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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皇商-第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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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虽然这样说,却也跟着程维哲的话想到许多事情。
两个人促成一个新家,他们自然要考虑许多事情。这跟朋友和发小是不同的,他们一起长大,平时几乎不会吵架,他们心里爱着对方,关心彼此的生活,其实已经比许多伴侣都要好了。可他们毕竟还没有成亲。
成亲之后,他们要一起面对很多问题,比如他们在家里的位置、角色还有事业上的各种决定,如果将来有了孩子,那他们势必要共同分担精力来好好把他养育长大。这样,才算一个完整的家。
想到孩子,杨中元脸上顿时更红。以他年幼时的脾气,自然是不肯屈居人下、怀胎十月孕育子嗣的,可他成亲的对象是程维哲,这便不一样了。
他眼里的程维哲,比自己要好得多,他少时聪慧,诗词歌赋样样精通,一手经商手腕也很厉害。他高大英俊性格温和,在杨中元心中,世间在无人能及得上程维哲半分。
这样一个人,他真的可以心甘情愿放下所有的坚持。
更何况,他早就吃了朱玉丸,两个人一起生活,他也没什么好矫情的。
杨中元想到这里,顿时更有些不好意思,他总觉得把他吃过朱玉丸的事情告诉程维哲特别不好意思,于是一拖再拖,就拖到了今天。
他小心翼翼看了程维哲一眼:“阿哲……你想过我们以后……”
“什么?”不得不说他们两个般配,就连一起发呆想的事情,都如出一辙。
程维哲回答完,见杨中元好半天不说话,便自己主动开口。
“小元,我有事对你讲。”
“阿哲,我有事对你讲。”
说完,两个人愣住了,又紧接着加了一句。
“晚上回去再说。”
这一次,他们简直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只是默默看了对方半响,而后相视一笑。
无论对方说的是什么,这种心意相通的感觉,却真的很好。
衢州是交通要道,这里每年的新夏大集都成为南来北往商贾相互交易的盛会。
而衢州最繁荣的宝珠街,也成为临近几个郡府最好的一条商街。这里有全大梁最好的茶酒布瓷,有各种各样的吃食玩物。可以说,只要你有钱,在这里逛个十天半月都不会腻。因为这一片名为宝珠街的商街,实在太大了。
这会儿虽然是冬日,可也抵挡不了各地游客的热情。偌大宽敞的一条街上也满满都是人。程维哲跟杨中元出来之前已经跟夏管家要了一份衢州各行各业比较有代表性的铺子名单,此刻再逛起来,自然就有些目的在里面。
他们要开的是食楼茶肆,首先要看到自然是街上其他生意好的食楼。而剩下的,他们也要把瓷器,摆设,家具等都看看,心里有了谱,晚上回去没事干,还能多琢磨琢磨铺子的铺陈。
不管卖什么,首先得弄得干净漂亮,让人有走进去的想法才成。
他们这一次要开的,可不是丹洛那种街边到底小食摊,而是正正经经的大食楼,一道菜几百个铜板朝上说,也要让食客们吃了觉得不亏钱。
这才是做生意的极致。
这一下午,杨中元跟程维哲几乎把名单上的所有铺子都进去转了一圈,大多数十分出人意表,有的是百年的老铺子了,无论是跑堂的还是掌柜,都很老道。而有的是近几年新起来的,却也有自己最特殊的地方。
在这样一个满大街都是商铺的地方,只有把握住自己的特色,才能慢慢生根壮大。
这是跑了一天的程维哲跟杨中元,共同总结出来的结论。
晚上回了家,他们陪着老小一起吃了饭,又听两位长辈说了说房子的事情,这才手牵着手在东厢的小花园散起步来。
虽然跑了一天很累,可饭后这样一起走走,却也特别舒服。
两个人先是默默走了好久,等到一圈都转完了,程维哲才开口道:“小元,我想了很久我们成亲以后的事情。”
杨中元笑笑,仰头问他:“什么?”
程维哲停下脚步,他定定看着杨中元,终于鼓起勇气道:“要不……要不朱玉丸,我来吃吧。”
他说完,却看到杨中元呆愣住的脸庞。
程维哲怕他误会自己,忙解释道:“小元,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你打小身体就不好,还怕疼。我比你年长几个月,自然要肩负起这个责任。我……我应当让你不用为任何事情发愁,而且我也皮糙肉厚不怕疼的。”
这一串话说下来,程维哲难得红了脸,索性天黑,虽有月光,但脸上的红晕却能被很巧妙地掩盖过去。
他平时是调戏杨中元惯了,可这话说得,也实在是太不好意思了。就算程维哲脸皮厚,他自己也有点扛不住了。
然而他说完好半天,都没听到杨中元回答,程维哲的心里顿时七上八下,他悄悄低头去看杨中元,却见他红着眼眶,正安静地看着自己。
那一眼,仿佛道尽了生命力所有的苦难,却也透着难以言说的幸福与感动。
他杨中元何德何能,能得如此伴侣,全心全意爱护他,时时刻刻为他着想。自从两个人标明心意以来,程维哲做的每一件事都令他异常感动。
杨中元心里的最后一丝矜持与执念彻底被击碎,他走上前去,用力抱住程维哲的腰,让对方感受彼此的心跳。
他微微扬起头,凑到程维哲耳畔低声道:“阿哲,我吃过朱玉丸,所以这辈子,只能我给你生孩子。”
作者有话要说:一百章啦哦也~~
☆、第101章 交心
大梁延续后代的方式残酷又温情,作为伴侣的两个人,只会有一个吃下朱玉丸,然后从此作为承受的一方孕育子嗣。大梁民风淳朴,而且生育孩子着实有些痛苦,所以大凡伴侣都很忠诚彼此,他们一起为了自己的小家而努力,把一生的爱都给了对方。
因为知道来之不易,所以越发珍惜。
杨中元说了这话之后,一直到他们回到东厢,程维哲整个人还有点恍惚。
他是真的没有想到,杨中元已经吃过朱玉丸了,毕竟在普通百姓的意识里,只有定了亲事或者已经成了亲的人才会去领朱玉丸。
而杨中元又是从哪里得到的朱玉丸,他是什么时候吃的呢?
此刻的东厢一共只有他们一家人住,两位长辈跟徐小天都已经歇下了,东厢卧房多,所以他们是一人住一间的,倒也方便。
杨中元见程维哲一路都在发呆,不由笑着对他说:“怎么?我吃过那药,你这么惊讶?”
程维哲默默坐到厅中的椅子上,抬头认真看着杨中元:“小元,你是因为进宫,才吃的吗?”
听到他这么直白便问了出来,杨中元目光闪了闪,却还是点头承认:“宫里的所有人,都吃过那个药,只除了……除了圣上。”
他简简单单一句话,程维哲犹如醍醐灌顶,顿时想明白了。
为了保证皇家子嗣纯正,宫里的所有宫人都要吃朱玉丸,那是必然的。
这么一想,程维哲突然觉得心口慢慢泛起疼来,原来在他不知道的时候,杨中元已经自己独自扛过了所有的事情。就算他从未见过别人吃朱玉丸,但是吃了以后到底有多痛苦,却是大梁每个人都知道的。
想到这里,程维哲便觉得浑身难受起来,他看着杨中元,轻声道:“小元,过来。”
已经过去许多年了,杨中元对于这件事并不是太在意,或者说,他强迫自己不在意。
“怎么了?”杨中元慢慢走到程维哲跟前,笑着问他。
程维哲伸出双手,一把把他抱坐进自己怀里:“没什么,只是想抱抱你。”
杨中元笑笑,伸手搂住了他的肩膀。
两个人就这样静静抱了很长时间,程维哲才问:“是什么时候?”
这句话问的没头没尾,杨中元却马上就懂了,他顿了顿,却还是轻声答:“是第一年。”
第一年,也便是他离开丹洛,被带进京的第一年。那一年杨中元只有十岁。
一个十岁的少年,孤身一人在深宫之中,默默吃下了朱玉丸。当疼痛袭来的时候,他身边没有亲人,没有朋友,孤单又彷徨。
程维哲听了他的回答,抱他的双手更用力了,他恨不得把这人融入骨血之中,用尽全身力气维护他,保护他,叫他再也不受一丁点痛苦。
“小元,那时候,疼吗?”程维哲哑着嗓子说。
他觉得自己现在满嘴都是苦涩,眼睛潮潮的,就连指尖似乎都泛着疼痛。
可他怀里的人却轻笑一声,修长的双手轻柔地抚摸着他的头发:“我那时候年纪小,记得不是很清楚了,不是很痛的。”
他声音好轻,仿佛一缕青烟,淡淡飘在程维哲心中,却叫他越发心疼。
那怎么会不疼呢?许多人二十弱冠之后才吃的朱玉丸,也会难过一整个日夜,才能渐渐缓过来,更何况是年仅十岁、忍痛能力并不强的孩童。
程维哲把脸埋进杨中元的怀中,静静听着他的心跳。
他心里发誓,无论如何,以后都要用自己最大的努力,给杨中元最好最舒心的生活。
杨中元软软坐在程维哲怀中,他们两个身体紧紧贴在一起,就连彼此的心,也都随之温暖起来。
那些苦,仿佛都已经过去,却又仿佛还在眼前。
杨中元回忆起那一年仲夏时节,他跟睿嘉帝君两个人躺在锦梁宫旁边的狭窄偏房里,忍受着难以抑制的痛苦。那种改变身体的疼痛,真的非常难受。
一开始的时候,他顾忌着屋里还有旁人,并不敢大声喊叫,可是后来,那疼简直直冲脑门,令他什么都在意不了了。
仿佛一夜之间,两个少年便改变了。
那个时候,他们两个只是锦梁宫最末等的小宫人,每日天不亮就要起来打扫擦洗御书房的所有东西,下午忙完了,还要来回穿梭于回廊之间,把那些精致的雕刻一点一点抹去根本就看不到的灰尘。那个时候,他们两个什么都不是,就连命也都不属于自己。
开始的那两年,他的手总是很痛,因为要日日泡在水里,又没有药,冬日里染了冻疮,却也一日都不能休息,仍旧要沾水干活。
而如今已经成为睿嘉帝君的沈奚靖,跟他做着一样的活计。
说起来,他们两个也算相识于微末。
所以后来睿嘉帝君一步步熬出头来,最终成为睿帝最爱的帝君,杨中元也从来都不嫉妒他。为什么要嫉妒呢?沈奚靖多么不容易才获得如今的幸福,他心里想的,只有恭喜两个字。
他当时觉得,睿帝跟睿嘉帝君,是这世上最般配的两个人。
而现在,杨中元紧紧抱住程维哲的肩膀,低声道:“阿哲,我现在觉得特别高兴,过去都已经过去了,我们还有很长的未来,我们会一起努力更加幸福,对不对?”
虽然程维哲不说,但杨中元却知道程维哲此时此刻,心里定然心疼他到了极点。
这个人从小到大都处处为他着想,无论曾经经历过什么,杨中元却始终感谢上苍,让他刚刚降生到这世上时,就同这个未来的爱人相识,然后一起熟悉长大。
杨中元说完这一句,也没再继续说下去,仿佛过了许久,程维哲才哑着嗓子开口:“小元,我想亲亲你,好不好?”
好,怎么会不好呢?杨中元微微松开手,低下头去注视着程维哲的眼睛。
那双漆黑的眼眸,到底隐藏了多少深情?
杨中元被他蛊惑,慢慢低下头去,让两个人的嘴唇彼此贴近,然后交换了一个悠长的亲吻。
八日之后,他们要住的主屋已经打理干净了。
本来这栋主屋就是江家一直居住的,所以还是很周正的,只要重新上漆,修过横梁与屋檐瓦片,里里外外清理干净以后,顿时变得跟新房子一般。
因为时间紧,也照顾泥瓦匠,所以在刷墙上漆的时候屋里放了好几个火盆。虽然是冬日,但此刻走进一楼客厅,却并不觉得寒冷潮湿,反而干燥温暖。
周泉旭是个极爱干净的人,看着儿子们都忙着跑生意上的事情,便拉着韩世谦又对房子重新清理了一遍,这里也有段时间不曾住人,却还是要仔细打扫的。
徐小天这段时间都是两个爷爷在带,所以跟他们越发亲近,等看到韩世谦十分自然地用洗干净抹布擦拭门柱,顿时有些呆了:“韩爷爷,原来你还会干活。”
周泉旭刚好路过,听罢瞥了韩世谦一眼:“他凭什么就不应该干活。”
徐小天想了想,道:“我总觉得韩爷爷比当时村里的教书先生还气派,看起来就很厉害很厉害,所以不应该干活。”
周泉旭听了,哼一声,手里使劲搓着抹布。
看他们一大一小这样子,韩世谦简直哭笑不得:“小天,爷爷以前自己一个人生活,当然会干活呀。”
徐小天听了,眼睛里的崇拜简直没法隐藏:“韩爷爷,你太厉害了!小天好佩服你。”
虽然知道这臭小子特喜欢韩世谦,周泉旭听了却也不太高兴,他撇撇嘴,拿着干净的抹布站起来,走到另一根柱子旁,飞快擦拭起来。
他年幼时便四处帮工,后来进了杨家,做的照样是打扫的粗活。他擦东西的手法特别干脆利落,擦完之后柱子上连个水印子都没有,干净铮亮的,一看就是老手了。
“小天快来看看,爷爷擦的这才叫好。”周泉旭得意道。
徐小天很聪明,虽然年纪小,但是相当会讲话,他凑上前去看了看,见真的干干净净的,便吃惊叫道:“爷爷,你也好厉害,小天也好佩服你。”
周泉旭听罢,心里舒服多了,他往韩世谦的位置看过去,却见他正含笑望着自己。
他笑容温和,青衣翩翩,温文而儒雅,是周泉旭此生见过最出众的人。
韩世谦这个人,但凡旁人见到,都要赞一句清雅。他是世家出身,从小修习茶道,早年遭逢磨难,后又避世隐居。他身上自有一番安然祥和之气,这种难以模仿的气质,总是生生把别人都比到泥里头去。
刚认识的时候,周泉旭并不是看不惯他犹豫墨迹,他是有些自卑了。
他一个大字都识不了几个的粗人,一辈子都在忙忙碌碌干活打扫,说实话,跟韩世谦根本没办法比。他心里头也欣赏韩世谦这样的人,可他却不知道怎么同他相处。
所以他总是摆出一副不耐烦的坏脸孔,好保护自己仅剩的自尊。
如今一路走来,他们两个熟悉了,他却也自卑中越发羞愧。这样对待韩世谦,并不是他的本意,如果可能,他也想同这个刚交上的朋友煮茶谈天,而不是这样针锋相对。
周泉旭见韩世谦的目光那样清澈,仿佛什么都看穿一般,他顿时犹如炸了毛的猫,留下一句:“我上楼打扫去了,你们留在客厅好好干活。”就头也不回走了。
徐小天茫然地看了韩世谦一眼:“爷爷怎么了?”
韩世谦笑意更浓,他弯下腰去,用干净的手摸了摸徐小天的头发:“你爷爷哦,他在跟我们开玩笑呢。小天,爷爷对你这么好,以后要好好孝顺他,知道吗?”
徐小天点点头:“恩,小天会听话的,会孝顺你们所有人!”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yanio、林小碗、依依然然、阿织、快剑追魂、爱丽丝的地雷。玉聊、温的手榴弹。
☆、第102章 消息
在翻新新家的这几日里,杨中元跟程维哲也没怎么跑,他们多半是坐在夏家东厢的卧室里,一遍遍讨论以后铺子的菜色以及茶品。
茶品的问题程维哲已经跟韩世谦研究过许久了,就衢州一地而言,最有名的当属崇岭雪芽,可现在做崇岭雪芽最好的便是南茶顾家,他们有心要做自己的茶饼,便不能走前人的老路了。
南茶顾家在衢州已有百年历史,如果不是御供有些断断续续,恐怕他们早就跟夏家齐名了。
这个以儒商闻名的茶商世家,以后会成为他们最大的对手。
程维哲在来之前已经把顾家的事情打听得清清楚楚,顾家如今的家主名叫顾寒亭,顾家在他手里一直稳扎稳打,既没有没落下去,也没有一飞冲天,是个守成之人。
韩世谦并没有见过他,却见过他父亲,他当时给程维哲的评语,只有“中庸之道”四个字。
子曰:“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能久矣。”而朱熹注曰:“中庸者,不偏不倚、无过不及,而平常之理,乃天命所当然,精微之极致也。”
这个道理看似简单,却也着实最难,顾家老家主能得韩世谦这样高的评价,也当属难得。
除去雪芽并不合适研制新的茶饼,那便只剩下岭南的薇露与绵香、淮安的银叶与淮绿,以及岭西的沙罗红。除了红茶,这几种茶都偏甜,如果做茶饼,反倒可以用黑茶或者红茶中和,均匀出别样的味道来。
等家里和铺子的事情忙完,成亲的大小适宜也都打理妥帖,程维哲便要跟韩世谦一起,往周边的县镇寻找茶园了。
光开个食楼,他们永远也没办法往上走。只有把自己的茶叶研制出来,才能去触碰皇商这张金灿灿的招牌。
大梁那么多食楼茶肆,又有几个是皇商呢?只有这两个字,代表了最绝对的品质。
等到家具都摆进主屋以后,岑志清才得了人牙的回复,说是有两处铺面要卖。
杨中元和程维哲这才停下了手里的活,一起换了行头,带着岑志清一起去跟人牙碰面。
衢州的面积几乎是丹洛的一倍,整个北城除了宝珠街,还有醉香街、晚山街、粉霞巷以及凤仙巷。因为临近鸣春江,所以北城还有风景秀丽的清芷园,以供城中百姓踏青寻思。
而南城,则多半都是民居,当然也有商街,名曰捻红。南城的商街不如北城那样繁荣,大抵因为百姓比较多,所以生意也很不错,只是大多都比较平凡而已。
约见人牙的地方,便直接选在他们新家的正堂里。
这里还没翻修道,不过看起来还是比较新的,就是家具还没买,只用旧的凑活几日。
人牙是个三十来岁的中年男子,看起来笑眯眯的,似是个好脾气人。就算是江家易主这样大的事情,他丝毫不显的惊讶,仿佛早就知道一般。
他见程维哲跟杨中元年纪轻轻的,还是生面孔,也没上来便倚老卖来,只是笑着说:“两位东家,衢州的商铺看起来挺多,但九成都是用来租的,您又不要面积小的,我这挑了好几日,才终于挑到两处。”
杨中元也笑:“有劳了。”
人牙十分利索,他直接从袖中拿出两张卷轴,先甩开第一张:“二位请看,这一栋是面积最大的一处了,商铺一共有三层,以前是做酒楼的,一层的一半都是厨房,二楼是宽敞的大厅,三楼则都是雅间。后面还带了个后院与杂货房,无论是大小还是结构都相当好。”
他说完,见杨中元和程维哲看着卷轴沉默不语,顿了顿又补了一句:“如果二位要做别的营生,改起来也简单,泥瓦匠我能给找到不错的,包您满意。”
他那张图画的是铺面的外观和里面的结构,看起来真的很大很阔气,但杨中元仔细想想,却觉得宝珠街上并没有类似的建筑。他跟程维哲好歹去那里连着逛了许多天,几乎能进的铺子都进了一遍,却真的没有这一家。
程维哲看了杨中元一眼,立马便知 他在想些什么:“李老板,这铺子,不在宝珠街上吧。”
人牙李愣了一下,随即笑道:“二位真是火眼晶晶,光看图都能知道一二。对,这铺子并不在宝珠街上,不过也在衢州有名的商街。不知南城的捻红街二位有没有去过?”
杨中元一听,当下便了然了:“我们只去了一趟,南边到底不如北边位置好。”
人牙李点点头,立马把压在下面那张图抬到上面:“您可真是懂行。那不如看看这个铺面?这个便在宝珠街上了,面积只有刚才那个的六成,足足小了一圈。以前是做鞋袜店的,所以一楼都是柜台,二楼则是库房和伙计们做活的地方,三楼有些狭窄,只是个阁楼,一直空着。”
这一次,他见杨中元跟程维哲看得十分认真,便多说了几句:“这铺子比刚才那个好一点的是后院十分宽敞,后面也有一排偏房,一共有三间。院中有井和露天的厨房,好住人的。”
这么一听,像他跟程维哲这样要做食楼的,其实第一个最好,宽敞大气,还不用再改,直接粉饰一新搬了新桌椅便成,可位置却十分不理想。在衢州开铺子,谁不想开在宝珠街里面?他们大老远跑来这里,跑去捻红街开又有什么意思。
杨中元跟程维哲对视片刻,两个人的目的其实一直的都很明确,他们就是要在宝珠街上从头开始,可捻红街这边的铺子,看起来也确实是非常好的。
程维哲见杨中元有些为难,便问人牙李:“李老板,我想知道这两间铺面的价格。”李老板听罢,又从怀里掏出一个线装本本,翻开看了好半天,才道:“大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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