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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长夜星光-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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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有客人动用了大笔金钱和关系让他离开这个圈子……这般好命,还回来做什么,难道是被男人甩了?”
孟烟池一时不知如何回答这么多问题,却无意中听到他说起施珩的经历,不由起了好奇心,“这次施珩也是带我来……不是来重操旧业的。其实关于他的事情我也知道的不多……”
少年大概是晚上没有生意无聊得很,或许是在这里太久没有遇到能说话的人,还不等孟烟池套话就像竹筒倒豆子一般往外倒,“我也都是听别人说的。我们做这一行,你以为是为了实现什么人生理想?见鬼……做MB的,就算做到红极一时,那又如何,选这条路,不过是因为没有别的路能选而已。”
少年喋喋不休地说着,他手舞足蹈的欢快神情并不能掩盖内容的残酷。那些以“诚实劳动”作为冠冕堂皇的借口的人,不过是因为从来没有体会过真正的苦难。一辈子正经劳动都还不起的债务,除了身体别无生存技能的孤儿,只要一夜之欢获得的收入或许就能救好几条人命,或者改变一个孩子的人生……
施珩的故事并没有新鲜之处:家人身患重症,明知没有治愈的希望,却还是倾家荡产、四处举债,用金钱来换取时间。但奇迹并不会像电视剧里一样发生,人最终还是逝去,只留下堪比天文数字的债务。施珩几乎没有犹豫就选择了这条路,凭着年轻、相貌和聪明,很快就在这个圈子里名噪一时。如果一定要说有什么与众不同,大概就是施珩并没有沉溺于纸醉金迷,存起了大部分收入,再加上某位熟客出手相助,成为极少数能从这个圈子里干干净净地走出去的人。
“我也想有他那么好运气……能存够钱……还能遇到一个……对我真心的……”MB给自己灌了几杯啤酒后就已经开始口齿不清。孟烟池简直哭笑不得:就这点小酒量,随便哪个客人都可以把他骗走吃光抹净了。他喝醉之后倒是安静得出奇,和之前絮絮叨叨的样子完全判若两人,时不时还露出一丝笑容,和抱着泰迪熊入眠的孩子没有任何区别。
72、最新更新
孟烟池看着这个睡着了的小MB,苦笑起来。以他的家境和性格,如果不是为了这个片子,一生大概都不会接近这个圈子,而某种意义来说,片子里的末末,他的生活……就是这样的吧。
没有选择,没有未来,一点点希望都是自欺欺人。有谁会对一个MB付出真感情,所谓的“改过自新”,不过是另一个噩梦的开始。离开这个圈子之后,社会依然冷漠,依然没有他们的容身之所。
而曲正扬,就像投进黑色监牢里的一道阳光,尽管夹杂着尘埃,依旧美好得让苏末河一直坚信,自己不过是在做梦。
做一个随时可能结束的,唯有死亡才得以永存的美梦。
“麻烦帮我照顾一下他。”孟烟池给waiter塞了几张钞票,指了指已经不省人事的小MB,整了整领子往不远处的一张VIP桌子走去。
现在,他就是苏末河。
李臻抱着胳膊,最终还是叹了口气。
“很抱歉,你们三位都没达到我的标准。”李臻接过助理递过来的热茶,呵了口热气,“三位的水准比其他人已经要高出不少,但和我的期待还是相去甚远。没想到多年没有回来,内地的演员质量已经下降到这个层次了吗?”
即使说着尖酸的话,李臻脸上也还是带着笑意的。他笑起来好看,他的笑容在水汽之后迷蒙的样子更好看,再加上带着几分讥诮的眼神,使他的奢华容色平添了撼人心魄的震慑,就连目下无尘如林溯雨、冯夜枢和成凛都不得不在他面前低下几分。
“成凛,曲正扬固然是个心理有些扭曲的男人,但他平时依旧要扮演品行正直的老师。你那是什么意思,黑社会吗?”李臻回想了一下成凛试镜时目露凶光的样子,简直就像刚出窝的小狼,一见兔子就眼放光。平心而论,成凛是块好材料,悟性和可塑性都算罕见,但也许是他还太年轻,过于锋锐的迫人气质让人一靠近他身边就觉得肌肤颤栗,这恰恰是和剧中角色相差最大的地方。
李臻把目光移向林溯雨,后者正从容不迫地看着他。他们之中林溯雨最年长,经验和技巧都不在话下,本来李臻也认为林溯雨应当能够胜任,但真到了试镜的时候才发现,还是少了点什么。
真是愚蠢,曲正扬这样的角色,根本不能通过演技来弥补。性格的巨大缺陷给他造成的灵魂空洞,对爱情的饥渴和绝望——除非经历过,否则任何拙劣的模仿都无法塑造那种切肤入骨的伤痛。
林溯雨什么都不缺,而是他的情原本就太少,真心凉薄,何来的用情至深,更遑论因此而生的情欲煎熬。曲正扬的冷淡不过是伪装,而林溯雨其人,淡漠却是真心。
“你的演技很好……太好了。”李臻略微斟酌着自己的用词,在他身后的助理立刻为他披上外衣,把他整个人裹在厚重的毛皮里。
“我明白了。”还不等李臻想出如何评价,林溯雨已经笑着往后退了一步,“这个角色超出了我的表现能力,我认输。”
林溯雨对李臻略一欠身便走到一边,依旧是毫无破绽的风度。李臻紧了紧外衣,这才把目光移到冯夜枢身上。
冯夜枢只觉得,对方看着自己的神色似乎别有意味。
与其说是看着自己,更像是透过自己看着另外的什么人。李臻无论是身世还是经历都带有太多传奇色彩,他究竟是看到了什么,眼神才会变得如此专注而深远。
直到他身后的助理轻轻咳了一声,李臻才像是注意到自己,“夜枢,你还不够,远远不够。”
“你的事情我也略微了解一些,作为0败绩的演员,我想你不需要更多的鼓励和赞扬。我只希望你想明白一个问题:长久以来的成功,对你而言究竟是否是好事。”
听到李臻这句话,冯夜枢觉得就像一根锋利的钢针刺进了心里最深不见底的地方,揭露出他所有的恐慌和不安。
他可以胜任大多数掌控自如的角色,完美,无可挑剔,这些工作在带给他相当成就感的同时,似乎有某个质疑始终存在灵魂的某个角落,如今已经快要能听见它的声音:
你到底是谁?
冯夜枢可以是任何人,但是谁又是冯夜枢?
卡西利亚的声音突然在耳边响起:你的老板对你钟爱有加,把你像一匹纯血名马一样饲养在豪华马厩里,一般人连摸都不让摸一下。
全身的血液上涌,冯夜枢突然明白了这句话背后所指的含义。
看到冯夜枢纯黑的眼中情绪激荡,李臻适时地沉默,让他自己去想通。
冯夜枢和一般演员的成长经历不同。诸如林溯雨等人,都是在漫长而艰苦的道路中磨砺自己的本性,最后在“表象”和“自我”之中找到了最好的平衡点之时,也就是事业走到最高点之时。但冯夜枢从一开始就有人提携,事先就为他指出了正确的道路和应该扮演的“表象”,以至于将“表象”扮演得越是尽善尽美,便成功得越快,但相应付出的代价,就如蝴蝶破茧前没有经历挣扎的阵痛一般,他始终不明白在这其中“自我”应该放在什么位置上。内心拥有的力量越强大,压抑自我的感觉就越痛苦,总有一天这个灵魂空洞无法通过成功来弥补,到那时候,他就会被压垮,然后……迅速陨落。
“建周,你看他是不是那个人很像。”李臻低声地对身后的助理说着,后者接过他手中凉了的茶杯,略微颔首,“嗯,是有点像。”
那个人的名字多年不曾被提起,罗建周为他斟满了热茶,递到他手中的时候,轻柔地用手心覆盖着他的手,凉得吓人。
李臻不着痕迹地抽出手来,“今天的试镜到此为止就好了。让后面的人准备收工吧。”
林溯雨刚刚下场准备换衣服,他顺手把手机丢给范书晋,范书晋现在哪怕外面闹得纷纷扰扰,依然尽职尽责做着自己金牌经纪人的位子,表面上淡定的看不出纠结。
就在这时候,林溯雨的手机狂响起来,一阵阵响个不停,眼见林溯雨正在换衣服,范书晋就接了,里面的人着急的声音传来。
LINDA此时正在毛绒甜品店门口,无比着急,对着电话里的范书晋一通恳求。
范书晋听完了原委皱了皱眉头,把电话递给林溯雨,“有人说你曾经养的那只绵羊不见了。”
林溯雨换好衣服出来,他着一件棉质衬衣,外面套着一件浅灰色的马甲,越发显得倜傥,他挑起眉头,“你说的是……阿珩?”
范书晋把电话递过去,“你自己听吧。”
LINDA其实一开始并不想打电话找林溯雨,她前不久也知道施珩和林溯雨分手了,但是现在李导演找孟烟池找的那么急,无论如何,自己也要试一试吧。
“林先生,我是LINDA,是孟烟池的助理,请问您知道施珩去哪里了吗?”
“怎么了?”林溯雨捏了捏手旁边的BMW钥匙环,钥匙环是一只羊毛毡做成的咩咩,捏了一下还很不客气的“咩~”了一声。
“情况是这样的,李臻导演刚刚打电话给我,让我找烟池,他说他找不到烟池,我就赶紧去了绒毛甜品店,这段他和施珩先生很好,一般都一起出没,结果发现绒毛甜品店关门了,旁边的邻居说今天绒毛甜品店很早关门了,施珩带着烟池出去了。我……”
林溯雨脸上的笑容有些挂不住,LINDA打电话来找自己找施珩的时候,林溯雨微妙的有种喜悦感,就好像哪怕分手了,施珩也依然属于自己,可是施珩为什么会带着孟烟池出去?
不对!李臻让她找孟烟池!
那么……也就是之前传出来的消息,让孟烟池演李臻这部戏的男二号的消息是真的了!
今天正好是自己、成凛和冯夜枢三个人过来试《刺藤》的男一号,以李臻的性格极有可能让男二号也来选人,那么这个联系下去……
孟烟池那么个性格,演MB一定会被李臻挑剔,难道……阿珩带着孟烟池去了Nightmare?!
他果然……果然还是回那个环境了。看来这关系自己结束的一点也不冤枉啊。
“你打电话给冯夜枢了吗?”林溯雨才不是省油的灯,一句话戳中重点,圈子里有眼睛的都看得出冯夜枢对孟烟池这点回护。
“打了,但是是季东来先生接的电话,我实在没办法,才来找您的。”LINDA着急的快哭了,“您要是知道……”
“Nightmare。”林溯雨说了这一个单词就把LINDA的电话挂了,他觉得自己简直是快被气疯了——被自己已经分手了的那只绵羊气疯了!
他不是和自己保证不会回那个环境了吗?而且当时撞到他和他那个熟客吃饭自己气的快疯了,后来干脆直接搬走他怎么一点都不知道收敛?!林溯雨咬牙切齿,把手上那个咩咩钥匙圈捏的“咩咩~”乱叫。
“Nightmare?”坐在另外那边等上台的成凛第一次看到笑面狐狸林溯雨露出这么可怕的表情,“这地方我很熟。”
林溯雨放下钥匙圈,那只毛茸茸的绵羊的绿豆大眼还看着林溯雨,一脸无辜的样子,“你有眼线?”
“有,你要找人?”
成凛和林溯雨的关系在圈里有点说不清楚,某种意义上,林溯雨和谁关系都不错,但是成凛这个全圈子都出了名的难搞居然也和他关系不错,这是不得不佩服林天王的做人手段,“对,找两个人,照片我发给你。找到了的话,这件事情算我欠你人情。”
成凛笑的漫不经心,一个电话挂出去,“帮我查两个人,在Nightmare。照片我转给你。应该不会在公共区域,你去VIP区域那边找找。”
“我建议现在就走。”林溯雨和成凛一齐把目光移向了说话的冯夜枢,他已经穿好了大衣,看上去平淡的目光中似乎有与平时完全不同的感觉——就像是,重冰覆盖下的火山。
“不用等回答了,他们一定在。” 冯夜枢的回答无比肯定,毫无质问的余地。林溯雨正想发问,这时电话响了起来,成凛只是点了点头就把电话挂了,脸色不是太明朗,转头对林溯雨说,“在Nightmare,刚刚有人看到在VIP区里了。”
林溯雨拿起钥匙丢了一句“多谢”就要往外走,发现成凛居然也跟着出来,林溯雨微微调侃道,“我总算知道你为什么在Nightmare会有眼线了,你那只妖孽也在?”
成凛点头,就在此时冯夜枢已经跨出了门,就差一步都能听到他的保时捷的引擎声了。林溯雨和成凛对视一眼,彼此心照不宣。
73、最新更新
虽然还不到时候,三驾华贵的坐骑就如天空坠落的流星般闪耀着疾驰而过——因为速度太快而让人无从判断它们的真实样貌,唯一让人疑惑的只是在这个时刻B市的飙车族应该还没有出动才是……
黑色兰博基尼以傲人的速度和气势在最前面领头,一如其主成凛杀伐决断的个性;白色宝马和银灰保时捷不相上下,二者分别以出色的轻巧敏捷和极佳的稳定性能一步不落地跟在后面,仪表盘上显示的时速数字越大,冯夜枢只觉得胸腔中的火烧得越烈,莫名涌动的情绪不但没有随着接近目的地而得到缓解,反而一波波地侵袭着他的理智,眼看就有决堤的风险。
Nightmare。长年有挖掘爆料的恶质媒体耳目蹲守的Nighmare。好得很。落在管成治手里的艳照风波还没有完全平息,就迫不及待地要想为热衷于散播私生活丑闻的媒体添点素材——他就这么迫不及待地想出名?龙骑卫也不能满足他的名利心,甚至不惜以未来的演艺生涯作为代价!?冯夜枢想起无数为了获得眼球而伎俩尽出的丑陋嘴脸,它们上面渐渐换上了孟烟池的五官——对着冯夜枢露出了嘲讽的表情:
你以为你是谁?你为我所做的,不过是因为我和程叙有所相似——你在利用我满足对程叙的遗憾,表面上施以恩惠,实际上不过是假借高尚的名义,满足自己可怜的负罪感罢了。
冯夜枢,你不过是个卑鄙小人。我不欠你的情,更不见得要领你的心。我是孟烟池,不是名为程叙的洋娃娃。
握着方向盘的手在颤抖。
这一阵血涌上头的勇气之后,冯夜枢明白,自己并没有立场阻止孟烟池做任何事。他不是孟烟池的任何人,孟烟池从来就不属于他——和他一点关系也没有。这个事实认知让冯夜枢感到心脏如同被人用力攥住,每一下搏动都牵扯着浑身的痛感。既然毫无关系,就更谈不上背叛和伤害,他没有资格将因失望带来的,如同剥离血肉般的剧痛而导致的愤怒向孟烟池宣泄——是他自己从一开始,就拒绝了这个机会。
卑鄙小人——或许吧。
也许孟烟池并非为了其他目的,只是单纯想要去那里找个艳遇的对象——这个想法不但没有让冯夜枢觉得心里好受一点,反而无法控制地加大了油门。保时捷如迅猛的豹子一般发出低沉的咆哮,一跃当先。冯夜枢几乎没有犹豫就将速度推至满档,几乎要绝尘而起,林溯雨看了都在心里暗骂一句不要命了。幸好,多亏了它出众的稳定性能,又或者是冯夜枢唯有将面前之路视为疆场,将血液中汹涌的的征服欲以速度来焚烧,才能维持足够的清明牢握手中的缰绳,仿若这一战后即将迎来末日,从此天不复明。
清脆的刹车声戛然而止。除了发热的引擎之外,三辆车没有过多地拖泥带水,裹着一身风尘停在了Nightmare门前。
“就是这里了。”林天王下车的时候已经披上了米白色长大衣,从口袋里掏出专用的太阳镜遮住大半个脸,“据说这里有很多媒体的眼线蹲守,小心点好。”
成凛从来都是行动派,干脆利落的纯黑墨镜使他的精悍更添了一层杀气;沉默与黑色长风衣就像冯夜枢与生俱来的保护色一般,他迅捷而无声的脚步让他看起来像只潜行的黑豹,猎物愈是让它饥渴,它的步履反而愈加轻盈,仿若跳着死亡的舞曲。
成凛进来的时候马上就有服务生领路,眼见是知道这是位金主,成凛连人都懒得搭理,大踏步就往酒吧最中间走去,坐台的美人巧笑倩兮,旁边的无数男人奉上金钱和谄媚,只是为了博得这个美人的一个眼波。
“萧眠月!你简直吃饱了撑的。”对于成凛来说,萧眠月就像是他少年时候狩猎过的一只狼,这是他成年的礼物,意义非同一般。
成凛家族曾经是名噪一时的黑道,后来他家族落败,从东三省撤出来到B市的时候,可谓是落魄之极,成凛作为家族少主会去混娱乐圈,也是为了洗白身份。娱乐圈和黑道从来都很难分家,如此而已。
他一贯是黑道作风,美人瞟了一眼他,还未答话,成凛就掀了桌子进去扛了萧眠月就走,萧眠月飞踢一脚踹翻了凳子,眼见就要逃跑。
成凛哪容得他逃?练过的身手稳稳的大步一跨,看似随意就已经封住萧眠月的去路,酒吧里的客人四散开来,看着这一对上演全武行的情人,“你已经被抛弃了!懂否?我们分手了!懂否?”
萧眠月气得大跳,手上的招式没敢放松,成凛的功夫是实打实的,若不是成凛因为怕伤到他,萧眠月那点手脚老早就挂了。
“猎物都会对主人说,你是追不上我的。但是最后结果是你会成为我最大的猎物。”成凛颔首,墨绿色的眼眸有光芒闪动,神情里只有坚定和自信,有如雪原上奔驰了一夜的雪狼,鬃毛沾满冰凌但是依然神采奕奕。
他已经厌烦了和萧眠月做这种你追我逃的游戏,对于他成凛,只有要和不要,既然想要,那么就要出尽手段去抢。成家的男人,从来没有弱者。
一个手刀。速度迅捷砍在萧眠月的脖子上,萧眠月眩晕,他还未倒下已经被成凛从后背搂住细腰,直接抱起来,“回家了。”
那边的VIP区域里,那一袭灰色西装正在寻觅那只绵羊,对于林溯雨来说,这种失控的感觉并不好受。
林溯雨能够成名多年不败,不是因为没有丑闻没有花边,而是因为这些东西都在他可控的范围内,他不喜欢嘈杂,不喜欢拥挤,习惯一个人占据充足的空间并且把事情控制在可掌握的范围之内。稍微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林溯雨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衣,不是仅仅是因为英俊多金,而是他太了解别人要什么。就好像握住了刀柄,那刀就随你挥洒自如。
他一生中只在爱情上失去两次控制,一次是25岁,一次是现在。
他25岁最初的时候爱过一个姑娘,姑娘有着明眸皓齿,纯白的好像一张纸,每天都甜甜蜜蜜喊他的名字,自己把真心捧在手上奉给她揉捏践踏,哪怕遍体鳞伤也不畏惧,他曾经觉得自己27岁就会结婚,哪怕为此付出演艺生涯作为代价。
但是这个样的姑娘最后还是背叛了自己,姑娘嫌弃自己没办法给自己稳定的生活,最后还是离开了,甚至还是无声无息和别人碰面,然后无声无息的离开。
林溯雨痛恨这种失控,从此之后游戏人间,范书晋为此说了他多次,但是又能有什么用呢?对于林溯雨来说,只要不失控,他就像那把最锋利的刀。
他的微笑就像蜜糖,唇角的弧度永远暧昧,温和有礼,风度翩翩,天生的贵介公子。但只有他失控的时候,才能窥见他的真心。
他对施珩失了控,所以才会忍不住要留下,可是越是失控越觉得害怕,直到看到施珩的熟客和他碰面。
他在和施珩在一起之前就知道施珩从前的营生,只是不知道自己会如此在乎。在乎到在那一夜看到之后,第二天就选择打包行李,悄然而退。
与其像25岁那边一样在最后知道自己战败,还不如在战败之前,先行离开。
“请问,您是否愿意和我一起再喝一点香槟?”
“我想,他今天晚上是不可能再和别人喝香槟了。”林溯雨温和的眉眼里有锋利的光,他一手揽过施珩的腰,一手接过酒杯一饮而尽,唇角的残酒泛着光,“还有,阿珩,以后不要随便喝别的野男人的酒,我会生气。”
施珩大惊失色,正要回头过去反驳,林溯雨的脸已经覆盖而下,薄唇叼住他的唇,深深的吮吻下去。
唇齿交缠。
施珩发出“呜呜”的反抗声,但是哪里敌得过林溯雨的手段高明,不久就软在林溯雨怀里。
林溯雨一手将杯子重重顿在大理石桌面上,“叮”的脆响,然后另一手揽住施珩,打横搂着公主抱起来,“我的绵羊王子殿下,该和我回去了。不然狐狸骑士会非常的着急。”
和声势浩大的成凛和林天王不同,冯夜枢一进nightmare就在搜寻孟烟池的踪迹。这个bar有相当的面积,加上暧昧不清的灯光,就算知道大体的方向,搜寻依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冯夜枢知道孟烟池第一次来,必然不会一个人去离施珩太远的地方,当他在镜片掩饰之下的目光突然定在一点之上时,仅仅在那一瞬间,冯夜枢向来引以为傲的自制力发出了断弦一般的哀鸣:
孟烟池,正坐在吧台前的高脚椅上,和一个男人,调情。
看上去精致其实面料并不高档的丝质衬衣,还有过于贴身的皮革长裤——这些衣服都不是孟烟池平时会穿的,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他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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