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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队大院的八零后-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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肠搅肚。她就弄块橘子皮,一上车就罩住鼻子下头的两个通风口,这是她小时候她妈给她治晕车晕船的法儿。
  每天一进办公室,要是坐她附近的谁端了杯咖啡进来,她马上就一捂嘴快步走向洗手间,一阵惊天动地。一开始大家还关切地问她:“小张,你没事儿吧?”
  她还遮掩:“没事儿,这两天有点儿受凉,一吹空调我就恶心。”
  后来大家渐渐悟出了什么,就不再问了。
  这天,她刚半死不活地从洗手间出来,天不凑地不巧地和刚从男厕出来的桃花眼打了个照面。那厮一脸来不及掩饰的嫌恶之色,显然,男女洗手间之间的隔音效果不是那么好。
  晓芙喊了声“周总早”,便脸红脖子粗地走开了。
  课后,她收了条致远的短信:晚上有空吗?
  这是一个礼拜以来他头一回找她,也是她在他跟前像个夜叉婆子似的举刀后的首次联系,想起自己在他面前那个歇斯底里的样子,她的脸上就一阵作烧。
  不等她想好怎么回,他就“呗”又一条短信过来:姥姥想让咱俩去她那儿吃顿饭。
  她马上就想到了那回在姥姥家吃的猪肉炖粉条、小鸡炖蘑菇什么的,然后那些气味都在她心里变得具体起来,她又一捂嘴忙不迭地往洗手间去了。
  同事们眼神怪怪地彼此相看了一番,这一切都被恰好也在现场的桃花眼收录眼中。
  午后,他就把她召唤进办公室:“你这一天两吐是怎么回事?要不要请假回家休息休息?”
  晓芙忙说:“不用了,我就是这两天有点儿受凉。”
  那厮也不知信是不信,意义不明地问了句:“不影响你上课的时候扭啊蹦的吧?”
  晓芙瞅着那双细长的眯眯眼,说:“不影响。”心里早把他咒骂了成百上千遍:你丫不拿姐开涮,就浑身刺儿挠是不?!
  他慢条斯理地说:“行了,我就随口问问,你出去吧。”
  不知是不是她神经过敏,她总觉得她起身的时候,他冲她的腹部仔细打量了一眼。
  她还没出他办公室的门,背后又传来他的声音:“喝点儿柠檬水能缓解缓解,”他顿了一顿,追加仨字儿:“各种吐!”
  晓芙转过身,发自肺腑地说了句:“谢谢周总。”然后面红耳赤地出去了。
  她琢磨到下班,也没琢磨出他是不是猜出事情的真相了。
  但她还真采纳了他的意见,下班回家,她就手在路边的超市里买了几个柠檬,刚闻到那股香气,她就一阵神清气爽。
  刚进钓鱼巷二十三号,就看到致远的车停在香樟树旁,他大概是从后视镜里看见她了,也从车里下来了。她犹豫了一下,还是走了过去。
  他俩就在树下面对面立住了。
  同样的一棵树,不过几个月的光景,两人却都有些犹似经年之感。
  秋风一过,芬芳依旧。
  “收到我短信了吗?”他问。
  “嗯。”她吭了一声。
  “打算以后永远都不搭理我了?”
  “我忘回了。”她真忘了。她最近非常健忘,已经连着两个晚上睡前忘记反锁门了。
  他看她不像前几回那么犟头犟脑的,就说:“上车吧,姥姥还等着咱们呢。”
  “我不想去。”她说。
  他以为她那腌豇豆的劲儿又上来了,没想到她找补了句:“我现在不想吃东西,我一闻到饭菜的味道就想吐。”说得有些无奈。
  他看她的脸都快瘦尖了,忍不住伸手抚了一下:“那也得吃东西啊,胃里越空你越想吐。”
  她轻轻躲开他的手。
  他没计较,扫了一眼她拎在手里的那袋柠檬,问:“光想吃酸的是不是?”
  她看他一眼,点点头,有点委屈的样子。
  他俩好像很久都没这么心平静气地说话了,他受了点儿鼓励似的:“那你先上去吧,我晚半晌儿再来。”
  她没说好,也没说不好,就一个人先上去了。
  一到家她就给自己泡了一大壶柠檬水,然后便开始备课。先是坐在椅子上备,然后挪到了沙发上倚着靠枕备,倚着靠枕的结果就是她很快就头一歪,盹过去了。
  致远来的时候,敲了几下门,没动静。他试着拧了一下门把,居然开了。他循着她轻微的鼾声走到了沙发边,她正衣冠极其不整地斜躺在那儿,嘴半张,哈喇子挂满一侧嘴角,课件有一多半都顺着她那半垂着的胳膊滑落在了地板上。
  他看着她这副好像被人一拳揍昏过去的睡姿,不觉好笑,从床上扯了条毛巾毯给她盖上,然后就去厨房忙活了。
  等晓芙在米香味中混混沌沌地醒转过来,惺忪着睡眼去了厨房,是他正在给她熬小米粥,他冲她一笑:“醒了?这儿热,你出去坐着,一会儿就好。”
  她看着那双久违的小括弧此刻就在眼前,像做梦一样。她不知道,很多年前,他也是这么热火朝天地给另一个女人熬小米粥,只是他那会儿的心态和现在完全不一样。
  她走出去在饭桌边坐下,这才留心到桌上已经摆好了一碟韩国泡菜,她一闻到那透着辛辣的酸味,马上忍不住伸手拈了一块搁进嘴里,又拈了一块。
  等他从厨房端着熬好的小米粥出来的时候,她正津津有味地吮着手指头上的泡菜汁水,面前碟子里的泡菜少了一小半。
  “你这是饿虎扑食啊!那是给你开胃的,吃两口就行了,过犹不及,喝点儿粥吧。”他把两碗黄稠稠的小米粥搁在桌上,她的那碗上面还卧着两个剥好的水煮蛋。
  她看着那两只白乎乎的鸡蛋,任粥里的热气扑了她一脸,多日的委屈随着两泡泪水涌出眼眶,滴在碗里。他在厨房里问:“你把筷子都搁哪儿了?”
  她拿手背胡揩了把眼泪,走过去,打开最拐角的一个橱柜,从里面小心翼翼地捧出一个安娜苏的蔷薇礼品匣打开,里面码放了小半盒簇新的毛竹筷子。
  他看她一面认真地挑拣了两双筷子,一面不经意地把一侧长发很女孩子气地绕到耳后,心里猛生出一股爱怜,情不自禁地上前一步把她裹进怀里。
  她的身子哆嗦了一下,然后试图挣开他,他有点命令她似的:“听话!”
  她不听,仍挣。
  “肚子都没填饱还能有这么多劲儿使!”他固执地没撒手,贴着她的耳朵说,“咱俩好好过,我好好对你们娘仨儿,成吗?”
  她又使劲儿挣了挣,他的胳膊却像水草一样越缠越紧,她“呜哇”一声哭了:“马致远,你太欺负人了!”
  他吻着她的额角,心说:哭了就好,哭出来就应该没事儿了。
  她则在心里说:就这么简单,我要的就这么简单,马致远你终于懂了!
  我有话说:
  谢谢大家的耐心等待!我把周一更新的也贴在这儿了。
  因为这是晓芙人生的又一个重大转折,所以我想多看几遍,让一切过渡得更自然。

  ☆、再告诸位

  请大家先做两个深呼吸。
  我要取消周一周四更新的定律,因为实在心有余而力不足。
  对于每个喜欢写小说的人而言,灵感来的时间可能都不一样,我的灵感一般在凌晨最好,所以过去的几个月我都是凌晨四点多起来,蓬头垢面写上两三小时,然后洗漱去上班,有功夫的话,还能自己做个早饭,否则只能去麦当劳解决了。周末的话,造化好能偶尔能写到午后,然后早午餐一起吃。很文艺地说一句,凌晨的灵感对我就像初乳一般珍贵。
  为了这珍贵的凌晨能有个清醒、理性和感性并存的大脑,我必须睡得比农民还早,我必须大多数时候呆在家里,因此就得牺牲一次又一次和朋友出去撒欢的机会,很多以前喜欢叫我去泡吧、旅行、露营……的朋友,现在直接把我给除名了,因为他们就是给我发了短信,打了电话,我不是拒绝就是根本不回也不接。唉!他们中有“刻薄”之辈直接跟我说:“你现在简直跟修女差不多!”有次被几个朋友说服,让载去滑雪(本人非常喜爱的一项户外运动,虽然也就是个中不溜儿水平),人家车都开到山脚下了,我忽然来灵感了,然后对同去的俩姑娘说:“你俩上山玩去吧,让姐一人回房间待会儿。”那二位带着难以置信的眼神瞅着我,然后问:“你确定?你真的确定?”还有一次是答应好和一个同志友人逛街(还是我约的人家),到了约定的那天,我忽然来灵感了,于是只能骗他:“有个大帅哥,大大帅哥(我一连用了好几个hot)约我今天去看电影,没准就是我的Mr。 Right,你说这可咋办?”他比我还激动:“去,一定得去!我太理解了,咱们改天再去逛街好了。”……
  还得大量饮茶。以前看白先勇的访谈还是文章来着,他说他写作一般是夜深人静的时候,写不出自己想要的文字的时候,就一壶一壶的茶往肚里灌。我真是感同身受!!每天我看着垃圾桶里自己消耗掉的剩茶包,都害怕以后老年会不会缺钙缺血。
  当然,这些牺牲只要能换出我自己喜欢的文字,我就没有遗憾。问题是我认为有灵感的时候,也并不是总有我想要的文字能从我的指尖流出。
  我老早告诉过大家这小说来源于真实的生活,每个人物都有原型,甚至连小蚂蚁都有。小蚂蚁的原型有两个,悲催的那个我就不举了,是我童年时期的一个玩伴;比较闪光的那个,是我们大院一个九零后的小美女,打小能歌善舞,学习还大牛,拿全奖去美国读书,不过人家没和盖茨叔叔握手,人家是和奥巴马握手的。但是我发现很多朋友直接以为我写的是回忆录或传记。老生常谈点儿说,小说是一种源于生活,高于生活的东西,是现实生活中的人物、事件和你的心灵碰撞出的产物。因此以前有朋友说,不要犹豫,一口气写出来。我谢谢她的好意,但是她真的不理解写小说的苦衷和创作过程,首先你得构思整个情节架构,哪部分得多,哪部分得少,这人该说什么,那人该说什么,说多少,怎么说。这儿得用什么字什么词,有没有什么比喻可以让它更形象更灵动。这个情节精彩,但是否是多余的枝杈,能不能和前面或后面的情节遥相呼应……得让它看起来贴近生活,但又得有小说的艺术气息(好久没这么文艺过了:)。
  第一稿写好后,还得全篇通读一遍,把那些过于贫、过于矫情、过于呆板、过于偏题的语句删除或做个标记,第二天凌晨的时候,再回来重写。有时候有的情节,我有两种写法,我就把两个都写出来,然后留待第二天凌晨甄选。比如我原打算明天更的章节,我上周六就写好了第一稿,特别流畅,特别兴奋;周日起来一看,就觉着哪儿不对头;周一再看,就看出问题来了,很多一句话带过的地方要大幅度大幅度地扩充。
  写作的同时,还得做大量阅读,多数时候读很多和小说无关的东西,拓展知识面。偶尔也看看我喜欢的那些作家的小说,有的是反复读,确保我对中文的敏感度。而且我很变态,我会把那些作家(不点名道姓,反正都是大作家)的作品复制粘贴到word文档,逐字逐句地读,然后还会想,要是我,我这个词会这么用,我那个句子会那么用,我这段会删除……然后我就自娱自乐,把人家的东西改得面目全非。呵呵,当然,经我篡改过的那些大作是不会对外公开的。
  吐槽这么多,不是诉苦,因为这世界上唯一能牵动我情感,能让我抓狂的同时又不舍离去的只有写小说(目前看来)。看到你们的评论,不论褒贬,我心态总体平和(因为我就是被当做女汉子教育大的),偶尔上火,但是下一秒钟就跟翻书似的翻过去了。
  更不是找借口,我依然会每天凌晨起来写作,但我现在能给大家保证的是:一,一定会把这小说写完;二,一定保质保量;三,尽可能地快更(我说这话时底气很不足:)。
  

  ☆、慈父的驭夫术

  那晚他陪着她吃了晚饭,帮她刷了碗才走。
  接下来的几天,他一下班就来钓鱼巷。俩人慢慢又开始有说有笑起来,但都有些小心翼翼的,生怕碰坏了什么似的。见天瞅着他那高大的身影忙进忙出,晓芙的心像北国初春的渠水一般开始化起冻来,很快便成了一渠漂动的冰碴子。
  这天吃完饭,他要刷碗,晓芙没让:“今天我来吧。”
  他没坚持,一切都随她的样子,只是叮嘱了句:“那别忘了用热水。”
  她冲他莞尔一笑,就去厨房忙活了。没一会儿,他也踱了过去,她正拿清洁球使劲儿搓着钢筋锅底结的干米糊,耳朵上的仿水晶坠子也随着她的动作在几缕碎发间俏皮地跳动着,他从后面拥住她:“找个时间咱把手续办了吧。”
  她没有立刻表态,依旧搓着钢筋锅底的干米糊,一脸执着。
  他的手下移到了她的腹部:“这也是为你们仨儿的健康考虑,你看你这儿连个抽油烟机都没有,炒个菜把梦露的□□都熏黑了。”他指指墙上眼神迷离的玛丽莲梦露的海报,那是上回她请他来家吃饭,从旧杂志里头翻找出来挡墙上的黑渍的。
  晓芙瞄一眼梦露,笑着轻叹一声,停下手中的动作,提纲挈领地说:“马叔叔,我在婚姻上已经吃过一次苦头了,不想再吃第二次,尤其是和你。”
  她听见他在她耳边倒吸一口气,老长老长。
  “我更不想勉强你为了孩子跟我结婚,以后后悔!”她还算字斟句酌地结了个尾。
  他吸进去的那口气随着一个吻,热烘烘地温住她的后脖颈,他几乎是贴着她的耳朵说的下面的话:“那你听好了,我也有过一段失败的婚姻,所以再考虑这事儿的时候,我自然会有我的顾虑,毕竟我不是二十来岁容易头疼脑热的小青年了。可是这段日子我想明白了,娶你,”小张老师那双充血的眼睛在他脑子里晃了一晃,“我马致远无怨无悔。”
  她心里的冰碴子彻底化成了水。
  他的吻湿湿地落在她的颈前耳后,手也上下而求索。
  她阖上眼,就那么半躺半倚在他怀里,什么都不去想。这段日子,她真的累坏了。
  北京奥运会闭幕的那天,二人终于把身份合了法。
  当天,两家人在一家淮扬菜馆象征性地碰头吃了顿晚饭,双方一致反对大操大办,明里是因为晓芙有孕在身,实际原因彼此都心知肚明。说是两家人,其实一共只有五人入席:俩当事人、新娘父母外加新郎的姥姥。
  晓芙妈经过这一阵儿,不免有些心灰意懒,整晚都笑得勉勉强强。坐她右首边的姥姥把这些都看在眼里,趁那三位不备,老太太喜笑颜开地拍着晓芙妈的手,小声道:“小鲁,咱们女人嫁男人图个什么?就图个顺心!大点儿好,大点儿才拿你当颗玛瑙珠子,才能包容你。以后他要是欺负咱闺女,我头一个不饶他!”说罢又凑过去更小声地找补了句,“而且我那小重外孙常年在国外,碍不着他俩什么!”
  晓芙妈忙笑道:“哎哟,瞧您这话说的!晓芙不懂事儿,交给致远我们也放心!”但她心里多少熨帖了些。
  饭后,晓芙爸避开众人,主动和女儿说:“和致远打个招呼,晚上回家住一晚吧,爸爸有话要交待你。”说得亘古未有的慈祥。
  受宠若惊的晓芙马上“哎”了一声。
  那晚,晓芙妈出人意料地没掺和进来,一个人坐卧室里看奥运会闭幕式,让父女俩在书房闭门倾谈。
  晓芙爸打开平时一直上锁的书桌抽屉,从里面拿出几个大小不一的老式笔记本,递给女儿:“这些都是你的成长日记,我和你妈轮流写的,从你出生一直写到你上小学。”
  晓芙接过日记本的手抖了一抖。
  那里头有封面是《五朵金花》里嫣然一笑的杨丽坤的,有插页是83版《红楼梦》中病补雀金裘的晴雯的,纸上蓝的黑的钢笔字儿都有些年头了,有的已经淡化得快和纸张背景共为一体了……她一本本翻阅着,内心震撼无比。
  晓芙爸从旁说:“这里头有不少我们总结的育儿经,不一定全对。你就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将就着读吧。”
  晓芙红着眼圈闷吭了一声。
  慈父的教诲才刚开场:“这次这个人、这条路都是你自个儿挑的,爸爸希望你能好好走下去,同他举案齐眉,同甘共苦。为这,你得不断提高自己,缩小跟他的差距!”
  女儿把头点得跟捣蒜似的,爸可从没和她进行过这样的对话。
  “致远和鸿渐不一样,他是个干大事的男人,没功夫跟你鸡毛蒜皮。任何时候你都不能阻挡在他和他的事业之间,不能拖他后腿。遇事要冷静、大度,不能仗着比他小那么多,就动不动甩脸子、使性子!”慈父压低了声,“你妈没给你作出个好榜样,你要吸取前人教训,不能重蹈覆辙!”
  “嗯。”女儿难得在爸面前应得这么心甘情愿。
  爸还没完:“知道什么是驭夫术吗?”
  晓芙的脸“呼”地一路红到了耳根,不知怎么的就想起她和致远颠鸾倒凤的场景。
  爸跟活体说明书似的:“这头一条,你得给他把饮食起居照顾好了,甭听你妈那一套,好老婆和贤惠是划等号的。记着,你是农民的后代,不是宋美龄,吃苦耐劳是你的本分;二一条,他累的时候烦的时候,你别跟他顶牛,给他点儿空间,让他自个儿把那阵儿给过过去。别成天跟碎嘴婆子似的,男的最烦这!尤其致远这样的!”
  “嗯,我知道了。”晓芙心里舒出一口气,幸好她爸没说什么让人尴尬的话。
  “一个人住了有段日子了,也能炒几个菜了吧?”
  “还凑合。”
  慈父笑了:“以后不能凑合了,得好好提高。好在你还年轻,以后有的是功夫学。行了,去睡吧。”
  晓芙却没有立刻起身,在心里纠结了一下,还是说出了口:“爸,我那天,不是故意要在你跟前儿耍刀——”她的嗓子有些发哽。
  晓芙爸忙掐断她的话:“唉,我知道,过去的就别再提了,冲动的时候就多做俩深呼吸,伤着自个儿伤着人都不好!”他的眼圈也有些发红。
  晓芙扁扁嘴,一个没忍住,“啪啪”掉下两颗金豆。
  她爸忙递过去一盒抽纸:“别哭别哭,怀孕的时候哭对眼睛不好!你这防洪能力现在怎么比三峡大坝还差!”
  

 

  ☆、锄禾日当午

  提前搞定,就放上来:)
  晓芙是在第二天午后搬进了致远在习武湖边的复式公寓。
  相传东晋初年,此湖是帝王操练水师的地方,因此得名“习武湖”,历经千年,如今已成为一个集山、水、城、林于一体的风景式园林。
  他们的主卧是临湖的,白天从通透的落地玻璃窗看出去,山城环抱,碧波荡漾,垂柳婆娑,还能眺望见一座似有云雾萦绕其间的仿唐宋风的古佛塔,颇为写意。
  晚上躺在床上的时候,她望着窗外的月色,听着枕边男人的呼吸声,胸腔里溢满了一种劫后余生的惜福。爸慈父般的谆谆教诲的影响是空前而巨大的,她暗自发誓,不管前面是刀山还是火海,她也要给马致远当个好老婆。
  致远摩挲着她的脸问:“想什么呢?”
  她粲然一笑:“没想什么。”
  他说:“咱俩的事有点儿仓促,你别觉着委屈,改天一定给你去补买个戒指。”
  她立刻想到和鸿渐结婚的时候那还没老鼠屎大的一克拉,刚开始她还戴着,后来发现那玩意儿箍手指上诸事不便,就脱下来不知扔哪儿去了。于是她在枕头上转过脸去对着他,一字一句地说:“现在这样就挺好,我不要戒指,我打小就不喜欢那些个累赘玩意儿。”
  他是头一遭儿听说女人结婚不想要戒指的,不由仔细瞅了她一眼,这才幡然想起,除了耳环和手表,他确实没见她往身上挂过什么配件。他忍不住在她的唇上狠狠压了一下:“还得再等几个月我才能碰你。”他的手隔着睡衣来回抚摸着她胀鼓鼓的身子。
  两人在黑暗里相视会心一笑,疲惫的心都有了些幽幽的期待。
  第二天一大早,天还一片黢黑,她仍在睡梦中,他就放轻手脚起床跑步去了。
  等他回来的时候,家里弥漫着一股呛人的糊味儿。他循味来到厨房一看,电磁炉上的不锈钢双耳锅正“噗噗”冒着热气,里头煮的东西正溜边溜沿地顺着锅身往下淌。他赶紧关了炉子,把锅端到旁边的冷灶台上,揭开一看,是小米粥。
  正在房里备课的晓芙听见他回来的响动,手里拿着本书也进了厨房,他正微蹙着眉在清理灶台上的粥,有的已经成了干硬的黄糊糊。
  她大感羞愧:“我在房间一看书就忘了。”好老婆从做早饭开始,他前脚出门,她后脚就起来鼓捣,想给他个惊喜,没想到自己一备起课来居然把惊喜给忘了。
  他闻声转过脸来,在她脸上掐了一把:“没事儿,怎么不多睡会儿?”眉头也舒展开了。
  “早上备课效果好。”她说,心里没法忘记他刚刚微蹙的眉头。
  她大概知道那是为什么,她搬进来的第一天就发现一个噩梦般的事实:马致远和她妈一样,喜欢把家拾掇得洁癖似的干净。她仿佛已经看到了未来的自己撅着屁股,虔诚地跪在那里死命擦地板的样子。当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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