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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斯理系列-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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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看他一眼……”
我在这样说的时候,望著祝香香,祝香香是曾一见了他就奔逃的,当然对我的说法
,深有同感,所以她用力点著头。
况英豪这小子,虽然鲁莽一些,但有时候,说话依然一针见血,他道︰“不必多猜
,把他找出来,不就可以知道究竟了吗?”
香妈抬头望天,一言不发。祝香香轻轻叫道︰“妈!”
祝香香的用意十分明白,不论是不是王天兵的事,她都要把王天兵找出来,是王天
兵干的,她就要报父仇。不是王天兵做的,虽然事隔多年,她仍然要去找当年的那个暗
算者!
香妈闭上了眼睛,身子在微微发抖,过了一会,她才长叹一声︰“我实说了吧,我
没有勇气和他见面,也不知道见了面之后该怎么样,香香,你别逼我!”
香妈可能武功绝顶,但是这种感情纠缠的事,有时连神仙也难以处理得条理分明,
何况是凡人。
祝香香又叫了一声︰“妈,我不是要你去见他,是我去见他,我再见到他,不会再
逃!”
我忙道︰“我也要找他,天兵天将委托我找他的!”
况英豪兴致勃勃︰“好,我们三个人一起去,闯荡江湖,找这个王天兵,看看是他
阴魂不散,还是我们阴魂不散,哼!”
况英豪在这样说的时候,摩拳擦掌,意态甚豪。
可是,他却未能实行他的愿望。香妈当时听祝香香那么说,静静地想了一想,就点
了点头,表示同意。而况英豪向他的父亲况大将军一说,况大将军面色一沉︰“胡说甚
么,下个月你就要到德国去进少年军校,你忘了吗?闯荡江湖,做甚么梦!”
况英豪吐了吐舌头,没敢反驳事实上,入少年军校才是他的真正愿望。
我回家去一说,我那堂叔首先赞成︰“好极,你也该去看看外面的世界了!”
一句话,把我引得心痒难熬,我早就向往外面多姿多采的世界,这下可以往外闯,
每天都会有意想不到的新鲜事发生,这才叫生活!
香妈并不反对我们的决定,她的提议是︰“先到三姓桃源去,他……这次,可能回
老家去了!”
我不知道香妈何以有这样的推测,想来必有道理,所以一口答应。她又给我们很详
细的地图,和进入那山谷的暗号,以及要注意之处。
我会和祝香香一起闯荡江湖,这对我来说,是喜上加喜的事。
自然,和我兴高采烈相反的,是况英豪,他的视线一直留在祝香香的身上,用力拍
著我的肩头︰“我们是好朋友,永远的好朋友。”
他逼我同意他的话,我吸了好几口气,才点了点头︰“是,我们是好朋友。”
祝香香在一旁,垂睑不语。
少年人,想得单纯,没想到世事千变万化,根本不能预料。
千变万化的,自然都是以后的事了。
天外桃源(一)
血人
常说的一句话是:人的命运,由性格决定。
正因为性格不同,所以命运就不同。
这句话,有一次,我和一个少年时的朋友说起,他表示不同意,他说:“你这句话,应该修正为成年人的命运由性格决定才对。”
想想也很有道理,少年时期,难以自主,尤其在中国人的社会中,少年的命运,全由家长决定,自己能作主的成分不多,除了少数真正性格突出之极的之外,大都无法主宰自己的命运。
从这一方面看来,我比较幸运,由于上一代的开明,我很早就能决定自己的命运。
祝香香要回“三姓桃源”去,同还隐居在那里的人,说说外面世界的情形,并且告诉他们,这样与世隔绝的隐居,绝不可能长久维持下去,很快就会被打破,如果不早作准备,后果会十分悲惨。
以祝香香的年纪,当然识见还没有那么高,这一切,全是香妈的主意。
但是香妈本身,却绝不再愿意回“三姓桃源”--当年她离开之后发生的事,使她心理上无法再回去,所以,任务就落在祝香香的身上。
然而,虽然祝香香身手非凡,人也机灵,但毕竟年纪太小,万里迢迢,涉足鬼魅魍魉、豹狼虎豹、甚么样的事都可能发生的江湖,也就和一头小兽进入了原始森林,没有多大的分别。
虽然祝香香挺着胸,在她清秀的脸上,现出无比坚强的神情,在各人面前大声说:“不要紧,我一个人可以到达!一定可以!”
但是每一个人都摇头。
“每一个人”就是当时在场的各人,包括我、况英豪、香妈、我的那个堂叔。
况英豪和我同时开口想说话,我作了一个手势,请况英豪先说。
可是他并没有说甚么,只是神情极其懊丧地摇了摇头。我相信他要说的话和我想说的一样。但他必须随他的父亲,况大将军转防,而且,他快要到德国的一家军事学校去学习,又怎能长期在江湖上闯荡?
而且,他自己也作不了主,纵使他心里一千个愿意,一万个愿意,陪祝香香去经历那段路程,也绝过不了他父亲况大将军这一关--少年人在绝大多数情形下,都很难决定自己的命运。
所以,他不出声,而我则朗声道:“我陪香香去!”
此言一出,各人静了半晌,我立时向那堂叔望去--如果他反对,我也不离开家乡。而他在想了一想之后,就道:“你也该到江湖上去见识一番了!”
香妈还有点犹豫:“这不很好吧,两个全是孩子--”
我那堂叔笑:“我这个侄子,放心,虽然初出茅庐,不免会有些毛手毛脚,闹点笑话,吃点亏,可是绝不会误了大事!让他乘机磨练一番,正是一举两得了!”
堂叔这样说,更令得我兴致勃勃,我又道:“我还可以乘机找我师父……『天兵天将』曾委托我找他,要取回那个怪东西。”
祝香香双目黑白分明,望定了我,并没有反对的意思。香妈也不再说甚么。各人之中,只有况英豪,搔耳挠腮,说不出的不自在,可是他好几次欲语又止,并没有说出甚么来。
事情就这样决定--当晚,还有一个很有趣的小插曲,在我的房间中,堂叔向我说了在外行走要注意的一些事,此去要经过好几个省,有些地方,盗贼如毛,再加上人心奸诈,江湖风波险恶,两个少年人投身而入,无异是小舟到了惊涛骇浪之中。
我用心听着,心情既是兴奋,又是刺激。堂叔给了我一柄又薄又短、极是锋利的匕首,巧妙地安放进了左脚的鞋底之中。
堂叔走了之后,我不断地练习着如何能极快地、出其不意地把匕首掣出来。门上传来敲门声,况英豪神色凝重地站在门口:“有一件重要的事对你说!”
我作了一个手势,请他进来。他走了进来,反手关上了门,又到窗口,向外面张望了一下,神色更是郑重。来到了我的身旁,把那柄匕首自我手中接了过去,把玩了一阵,忽然摸出一柄十分精巧的手枪来:“这给你防身!”
或许是受了我师父王天兵的影响,我热爱武术,也喜欢各种武器,但是枪械却不在其内。一般身怀中国武术绝技的高手,对枪械都有一定程度的反感。这实在是很可哀的事--一身武功出神入化,血肉之躯,也无法挡得住射出来的子弹,“枪炮不入”,只是一个黑色的笑话。
王天兵本身武功绝顶,自然也厌恶枪械,连我也不免受了影响。
所以我摇头:“不,这种武器,带在身上,只怕反而会惹麻烦!”
况英豪坚持:“不,你带着,这上面,刻有我父亲的名字,沿途军警,见了都要卖几分面子,可以免却许多不必要的麻烦,方便多了!我和祝香香都不禁由心底里佩服出来,才两厘米多直径的钥匙圈,竟然可以用飞刀穿过窗户再钉在地上,这份手劲与准星,实在令人心寒。
我和祝香香都没有动,这时窗外传来一把声音,阴声细气地道:“两只雏鸡,放下钥匙,夹着尾巴滚吧。”
这时,我的倔强脾气又发作了。一来,铁蛋是我的好朋友,以我的性格,无论如何也不会丢下他自己逃生。二来,在我的心上人前叫我夹着尾巴滚出去,卫斯理以后还能做人吗?
我把手上的包袱朝窗口一抛,一个打滚,已极快地从左脚鞋底中掣出堂叔给我的匕首,正想扑到窗台下,占个有利位置。
可是,我闯进江湖后的第二次出手,仍然犯了和第一次的同样错误:小觑了敌人,高估了自己。
精光一闪,在祝香香的惊呼声中,已感到咽喉一阵凉意!
在一刹那间,我感到死亡的逼近,但说也奇怪--心头竟然出奇的平静。在千百万分之一秒中,我想到祝香香柔软的双唇,师父王天兵的竹子,自己的父母……。
就在我胡思乱想,闭目待死的时候,一根竹杖陡地出现,后发先至,硬生生把我面前的匕首击落。我呆呆地望着地上犹自振动着的匕首,也忘了向突然出现的扬州疯丐道谢,只是不自觉地举起手,摸着咽喉上浅浅的伤痕,下意识地发着抖。
就算在少年时候,我,卫斯理,已经绝对不是贪生怕死的人。但这样快地从死到生打一个转,之前豁了出去,还受得了,事情一过,心里的惊恐才一次爆发出来,所以,我才会有那副呆着发抖的窝囊相出现。
祝香香很快便跑了过来,一张俏脸惊魂甫定,双眼还滚着大颗大颗的泪水。看到她,我的心才定了下来,我们也顾不得有多少对眼睛在窗外了,想也不想,便紧紧地拥在一起。我想告诉她,我刚才想到了她,但接触到她的双眼,我才知道说甚么话都是多余的。
从祝香香紧抱着我的力度,我知道,我们的感情又进一步了。
扬州疯丐重重地哼了一声,祝香香才觉失态,分了开来。须知在那时侯的社会,道德的规范仍然很严格,支持男女授受不亲的大有人在。我和祝香香虽然都不吃那一套,但由于年纪实在还小,所以都有点尴尬。
我们一分开,扬州疯丐便开口说话:“好俊的飞刀,是王家兄弟吗?”
窗外静默了一会,那不男不女的声音才响起:“王刀、王刃,代表三泰客栈内十七路江湖朋友向前辈请安。”
扬州疯丐一听,“呵呵”笑了起来:“都说小地方要出大事情,看,竟然有十七路江湖朋友聚在三泰客栈!只是,不知有几位认得我叫化子?”
他一面说,一面向我招手,我便拉着祝香香向他走过去。到了他的身前,才听见王家兄弟说:“前辈的威名,早已从扬州传遍江湖,刚才的一棒,分光捉影,除了前辈的『打蛇随棍上』,谁还会有这份功力?”
扬州疯丐把面一扬,双目神光炯炯,冷冷地问:“那么,叫化子想向大家讨个面子,把这些小孩揽上身了,不知还盖不盖得住?”
我听见疯丐这样说,不禁感激地望向他。对着十七路江湖人物,竟然还可如此狂放,二话不说便把我们揽上身,我对他的观感,陡然提高了不少。
外面的各路人马也想不到疯丐会如此直接,一时之间起了阵小骚动,议论纷纷。良久,王家兄弟才说:“前辈要讨面子,给梁子,都要有个理由啊。总不成一时高兴,便叫这么多朋友空手而回。”
王家兄弟这番话虽然说得客气,但也暗示除非疯丐能说出一个合理的理由,否则事情还是不能善罢。看来,他们能成为多路江湖人物的代表,除了一手飞刀外,能言善道也是一个原因。
疯丐听了,哈哈大笑,深遂的目光盯着我,大声说:“我要护这三个娃儿,当然有最好的理由。”
我望着疯丐的目光,不再犹豫,翻身跪倒,三个响头下去,大声叫道:“师父。”
疯丐大喜,用竹杖把我轻轻挑起,说:“乖。”跟着又大声说:“娃儿是叫化子的徒弟,这理由够好了吧!”
王家兄弟的声音有点悻悻然:“恭喜前辈收得好弟子,有空请来飞刀王家一叙,自当竭诚款待。”
疯丐笑着说:“你们放心,我讨饭也不会讨到你们家,江湖上已是刀口舐血,讨饭还要提心吊胆。”
王家兄弟齐声说:“前辈言重了,后会有期。”
谁知疯丐猛喝一声:“慢着!”手中竹杖陡地挥出,挑起地上两柄匕首,化成两道闪电光,穿过原来的窗洞疾飞出去。
先是王家兄弟惊叫一声,想来接得甚是狼狈,跟着静了一静,便响起了如雷的喝采声。疯丐露的一手,实在太漂亮了,我和祝香香一定过神,亦立即跟着鼓掌。
当时,我还以为大家是给师父面子,后来,和师父谈起,才知道根本十七路人马加起来,也不是师父的对手,王家兄弟亦是先盘算过,才决定退走的。
当然,如果师父不露一手,难免有人会退得心生不甘。由于我第一位师傅王天兵,来自三姓桃源,所以这些江湖上的规矩,大都是我的第二位师父--扬州疯丐,教我的。
但是,虽然我刚拜师,却很快要和新师父分开。因为当铁蛋再醒来时,第一句说话便是:“叔叔给连云寨的人拿了去,快救他!”
我和祝香香听到连云寨的名字,都摸不着头脑,不期然朝扬州疯丐望去。
师父皱着眉,沉吟半晌,缓缓地说:“想不到赤老三也来凑兴。这老小子在一对朱砂掌上下了四十多年工夫,倒真不可少觑。”
我见到师父的模样,已可想像到连云寨的凶险。刚才面对十七路人马,师父谈笑用兵,挥洒自如,浑没半点惧意,现在提到一个赤老三,便已眉头深锁,不问可知,那姓赤的定然是个厉害脚色。
祝香香试着问:“前辈,那赤老三是……?”
师父把眉一扬,沉着声道:“是连云寨的老大,十年前,号称天下第一掌,后来败在我手下,自此绝迹江湖。”
我听到师父这样说,大喜过望,急着道:“师父,原来是你的手下败将,那么事情好办了!”
谁知师父冷笑一声,褪下半边鹑衣,露出左面肩膊,赫然印着淡红色的掌印。掌印周围,伤痕累累,看来是骨头碎裂得绽开皮肉弄成的伤口,虽然早已痊愈,但仍然触目惊心。
我、祝香香、铁蛋,都惊叫一声,想不到疯丐这样的绝世武功,也曾给人打得伤重如此。
疯丐长叹一声,摸着掌印,似在回首前尘旧事:“当年我是惨胜。赤老三的朱砂掌再多半分火候,我也会命丧当场,这招『三潭印月』,是朱砂掌的杀着,我虽然闪过要害,但一条左臂也险些儿给废了。事后调养了半年,才能运劲发力,至于朱砂掌的赤红印记,却似终不能尽褪。”
我们看着那三个淡江掌印,心中都为十年前的一战骇然。胜的一方尚且如此,那么败的一方岂不是……。
师父望着我们,似是看透我们的心意:“赤老三一击不能置我于死,给我废了右眼。”
祝香香眼珠一转,问道:“前辈为甚么不下杀手!”
师父静了片刻,狠狠地吐口痰,道:“我们只是比武,犯不着分生死。”
这时铁蛋从床上滚下,扑倒在地,朝师父直叩头,哭着道:“前辈,你好歹救我叔叔出来。”
疯丐哈哈大笑,一把拉上衣服,脚尖一挑,用巧劲把铁蛋踢回床上:“我说过揽上身的事儿,难道还丢下不管吗?”
他说这话的时候,我发觉祝香香眼中有点忧虑,口唇动了动,但没有说话。
铁蛋忙不迭向疯丐道谢的时候,师父的眼光却扫向我:“连云寨离此要两日脚程,我习惯了独来独往,救完人再回来找你。”
本来,依我的性格,一定会求师父带我同去,但一来铁蛋实在还需要人照顾,二来我们又要赶往三姓桃源,便只好老实地点点头。
疯丐拿起竹杖,正欲离去,忽然又转过头来,望着我笑了起来。
起初,我还不知道他在笑甚么,但很快,我也明白了,禁不住也笑了起来。
我边笑边说:“师父,我的名字叫卫斯理。”
疯丐哈哈大笑:“卫斯理,好名字!”
说罢扬长而去,声音从外面传来:“你们有事情办,不妨先走,叫化子自有找人的法门。”
这也真是道理,在当时的社会,科学并不发达,人,便是传递消息的主要工具,说到耳目众多,谁也及不上丐帮。
师父走后,我和祝香香安慰了铁蛋一会,便各自睡觉。
在祝香香坚持下,铁蛋睡了唯一的床,而我和祝香香,则一起睡在地上。对我来说,自然是求之不得。
第二天清早,铁蛋的精神好多了,谈到日军宝藏的用处,铁蛋说他和叔叔都想将宝藏用来做点对国家有益的事,可是还未决定怎样使用。
祝香香突然说:“铁蛋,你不是一直想做将军吗?”
铁蛋点点头,道:“不是想,是一定会。”
祝香香笑着说:“你把日军的宝藏献给况大将军,我担保他一定把你留在身边。”
铁蛋呆了呆,挥了挥手,才大声说:“好主意!”
况大将军统率雄师百万,官阶极高,而且英明神武,极得人民爱戴,一向是铁蛋的偶像。将宝藏给他作为军费,再投身大将军摩下,对铁蛋来说,的确是最佳选择。
事情就这样决定了,祝香香立即修书一封,推荐铁蛋给况大将军。
我和祝香香,决定先行上路,铁蛋则留在旅馆,等待扬州疯丐救他叔叔回来。
离别的时候,我和铁蛋都依依不舍,紧紧的握着手良久。
但,路总是要上的,何况还是和我最爱的祝香香一起。
至于扬州疯丐大闹连云寨,自然是另外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了。
……(本卷结束) ……
钻石花
楔子
“钻石花”这篇故事,是“卫斯理”为主角故事中的第一篇,写作时,还完全未涉及“科学幻想”这个题材。在第一次出版的时候,曾再三考虑要不要列入,结果还是列入了。因为这是卫斯理这个人物的“首本戏”,对这个人物的来龙去脉,有相当详细的交待。不久之前,一位读友就问:“卫斯理的中国武术,主要是哪里学来的?”就有点自己也记不清楚,还是他有肯定的答案:是杭州疯丐金二的徒弟。
这种“典故”,就是全在“钻石花”这个故事中。
本来,一直很喜欢在“连作小说”的形式中,利用出现过的各类人物,虽然故事不同,但熟悉的人物,经常出现,可收事半功倍之效。“钻石花”中的人物,除卫斯理之外,其余的,都再也未曾出现过,像石菊,应该十分可爱,可以再现,黎明玫是死了,无话可说。
其所以未再用到“钻石花”中其他人物的原因,只怕是为了它不是科幻题材故事的缘故总之,写作人有很多情形,都不是有意安排的,至于无意间何以会出现这种情形,实在无从追究。
由于这是最早期的作品,所以在重校之际,改动之处也相当多。多年写作生涯,文字总比以前要洗练得多了。
一九八六、八、十一
第一章 弹向大海的钻石
这是一个隆冬的天气,在亚热带,虽然不会冷到滴水成冰,但是在海面上,西北风吹了上来,却也不怎么好受,所以,在一艘远程渡轮的甲板上,显得十分冷清。那天晚上,又是一点月光也没有,黑沉沉的天上,只有几颗亮晶晶的星星,我因为生性喜静,这天晚上,我又穿著一件厚厚的大衣,可以不畏凛烈的西北风,我在甲板上踽踽地踱著,倒感到这样的境界另有一番滋味。
正当我以为是独自一个人在甲板上的时候,忽然听得“嗤”地一声,我立即循声望去,只觉在栏杆上,另有一个人倚著,望著海面,那“嗤”的一声,正是从他那里所发出来的。
我心中感到十分奇怪,因为刚才那一声,曾经学过中国武术的人,都可以听得出,那是以极强的指力,弹出一件东西的声音,也就是如今一般武侠小说中所说的“暗器嘶空”之声。
因此我停住了脚步,点著了一支烟,在点火的时候,我偷偷地抬起头来仔细打量那个人。
只见他左手拿著一只布袋,右手伸入布袋之中,拈出一粒小东西来,向空中一扬,“嗤”地一声,那粒东西,便跌入了海中,溅起的水花并不高。
在那粒东西划空而过的时候,我看到那粒东西,发出一丝亮晶晶的闪光。
那一定是无聊的人,在将玻璃珠子抛向海中,以消遣时间,我想。
与其一个人在甲板上闲踱,何不走过去和他搭讪几句?我又想。因为每一个人,如果你能够设法打开他心扉的话,你就一定可以听得到一个极其动人的故事,不论那人是行动之间太过矫揉的贵族还是过著原始生活的土人。这是我的经验,所以,我轻轻地来到了他的身边。
那人像是全然未曾发觉我在向他走近,仍然是望著黑漆漆的海面,机械地将那袋中的东西,一粒一粒地抛入海中。直到我来到了他身边,只有四五尺远近处,他才猛地回过头来。
我和他打了一个照面,天色虽然黑暗,但是就著远处射过来的灯光,我可以很清楚地看得清他的脸面,他是一个三十不到的年轻人,虽然有著一种忧伤得过分的神气,但是却仍然可以看出他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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