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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房妻-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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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孙子都比他睿智呐,这些年他才算看透人生,明白不可能把所有的好处全攥在手里,他清楚,申家想从皇上身上得到尊荣富贵,而皇上却想从申家手里夺回过去给的恩赏,只是苦无机会。
申家子孙越能干,皇上就越猜忌,几次他想劝儿子退隐,但儿子坚持留在朝堂替几个儿子埋根基,没想到孙子比儿子看得更透彻。
「你打算怎么做?」
「藏宝处并不危险,我打算利用这次寻宝机会诈死。」璟然很清楚,任何事都躲不开祖父的眼,所以不打算隐瞒。
「为什么?」
「孙子想过了,倘若我真带着宝藏回京,君无戏言,皇上将被迫把公主赐婚给我,并让孙子接下世子之位、进入朝堂。
「这些年孙子心中不平,老觉得自己被皇上冤了,依孙子骄傲的个性,有机会出仕,便再不可能隐埋才能,继续庸碌一生,届时镇北王府在京中的地位将再升上几级,树大招风、功高震主,得罪皇上不说,为求平衡,日后大哥有任何战绩,皇上都可能因为担心镇北王府坐大而处处压制,这对大哥不公平。」
「所以呢?」
「我诈死后,皇上为了感念我的寻宝功劳,必定会替镇北王府封立世子。对皇上而言,最佳的人选是二哥,不是大哥,因为二哥醉心医术,对朝廷政事不感兴趣,我没猜错的话,
皇上会让二哥领个闲差、坐领干薪,一个碌碌无为的爹、一个无欲朝政的二儿子,再加上退隐的祖父和不在人世间的我,镇北王府再也不会是皇上的心头刺,届时皇上便不会处处打压大哥。
「太子性情温和实诚,与皇上天差地别。朝堂上,有父亲的好人缘为大哥铺路,私底下,大哥与太子情谊深厚,日后大哥定会在朝堂上举足轻重,申家门楣自有人争荣竞耀。至于母亲,我不在了,她再也没什么好争的,王府后院会安静得多。」
「你倒是各方面都算到了,那你呢?」
「我有当铺、有人脉、有势力、有数不尽的金银,日子自然会过得畅快。」
「你确定这是你要的?」
「是。」
申老太爷一扬嘴角,果然是令他骄傲的孙子,「很好,你每个细节都精算过了,但瑀然打死不现身,皇上如何能封他?」
「二哥是和我一起回来的,他答应过我,在我出京寻宝的这段期间会待在京城里,关注王府。」
「他都回京了,还不肯回府看看我这个老头子?」申老太爷叹道。
「二哥心里是记挂祖父的。」
「我明白。」
「祖父,等宝藏运回京城,我的死讯也传回京之后,请祖父「大病一场」吧……」祖父不病,戏就不够真,骗不了二哥回府,更骗不了皇上那双眼,早说过了,要哄得过皇上,就得比他更入戏。
听着璟然的话,申老太爷忍不住大笑,这孩子竟连他这祖父也算吁进去?不过,他没说错,瑀然那孩子再孝顺不过了。
【第十五章 放下食堂老板娘】
五年后,江南,燕子湖畔——
这里是所有到江南的人都想一游的地方,不单因为湖色风光吸引人,更因为那家食堂的老板娘,美得令人惊艳。
那家食堂有个很奇怪的铺名,叫做「放下」。
有人说:那是因为看到燕子湖,心里有再多的事都会不自觉地想放下。
也有人说:见过老板娘之后,再美的女人也会被放下。
不管是哪个说法,都没有经过老板娘的亲口证实。
「放下食堂」主事者是一名姓韩的二十岁女子,有个四岁多的儿子,听说丈夫去世后,为夫家所不容,被赶出门。当时她不知道自己已经怀上孩子,只好带着嫁妆离开夫家,来到这个江南水乡。
江南很美,湖光水色、地灵人杰,人人都说再丑的女子到这里住个三、五年,也会染上一身温柔婉约。
确实,老板娘本就是个美女,在这儿住上这许多年,容貌不但没有因为岁月而留下憔悴的痕迹,反而更增上几分柔美。
她温婉的笑容,总笑得顾客失心疯,点了满桌子吃不完的菜,让食堂赚上一笔。不过顾客也并不亏钱,因为放下食堂的菜仅此一家别无分号,能够买到、吃到,都算赚到。
这天,老板娘希帆握着儿子小悯的手,一笔一笔的教他写字。
☆、第三十四章
她并不赞成这么早教孩子写字,但小悯闹得厉害,子京受不了,跑到她跟前诉苦。
「主子,您不教小悯学写字,他老是对着墙上的挂牌和菜单牌子自己乱写一通,万一写错了,以后要改就更加困难了,定下的钱也不好三不五时的改。」说罢,热血冲动的好青年卷起袖子就要当小悯的师父。
让子京教?他那手烂字?希帆额头降下密密麻麻交叉分布的黑线,于是她决定自己教。
但教了之后,才发现小悯真是个与众不同、濒临绝种的稀有孩子。
她只听说过给孩子玩具糖果、带他们出门玩,孩子会乐得大叫,倒没听说过教写字、读书,孩子会像中乐透特奖似的疯狂。
那天,小悯听说她这个娘终于松口肯教他写字,他竟高兴得楼上楼下跑三趟,呜呜啊啊的大叫好几回,她乍看之下还以为他是红皮肤的印地安人。
生个稀奇孩子,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希帆不打算追究答案,反正不管是好是坏,都不能把他给塞回肚子里从头来过。
「主子,四月初六快到了,咱们又要卖泡菜饺子、酸辣汤和芋头稞吗?」
夏子京把账本往希帆跟前一放,揉揉小悯的头,他是小主子,照理说这么做很不礼貌,但主子发话说小孩子不可以给他优越感,否则日后没本事还自视甚高,就是人生重大悲剧。
优越感是什么他不太确定,但他大概知道就是不能把小主子捧在掌心里的意思吧,可是小主子这么可爱,不疼他很难耶……
离题了,他们正在谈的是四月初六的菜单。
不知道什么理由,主子坚持每年的这天,食堂里只卖两道小吃和一道汤品,小吃就是泡菜饺子和芋头稞,汤是酸辣汤,已经好几年了,年年一样。
希帆看着子京满脸的疑惑,淡淡地笑了。
与其说她是用两菜一汤来纪念那个喜欢重口味的男人,不如说她是用它们来记录一段爱情、一份感觉。
五年前的四月初六,她穿越来的第一天,遇见聋哑盲又不良于行的海伦公子,孤独的她一天一点爱上靠在他肩膀上的感觉。
她不知道他是不是好男人,不晓得他的身分,初初穿越,她依赖上只能依赖自己的他。
很奇怪的逻辑,但她本来就是个奇怪的反骨分子,辩论社教会她站在反方立场看论点。
可是在梅花村里,所有人都说他们是夫妻,照理说反骨的自己不可能理所当然的接受,她明明就觉得柳树村那卷款潜逃的妇人没有错,身为新时代女性的自己,应该为了追求幸福跟着照做,但是她并没有。
她认认真真把他当成丈夫,仔仔细细照料他的起居,然后一天一点爱上他,爱得难以自拔。
针对这一点,直到现在她还弄不清楚,当时的自己为什么会这么傻?只能归咎穿越后会有一段脑袋混沌不清的适应期。
他和她在一起整整四十六天,她想,他们和四、六这两个数目字很有缘分,他们在四月初六认识,四十六天后分手,小悯刚生出来的时候很小,只有四斤六两重,有时候灵机一动,她想,他们会不会在四十六年后再次相逢?
倘若再见面,他们肯定认不得彼此了。
她在二十一世纪里谈过几段恋爱,每次都以分手做为结局,那时候她想过,或许有一种人天生与爱情绝缘,不知是哪部电视剧里说过的她忘了,只记得印象深刻,那句话是这么说的——爱情是一种奇迹,而婚姻是将爱情永久保存的方法。
也许是因为自己不喜欢魔术,所以始终无法见证奇迹,也许是喜欢她的男人对于永久保存不感兴趣。
然而不管是哪一种「也许」,总之在穿越之前,她已经断了对婚姻的向往,她想起自己曾改弦易辙,对小米说:「借我几只精虫,我去做人工受孕。」
那时觉得这种想法相当合理,既然没有办法让一个男人对自己全心全意,那么就把所有的爱放在孩子身上吧,毫无保留的爱他,倾尽全力的爱他,不求收获地爱他、爱他、爱他,让自己的一生不至于缺憾。
但结论呢?结论是小米虽然没有接受她的提议,却也没有收起计算机和手机,把辞呈放到她桌上,对她说「谢谢,再联络」,对于这点她深感庆幸。
这个念头始终存在于她的脑海,只是还没有累积足够的勇气去对一个生命负责,没想到一场穿越,让她圆了梦。
她遇见一个男人,谈一段她不晓得算不算成立的爱情,然后没有依赖进步的医学科技,她怀孕了。
后来希帆才理解,勇气是无法靠累积而足够的,只要状况碰上了,勇气就会倾巢而出,支持你想做的任何事。
于是如同想象中一般,她把所有的爱,尽数放在孩子身上,毫无保留的爱他,倾尽全力的爱他,不求收获地爱他、爱他、爱他,她想,自己的一生再无缺憾。
只不过,她依然错估了一件事。
她以为和海伦公子之间的感情,是穿越后脑子混沌的关系,没想到情况似乎不是想象中的那样。
希帆以为自己会很快就忘记他,却没想到思念像把钻地虎,越钻越往她内心深处去,把那颗鲜红的心脏绞成肉泥,然后每个轻微的跳动之间,痛得她龇牙咧嘴。
在爱情战场上,她虽然不是无往不利的常胜军,但至少不是毫无经验的菜鸟。
她早已养出一颗强健的心脏,在爱情来临时,她不会欣喜若狂,当爱情逝去时,也能带着平常心笑看过往,她可以笑着和对方挥挥手,很有理智地说一声:谢谢你带给我的美好曾经。
不过,在离开海伦公子那天,她确实很潇洒。
她留下一封信,写着虚伪的感恩话,她说先转身那个是赢家,她试着自我催眠,相信自己是徐志摩,可以理直气壮地挥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
只是……刚走出梅花村村口,她就忍不住了,旁若无人地蹲在路旁大哭起来。
她从来不知道失恋会这么痛,会像腐蚀性高强的盐酸,侵蚀她每分、每寸知觉。
希帆以为两人相交不果短短四十六天,如果这辈子能够活到八十岁,这一段只占了六百三十四分之一,化成百分比也不过是0。1577%,这么小的部分,不应该对她造成太大影响。
但事实证明,感情似乎是无法用数字来计算。
因此腐蚀持续进行,心上的洞越来越大,神经上的疼痛越来越剧烈,她无法阻止、无法切除,幸好,她有小悯这个强力的止痛药,看着他、疼着他,就会让疼痛稍稍减轻,让日子过得微微甜蜜。
从回忆中回到现实的希帆回答,「当然要卖,这几天得开始备料。」泡菜腌制需要一点时间。
「知道了。」子京应下话后,走出房间。
子京和子晨是兄妹,子京二十,比希帆小两个月,子晨是妹妹,刚满十五岁。
当年离开,她攥着身上的图纸前往木匠铺子换得三千多两。有钱就想买车代步,谁知道马车和她的福特不一样,虽然不必考驾照就可以上路,但马车性格得多,不是任何人都可以驾驭的,而她是习惯让机器服务的未来人类,无法理解动物的感情,于是一人一马在大街上对峙起来。
直到子京唤住她。
他说:「小姐,你买下我吧,我会驾车。」
这是个相当吸引她的提议,除了车夫之外,她也需要卫星定位系统,而眼前的男生看起来值得信赖。
于是她点头同意做回前世那种不人道、没民主压榨人的坏事情。
然后他又说:「但你必须连同我姊姊、妹妹一起买下。」
这就是得寸进尺了,并非银子的问题,而是道德良知的问题,如果贩卖人口会判死刑,那么她就要连续死三次。
但迫于现实环境,她又点了第二次头。
子京的姊姊叫子筠、妹妹叫子晨,子筠长得很漂亮,是松岛菜菜子那种等级,可爱、美丽并且满脸的天真无辜,这种雌性生物不管在哪个朝代都会备受欢迎。
而子京、子晨却是又黑又瘦,两人的头发是像稻草似的黄褐色,一副严重营养不良的模样,子晨那缺了牙的嘴巴更是咳个不停。
三兄妹跪在大马路上,身前一张草席覆盖着一个男人,草席又破又短,死人的手脚都露出来了,上面已经长满尸斑,腐烂的恶臭味让人蹙眉,而草席旁边竖着一块木片,上头写着「卖身葬父」。
☆、第三十五章
字迹歪歪扭扭、缺横少撇的,要不是希帆有丰富的看电视经验,大概无法明白上面写的是什么。
她给了银子,心里却是满腹疑问,以子筠的长相要高价卖出并不困难,三姊弟怎么会把老爸放到快长蛆?
直到很久以后,她才从子晨嘴里解开疑惑。原来子筠和子京、子晨是同父异母的兄弟姊妹,子筠的母亲是正室,子京和子晨的母亲是继室,换言之,子筠是所谓的嫡长女,在家中身分自然高人一等。
父亲工作得意的时候,三个孩子的待遇相差不大,但后来子京、子晨的母亲过世,父亲生病、家道中落,子筠掌家,两个小的虽没被家暴,但心理承受的折磨没有少过。
子筠不善理财,吃吃喝喝加打扮,家里的钱很快就坐吃山空,她完全不理会柴米油盐酱醋茶等生活琐事,只想靠着借贷度日,她一门心思全放在「如何趁着爹爹还能呼吸之前,赶紧寻个好人家出嫁」。
没想到天不从人愿,媒人刚进家门,爹爹就往奈何桥狂奔。
亲事作罢、讨债的又上门,她只好顺从弟弟的意思卖身葬父。
父亲知道长女性情,死前非要子京承诺绝对不丢下姊姊,所以子京开出的条件是「要就三人齐买,否则不卖」。
而这个该死的条件,阻止了子筠和富家老爷建立关系的大好机会。
总之到最后,希帆带着两女一男和一辆马车离开了。
他们原本落脚的地方不是燕子湖,而是奉县青湖,希帆盘下一家店,开起饭馆,饭馆的名字叫做「舞仙居」,她还特地花了钱,让人在门口植上一排柳树,可惜等不及它们长大,希帆就搬家了。
事情是这样的发生的。
子筠卖相好,物尽其才,希帆让她在铺面上招呼客人,也多躬她,生意刚开张,虽然称不上客朋满座却也不算差。
希帆相当满意,她没想过大放大鸣、日赚斗金,女强人的日子前辈子她过得多了,此生她只想安安稳稳守着一间店、守着孩子好好过日子就行。
所以她和子晨在厨房里掌灶,把柜台交给子筠、子京两姊弟掌管,希帆到店面上的机会并不多,却没想到长相还是给希帆惹了祸。
子筠是什么时候和钱大户勾搭上,什么时候两人开始秘密交易,什么时候谈好条件,只要她帮忙把希帆掳回钱家,子筠就能当上姨娘。
这些没有人知道。
也许是怀孕让希帆有点嗜睡、有些迟钝,才会缺乏敏锐的观察力,总之直到那个失火的夜里,她才晓得子筠比她弟弟妹妹嘴里形容得更可恶。
其实具备现代灵魂的她,绝对认同人应该自私一点、主观一点、少替别人考虑一点,她真的不认为子筠有太大的性格瑕疵,直到事发。
深夜大火,被迷药迷昏的希帆睡得沉,要不是子晨、子京警觉,喊来左右邻居把绑人的家丁给拦住,或许那个晚上她真的会进了钱家后院。
但她可不是被男人睡上一次就会死心塌地的女人,依她的个性,大概会弄个鱼死网破,把钱大户搞得家破人亡吧。
而也是那个晚上,子筠失踪了。
有邻居告诉他们,曾经在钱大户家里见到子筠,听说她没当上姨娘,却变成一个供人泄欲的通房丫头,不过主母给了她一条好管道,说是只要能替钱大户生下儿子,就可以晋身姨娘宝座。
钱大户已年近四十,膝下犹虚。
那是子筠的选择,希帆没意见,她有意见的是钱大户的无法无天,她想过要告官、想过要搜集证据,也想过要大闹一场。
但在确定当地的县太爷龚宜璋是钱大户的表亲,年年受钱家供养,这里的法律不是砍坏人而是照顾有钱人,希帆选择退一步海阔天空。
虽然不能混得风生水起,不能像别人家的穿越女,一混就混进皇宫里,至少她要混出一份安定生活,让孩子可以平平安安的长大。
所以她搬家,都是江南、都是奉县,却从青湖搬到燕子湖。
湖是小了一点,风光湖色也略逊几分,但是也有垂杨柳,也有歌女画舫,春天依旧遍地鲜花,生活机能样样不缺。放宽条件,燕子湖可以称得上是个好山、好水、养人的好地方。
她依然经营饭馆,不过名字改了,从舞仙居变成「放下食堂」,也许这就是老天爷的安排,安排一场大火,烧掉她和海伦公子的梦想。
「主子,咱们为什么不直接把那几样菜放在菜单里?」一直在一旁没说话的子晨开口问。
他们已经连续卖了四年泡菜饺子、芋头稞和酸辣汤,口味好,生意更是好到让人眼红。
第一年,知道的人少,早上生意普通,下午就涌进人潮,把备下的饺子、芋头稞和酸辣汤买光。之后几天,都有人上门来,得到的答案千篇一律,「明年四月初六请早。」
第二年出现抢购人潮,中午不到,生意就结束了。后面这两年,情况更严重,清早店刚开张就有人排队,他们的备料一年比一年多,却还是不够卖。
子晨不明白,这么好赚钱的事儿,主子干么不天天做?非要等到四月初六才卖一回?
希帆莞尔笑开,敷衍道:「物稀为贵,如果天天卖,能有这么好的生意。」
才怪!子晨吐吐舌头,好东西就是会有人喜欢、有人爱。
「主子,我被邻居嫂子念过好几回,要不今年多做一点,嘉惠左邻右舍好不好?」
希帆微笑,「料是你备的,问我做什么?」
「太好了!」子晨一拍手,下楼准备告诉左邻右舍这个好消息。
还是个大孩子呐,希帆叹气,低下头继续教儿子练大字。
她起了个大早,清醒的时候,月亮还斜斜地挂在天边,依旧满空星辰。
子晨说得没错,每年的四月初六,生意好到令人发指,排队的人龙从店门口一路排到湖畔,绕个几圈再绕回来,大有百货公司周年庆的感觉。
每年都有人因为买不到而发怒,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希帆能用上的办法都用了,提高价钱、限量购买、发号码牌……但情况并未因此而改善,他们只好多雇几个熟识的邻居来帮忙,因此每年的量都做得比前一年多。
厨房里热火朝天,包饺子的大婶连说话的时间都没有,一个个低着头、两手忙不停。
希帆拌着馅料,一盆一盆的,没多久功夫就变成一盘盘水饺。
子京把蒸好的芋头稞送到铺子前面,一屉一屉、越堆越高,热腾腾的稞、飘散出令人垂涎三尺的香气。
几大锅又酸又辣的酸辣汤熬成,刺激得满厨房的人深吸好几口气。
忙碌时时间过得飞快,月亮西沉、太阳初升,金黄色的阳光从窗口射进来,亮了每张饱含笑意的脸。
辰时一到,子晨、子京和希帆不约而同放下手边的活儿,走到铺子前。
今天前头需要更多人手,虽然铺面不大,只有七、八张桌面,但门一打开就有人迫不及待进门占位。
已经会认字写字的小悯拿着菜单到各桌,让大伙儿点餐,没位子可坐的,有人选择买回家,也有人选择在旁边等候,但前者占了近九成。
泡菜饺子有人买生的回家,有人买煮好的,一路吃、一路走回去。
子晨负责下饺子,子京负责装餐食,希帆负责结帐,有帮手小悯在,今年子京不至于忙到分身乏术。
「晨姨,第三桌要二十颗饺子、一碗酸辣汤和两份芋头稞。」小悯扬声,希帆迅速抬头朝第三桌望去多看两眼。
为节省时间,通常一张桌子会坐三到四个人,就算只有单身前来,也会别人的期盼目光中让出半张桌子。
但让希帆特别注目的理由是,竟然没有人去和他合桌?是那人长得很吓人还是气势惊人?
希帆没时间深究这个问题,因为下一个排队结帐的客人已经站到她跟前。
一个接一个,他们忙得连头都没办法抬起来,直到午时刚过,子京大喊一声,「不子意思,全卖完了,明年四月初六大家请早。」
几声零星的叹气声传来,希帆吐出口长气,揉揉发酸的臂膀。
饺子是最早卖完的,训练有素的子晨指挥若定,把厨房里的大婶们支使得团团转,打扫厨房的、洗锅碗瓢盆的、整理铺面的,大伙儿都等着希帆算好帐给大家发薪水。
放下食堂平均一天的利润是十几到二十两银子,说多不多、说少不少,足够他们一家四口过上丰裕日子,每年还能存上几百两。
☆、第三十六章
但每到四月初六这天,他们都能卖到二百两左右,那可是平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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