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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皇商-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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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打发。

    可他又体弱,病还没好,杨中元根本不肯让他多做一点事情,于是在干干熬了三天之后,他才在儿子心情极好的情况下,提了这个事。

    虽说是为了让儿子能省点心力,但也确实能有个事情做,这间铺子不光有杨中元一个人的期盼,其实还有他的。

    无论能不能赚钱,也无论口碑好坏,只要一家人和和美美,为着未来好好努力生活,一起打拼挣钱,就是最好的事情。更何况,凭借儿子的手艺,这铺子是肯定差不了的,周泉旭真心希望,将来客人们一声声的小杨老板,能把儿子失去许久的自信与张扬找回来。

    这是他十几年来,几乎丧失贻尽的最珍贵的东西。

    杨中元见爹爹满眼都是期盼,于是终于松口:“好,今天铺子不收钱,等明日我去问过李大夫,他要是同意了,那就要麻烦爹啦。”

    虽说还是要问过大夫才行,但周泉旭却知道自己的身体并没有差到那个地步,李大夫也不可能会拒绝他的这个提议,于是不由松了口气,笑着从屋里拿出一本书来,端起儿子给他准备的养生茶,一个人坐到后宅屋檐下老老实实看起书来。

    杨中元正想多跟爹爹闲话几句,却听前面程维哲喊他:“小元,快出来,字贴哪里?”

    他于是飞快跑了出去,一路出了铺子前面,凑到程维哲边上看他写的那张大字。

    程维哲这次用了小楷,一连串的招牌字写得有模有样,有那么点书卷味道。杨中元展开一看,见写的就是他嘱咐的那几句,不由笑说:“谢谢啦,小程老板,以后你来吃面,保准不要钱。”

    程维哲扫他一眼,翻过大字背面让他涂米糊,米糊杨中元早就做好了,放到现在非常黏,等他严严实实涂满了红纸,这才让程维哲高高贴在铺子正中间那根门柱上。

    这间铺子是两窗四门,右边的灶台正好在窗下,那一锅鸡汤就温在灶台里,来往路人都能闻到极香的味道,而中间的四扇门自然全部打开,红红一张纸贴在上面,识字的不识字的,自然都会好奇瞅上一眼。

    虽说大梁近年来新增许多学堂,但仍有大部分百姓家里孩子读不起书,识字的人不多,杨中元贴这个,也不过是为了能吸引识字食客的目光,能有那么一两个,便也不算费这一番功夫。

    等待两个人都忙完,天色才渐渐亮起来,橘红色的光束从东方的朵朵云层里窜出头来,昭示着太阳即将升起。

    几乎是眨眼的功夫,这条不大的小巷子里突然开始有了人声。

    杨中元站在铺子门口,看着渐渐多起来的人影,张嘴喊道:“面铺子开张啦,今日免费,都来尝尝。”

    他曾经在御膳房做过唱名宫人,一把嗓子嘹亮有力,远远就能让人听得一清二楚,程维哲几乎被他吓了一跳,转瞬片刻却又有些好笑地瞅着他瞧。

    自打杨中元归来,他的行为是那么新奇又那么有趣,程维哲觉得自己总是忍不住盯着他看,仿佛希望能看到他更多的样子。

    他不知道这样算是好还是不好,但他知道,无论杨中元变成什么模样,他都不会忘记小时候顽皮的他,却也不会觉得眼前这个优秀的青年是陌生人。

    只要看着杨中元,他就觉得十几年光阴仿佛扎眼便过去,他还是他,他也还是他。

    杨中元扯着嗓子当街叫卖,路上行人有的驻足有的行色匆匆,程维哲跑出去跟他一同点了长长的千丈红,在鞭炮的噼啪声里,一个中年男子犹豫地走了过来,问:“请问,今日是能免费吃碗面吗?”

    “是是!”杨中元立刻笑红了脸,他请客人坐到位置上,扬声道:“鸡汤银丝面,一碗就来。”

    作者有话要说:昂,第一更主菜上了!请大家多多留言么么哒><

☆、第026章 玉井饭

    有了第一碗,自然也会有第二碗,因着今日都可吃一碗免费的面,而且就摆在街边的汤锅不停咕嘟着诱人香味,不过片刻的功夫,这间小小的面馆便挤满了人。

    杨中元有在御膳房十来年工作的经验,因此只要是进来人了,他抬头认真看一眼,便能记住客人的顺序,试了十来个人,竟分毫不差。

    虽然客人多,而且是吃白食的,但杨中元还是一碗一碗面的做,不会因为人多而自乱阵脚,一口气煮好多碗出来。

    今日他开张,程维哲自然是要好好帮衬的,因此一直忙活着帮他端面擦桌子,两个人辛辛苦苦忙了一早起,才勉强把第一波赶早的客人送走。

    等到终于清闲下来,杨中元就端着那一整盆的碗,走到后院洗刷起来。

    程维哲站在他边上,想要帮忙,却被杨中元拒绝:“这洗碗的活你可干不了,你肯定洗不干净,快去前面帮我看店。”

    “你不叫我试试,怎么知道我干不了,你不是照样干了?”程维哲一面盯着前头铺子动静,一面嘀咕一声。

    杨中元手上都是泡沫,听了只是笑笑,用肩膀推他后背:“好了快去,顺便帮我擦擦桌子。”

    程维哲这才不情不愿去了前面,他知道杨中元的脾气,他拒绝的事情,哪怕别人说破天,也不顶用。

    留下杨中元一个人蹲在大太阳底下,挥汗如雨洗着碗,他洗碗很仔细,先用温碱水把油渍抹去,然后用清水过两遍,最后用烧开的热水一烫,便干干净净的了。

    周泉旭等他洗完了,才从屋里走出来。说实话,儿子一个人蹲在那里劳作的身影令他心里极难过,他不敢出去,只能一个人偷偷躲在窗户缝后面,一边瞧着一边红了眼睛。

    从杨中元归家,他无论做什么都是井井有条,洗菜做饭洗衣服打水样样都会,可却对年幼时日日拿在手里的书本看也不看。

    他记得他小时候,周泉旭问他将来想做什么。他那时候也不过六七岁,虽然时常顽皮得令人头痛,却也是个非常孝顺的好孩子,他当时歪着小脑袋认认真真想了很久,却回答:“阿哲说他要当大官,那我也好好读书,跟他一起当官,造福黎明百姓。”

    一个小小的孩子,哪里知道什么是造福黎明百姓,不过是教书先生时常念叨,他们记到心里面去罢了。

    周泉旭想到他小时候虽然经常跟程维哲打架吵嘴,却总是屁颠屁颠跟在人家后头,无论玩什么都在一起,就连儿时的梦想啊,也都有程维哲一份。

    如今他回来,能跟小哲做邻居,他嘴上虽然不讲,但心里恐怕还是十分高兴的吧。

    周泉旭见儿子洗完了碗,这才擦了擦眼角,笑着走出房门:“小元,早起客人多吧,怎么不叫小程帮着洗碗?你叫我也行啊。”

    他虽然这么问,但也知道儿子是断然不会让他帮这个忙的,讲着个,不过为了让他放松放松。

    杨中元把洗干净的碗摞成一摞,低声道:“爹你身体不好,多歇着就是了,我能干着呢。”

    他说完稳稳站起身来,捧着一长串的碗放到后院的案台上,这才松了口气:“碱水烧手,哪里能让他碰,我一个人洗就行了。”

    周泉旭听到上一句还好些,可到了第二句,不知怎么地,他心里竟咯噔一下。

    “那你也别用碱水洗了,面碗也不脏,用热水好好烫烫便是。”想了好半天,周泉旭也只回了这一句。

    杨中元笑笑,站在案台边擦了擦汗,又抬起那一摞碗:“我习惯了,不要紧的。咱们靠吃食营生,不洗干净怎么行呢,爹,外面日头晒,你先回去歇歇吧。待会儿我先做好饭,趁着客人来之前我们先吃。”

    他说完这一句,转身就进了前面铺子,可刚一进去,却见程维哲正愣愣看着他发呆,杨中元挑眉问他:“发什么神呢?还不快帮我把碗接过去。”

    “哦,就来就来。”程维哲被他叫一声,忙回过神来,伸手就接过碗,整整齐齐码放进碗柜里。

    做这个动作的时候,他背对着杨中元,没有叫他看到自己的表情。

    有些时候,有些事情,并不需要明言。

    杨中元忙了一早起,他一个二十几岁的大小伙子,早上那一碗面根本不顶饿,他坐在灶台后面,仰着头看了看外面的天色。

    “还早哩,看来我们能闲一阵。”杨中元这样说着,手里却丝毫没闲着。

    他从案台下面拿出一根早上刚送来的莲藕并两根胡萝卜,放入盆中认真洗了起来,等洗干净后,便把这两样都泡进干净的井水里,以待备用。

    程维哲放好碗,转身就看他又忙活上了,不由叹道:“小元,忙了一上午你不累吗?这又是要做什么?还不快歇会儿。”

    杨中元起身,推他到往后院走:“去,打一碗米、一碗莲子过来。”

    米面袋子还是程维哲帮着一起抗进空屋的,他自然知道放在哪里。不过莲子又是什么时候买的?

    “你到底买了多少食材放在家里,怎么吃得完?”程维哲有些无奈地看着杨中元,任他怎么推就是不动。

    杨中元撇撇嘴,见他不动也懒得理他,回身捞出莲藕,拿起菜刀上下挥舞,不消片刻功夫,整齐如葡萄大小的莲藕丁便被切了出来:“阿哲,饭虽说人人都吃,但怎么吃得好,怎么吃得妙,怎么吃得舒坦又妥帖,那才是重要的,你懂不懂?”

    见他有长篇大论的架势,程维哲忙摆摆手,逃也似地往后院跑去:“好了好了,你妙,你妙极了?还不是不想让你费那么多劲。”

    他身后,杨中元又切起了脆生生的胡萝卜,可脸上的笑意却一丝一毫都掩盖不住。

    等到程维哲在杨中元的指示下淘洗好米,加水放入锅中煮上之后,又被他念叨着把莲子去皮取芯,虽说莲子芯清热去火,可味道有些苦了,吃起来口感并不是太好,还不如留着泡水喝。

    “小元,吃个饭这么讲究,那得多费神。”程维哲一边剥着莲子,一边不死心抱怨。

    实际上他念叨这个,也不是为了跟杨中元抬杠,只是看他一天天的忙活不停,就替他累的慌。说实话,他就算在程家境况不好,但也好歹是长子嫡孙,家里的事情上上下下都不用他沾手,就算开了这个小小的茶铺子,也大多都是雇的伙计和账房在忙,他自己是不会亲自洗碗擦桌子的。

    可到了杨中元这里,他竟然样样都会干,也样样都干得好。

    不得不说,在这一方面,杨中元比他强上许多。他自愧弗如。

    “我离开家许多年了,也没有好好孝顺爹爹,如今可算有机会了,自然要变着花样好好孝顺他。把饭做得精致可口一些,是我目前能做到最好的了,当然要紧着好的来。”

    “唉,你说得对,你啊,就是劳碌命。”程维哲剥好莲子,又主动洗了干净,便坐在一边看他忙。

    用来煮饭的是个砖红色的陶罐,杨中元从街对面的杂货铺买来的,样子看上去不甚漂亮,但蒸饭却异常好吃。

    他把煮面条用的小锅放到一边,专心盯着煮米饭的陶罐瞧,等到陶罐里的水沸腾起来,他飞快把藕丁胡萝卜丁与莲子扔进去,用筷子搅和一圈,这才盖上盖子压了压火。

    程维哲鼻子灵,不一会儿就闻到一股甜甜糯糯的米香扑面而来:“饭还能这样煮吗?真香。”

    听到他夸赞,杨中元低头笑起来,他浓密的睫毛仿若小小扇子,护住了凤目里的柔光:“这个啊,叫玉井饭。”

    “玉井?”程维哲听他这么讲,挑眉道,“可是‘太华峰头玉井莲,花开十丈藕如船’的玉井?”

    杨中元倒是没想到他还知道这首诗,不由叹道:“阿哲,没想到你还是这么有学问,竟叫你一击即中,说的分毫不差。”

    程维哲还在琢磨那首诗,闻言便说:“以玉井替代莲藕二字,这名字倒也起的妙极。”

    那是,也不看这名是谁起的,那是我师父起的!杨中元心里得意,嘴上却不漏分毫:“丹洛夏日炎热,我爹又吃着药容易上火。莲藕清热健脾、胡萝卜补气安五脏、莲子益肺养心,都是这个时节最好的食材,合在一起煮饭,不仅能被粳米带出香味,食材味道也更醇厚,是最好不过的。”

    他正说着,陶罐里的玉井饭正幽幽散着香气,仿佛应征了他的话一般,那香味里有米的厚重,有莲藕莲子的清香,还有胡萝卜的甘甜。简简单单一罐米饭,竟蕴藏这么多美妙滋味,倒也难得。

    “闻起来是真的很香,吃起来想必也甘比蜜,难能可贵的是还能温养身体,小元,你用心了。”程维哲不由感叹一句。

    杨中元听罢,笑道:“那是我亲爹,我不用心,谁来用心呢?”

    “是是,杨大孝子,还有什么要使唤我的?赶紧吩咐!待会儿客人又要来了,亲爹要没饭吃了。”

    中午饭其实很简单,等米饭烧好,杨中元便让程维哲端进院子里晾着,然后又换了炒锅放到小铁灶上,麻利地抄了一道微辣尖椒条肉,一道咸香肉末茄子。末了又用程维哲看起来十分帅气的刀工,做了一份凉拌三丝。

    趁着没客人来,一伙三口人就坐在前面铺子里吃饭。

    程维哲一边吃,一边加了一筷子凉拌三丝感叹:“小元,你这土豆丝切的跟头发丝差不多,简直神乎其神。”

    杨中元拍他一把,扬起嘴角道:“吃你的饭,那么多废话,别忘了你吃白食的!”

    作者有话要说:第二更~谢谢Debby丶,水稍,阿呆的地雷=V=玉井饭取自《山家清供》

☆、第027章 程家

    开业第一天,杨中元本着赔本赚吆喝的原则,一口气忙到戌时初刻,才送走最后一位心满意足的食客。

    回头一算剩下的面粉,杨中元才惊觉这一天就送出去一百碗面,光是面条的成本就四百文,人工和柴火都不算,光面和汤就七百多文,都算上了,小也得一两银子。

    一两银子,搁在寻常人家,够一个月的口粮了,可杨中元却并不心疼,他能看出冲着免费而来的食客们只要吃了他做的面,表情立马就会不一样了。

    他对自己的手艺有信心,也对未来充满期盼,所以这会儿虽然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可他还是兴致勃勃蹲在井边洗碗,似乎真不觉得累。

    程维哲站在他身后,看他一边擦着额头的汗,一边认真用丝瓜瓤刷碗。

    对于吃食,杨中元总是很讲究的,盘碗都要干干净净,食材也要新鲜整齐,就连一碗汤面,也非得摆出一个最好的模样。

    这才是对于美食的极致追求。

    不知道为何,程维哲看到这个样子的他,就觉得未来仿佛一条宽敞的大道,虽然杨中元步履蹒跚,满身疲惫,可他的目光是坚定地,他的步伐也稳稳向前,从来不曾退缩。

    从小到大,他认识杨中元满打满算二十四年,却也第一次发现,这个幼时玩伴,是个从来不会妥协的人,他想要什么,就自己主动争取,他想要做成什么,就自己努力学习。

    时至今日,虽然不知他这些年如何过来,可他一手顶尖厨艺却成为他生根立命的最大依仗。程维哲今日一直观察着食客们的表情,他知道,杨中元这间铺子,就算只是卖这一道鸡汤银丝面,以后的生意绝对不会比旁边的钱记差。

    杨中元正认真刷着碗,仿佛觉察到什么似地,他扭头一看,就见程维哲正低头盯着他瞧。

    他顿时有些不太自在,忙别开头呵斥程维哲:“这么晚了你还不家去?今天麻烦你了,以后你想吃什么,只管跟我讲,只要我会的都能做出来。”

    程维哲突然笑笑,他的笑声低哑深沉,和夏日知了的叫声回荡在一起,奏成一首动人心弦的乐曲。

    “好,以后我想吃什么,就赖着你给我做。”程维哲应一句。

    杨中元没回头,天色也暗了下来,他只说:“我也忙完了,你回去早早歇下,以后客人没那么多,我跟我爹应付得来。”

    对于他说的这个,程维哲没答应也没反驳,只说:“累了一天,你也早早休息,我先走了。”

    按理说,杨中元是应该出门去送送的,可不知道为何,他竟觉得双膝柔软,似乎站不起来一般:“你,你先回吧,我这手脏,就不送了。”

    “好。”程维哲笑着应他,然后转身离开了铺子。

    留下杨中元一个人蹲在院中,反复洗着手里拿个碗,就连烦人的知了声都听不见了,耳边只有程维哲那个“好”字。

    百姓们夜里回家都早,茶铺子不做晚食,一般申时便没得客人了,程维哲出了面铺子,路过自己茶馆的时候随意一看,果然已经关门。

    他心情十分不错,一路哼着轻舟调,往紫馨巷行去。

    许多日子没归家了,要是他今日再不回去,家里那些人,不知又要说什么话。不过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都打断不了程维哲的好心情,他脚步轻快走进紫馨巷,径直走到程府大门口。

    这会儿天已经有些晚了,西边的太阳正浅浅在天际挂着一个边,有厚重的云层遮挡着,已经没多少光亮散出来。

    反而是圆如银盘的月亮光影朦胧,照亮了程维哲归家的路。

    程维哲站在大门外面,一边等着门房打着哈欠给他开门,一边抬头盯着那月亮瞧。

    十五月儿圆,阖家人团圆。这个本来阖家团圆的日子,他一个人在外面晃荡许多日,也没瞧见他父亲派人寻他回家。

    想到这里,程维哲不由嗤笑一声。他那个父亲啊,真是许多年的书都读成了假道学,满口仁义道德,结果做的确实猪狗不如的事情。

    程维哲心里嘀咕他父亲,面上却淡淡的什么都不显,那门房开了门,敷衍地叫了一声:“大少爷,久等了。”就靠在门边半闭着眼睛,似乎困极。

    对于下人这样无理,程维哲已经十分习惯,他懒得同这些人计较,应声都没应声,径直迈开腿进了家门。

    程家同杨家差不多大小,也是前堂中园后宅样式,程维哲一路穿过静悄悄的中花园,走到后宅拱门边敲了敲门。

    后宅的门房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开门见是他,忙迎他进门:“大少爷,你怎么这时候才回来,大老爷很担心,早都等急了。”

    “廉叔,劳烦你起身为我开门,已经晚了,快去睡吧。”看宅门的廉叔是从小看着程维哲长大的,小时候就对他十分恭敬,如今虽然成了这个样子,也对他从来不曾改变,这个家里,如果还有几个程维哲惦记的人,那他肯定是其中之一。

    程维哲跟廉叔随意讲了几句话,便一路顺着小路往后宅西北角走去,一路上,能看到几座精致的小楼,尤其是靠近宅门的那一座最为气派,上下足足有三层之高,那是程家主屋的所在。

    可是,作为程家的长子嫡孙,程维哲却偏偏不住在这里。他只抬头扫了一眼主屋屋檐下悬着的铜铃,便头也不回地往西北角走去。

    可越往那边走,楼宇就越显得破败凋零,途径几处都是下人住的院子,等到程维哲一直走到小路尽头,才看到一作青瓦白墙的院落。

    平心而论,这座院落的整个看上去十分干净整洁,虽说比不上主屋大气,却也十分别至,让人一眼便能知道是读书人的住处。

    院里种了好些毛竹,在晚风的吹拂下,响起阵阵沙沙声,仿佛有什么在耳畔轻声细语,又仿佛是在诉说着难以言说的秘密。

    这条紫馨巷里,谁家敢说没有秘密?隔壁的杨家有,对面的吴家也有,然而程维哲总是觉得,他们家的那个秘密最为龌龊,让他只要待在这里,就浑身难受,夜里也不得安寝。

    可他到底不能整日整日不回来住,程家的那些人,一张嘴能把死人说活,他爹的孝还没过去,只要五个月,最后的这五个月熬过去,那么……

    就在程维哲看着院中毛竹发呆的时候,一把少年特有的沙哑嗓音响起:“少爷,你回来了!”

    程维哲低头一看,竟是他的小厮二毛,程维哲忙冲他打眼色,叫他不要声张,可是一切都已经晚了。

    “维哲,这么晚了,你怎么才知道回来?你这么大的人了像什么样子?!你看看维书,就算外面生意再忙,也会回来陪你叔叔叔父用膳,你呢?你太不孝了!”程赫扬声训斥着自己的儿子。

    程维哲抬头扫他一眼,见他一如既往地一脸不耐烦地看着自己,眼孔里只写着两个字,那就是厌恶。

    是的,程维哲作为程赫唯一的儿子,却被父亲从小厌恶到大。

    小时候他会委屈,会不满,会抱怨,可是随着时间推移,他懂得了许多事情。那份骨肉亲情早就被长辈经年累月的谩骂与漠视淡薄了去,留下的,只有那个名叫亲情的枷锁。

    他看着自己父亲那张虽说年近五十,却也依旧俊美苍白的脸,突然觉得喘不过气来。

    这个家让他难受,难受极了,他恨不得一把火烧光这个地方,让他这个“父亲”深切体会一把他从小到大忍在心里的愤怒。

    “父亲,这么晚了,还没睡吗?”末了,程维哲也只低着头,淡淡应了一句。

    现在还不是时候,还有五个月,只剩五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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