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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个姿势去恋爱-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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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忽然间刘寄奴又安全了。尽管还是冷得发抖,已经没有巨大的水流了,旁边的景物又变得清晰起来。赶紧停下来,惊魂未定地连连喘气。看起来同样惊魂未定的崖姜从后面追上来,声音里还有惊恐:“刚才那是什么?!”
  后来他们才知道,那是个瀑布……他们居然就这么经过了一座瀑布……
  扯掉雨衣,换出相机,又是一通折腾。竟然,等来了云开雾散,脚下的平原果然是一望无际,而曾经栖身过的营地也尽收眼底。远处就是国境之外,真是片神奇的土地啊!
  俩人并肩坐在乱石堆上发起了呆。瀑布飞泄而下的墙体,简直太美了,仿佛,精雕细刻过的山水画,看着就着魔;仿佛,那里真有亿万年的传承,而时光突然就静止了下来。
  仿佛有什么东西在俩人之间缓缓漂荡,渐渐将他们缠绕。
  不知不觉,气氛渐渐让刘寄奴觉得有些不安,她急匆匆的在乱石堆上站起身,迫不及待地说道:“时间不早了,我们……”
  话音未落,刘寄奴慌不择路的一脚踩在了长满青苔的石头上,瞬间失去了平衡,整个人不受控制的朝前跌落下去。
  “啊!”
  惊呼一声,眼看刘寄奴就要五体投地,突然旁边伸出了一只手接住了她,就这样踉跄着跌进了一个温暖的怀抱中。
  当脸颊贴上那坚实的胸膛时,刘寄奴的脑子里只剩四个黑体加粗大字“投怀送抱!”。投怀送抱个毛线啊摔,这真的是意外好吗?!
  仓皇的一抬头,她怔住了。
  男人的呼吸离得很近,属于他的气息仿佛瞬间笼罩住她的全身。而那双近在咫尺的眸子,正定定的望着她,犹如一潭深渊。两人身体挨得极近,四目相对,无所遁形。
  心跳陡然加快。而身体,仿佛也僵在原地,僵在他怀里,僵在离他不到一寸的距离,动弹不得,不知该进,还是该退。
  ……
  崖姜同样也“定”住了。
  刘寄奴在他怀里,仰脸看着他。两个隔得这么近,呼吸仿佛都缠绕在一起。
  虽然她逆着光,但崖姜仍然可以清楚的看见她清澈明亮的瞳孔,弯弯的柳眉,长长的睫毛微微地颤动着,薄薄的双唇如玫瑰花瓣娇嫩欲滴,最诱人的是她蜜色的脂润般的肌肤,因为害羞两边脸颊连同后面修长的脖颈整个都红了,仿如刚酿出的蜂蜜一般,让人见了忍不住想要含入口中……
  崖姜只觉得身体深处,像是有一股灼烫的气流,无声涌动着。
  他想起刘寄奴的手指抚过自己的皮肤时,那轻微的、却又异常刺激清晰的感觉;想起每每看到她出现在自己视野里,心头那淡淡的愉悦感;想起那天她穿着泳装在冰水池沐浴,他看着她每一寸光裸的皮肤,体内的荷尔蒙就像此刻一样,四处胡乱流窜,只好也跳下去掩饰;他也想起看她跌下陡坡那一瞬间,胸膛中的心脏,猛烈收缩的感觉……
  远处传来Ergot的呼喊声:“时间不早啦!该走了!”
  沉寂就这么被打破,暧昧炽烈的气氛,瞬间消失于无形。
  崖姜坐在原地,不发一言的盯着她。
  刘寄奴的心跳完全快得不行了。刚刚那一瞬那么短暂,对她却像隔了一个世纪那么长。她甚至不知道,刚刚的气氛,究竟只是她的错觉?还是崖姜也感受到了彼此之间那种……暗潮?
  既松了口气,又有点失落。但更多的,依旧是紊乱的呼吸和心跳。
  之后的路,就基本没有路了,要在乱石中爬上去,因为在这里他们要和其他来徒步旅行的分开了,跟紧小导游,找到最安稳及最容易爬的路上去就对了。这个也仿佛是俩人的强项啊,仿佛没有走什么弯路,再抬头的时候,已经看到小导游,高高地站在不远处等着他俩了。
  坐落在密林深处的低矮的小屋,是前人根据经验挑选了一片相对开阔而便利的场地建了一座临时的营地。营地前所未见的简陋,不知是不是因为很长没有人使用的原故,有些木材已经开始腐朽,当然丛林里湿润无比的气候必定居功至伟。
  俩人抵达的时候,Girasol、Pumice甚至15岁的挑夫都已经拿着锋利的砍刀,利落的将挑选好的小臂粗树木砍倒,准备用来加固营地,崖姜和小导游也赶忙上前一起热火朝天的干了起来。
  女生则负责做一些相对轻松的事情,比如,在营地旁的小溪里捕鱼,并清理干净。小溪里的鱼不大,但是笨笨的,捉起来还算容易。刘寄奴原以为以Girasol的精致程度,肯定会对这工作避之唯恐不及。但是没想到,她做得又快又好,而那副派头则仿佛是身处设备齐全的开放式厨房,而并非丛林小溪边一棵斜倒在地上的树干旁。
  水非常清澈,即使透着阳光看,也没有多少杂质。只是由于这里是红土,稍微有些发黄。溪水清凉,喝一口爽澈心肺,味道偏苦,想来矿物含量很高。
  在潮润的丛林里,烧火成了一件困难的事。因为触目所及,所有可以作为燃料的东西都是湿的,好容易点着也只是生出了让人呛咳不止的浓烟。幸好,这个问题难不倒小导游。不知他从哪变出了可以使用的木材,让众人的午餐有了着落。
  看着刚捕上来的小鱼在沸腾的锅中翻滚,用的水也是从小溪里打起来的,全都那么的天然,仿佛不需要任何厨艺就能让鱼汤浓郁的香味飘散出去很远。
  男子汉们很快用木材加固了睡觉用的小屋,并且快手快脚的用塑料布做顶棚,搭起了一座简易的餐厅,效率相当高。
  午后,阳光突然就从空中倾泄下来,透过头顶浓密的树冠的缝隙落了下来,营地点一派生机勃勃的景像。
  Amber见缝插针的取出简易的锻炼设备安装好,他倒是不浪费一丁点的时间。女孩子总是要更注意仪表一些,刘寄奴趁阳光正好,询问过小导游后,到离营地不远的小河边洗起了刚才被瀑布淋洒的衣服。她一直谨记山中天气的多变,下雨是家常便饭,最重要的是要保住睡袋、地垫和其它换洗衣服的干爽。
  说是小河,实际上现在也只是河边宽广而已,水并不深。河床上,因长期被水流刷冲而变得圆胖可爱的石头,大大小小的遍布两旁。看得出来近期的水都不太深,因为石面上很是干燥光滑,一点青苔也没有。
  洗完衣服回营地,刘寄奴正准备寻一处合适的地方晾衣服。这时,三个男子汉走了过来,原来他们的锻炼告一段落,正准备找个水深一点的地方去游泳,他们倒是很懂得自得其乐。崖姜见刘寄奴正在晒衣服,走了过去,很自然的捞过还没晒的衣服拧了起来。
  “不用你帮忙,这点事我自己能行。”看着自己的T恤到了崖姜指节分明的大手里,显得小巧可爱,刘寄奴有些不自在,一不小心羞红了耳根,伸手想要抢回自己的衣服。
  “女生手劲要小一些,衣服还是要拧干些才干得快!”
  崖姜没有给刘寄奴这个机会,像是没有注意到刘寄奴的羞涩,三下五除二很快就把衣服都拧干晾好,连贴身衣物也没有放过。(禽兽!你敢不敢把自己脑子里的想法说出来。)原本崖姜只是想着过来帮个忙,过来之后就很顺便的生出了一些不方便透露的心思。若有人骂他龌龊,他肯定会肩膀一耸,两手一摊,特无辜的说,没办法,人聪明脑子自然转得要比旁人快些。
  反正也无事可做,刘寄奴便接受邀请,和他们一起沿着小河边人迹罕至的树林寻找可以游泳的地方。也许是有三名壮硕的男士在身边,让她一点都没有身处原始丛林的自觉,异常安心。说来也怪,明明眼前的三个家伙,就算是认识最久的崖姜原本也仅算得上是泛泛之交,更别说另外两个了,但就是这么一群家伙楞是让人拥有满满的信任感,生不出半点警惕之心。
  刘寄奴自认为运动神经挺发达的,各种有的没的运动不说玩得精,至少玩得都挺上手。就只有一个运动她一直没学会——游泳!三位男子汉仅着运动短裤就纷纷一个猛子扎进河里,游得畅快淋漓,暑气全消,看得她很是羡慕。呀,什么时候她也能学会呢?同时,正用感觉最自在的姿势游泳的崖姜,脑子里正在幻想以后怎么教刘寄奴游泳。要先教她漂浮,轻轻的拉着她的手,托起她的腰部。如果她害怕,不要忘了拥抱她,鼓励她……

  ☆、暧昧

  在露出河床的一个大石头上,刘寄奴姿态放松的安坐其上。她一手托着腮,眉头因炽热的阳光而微微皱起,眼神不自觉的追逐着前方在幽暗河水中嬉戏的人儿,神情安然。心头有片刻的恍惚,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跑到这个国家。世事就是这么的妙,她从来不曾料想过自己会出现在这里,如此的轻松自得,感觉自己正慢慢融化在这美妙的大自然里。
  “要不要一起去游泳!”
  哦,这不是问句,勉强能算是一种邀请。
  没有管对方的回应,Girasol干脆的坐在了刘寄奴身边的大石头上。
  “不会游泳是吗?就算自己不会,也情愿在一边陪男朋友?!”Girasol语带调侃的说着。
  “呃,我不是……”刘寄奴发现Girasol误会了,想要解释却又谨慎的思考着要怎么开口。
  “不是?他为你做了那么多,不是你男朋友?那是暧昧吗?”还没等刘寄奴再说些什么,Girasol的话如连珠炮冲了过来。
  “华人男生就是喜欢搞暧昧!”无谓的一耸肩,就算没有得到任何回答Girasol也浑不在意,她脱着自己的防晒衣,仅穿着比基尼活动着身体。
  逆着光,刘寄奴仔细的打量着身边的少女。
  一头栗色长发随意的束在脑后,凌乱的发丝显出特殊的风情柔美,她有西方人深邃的五官、漂亮的瞳仁、丰厚的唇瓣、俊俏倔强的下颌,脸形却比西方人要精致柔和得多。大方地舒展着修长健美的身躯,珍珠般柔润的肌肤,热辣的曲线,身材好得让人目眩神迷。很显然她知道自己有多美,也乐于展示出来让人欣赏,在灿烂的阳光下显得更加耀眼。
  “女孩子,要珍惜自己的时间,不要浪费时间在暧昧上了。一个男人和你暧昧就是没有那么喜欢你。”
  说完,Girasol立刻化身为一条美丽的人鱼,自由自在的畅游起来。
  下午四五点的太阳,已经不那么炽热了,把刘寄奴晒得渐渐有些慵懒。
  透过渐渐柔和的光线,刘寄奴回想起那也是个下午,初秋妩媚慵懒的阳光穿透阳台的玻璃门,然后拖长脚步旖旎回旋着不愿离去。但光线已经分外柔和,元胡说,这样的光线最适合拍照,一年之中,一天之内,只有这个季节,这个时刻与众不同。
  无比怀念那个懵懂无知的小姑娘,那时候真正是两小无猜啊,男孩带着女孩逃学,他们躲在男孩家的书房里,一同翻看男孩父亲书柜里的《轻松岁月》画册,那时候的阳光照在男孩的睫毛上,犹如扑上一层金粉,闪动之间,也许有时光的烟尘簌簌而下。男孩指着那里头的照片说我以后会拍出比他更好的片子来。女孩则看着这个小小年纪就雄心壮志的同伴,心想他可真好看,他一定不知道,自己有这么好看。
  在她心里只有这个人,这个时刻与众不同。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她已经做不回当初那个总跟在男人身后,崇拜他的小姑娘;渐渐地,她也已不能胜任善解人意的红粉知己角色;再然后,她终究还是逐渐逐渐地,显露出灵魂中与那个男人截然不同的成分,更自主,更有个人魅力的部分。
  这样的日子还要过多久?什么时候才能死心?难道,真要眼睁睁看着元胡和凌霄同居、结婚,她才愿意死心吗?
  元胡需要的是一个文艺浪漫的女青年,而刘寄奴需要的是一个强大有力的肩膀能替她顶起一片天。
  现在想一想,过去的许多年里,她既浪费了时间,又浪费了感情,做了个极品备胎还不自觉。如果再给她一次机会,她会把这些时间花在个人兴趣培养以及工作上。至少能享受兴趣爱好带给她的快乐,这些东西将她变成一个有趣、独立的人。对的,没有兴趣爱好的人生就是无聊的人生。你的人生没有惊喜,人家也不会对你有持久的兴趣,因为一下就看穿了你。
  “哎!短裤,我的短裤!”
  远远的一把熟悉的男声传来,吸引了刘寄奴的目光。看着那个狼狈追逐自己衣物的家伙,不禁莞尔。啧,身材真的不赖呢,那肌肉真是看着养眼舒服啊!想想这一路起来,偶尔出没的悸动。暧昧吗?这个想法让刘寄奴心头有些窃喜,嗯,冲这身材,颜值要求可略为降低。
  回到营地,运动狂Amber不浪费点滴时间,在树边的设备上又做起了臂力训练。天色渐暗,众人围坐在简易的篝火边,Pumice卖力的拿着不知道什么东西的盖子在扇着火,希望能让火燃烧得再旺一些,好让锅里的东西早点煮熟。在这样的环境下,也不能再多要求些什么了。
  营地原本的小屋睡不下这么多人,经过商议,Amber和崖姜两个觉得自己更抗冻一些,于是在小屋边支起了帐篷。天色虽然已经暗了下来,但是时间却还不算晚。习惯了都市生活的二人,在帐篷里用头灯看着书。崖姜懒懒的侧卧着,忽然听到帐篷外有窸窸窣窣的声音,那是蛇爬过地面时发出的声响。
  崖姜眼中闪现出兴奋,拉上Amber一起外出探险。
  暗夜中的原始丛林,要比白天还更热闹一些,许多夜行动物纷纷出来觅食,远处的沼泽地里鳄鱼静静的浮在水面上等待。而人类却因为视线受阻,要比在白天迟钝得多,也难免有些胆怯。在危机四浮的森林里搜寻着,崖姜的心却愈发沉静下来。竭尽目力望去,月光下,一条网纹森蝮正蛇行而来,停在不远处那片空地上,惬意地盘绕着自己修长的身体。可是才一眨眼的功夫,它便钻进灌木丛中不见了踪影。
  这反而让Amber玩兴大增,跟着一头扎了进去,崖姜紧随其后。两人动作很快,却仍然跟丢了。谁让这里是人家网纹森蝮的主场呢!不过,他们也并未气馁,很快就在旁边的树洞里找到了新的目标。
  “哦!你瞧你瞧,多漂亮的一个美人啊!”Amber兴奋的拿着随手捡来的树枝捅了捅树洞里的家伙。
  啧,是挺漂亮的。是一只的venezuelansun,一个非常醒目的经典的树栖型宠物捕鸟蛛种类。该种类成体最大特色就是脚上的红色花纹与黑色形成相当大的反差,另外腹部的老虎花纹也很明显,幼时速度很快,大了之后具有一定的攻击性,是值得注意的问题。行动敏捷,加上相对不小的毒性,它们凶猛的天性使它们敢于攻击比自己大的猎物,因此通常没有什么是搞不定的。它会咬人,受到惊吓可能会一下子窜出来直接在你面前,给你一下。
  崖姜伸出手比划了一下,说道:“有十五厘米长,应该是个成年体。不过,你怎么能肯定是个美人,或许是个帅哥呢?”
  “哦,谁知道呢!你帮我看着点,我去去就来。”
  于是,第四天一早,当Amber得意的把自己的新宠放出来跟大家打招呼的时候,成功引发尖叫声四起,惊吓多于惊喜。
  虽然venezuelansun并不属于珍稀物种,但是基于Amber只是委内瑞拉的匆匆过客,小导游还是很敬业的成功劝说Amber在离开卡奈玛国家公园时将它放生。
  在淅淅沥沥雨中,团队离开了营地。荒山野岭,杳无人迹,树梢上挂满了晶莹的雨珠,森林里充溢着潮湿的寒气;大家小心翼翼地徒步跋涉,穿越密林。因为南美洲热带雨林的环境气候会令人不大舒服,在这里抬头不见蓝天,低头满眼苔藓,密不透风的林中潮湿闷热,脚下到处湿滑。一般人也很难光顾,所以大多仍处于原始状态。
  这里光线暗淡,虫蛇出没,人们在其间行走,不仅困难重重,而且也很危险。
  让人心里发麻的地面。雨林中,木质藤本植物随处可见,沿着树干、枝桠,从一棵树爬到另外一棵树,从树下爬到树顶,又从树顶倒挂下来,交错缠绕,好象一道道稠密的网。
  在经过一条绵延奔流,蜿蜒而下的小溪时,由于小溪的距离很宽,而且石头不稳定,他们只得踩在一棵倒在上面的树杆上,小心翼翼地扶着登山杖一步一步地通过。低下头,你会看见成群结队的小鱼在清澈见底的溪水里悠闲自得地追逐着,嬉戏着。树杆上结满了青绿色的苔藓,一不小心你就能和小鱼为伍,只不过相信此时没人希望这样。当刘寄奴看见背着比貌似比自身还要高的巨大背包的小挑夫,轻巧的踩着树杆渡过小溪时,不由感叹,人比人气死人啊!
  他们就这样穿行在艰险无比的丛林之中,森林中根本没有路,没有太阳,没有空地,也不能有片刻的休息,还有就是众人穿行在森林的喘息之声。但森林是静美的,各种各样的植物和自然生态,让原始、自然呈现出生命伟大的力量。在这里快乐异常简单,有时是为了一株特别美丽的植物,有时是为了一段相对好走的路途,有时甚至只是因为发现了一截不知何人放置在山坡上已经不能使用的绳梯。
  附生植物如藻类、苔藓、地衣、蕨类以及兰科植物,附着在乔木、灌木或藤本植物的树干和枝桠上,就象披上一厚厚的绿衣。丛林茂密,终日不见阳光,地上始终都是湿滑,很容易陷进泥浆。好在时不时就有坑坑洼洼的小水塘可以冲冲……人迹罕至,地上密密麻麻的蛇形树根是毕竟之路,实话说内心是有些害怕的。怕自己脚下会真的踩上一条软体动物,怕遇到毒蜘蛛,大蚂蚁,蜥蜴,怕自己就这么给大自然奉献了。刘寄奴不断默念“小心驶得万年船”终于走了出去。

  ☆、目的地——起点!

  眼前的一切,是大自然最美的作品之一。
  云雾弥漫,白色的浓雾随风缠绕在山腰,耳畔传来婉转动听的鸟鸣。慢慢仰头望去,岩壁拔地千尺,危峰兀立,怪石磷峋,高耸万仞,俱如大斧劈断一般,插地接天,险绝异常。而那笼罩在山头的淡薄的云雾,像戴在美女脸上的面纱……
  怀着无比仰慕的心态惊叹着眼前美景的同时,三位男士已经开始根据看到的情形交流分析起来。
  营地正对着罗赖马山的一头,只消抬个头便能在茂密的丛林里看到这美得令人心颤的景色,而简陋到极点的营地与之相比就根本不算什么了。
  由于被无法抵达的400多米高的悬崖保卫着,罗赖马山平坦的山地上孕育了很多在地球上其他地方没有的独特生物,这些动植物在这个天然的栖息地上生长繁衍,代代延续。
  吃过午饭,简单的休整之后,一行人又向着心中的圣地进发了。也许因为目的地已摆在眼前,刘寄奴的心里感觉轻松了许多,哪怕之后的路程比上午还要更困难,许多地方都需要人先爬上去再拖曳行李,连Amber都显得有些吃不消了,但她仍然是很愉悦的。
  随着海拔的升高,身边的生态环境慢慢发生着变化。植物慢慢的变矮了,遮天蔽日的茂密丛林,变成了堪堪及腰的灌木丛,几乎所有的植物都是刘寄奴从未见过的,包括在任何媒介上。
  不得不说,他们这队人的战斗力还是相当惊人的。即使在荒无人迹,完全没有路的原始丛林长途跋涉了大半天,到达目的地附近,选好宿营地点后,又马上以敏捷的行动,迅速完成了安营扎寨的工作,并且仔细整理好了攀岩所需的器械装备,再次整装出发。也许是因为知道岩壁已仅仅一步之遥,所有人的兴奋了起来,精神状态都非常的好,如果不是头、脸、身体上随处可见的泥迹出卖了他们,你可能会误为这群人刚刚才从昨晚的宿营地出发。
  穿过潮湿的雾气,终于来到了山壁下,Amber迫不及待的雀跃的用手试探抚摸着眼前的岩壁,他不自觉的不停跳跃着脚步,简直想要飞上去一般。
  他们这次基本属于aidclimb,也就是协带大量的工具,依靠工具来帮助自己,甚至会在岩石上钻孔,这样做一般都是大岩壁。这类攀岩危险比较高,携带的重量和工具也是最多的,因为重量很大,装备繁多,同时生命完全依赖在自己的装备的了解程度和对不同突发情况的应变上,这类攀岩风格需要十分老道的经验。虽然这片岩壁他们并非首攀,但是有备无患总是好的。
  Amber戴好头盔,把挂着岩锥和快挂的腰带绑好,Girasol和刘寄奴在一旁整理着绳索,而Pumice和崖姜则默契十足的开始分头检查眼前的崖壁,清理松动的岩石。趁他们检查的空隙,Amber望了望脚下茫茫云海,以及远处被云海遮挡若隐若现的广阔的一望无边的平原,这样的景色令人震撼,这一刻世界真美。
  选好了向上攀爬的位置,Pumice和崖姜似铁塔一般,让Amber踩在他们的肩上,用电钻打眼,牢牢的固定第一个岩锥。之后,Amber敏捷的像只猴子似的一点点窜了上去,很快就消失在了雾气之中。看到他身姿优美的在岩壁上攀岩,你会觉得那是一种精神上的享受。
  这一次并不是正式的攀爬,只是一次onsight,基本上属于探路的性质。众人在下面焦急的等待着,觉得时间过得有点漫长,但又不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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