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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界之重甲暴力贼-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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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的幻光,穆魔女多半还真就需要回去和老师商量一番,但是七级以上的灵光武器她自己就能够做主,这小妞先是给了吴松一个肯定的答复,接着就如同生怕吴松反悔一般急切的问道,“那你什么时候有时间去一趟炼金城?”
“等等吧。”吴松想了想说道,“最近一个阶段我有些事情要处理走不开,等过些日子,最多三两个月,我会亲自去一趟炼金城的。”
尽管吴松很想得到提高灵魂之力转化为灵能速度的技能书,也想尽快弄把趁手的家伙,但是在没有一定自保能力之前,吴松绝不会去见穆魔女的老师。在他看来,什么样的师傅教出什么样的徒弟,从穆魔女平时的表现来看,她老师多半也是个炼金疯子,吴松觉得自己真要是现在就去炼金城的话,说不准那老家伙就能把自己抓住当小白鼠研究研究,吴松可不想洗白白躺在试验台上被个满脸褶子的老家伙这摸摸那戳戳。
说完了正事儿,穆魔女又将话题扯到了谈论人生这种很有建设性意义的话题上。本来,与漂亮MM共处一室谈论一下理想和人生,是吴宅男没穿越前做梦都想的事情,但是吴松还不是贱皮子,与一个只能看不能吃的MM探讨那些暧昧的话题对于一个精力旺盛的男人而言显然是一种自虐行为,因此他随便找了个理由离开了炼金师之家。
晋级超能者,升级,学技能,打钱,学副职……虽然吴松觉得自己似乎有数不清的事情要做,但是出了炼金师之家的时候天已经不早了,而吴松这一整天的时间仅仅是在早上的时候啃了几块干面包而已,此时的他,肚子里早就高奏空城计了。天大地大吃饭最大,吴松拍了拍肚子,没有任何犹豫的钻进了距离炼金师公会不远的一家酒馆当中。
其实吴松的酒量并不怎么样,并且莫伦酒馆做出的饭菜也并不怎么好吃,不过吴松每到饿了的时候,还是会不自觉的推开莫伦酒馆的大门。
都说宅男是寂寞的,其实这话一点儿不假。吴松最讨厌的就是一个人没事儿做静静的那种感觉,在地球村的时候他连泡碗儿面吃也要打开个电影看上一会儿,不管电影的内容是什么,只要有个动静在耳边响着,让他知道不是自己一个人就成。
其实吴松完全可以在家吃,只要花得起钱,米尔镇有很多人愿意送餐上门,但是这个见鬼的世界没有电脑也没有电视,甚至连个收音机也没有,这让吴松感到很没意思,因此他每次都会选择来莫伦酒馆吃饭,不为别的,就为感受个气氛,当然了,除了感受气氛之外,在酒馆中听冒险者们讲述见闻偶尔也能听到些有用的东西。
第11章 酒馆里的佣兵
“嗨,吴,你好像很久没来了。”吴松刚进门,莫伦酒馆酒保科威尔大叔热情的与吴松打了个招呼。
“是有些日子没来了,出去完成了一个任务。”吴松笑了笑,他对这个断了一只胳膊,爱喝酒,爱拍女孩子屁股的猥琐大叔印象还算是不错。
“能回来就好。”科威尔亲热的拍着吴松的肩膀点点头,对于一个将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冒险者而言,这已经是最好的祝福了。他掏出根烟,点上后递给吴松问道,“想吃点什么,今天有莎莎在,你有口福了。”
“那就老样子吧。”吴松科威尔的烟笑了笑,走到酒馆角落坐下,安静的注视着这个喧闹的世界,仿佛自己仅仅是一个过客而已。
吴松口中的老样子其实不过三样而已,一只熏鸡一盘牛肉,还有一杯草莓酒,这几样看上去很普通,但是对于冒险者而言,这已经是很奢侈的晚餐了。
明天也许自己将死在荒野,因此今天必须对自己好一点。这是吴松一直默默告诫自己的一句话,几个月生死之间的磨练,让他对死亡的恐惧已经渐渐淡漠了,吴松不怕死,却很珍惜活着的时光,只要有可能,他会努力的让自己吃的好一点儿,活的滋润一些。
吴松不喜欢喝酒,之所以要草莓酒是因为莫伦酒馆除了酒没有其他的饮料,而草莓酒则是度数最低的一种,不过吴松很喜欢吃肉,这家伙不算太高也不胖,但一个人却能轻松的干掉一整只鸡和和足有两斤重的一大盘牛肉。
来莫伦酒馆喝酒的人多,吃饭的人却很少,因此吴松要的东西很快被端了上来,吴松拿起刀叉熟练的将熏鸡分尸,将整块的牛肉切成小片,细细的品尝着这属于他自己的美味。
太阳落山,夜晚的莫伦酒馆热闹了起来,很多冒险者白天干活儿,晚上就会跑到酒馆喝一杯,冒险者们聚在一起,仅仅是喝酒的话似乎有些无聊,这个时候冒险者们会自发的聚到一起组织一些助兴节目,掰手腕似乎就是个不错的选择。
“还有没有人敢上来比试的了,你们米尔镇的冒险者都是废物么,难道就没一个堂堂正正的男人站出来么?”在举行掰手腕比试的那张桌子旁,一个身穿黑色皮甲,身材消瘦面部有些惨白的男人发出尖锐的声音叫嚣着,他身旁站着几个衣着和他差不多的人,其中一个壮汉个头在两米五开外,站在人群中比其他人都高出一大截,就如同鹤立鸡群一般扎眼,正是这个家伙连续掰折了五个冒险者的胳膊。
几个外来客一边喝着酒一边叫嚣着,围在桌子周边的冒险者大多很气愤,这些经常来莫伦酒馆的冒险者有的暂住在米尔镇,有的已经在这里安了家,他们其中不少人已经完全将自己看成了米尔镇人,如今有人在家门口叫嚣,冒险者们都很气愤。不过气愤归气愤,却没有人愿意站出来,一方面是因为那个大个子实在是太强,之前上去和他比试的那五个人当中有两个是七级能力者,并且有一个是以力量见长的战士,却依旧都被这家伙扭断了胳膊,以此来推断的话,那壮汉的力量已经达到了相当恐怖的地步,并且很有可能是八级以上的能力者,在米尔镇这种小镇,八级以上的能力者已经是相当了不起的存在了。
致使冒险者们不敢上前的另外一个原因却是这群人额头上倒三角形的纹身,那是毒刺佣兵团的标志性纹身。没人认得这几个人是谁,不过常在巨石城这一带混的冒险者却没几个不认得这个纹身的。
佣兵团是冒险者们聚集在一起所形成的大型组织,冒险者公会所发布的很多难度比较高的任务都不是三个五个人凑一起就能完成的,为了完成这种大型任务获取奖励,有很多冒险者就聚集在了一起,大家团结合作共同完成任务,这些人总在一起做任务,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一股不小的势力,而这些势力除了做冒险者公会所发布的任务之外,也时常会帮助军方完成一些任务,这种性质有些类似于雇佣兵,因此这些大型冒险者团体被称之为佣兵团。
毒刺佣兵团的总部在巨石城周边三大重镇之一的克伦镇,他们是巨石城周边实力能排的进前十的佣兵团,也是克伦镇最大的佣兵团,不过这些家伙的名声却不怎么样,很多常在这片儿混的冒险者都知道毒刺佣兵团说是佣兵团,但实际上和强盗没有任何区别,在野外他们杀人越货的勾当干了不计其数,不过由于毒刺佣兵团的实力强劲,再加上他们拥有一个九级超能者团长,许多冒险者对于这帮家伙都是敢怒不敢言!
“他妈的,真够扫兴的,米尔镇没人了么?”原本应该喧闹无比的酒馆异常的寂静,只有毒刺佣兵团的几个人在不停的咒骂着。
“我来!”人群中突然传来了一声吼叫,冒险者们神经顿时兴奋了起来,大家转过头,却愕然的发现冲上前的竟然是老酒保科威尔。
科威尔已经差不多有五十岁了,有人传说这老家伙很久以前也曾是个冒险者,不过后来断了一条胳膊,落了残疾,这才到酒馆来当酒保,过起了安逸的生活。
很多冒险者看到科威尔冲上来先是一愣,接着就流露出担忧的神色,这老家伙平时虽然是色了一些,但人缘还是不错的,常在这里喝酒的冒险者大多与他关系都不错。
“老家伙,你只剩一条胳膊了,如果这条胳膊再被扭断的话,那么以后吃饭你就只能跟狗一样趴在地上用舌头舔了。”那壮汉轻蔑的看了一眼科威尔,他不以为意的骂了几句,显然没把这个满脸大胡子只有一条胳膊的老家伙看在眼里,而另外几个毒刺佣兵团听到壮汉的叫骂声后都是一阵哈哈大笑。
“哈哈,小子,难道你只会跟个娘们儿似地耍嘴皮子么?到底是谁断胳膊要试过了才知道。”说到耍嘴皮子,在酒馆中混了半辈子的科威尔也不差,他豪爽的笑声顿时引来了周围一群冒险者的叫好声,不论输赢,最起码科威尔这种明知道对方是毒刺佣兵团的人还勇于叫号,这份勇气就值得称赞。
“待会儿有你好看的。”壮汉弯下身子,将胳膊放在这桌子上。
“来吧!”科威尔用嘴巴将抹着油渍的袖子挽起,露出了还算是健壮的胳膊伸手就与壮汉的手握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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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野蛮人
“等等!”两个人做好了准备,还没等开始,那之前叫嚣的瘦子却突然喊了暂停,他看了一眼科威尔,那惨白的脸上露出一个有些渗人的笑容说道,“你不觉得这么比试有些没意思么,不如我们来添点儿彩头怎么样?”瘦子从腰间抽出一把匕首,刷的一道寒光闪过插在了桌子上,随即看着科威尔说道,“这把匕首灵光一级,你要是能赢了,它就是你的了!”
“灵光一级的匕首,老天,这竟然是灵光级别的武器。”
“毒刺佣兵团果然有钱,随随便便就能拿出把灵光武器。”
“哼!这跟有没有钱有什么关系,毒刺的人想要什么东西啥时候花钱买过,这肯定是他们抢的!”……
瘦子掏出把灵光武器,顿时引起了周围冒险者一阵骚动,对于米尔镇的绝大多数冒险者而言,灵光武器他们也只能是看看,过过眼瘾而已。冒险者们有的羡慕有的嫉妒,一个个眼中都流露出了贪婪的神色,不过身为当事人的科威尔却没有像其他看眼的冒险者那般激动,他静静的看了一眼桌子上的匕首,接着冷冷的看着瘦子说道,“收起你的家伙吧,这种赌博没有任何意义,因为就算你们赢了,我也拿不出与之对等价值的东西。”
“不不不!”瘦子笑着摇摇头说道,“我既然把东西拿出来了,就没有再收回去的道理,你没东西可赌?没关系,就让我选一样作为赌资好了!”瘦子环顾四周,接着眼睛一亮,指着人群外围一个女孩儿说道,“就是她了!你赢了这匕首给你,我要是赢了的话,那女孩跟我走。”
他指的女孩叫莎莎,也是一个冒险者,有任务的时候出去完成任务,没有任务的时候就来酒馆做兼职厨子。她相貌虽然不是很出众,不过身为一个能力者,莎莎的身材保持的倒是不错,瘦子进来的时候无意看到莎莎,就上前打招呼,不过被毫不留情的拒绝了。
“这我做不了主!”科威尔摇摇头说道,“我只能代表我自己,其他人与我无关!”
“没关系。”瘦子摇摇头,一副很没所谓的样子盯着莎莎,用舌头在嘴角抿了抿说道,“你只需比赛就好,其他的事情我们自己会解决的,嘿嘿……嘿嘿……”
瘦子看着不远处的莎莎嘿嘿一笑,莎莎受到惊吓转身要走,却被另外两个毒刺佣兵团成员堵住了去路。
“准备工作完毕,下面开始吧。”见莎莎被堵住,瘦子抿抿嘴将注意力集中在了桌子上!
“三,二,一,开始!”
“啊!”
随着倒计时结束,科威尔与壮汉同时暴喝一声,纷纷将浑身的力气集中在了放在桌子上的手臂上。一条条青筋瞬间在两人粗壮的手臂上隆起,而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那个平时喜欢占女孩子便宜的老色鬼科威尔竟然与壮汉战成了平手,两个人的胳膊立在半空中,一时间竟然谁也奈何不了谁。
“天呐,我看到了什么,老科威尔竟然跟那个大家伙实力不相上下。”很多人对于科威尔的表现大感到意外,谁也没想到这个年迈又好色还有些残疾的老酒保竟然有此等实力!
“小子,你不应该这么猖狂,老子今天一定要给你毕生难忘的教训!”科威尔咬着牙盯着对面的壮汉,眼神中燃起了熊熊战火。
老家伙血脉贲张,仿佛一下子年轻了十几岁,他接连大吼了几声,使出了浑身的气力朝对手压了过去,竟然把壮汉的胳膊压的向后弯曲出了一个弧度,而看到科威尔占了优势,周围的冒险者们疯狂的加油助威,酒馆中一下子沸腾了起来。在冒险者们看来,既然壮汉被压制到了这种地步,那再想挽回败局基本上就没有可能了!换句话说这场胜利是属于科威尔,是属于整个米尔镇的。然而……就在冒险者们认为胜利在望的时候,异变陡生!
“老家伙,我承认你挺强的,不过你该不会以为这点儿能耐就能赢了我吧?你太天真了,难怪会被人砍断一只胳膊!吼!!!”那壮汉手腕与桌面接近四十五度角的时候突然开口,在科威尔的错愕当中,壮汉口中传来了一连串的暴喝声,接着他那黑白分明的眼睛眨眼间变成了一片猩红,原本的硕壮无比的身躯仿佛在瞬间又粗壮了一圈,那原本已经被压弯的胳膊居然瞬间直立了起来!
“狂暴?你是野蛮人?!啊!”老科威尔惊呼了一声,接着就是一阵惨叫,他仅剩的一条胳膊被壮汉重重的压在石桌上,力道之大竟然将十厘米厚的石板桌面硬生生砸出了一道裂缝,壮汉似乎觉得还不过瘾,抓着科威尔的胳膊将科威尔整个身子都提了起来,他提着科威尔转了两圈,接着像甩沙包一样将科威尔那足有两百斤的身子直接丢了出去,科威尔如炮弹一般砸在一张桌子上,接着就再也爬不起来了。
狂暴的野蛮人用强大的实力唤起了冒险者们心中的恐惧,大家纷纷远离那石桌,几个冒险者跑过去将科威尔扶了起来,场面一片混乱,而就在这混乱之中,突然传来了瘦子的尖叫声,“我们赢了!抓住那小妞儿!”
莎莎是个盗贼,尽管实力不怎么样,但是速度还是有的,见老科威尔被甩了出去,莎莎全力加速,如魅影一般向酒馆门口冲了过去,她速度很快,但是有人比她的速度还要快,那两个负责拦截莎莎的家伙其中有个留着山羊胡子的也是盗贼,在莎莎冲出酒馆之前,那家伙已经用身体挡住了酒馆大门。
眼见着大门被封死,莎莎的心沉了一下,但她并没有放弃逃走的希望,毒刺佣兵团那些变态的家伙是怎么对待女人的莎莎早有耳闻,以前和莎莎一起的有个女战士,因为和毒刺的人有些过节被抓去了克伦镇,三天后她的尸体被人在克伦镇附近的野外发现,女战士手筋脚筋全部被挑断,身上几百处大大小小的伤痕,下体更是一片血肉模糊,很显然是被人活活虐死的。莎莎不想和那女战士有同样的下场,所以哪怕有一丝希望,她也绝不会放弃。
然而,她不过是个三级能力者而已,而毒刺佣兵团的家伙却最次也是五级能力者,双方能力本就不在一个水平线上,而更要命的是酒馆的地方有限,莎莎的速度根本施展不开。
第13章 救人杀人
米尔镇的冒险者也有勇气可嘉的,看到毒刺的人肆无忌惮在自己家里抓人,冒险者们怒了,一群人呼啦一下子冲上去,打算冲击大门给莎莎开路,但等他们冲上去的时候,那个已经狂暴了的壮汉也站到了大门前,一些胆子稍大的冒险者冲了上去,被壮汉随手一甩就飞出去了好几个,一些防御强一点儿的还勉强能爬起来,但抗击打能力稍弱的已经趴在地上生死未卜了。
大门已经出不去了,莎莎试图从酒馆狭小的窗口爬出去,她跑到窗前伸出手刚准备将窗户打开,手腕却猛然被一只手抓住,莎莎扭头一看,是那个山羊胡盗贼!
被山羊胡抓住的一瞬间,莎莎的心一下子沉了下去,不过她并没有放弃,另外一只手以最快的速度摸向插在腰间的匕首,然而她与山羊胡的速度差的实在是太远了,莎莎手刚摸到匕首,没等将匕首拔出来,手腕就被山羊胡抓住了!
“老实点!”山羊胡抓住莎莎的两只手向外侧一扭,莎莎的身体顿时向前倾动弹不得。
“完了!”莎莎的心彻底凉了,她知道这一回是彻底跑不了了,她眼泪簌簌而下,但随即又变得坚强了起来。
“我就是死也不能落在这帮禽兽手中。”莎莎默默的告诫自己,随后将舌尖顶在了上牙床的两颗臼齿缝隙中,一使劲儿,一个比米粒还要细小的针尖状小颗粒从牙齿缝隙中被顶了出来。
这是石尾蜂的毒囊,只要将这东西咽下去,毒液足以将一个强壮的能力者在一分钟之内毒死。在野外,许多变异生物都有虐杀猎物的习惯,它们并不将猎物直接弄死,而将猎物弄的失去了抵抗能力再慢慢杀死,因此很多冒险者为了以防万一,都会留个速死的手段,牙缝藏毒显然就是不错的选择。
莎莎将石尾蜂的毒囊从牙缝中弄出来已经就做好了必死的准备,她不想过那种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的生活,她对于毒刺这些人的恐惧要远远大于对死亡的恐惧,所以她选择了自杀,然而就在她打算将毒囊咽下去的时候,一个熟悉的声音突然在她身后响了起来。
“既然她不愿意跟你们走,那你就放开她。”声音厚重中略带着些沙哑,莎莎停止了服毒,眼泪大滴大滴的滚落。
“谁?”山羊胡顺着声音的方向猛的转过头去,却发现自己身旁也就一米的距离,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站了一个男人。
男人一米八左右的个头,身体略显消瘦,长的不算好看,但短短的头发配合上棱角分明的脸型,却给人一种稳重又凶悍的感觉,被男人那极具侵略性的目光盯着,山羊胡竟有了种不寒而栗的感觉。
“小子,你找死是不是,我们……”山羊胡有些毛了,对于眼前这个家伙,他感到了深深的恐惧,他是变异人,变异能力就是感知力,尽管他现在不过是个八级掌控者而已,但就算是超能者也很难潜到如此近的距离才被发现,正是这种超强的感知能力,让他一次次死里逃生,但这一回,山羊胡的感知能力却没有给他带来好运!
山羊胡的话说了一半就说不下去了,或者应该说是说不出来了,因为他的喉咙已经被切断,鲜血如喷泉一般从脖颈间喷了出来。
“咕咕……”山羊胡松开了抓住莎莎的手,捂着喉咙倒在地上,惊恐的看着那男人手中的匕首,身为八级能力者的他甚至没能看清对手究竟是如何割开了自己的喉咙。
“我讨厌被人威胁!”这是山羊胡闭眼之前听到的最后一句话。
“吴,谢谢你!”莎莎的声音很细小,羞怯让她暂时忘却了恐惧。
“也谢谢你。”吴松发自内心的真诚一笑,尽管在这之前他从未和这个叫做莎莎的盗贼说过哪怕是一句话,但他知道,只要有莎莎在,每次他的熏鸡都是个头最大的,他的牛肉一盘几乎可以顶其他人两盘的分量,这几个月来,一直都没有变过。
“哦,该死!那家伙杀了奥西!”与山羊胡一同追逐莎莎的那个战士愤怒的吼叫了一声,接着朝吴松就冲了过来!
“小心!”莎莎看到那战士抽出了巨大的双手剑顿时就是一惊,在野外,盗贼最讨厌的就是战士这种攻守兼备的职业。
“不会冲锋的战士都是垃圾!”吴松轻松的笑了下,并没有因为战士的咆哮而感到恐惧,而是拔出另外一把匕首直接迎了上去!
顺劈斩!
战士冲上来,将手中的大剑由右后至左前在空中轮出了一个半圆形的银色光弧劈头盖脸的对着吴松的脑袋砍了过来。
顺劈斩是战士力量达到五十的时候所学习的一个技能,攻击能力很强,一级顺劈斩就有百分之五十的伤害加成,是前期战士野战当中很常用的一个技能!
“白痴!”对于那战士一上来就轮顺劈斩的做法,吴松只给予了两个字的评价。
顺劈斩虽然攻击性很强,但是这技能由于幅度太大就产生了两大缺点,一是施展起来耗时长,二是一旦打不着目标不好收手换招儿。
吴松对战士的评价很中肯,这要是在荒野中对付那些体型庞大的变异生物,战士能够如此勇猛的轮出一记顺劈斩,所得到的必然是叫好声,但是在面对一个很明显是以速度见长的盗贼的时候,这战士还用对付变异生物的手法来对付盗贼,这种行为在吴松看来已经和找死没有任何两样了。
“既然你自己找死,那就怪不得我了!”见战士的大剑劈了过来,吴松一侧身,小幅度向左侧移了一步,甚至连技能都没有使用,就轻易的躲开了战士的这一记杀招儿。
战士一击不中就想抽身,但那把大剑看样子怎么也有四五十斤的分量,他全力抡出去,再想半途收回来又哪里有那么容易。战士招式用老,大剑惯性所致,直接劈在了吴松身后一张长椅上,很轻易的将木质长椅斩做两段,随后力道不减又在石板地上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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