”
“可是他不是有女而吗!我是他老人家的外孙过继到方家的”方猛说道。
“噢!原来如此,是了他是有个女儿叫秀娘,当年我见她时还是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姑娘,没想到儿子都这么大了,不错真不错”于通欣慰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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