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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房妻-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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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人生。我有一个很好的妈妈,对不对?羡慕吗?
  「而有这么好的爸妈、有这么好的人生际遇和事业,虽然身边没有好男人,我也不想放弃生命,我有十足的把握,可以将人生经营得更完美,我对自己的未来做了全方面的规划,我曾经发下豪语,要在四十岁之前登上商业杂志……
  「可惜计划追不上变化,我穿越了,从几百年后穿越到这个时代,我还以为穿越这种事只有小说或电视剧里日子过得极悲惨的女生才会碰到,没想到现实生活中偏偏这等衰事竟会落到我头上。

☆、第十一章

  「今天进城,一路上我不断的在反省,是不是因为我不愿意改变自己,却又贪心地幻想爱情,老天爷才让我穿越时空,来这里与你相遇?是不是看不见、听不见、无法开口却又跑不掉的你,就算我的强势再令人害怕,你也无法躲开……」
  她一层层的分析,竟分析出老天爷把她送过来的意思,璟然听着听着,认为她这样子的人不当算命仙真是可惜了。
  真的累了,希帆越说越小声,直到眼皮再也撑不起来的沉沉睡去。
  她的呼吸慢慢松缓,璟然轻轻的侧过身,微低头,他看不见她,却可以感受到她的气息。
  很香、很干净的气味儿,和姜媛截然不同,没有刻意涂上的香气以掩饰身上的气息,现在的她宛如初绽的莲花,清新得令人想要亲近。
  他是习武之人,再微小的改变都能察觉,加上今天一整天她说过的话,因此心里清楚不过,身边的她已经不是原来的姜媛了。
  略嫌热浪的夏天,她却在他靠近之后双手圈上他的腰际,将整个人埋入他怀里。璟然忍不住失笑,这么迫切需要温暖吗?
  略略迟疑之后,他最后将她整个人揽进怀里。
  她的体香融合了桌上那两盘清甜的茉莉花香,醉人的馨香,渐渐地伴他入梦。
  希帆在他怀里找到安然入眠的姿势,而他在她馨甜的体香中找到熟睡的气息。这一觉,是过去半个多月以来两个人睡得最好、最安稳、质量最棒的一次睡眠,对于他们而言都是愉快的经验。
  希帆没想过,璟然更没想过,肌肤的亲近会让两人的感情迅速升温。
  在醒来后的几天,对现代人的希帆而言,互拥入眠根本算不上什么肌肤之亲,而璟然逢场作戏的经验更多,他也不曾为哪个妓子交心。
  可事实上,他们都没发现自己对彼此更加亲近了,之后帮他做再亲密的事,希帆也不会脸红了,两人都不觉得尴尬,只觉得自然与习惯。
  手艺是怎么来的?练出来的!
  小时候,妈妈不乐意她和姊姊进厨房,深怕女儿的一生和自己一样,所以妈妈有一身好厨艺,她和姊姊却没有学到半成,倒是养出一张刁嘴,直到决定要开餐厅,才花大钱去补习班学做菜。
  妈妈是有理想、有抱负的能干女人,只不过传统两个字把她局限在厨房里面,以经营一家五口的肚子当终生事业,她嘴里从不说遗憾,但每次参加同学会回来,总会出现三到七天的沉默期。所以希帆小时候的志愿是完成妈妈的梦想。
  她问妈妈有什么梦想?
  妈妈从来不随口敷衍的认真回答:我想当经理,想赚很多钱,想管很多人,想当领袖。
  回答之后的那声长叹让希帆明白这其实是妈妈心里的遗憾,到后来妈妈只能管理她和姊姊、哥哥,想起来都有点凄凉。
  现在她因为有张刁嘴,所以觉得穿越后的世界里的食物难以下咽,反正时间多得很,不必上班,一天突然变得很漫长,在长长的时间里能做什么?打电动?看韩剧?逛LV?都不行,于是她拿起锅铲,将大把大把的时间消耗在厨房里。一点一点的回忆、研究妈妈擅长的菜色。
  第一天的卤猪脚吃在她嘴里只有五十分,但进了海伦公子的嘴巴却变得人间美食。而人都是需要鼓励的,虽然他不会说话,但那惊为天人的表情反应出来的情绪更真实。
  于是下一回的卤猪脚,立刻进展到八十分,再接下来,希帆都觉得自己可以去万峦开店了。
  她的厨艺以等比级数的速度在进步。
  也许有点强迫症吧,任何事希帆都要做到最完美的地步才肯放过,所以男人受不了她,而沉默并且跑不到的海伦公子很适合自己,这个想法让希帆苦笑,但十几天过去,她突然觉得,也许老天爷的安排真有这层美意。
  端出一大盘热腾腾的咸酥鸡,香气远远传播出去,东西还没熟透,门口已经围了一堆小孩,他们探头探脑猛朝屋子里头张望。
  这些天下来,村里的大人小孩全都知道那新搬来的一对夫妇,姜家男人虽然长得不坏,可惜是个残废,不过身家应该不少,光看他家娘子出手有多大方就知道。
  至于姜家娘子样貌好得没话讲,别说村里,就是城里要找到她这等相貌人才的,恐怕也找不到。
  而且人美心更美,每次家里做出什么好吃的食物,都会让路过的小孩子去找大家一起来吃。
  前天做的那个芋头糕,跟村里的妇人做的完全不一样,真材实料,刨成丝的芋头只用一点点的粉和着蒸,咬进嘴里根本感受不到糕粉的味道,嘴巴里充斥的全是满满的芋头香气,最厉害的是上面那层厚厚的香菇笋丁虾米肉燥,再淋上酱油膏和香菜,他们敢打包票,当皇帝能吃的山珍美食也就是这样了!
  以前只是村里的妇人之间送点葱蒜、鸡蛋之类的小东西,现在在尝过姜家娘子的手艺后,家里的男人都觉得自家妻子那些小东西送不出手,于是姜家的窗户上多了幅布帘子,姜家男人有了新拐杖,姜家院子里多出一窝鸡、两只鸭和一只小猪,这几天大家还商量着要在姜家后院盖猪舍呢。
  这会儿希帆又对着屋外的小孩子招手,小朋友笑冲进屋里,熟门熟路地将手中的碗递上去,她在每个人的碗里放些炸地瓜、薯条、炸丸、鸡块,一句又一句的「谢谢姜婶娘」谢得她弯眉眼笑。
  好啦,她已经习惯了,习惯自己从小姐变成婶娘,本来嘛,结婚就是件眨值的事。
  挥手送走一群小孩,希帆把咸酥鸡端到桌边,照老规矩递给璟然一个碗、一双筷子,一次往他碗里夹进一样菜,他吃着,她则观察他的表情,一天一天,她确定他吃硬不吃软,他喜欢吃辣、喜欢刺激,对甜食不感兴趣,重香甚于咸,至于色,无所谓,反正他看不见。
  他咬一口去骨的咸酥鸡,她在他脸上看到惊艳,这对她来说很有成就感,以前她不认为喂饱男人是什么重要的事,现在却觉得这再重要不过了。
  「喜欢吗?」
  希帆用问的,璟然自然「听不见」,但他嘴边停也停不下来的笑意,让她跟着扬起眉。
  「古今中外,没有人可以拒绝咸酥鸡,否则怎么闹过回锅事件、闹过馊水油事件,咸酥鸡摊位前的人潮依旧不断?」古今中外这件事,她这个穿越到古代的现代人最有资格说,她笑了两声,再说道:「再过几天,我打算做泡菜水饺,腌那么多天的泡菜应该可以准备上场,那可比韭菜水饺更有劲儿,我猜你一定会喜欢。而吃水饺最好配酸辣汤……」
  璟然虽然暂时不能说话,但心里已经讲过几百声的「我喜欢」了。她做的每一道菜他都喜欢,这些天都不晓得胖了多少,但她的手艺值得他用肥胖去交换。
  他喜欢这样的生活,这和他过去的日子截然不同,每天都轻松惬意、不耍心机,不需要勾心斗角、处处算计,生活简单到近乎无趣,却也有着淡淡的幸福感。
  每天清晨,她总是在他怀里醒来,似乎是他抱她抱上瘾了,也似乎是她在他怀里找到最舒服的位置,因此就算入睡前两人背对着彼此,早上清醒时两人的身躯一定会交缠在一起。
  在心灵契合之前,他们的身体已经为自己找到最契合的对象。
  她很喜欢说话,对小孩子说话、对邻居说话,当然,更多的是对他说话,她说自己的童年、自己的家庭,也说她交往过的男人。
  后面的话题让他听了很生气,一个女人怎么可以和那么多男人过往从密?怎么可以为别的男人伤心?难道在她那个世界里,女人不必从小学习妇德?那么她从小到大念那么多年书,是在读什么?
  这让他闷了很多天,直到她口中不断的出现男女平等观念,也渐渐影响他的思考模式了,他再次提醒自己,她是个口才很好、说服力很强的业务经理,虽然对于什么业务经理这个词完全不了解,但依然可以知道是个很了不起的职业,只是他也不懂,在她的世界里,女人为何要抛头露面的去做男人才做的工作。
  现在因为她那说也说不完的话,让他对她的世界开始产生想象力。

☆、第十二章

  起初,他不理解动物不是拿来吃的,为什么要把它们关在栅栏里卖票给人看?不懂郎中和戏子明明再低贱不过,为什么到了他们那里是人人趋之若鹜的行业?他无法想象女人自己挑丈夫,也无法想象合则聚、不合则散的男女关系,更无法相信那里的男人责任感薄弱,无法挑起一家子的生计。
  然而许许多多的「无法」与「不理解」,在她的舌灿莲花间,渐渐转变。
  他慢慢理解她那个世界的运行规则同时,也理解她穿越的痛苦,她无法像过去那样自由恣意,她被这里的世界加诸在女人身上的传统规矩所拘束,为了符合这个世界的标准、为了融入这里的人们生活,她必须每天不断的学习言行举止、态度观念、说话口气……光听她说,就令人觉得疲惫。
  不只如此,那些以前让她生活便捷顺利的物品全都瞬间消失。
  每当她怀念过去、提及那些令人匪夷所思的东西时,他真想看看,可以让菜肉不腐败的冰箱长什么样子;想知道扭开水龙头就有源源不绝的清水流出来是什么感觉;想她嘴里的电灯,为什么不需要火就能将夜晚照亮得如白昼;想坐坐那个让她老是抱怨马车速度慢又颠簸的捷运,更想用手指滑一滑她爱不释手的。
  真的能够一机在手回味无穷?真的能够靠一个扁扁的小盒子就知道全世界发生什么事?
  从愤怒、排斥到接纳、好奇、想象,这个过程并不长,这也许与她的口才有关系,也许与她的聪明有关。
  没错,她比他所能想象的更睿智。
  邻居陆嫂子提一个头,她就能举出十个例证,证明陆嫂子家的男人进城里,不是赚钱而是玩女人;张爷爷说起张奶奶的脾气,她就能联想出许多病征,然后诊断出张奶奶得的是更年期疾病,让她天天喝豆浆、多运动;小武喜欢的玩意儿遗失了,她牵着他走出去、绕一圈,一下子就能找到。
  每次帮人解决了问题,她总会得意地跟他说:「你老婆不简单吧,我可是初级版的福尔摩斯。」
  他不知道谁是福尔摩斯,就如同不知道她为什么老是喊他海伦公子一样,对于她的世界,他理解得还不算多,但就算有很多的不懂横亘在两人中间,但他还是一点一点地喜欢上她、喜欢上她的世界。
  他想,将来离开这里之后,他依然要她在自己身边待着。
  希帆替他夹一块炸鸡,说道:「如果所有男人都像你这么好服侍,只要喂饱肚子就跑不掉,女人一定会更有安全感。」
  璟然吃掉炸鸡,心里回答:所有女人都有你这等好手艺的话,男人也肯定跑不掉。
  她说:「其实男人不会讲话又怎样?女人可以少听一些谎言。」
  他嚼着嘴里的好味道,心中回答:如果不喜欢女人,男人怎会费精神去哄女人?
  她又说:「男人看不见也无妨,往好处想,在我发白齿摇、老态龙钟时,你就不会往别的女人身上寻找慰藉。」
  碗里没东西了,他捧着碗往外伸,她给他炸薯条。吃着松软的薯条,他心道:不是所有男人都肤浅,就像他,喜欢她,喜欢的不是她的躯体容颜,而是她的聪明智慧。
  她再说:「也许我这么强势霸道自私的坏女人……」
  她还没说完,他在心里已经接下话了:你是个好女人,没有什么强势霸道自私,你对每个人都好,包括一个「无用」的丈夫……
  他心里的话还没接完,突地,他听见她的下半句话——
  「就适合你这样的男人,海伦公子,我认了,我认你这个老公、这段婚姻,我会和你好好过完这辈子的。」
  这个结论让璟然高兴极了,笑弯眉眼、笑弯性感的嘴。
  看吧,就算不能听、不能说,他们还是默契十足,在她说完话、他吃完东西时,刚好笑得花开灿烂。
  希帆错解他的笑容,以为他吃得很满意、很上瘾,看一眼空了的盘子,她抓起他的手,在他掌心边写边说:「没了,炸的东西吃太多对身体不好,浅尝即止,明天做更好吃的食物给你吃。」
  她旋身,一面收拾碗筷一面说话,带着笑容的脸庞分外灿烂。
  希帆回头看一眼噘嘴不满的男人,笑容加深了。
  他听不见,她却老爱对他讲话,她没有天真到以为自己多讲一些,他就会变得耳聪目明,那么她会一直不停的跟他说话只是因为……寂寞?
  不,在他身边,她从没感到过寂寞,她不确定自己为什么老爱对他滔滔不绝的讲个不停,但她确定自己喜欢这份感觉。
  收拾好厨房,希帆坐到他身边,轻轻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
  分明只有他依靠自己的分,可这样一个动作,她便觉得自己依赖上他,好像身边多了座靠山,好像天塌下来也不必害怕,他什么都不必做,她已经感受充分到安全感。
  「海伦公子,如果你准备好了,如果你有一点点喜欢我,我们就当真正的夫妻,好不好?」
  口气有点羞涩,虽然她在职场是女强人,但在爱情战场上她从未主动挑起过战争,也许是屡战屡败的经验,让她对爱情有些畏怯。
  璟然从来没有一刻像现在这么后悔过。
  如果他不装聋哑,他就可以马上告诉她:我已经准备好了。
  如果他能够说话,他就能握住她的手,认真的对她说:韩希帆,我喜欢、非常喜欢你,不是一点点,而是很多、很多点。
  可他现在什么都不能做,只能伸手揽住她的肩,享受这片刻的甜美。
  希帆没有推却,不是因为下定决心要当他的女人,而是因为她早已经习惯,并且喜欢上他的拥抱。轻轻地往他怀里钻了钻,她的脸上带起惬意的微笑。
  【第六章 变卖脑中的想法】
  时间过得比想象中还要快,希帆已经没了刚来时的时间漫长感,记得刚穿越时,这里没有计算机网络、没有FB、微博、line,连本可以提供休闲的书册都没有,日子简直不知道要怎么过,于是她开始对海伦公子说话,开始泡在厨房里煮东西,开始和左邻右舍攀交情。
  当习惯这样的生活节奏之后,她已渐渐的抛弃都会生活中的紧绷,她发觉自己不仅走路的速度变慢,连呼吸也变得悠长舒缓。
  整整五个时辰的睡眠时间,让她的皮肤嫩得能掐出水来,记忆中的疲惫感全都消除了,清晨醒来总有一种满足的幸福感。
  不知道为什么,不管睡前离他离得再远,早上醒来时自己总是窝在他的怀间,他的胸膛很宽阔、很舒服,靠在里面让人不想离开。
  也许是他身上那股淡淡的草香让她不自觉的向他靠近,她不曾在别人的身上闻到那种味道,像青草,也像刚刚修剪过草坪的大操场,轻轻靠上,便感觉彷佛在绿意盎然的草原间奔跑,尤其是在夜里,与甜甜的茉莉花香气相融合,教人不知不觉的陶醉、迷恋。
  她不知道那个味道是怎么来的,没有香包、没有熏料,彷佛是他身上与生俱来的气息。
  睡得饱、吃得好,日子过得悠悠闲闲、不急不躁,突然间发现,过去的自己是在生存,穿越之后才懂得何谓生活。
  时间多了,她开始学习其它生活技艺,以前搞不懂的春分夏至,现在明白了,以前不懂的祭祀礼仪,现在搞懂了,她会织布、缝衣服,她会纳鞋、绣鞋面,虽然做得不太好,但一不参加选美比赛,二则自家老公对美丑没概念,所以穿得舒服是她追求的目标。
  「好了。」她忙碌两天的绒毛拖鞋终于完成了。
  邻居汪大叔送了张兔子皮,她做成两双鞋,一双大的、一双小的,毛茸茸的皮面摆在里头,外面用一块青布包着,看起来不起眼,但脚丫子踩在里面一整个舒爽啊!
  放下针线,抱着拖鞋走到丈夫身边,像是献宝似的,希帆在他手心上边写边说:「我做了双很舒服的鞋,可以在屋子里面穿,我帮你试试。」
  蹲下身,她除去他的鞋袜,让他露出光脚丫,再把拖鞋帮他套上,顿时软软的、暖暖的触感印上他的脚。
  这是什么感觉?从没有经历过的,他不知道鞋子也能做成这样好穿,彷佛裸足踩在棉花堆里或毛毯上。
  心微暖,他有许多鞋,多数是京城里最负盛名的金履轩做的,当然家里的通房、姨娘和婢女们也争相帮他做鞋,他的鞋多到一双一双的接着都可以绕整个镇北王府三圈了。

☆、第十三章

  那么多双鞋,双双争奇斗艳,穿出门总能引得旁人艳羡的目光,但是没有任何一双是以他的舒适感做考虑的。
  「舒服吧?在我们那里,每个人家里都会有几双这种鞋子,也许是社会太文明、世界太进步了,人类追求得越多,便让自己越忙碌,我们把时间全都拿去经营光明未来,却忘记经营亲情、经营身边的人。
  「于是越来越寂寞、越孤独,我们无法在人的身上汲取温暖,于是制造出许多可以供给自己温暖的小东西,例如绒毛拖鞋、绒毛娃娃、L型枕头……你说,我们是不是舍本逐末?」
  在他渐渐了解并且喜欢上她的世界的同时,她也慢慢习惯并且爱上这个曾经让她恐慌的朝代。
  他其实很想告诉她:别害怕,以后有我就没有孤独寂寞,我愿意把自己的温暖和你一起分享。
  只是现在的他无法说话。
  他有点厌烦这种状况了,他想扯下眼睛上面的帕子看看她,想找一个方法将自己的谎言揭过,好与她说话,他越来越舍不得她的自言自语,越来越心疼她的寂寞,所以他暗自下定决心,该打破眼前的局面。
  微哂,璟然向她伸出手。
  希帆看见,将自己的手递上去,他紧握她的手,将她带到自己身旁,伸指,他在她掌心写字。「谢谢,我很喜欢这双鞋。」
  这是第一次,他在她的掌心写字!不是点头摇头,而是完完整整地对她「说话」!
  虽是小小的一个动作,但对她来说却是意义不凡,因为这是他主动了呀!厘不清的情绪涨满胸口,希帆高兴到快无法阖上嘴。
  她惊喜的一瞬也不瞬的定定望着他的脸,半晌说不出话来。
  感觉到她没有反应,璟然想着,她是吓着了吗?
  他浅浅一笑,又在她的掌心上写下,「谢谢你为我做的一切,这些日子,我过得很幸福。」
  希帆脸上漾起大大的灿烂笑容,在他掌心边写边说:「以前的你不幸福吗?」
  她想套出他和原主的关系,说实话,她始终怀疑原主的父母亲怎么舍得把女儿嫁给一个身体不健全的男人?会不会他们根本不是夫妻?
  「以前不重要,重要的是从现在起,有你在我身边,我会一直幸福下去。」他在她手心写下字。
  他不想告诉她有关姜媛的一切,她是她,没有人比他更清楚,她们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
  他的话让希帆有两分惊、三分喜,所以他是喜欢她的?她在他手上边写边说:「你想要我一直待在你身边?」
  「当然,难道你不愿意?」
  他是假聋不是真聋,他的脑袋很清楚,能够理解她每一段的自言自语,是她说「如果你准备好,我们就当真正的夫妻」;是她说「不知道为什么,光是看到你,我就觉得踏实」;是她说「你有一个很舒服的怀抱,我想我们可以好好地过完这辈子」。
  是她计划要生一男一女,是她承诺就算他是她一辈子的负担,她也不会抛弃他,是她想在他身上挖掘爱情。
  是她对他说过很多话,让他的心因为她而不知不觉间的慢慢沦陷。
  所以他不允许她出尔反尔!
  「我可以不愿意吗?」她笑着说写着反问。
  「不可以。」
  「为什么不可以?」
  「因为我们是夫妻,要绑在一起一辈子。」
  终于他亲「手」说出他们是夫妻,是要绑在一起一辈子的关系,心底那块大石滚下山坡,紧绷的心弦松开,她心里的疑问变成笃定,他的证实让她的心感到踏实。
  璟然听见她松口气。
  只是一口气,他便能归结出她的心情,所以她老是把话喊得大声,其实只是个胆小鬼?
  她说夫妻夫妻,其实并不确定他们真的是夫妻?她讲一堆和一辈子有关的话,真的只是在自言自语,她不敢把握他愿不愿意和她一辈子,即使他又聋又瞎又哑。
  韩希帆,他对她的了解越来越深,一个骄傲却又自卑的女子,老是说着大话来掩饰心虚,老是佯装坚强来包装脆弱。
  这样的她,会不会撑得太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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