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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嚣尘上-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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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议什么?”

  “你以为组乐队是那么简单的一件事?”付声回头看他,眼中是一片冷凝。“我加入你的这支乐队,可不希望它只是某个小鬼一时兴起的玩具。你怎么看?”

  严欢悄悄咽了下口水,他知道自己现在的回答至关重要,很有可能一个回答不好,付声又会反悔了。可是他该怎么说,该怎么回答才能让这位吉他手满意?

  “我想办好这支乐队。”

  “哦?想多好?”

  “像、像……”严欢一时词穷,脑海里只有刚刚那首《黄色潜水艇》,便脱口而出道:“就像刚才那首歌的原唱乐队那么出色!是的,我想成为那样优秀的乐队!”

  他说完,还鼓气般地自己又点了点头。

  然而话音落下,一时间付声看着他的眼神都有些诡异,许久,才挑起唇角。

  “没想到你还有那么大的野心。恩,不错嘛。”

  他意味深长地看了眼严欢,便转身先行下台去了。

  “我,我刚才说的野心很大吗?”被付声的眼神打量的汗毛直竖,严欢不由在脑海内求助老鬼。

  “野心?”JOHN漫不经心道:“一般般大吧。”

  说完,没待严欢反应,老鬼又道:“再努力个半个世纪,你还是有可能成功的,加油。”

  “……”不带这么打击人的吧!

  “我是说真的。”

  作者有话要说:  好久没给大家推荐歌曲了。

  今天推荐一首国内乐队的歌,扭曲的机器,《镜子中》。

  这是国内比较优秀的一支死亡金属乐队,嘶吼得够卖力。当然,大家不要被死亡金属这个名称给吓怕了,今天推荐的这首歌,绝对是老少咸宜的一首励志歌曲,真的!信我者得永生。

  送上歌曲:

  PS:修错字

☆、摇滚的黑

  付声看着自己对面的两个人,眼中有着深深压抑着的不耐。

  “只有三个人?”

  严欢点头,向宽点头后又赶紧再摇头。

  “其实只有两个半!”他道:“我还得回去对那帮兄弟说一声要退队,这可不是那么好干的差事。”向宽苦着脸道:“还得对他们解释理由,一定会被痛揍一顿。”

  “那你可以不用来。”付声冷冷道。

  “那怎么行呢?这可是齐聚我最看好的主唱,和我最欣赏的吉他手的乐队。”向宽道:“无论如何,组队的时候请一定要算上我一份,我想尽办法也会脱团过来的!”

  最看好的主唱——严欢抗议道:“我只是妥协说可以顺便兼职主唱,可没说我就不干吉他手了啊!”

  “哦?那说说你是怎么想。”付声皮笑肉不笑地看着他,“把我当摆设放在乐队,用你自己那半调子的吉他?”

  “我……我也没说是现在。”严欢底气有些不足,“目前为止,就由你担当主音吉他。但是等我水平提高了,我还是有一争之力的嘛。到时候你可别霸着不让位子!”

  “哈。”付声轻笑一声,垂低眼眸。“我等着那一天。”

  “——不过在此之前,你得先将这个乐队满员。在找到符合我心意的贝司手前,我是不会以这支乐队的名义来参加任何一场演出。”付声从桌前站起身来,对严欢道:“找到了人,就过来给我验收。除此以外,不要打扰我。”

  说完,他潇洒地起身,离开。

  叮铃——

  大门的铃铛晃了两声,剩下的人只能徒劳地看着付声离去的背影。

  “真是大牌。”严欢不服气地嘟囔了两声。

  “大牌也是应该的。”向宽笑了笑,“玩吉他的人脾气都有些古怪,我们要学会理解这帮吉他疯子的臭脾气。”

  “……”严欢沉默地盯着他。

  “啊!哈哈,抱歉抱歉。”向宽回神,连忙道:“差点忘记你也是吉他手了,下次注意!”

  难道我就这么不像一个吉他手?

  严欢心里郁闷了,脸色更加沉郁。

  “对了,你准备怎么找贝司?”向宽又在那边问:“我倒是认识几个,可是他们都有了固定的队伍,不好弄过来啊。”

  “你都没注意,我哪有什么办法。”严欢还在闷闷不乐中。

  “那个——请问一下,你们是要找贝司手吗?”

  突然插入进来的,属于第三人的声音,引起了严欢和向宽的注意。他们齐齐抬头,这才注意到桌旁还站着另外一个人——酒吧老板乔生。

  乔生此时一脸惊讶恍然混合的表情,看起来很是奇怪。

  “你们两个,要和付声重组乐队?”

  “不是重组,是这个小子成功地将付声拉了进来。”向宽笑呵呵地拉过严欢的肩膀,“所以说是他的新乐队。”

  乔生茫然地点头,“你们还差一个贝司手?”

  “怎么,老板,你有可以介绍的人选吗?”向宽眼前一亮,乔生做音乐酒吧,人脉可不是一般的广,说不定还真可以拜托他帮忙。

  谁知这话说出来,乔生却是一脸纠结的神色。

  “有……也算是没有吧。”

  严欢好奇,“究竟有还是没有啊?什么叫有也没有?”

  “我的确是认识一个出色的贝司手,不过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乔生感慨道:“两年前,他还是我们这里的风云人物。不过现在已经没有多少人知道他了,他不弹贝司很久了。”

  “两年前……”向宽喃喃念道着,随即脸色一凛。“老板,你说的该不会是?”

  “是,是,就是他。你们要不要考虑一下?”乔生连忙道。

  向宽顿了下,面露微笑。“不用了老板,我看我们还是另外物色人选吧。”

  “啊……也是。”苦笑了一声,乔生面露难色。“现在还有谁会要他。我也是一时糊涂了,才想到要你们推荐他,抱歉,差点害了你们。”

  向宽挥了挥手,没有多说。虽然他脸上还挂着笑意,但是却没有带到眼睛里去。

  “等一等,你们究竟是在猜什么哑谜?”一直被蒙在鼓里,严欢抗议道:“这说的究竟是谁啊?我怎么一头雾水。”

  “你还是别知道吧,严欢。”向宽笑着,揉了揉严欢的脑袋。不肯再多说什么,只是起身硬拉着他离开。

  “回去吧,回去吧!时间不早了,你爸妈要打你屁股了吧!”

  “他们才不会管我,而且我也已经不是被打屁股的年纪了……”

  两人念念叨叨着,一起走出了酒吧门口。而乔生站在原地,却是满脸的怀念与遗憾。

  “可惜啊,可惜……”

  他在说谁,他惋惜的,又是什么?

  酒吧昏暗的灯光下,只有音乐声缓缓传来,若隐,若现。

  一回到家,严欢做的第一件事不是脱裤子上床睡觉,而是打开电脑上网。

  “你要查他们刚才说的那个贝司手?”

  老鬼像他肚子里的蛔虫一样,窜出来冒了一句。

  “当然要查。”严欢点头,“说的那么神秘兮兮,又瞒得我那么紧,这不是逼我自己去查么!”

  年轻人的好奇心,总是无比旺盛。而且听向宽和乔老板的口气,他们提及的那个贝司手似乎还曾经是什么大人物。只是后来不知因为什么原因,不再出现在地下世界。

  这更加勾起了严欢的好奇心了,他一定要查到这个神秘人物。

  敲入几个关键词,严欢试着百度了一下,但是没有结果。果然是线索太少,就像大海捞针一样啊。

  “你换个方法。”JOHN在一旁指点道:“多加一个关键词。”

  “什么?”

  “死亡。”老鬼淡淡道。

  严欢手指顿了一下,沉默地将JOHN说的这个关键词输入了进去。再次按了一下回车键,这一次,结果出来了。

  首先映入他眼帘的,是一张黑白照片。

  一个五人乐队,在台上痛快演奏的场面。甩起的长发,挥舞的手臂,快乐的表情,即使只是一张照片,严欢也能鲜明地感受到这支乐队的活力与精彩。

  然后下面是一行字,为这张照片所配的一段话。

  ——悼念飞样乐队,离开我们的这两年。

  这是一段悼词,简摘如下:

  飞样,我们还记得你们飞上天空的模样。

  带给我们信仰的乐队,带给我们快乐的乐队。

  而现在,你们将歌声带去了天堂。

  再见了飞样,祝你们一路走好。

  永远记得!你们的歌声!

  短短的几行字,似乎将一个鲜活的故事活灵活现地展现于眼前。严欢控制不住,又去搜索了有关这支乐队的更多信息。

  这是两年前本市最出色的地下乐队之一,几乎与夜鹰齐名。

  这是一群玩朋克的坏小子,他们大笑,他们嘻哈,他们带着乐迷在每一次演出时搞尽破坏、享尽疯狂。这是一个充满着朋克式张扬的乐队,似乎就像是他们的队名,他们要在着地下世界飞出自己的模样。

  然而,一切截止在两年前的一个晚上。

  飞样乐队与人斗殴,四死一伤。

  这只是网络新闻的简短标题,没有人知道那一晚究竟发生了什么。摇滚乐队,尤其是地下乐队,总是充斥着许多暴力事件。没有人知道对错,没有人知道缘由,就这样在某一次的聚众斗殴中,飞样乐队死了四个人。

  主唱,吉他手,键盘手,鼓手。唯一活下来的贝司手,也从此销声匿迹。

  对于那一晚,有人去探究,也有人指责飞样不应该和那些黑恶势力勾结上。然而无论人们再议论什么,飞样仅存的那个贝司手都没有再出面。这次事件出来后,有很多不了解摇滚的人们大肆指责,指责摇滚乐是败坏青年的负面产物。

  而飞样乐队,也就此消亡。

  看完后,严欢心底是说不出的感受。他想起了不久前自己曾因为毒品事件,和老鬼的一番谈话。

  摇滚乐不是暴力的滥觞,也不是怒吼的余烬。但是它总是不可避免的与这些负面事件牵连在一起。它的确有暗的一面,但不仅仅是暗。

  它只是一种歌声,却因为各种原因被不了解它的人们披上了扭曲的外衣。

  摇滚乐是黑色的,但是它从来不肮脏。

  “JOHN,你认为那晚会发生了什么,才让飞样一下子死了四个人?”

  “不知道,这种事只有他们自己才清楚。”老鬼道:“我也劝你最好不要探究,欢。”

  无论是什么事,是一时的冲动也好,还是背后有渊源也好,对于仅存的当事人来说,都是一道无法揭开的伤疤。而且在JOHN心底认为,那一晚造成死亡的斗殴事件,一定不是那么简单。

  因为图片上飞样的五人是笑得那么开心,能这样快乐唱着摇滚的人绝对不是坏人。JOHN心一直认为,认真唱摇滚的人,没有坏的。

  但是也正因此,飞样的事情不可能是简单的斗殴事件,所以JOHN更加不允许严欢牵扯进去。

  “无论飞样是惹到了什么人,我劝你不要去接近那个贝司手,欢。”JOHN道:“我希望你走的,是干干净净的摇滚。”

  听着JOHN的劝告,严欢只能默默叹息了一声。他不是不明白JOHN和向宽的担心,只是看着飞样乐队的这张黑白照片,以及最后一张照片上,躺在担架上唯一活下来的贝司手那绝望又愤怒的眼神。

  他心底,就像沉着一块石头一样难过。

  飞样乐队散了,让他想到了同样被逼远走的于成功。为什么玩摇滚乐的人背后总是有这样的无奈,逼迫着他们放弃它。

  “要是他还在玩摇滚多好。”严欢默默感叹了一句,关上了页面。

  他心底真想,无论如何要是有机会,还是希望能够见那个贝司手一面。

  希望能够看到他,像两年前一样在舞台上的纵情的笑容。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推荐的,是国内硬核摇滚乐队——痛仰乐队的一首歌曲,《公路之歌》。

  摇滚的路上,就是这样,听着它或许你能感受的更多。

☆、自己的路

  在那之后,严欢和向宽又四处找了几个贝司手,都没有获得付声的认可。

  这位大神的录入标准,未免也太高了些。

  一直忙碌了两个礼拜,将全部心神放在摇滚乐上的严欢丝毫没有注意到,他还是学生这一事实。

  后果就是,寒假的期末考他全部挂红。

  拿到成绩单的时候,严欢基本上都麻木了,倒是李波,他在学校里的好哥们一副世界末日的表情。

  “全挂!全挂!天啊,严欢,回去你得怎么想你爸妈交待?他们会把你打死吧。”

  揉着成绩单,看着最后一名自己的名字,严欢此时没有听见李波的话,倒是想起了刚才发成绩单的时候班主任的表情。

  那就是没有任何情绪,看着他就好像在看路边的一堆垃圾一般。

  而班里的其他人,看着严欢的眼神也有些怪异,他们似乎听到了什么奇怪的留言。例如,严欢现在跟在黑社会后面进出酒吧之类的。

  进出酒吧是事实,不过向宽可不是什么黑社会。

  想到这里,严欢被来抑郁的心情一扫而光,笑出声来。

  “你还笑得出来?!”李波瞪大眼看他,“你不想想回去后怎么办?”

  “怎么办?”把手插在裤袋里面,严欢突然道:“我真的很不喜欢这种生活。”

  “什么?”

  “每天被关在一个笼子里,做着那些大人们命令我们去做的事情。呼吸着别人吐出来的废气,做着没有止尽的试卷,只为了一个看不到出路的明天。”严欢道:“或许别人能够习惯这样的生活,但不是我,李波,不是我。我已经快要喘不过气了。”

  “那……你准备怎么办?”李波似懂非懂道:“好歹要把高中读完,以后再去找份工作啊。”

  “高中读完,读完以后这个世界就会认可我,就不会用异样的眼光注视我了?还是说找到工作以后,我就能够自由,不用在忙忙碌碌地过着这操蛋的日子?”

  严欢一笑,“我不乐意这么干。”

  飞样的事情,还像一堵墙一样横在严欢心里。突然的死亡,突然的分离,谁都不知道会是在什么时候就来临。而人这辈子,就这样过着庸庸碌碌的生活真的好吗?过着别人给安排的日子,真的就好吗?

  就像自己给自己套了一个枷锁,永远在原地转圈一样。只活一世,为什么不自由一些,潇洒一些?

  严欢大步向前走,像是突然想通了什么,“算了,就拼一把!”

  他一溜烟地冲回家去,将目瞪口呆的李波扔在身后。

  呼呼的风声抛在脑后,严欢脑海中是一片沸腾。他想起了刚才突来灵感的那个主意,只觉得再也呆不下去了,恨不得立即飞回家里,对家里的人坦白一切。

  “JOHN,你说我能成功吗,我能成吗?”

  “迎接你的将会是暴风骤雨。”老鬼淡淡道,又皱眉。“你太冲动了,欢,再等一阵子决定也不迟。”

  “暴风雨就暴风雨吧!”严欢健步如飞,心跳如雷。

  “我等不及了,再也等不及了!我明明知道自己想要干什么,它就在我面前,为什么我不能伸手抓住它?JOHN!”严欢语气激动道:“我要走自己的路!”

  他一路奔跑,夕阳在身后追赶。

  一路气喘吁吁的跑回家,严欢却被浇了一盆冷水。

  家里空荡荡的,没有一个人。直到这时候严欢才想起来,今天是星期五,他们去医院里检查的日子。自从老妈再次怀了一胎后,家里对他的关注就少了,对那个还未出生的弟弟或妹妹,却是小心翼翼地照顾着,几乎是每周都要去医院检查身体。

  这种差别待遇严欢也无所谓了。反正自从知道自己没有心思在学习上后,家里父母就一直是这种态度。从严欢开始反抗的那一天起,就是一个分界线,将好儿子和不学上进的儿子划分开。不喜欢学校内那种生活的严欢,自此被打上了“不听话”的标签。

  他的父母在尝试多次,在失望地发现没有办法将他带回正途时,严欢的母亲又再次怀上了。从那一天开始,严欢活的就像是一个隐形人。

  他被父母放弃了。

  而在今天,严欢要做一个新的分界。

  ——为别人活着,和为自己活着的分界。

  咔哒。

  身后传来开门的声音,严欢的父母一边谈着什么一边走了进来,两人脸上都流露出一份欢喜。然而看见严欢后,他父亲却愣了一会

  “回来了啊。”

  看见他们脸上突然淡下去的笑容,严欢心里抽痛了一下。他抿了抿唇,将手里的成绩单递过去。

  严父狐疑地接了过来,待看清了严欢的名次后,脸上有一瞬间的怒意,只是片刻便淡了下去。

  “既然读不好书,高中毕业后就去找份工作吧。”他淡淡道:似乎对这个儿子连失望都提不起来。“送你去修车厂的李叔叔那边学几天,也好有一门过活的手艺。”

  他母亲在一旁点点头道:“总要有个吃饭的本事的,以后弟弟还要你帮衬帮衬呢。”

  “弟弟?”严欢向母亲的肚子看去,原来是个男孩。

  父母脸上都露出了笑容,似乎对于这个即将到来的新生命很期待。而严欢,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感受,对于这个抢走了他父母全部关注的弟弟,他没有什么特殊感情。

  “爸。”他道:“不用等到毕业,我现在就不想读书了。”

  严父皱了皱眉。“高中不毕业怎么行?”

  “高中毕业也没什么区别。我也不想去修车厂工作,我有自己想去的地方。”

  “去哪?”严父皱紧了眉头。

  然而严欢却突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了。跟他说自己想要玩摇滚,父母未必会知道摇滚是个什么玩意儿。就算了解了,肯定也不会同意。他直到这个时候才发觉,原来他与父母之间早就有一个弥补不了的沟壑。

  他们认为好的、正确的,严欢不赞同。

  严欢的梦想与信念,他们也绝对不会了解。

  这不是沟通的问题,而是双方的观念完全不一样。作为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市民,严欢的父母只想安安稳稳的过日子。而严欢就像长了叛逆的翅膀一样,对于这种因循守旧的生活却怎样都无法习惯。

  更何况现在,他有了一个更大的梦想——摇滚乐。

  不过他的梦想在很多人看来,却只是一个笑话。

  于是,严欢只能这么回答。

  “我想自己出去闯一闯。”

  “你?”他父亲像是听到了什么笑话。“都没成年,一个小孩在外面能闯出个什么名堂?”

  “我能在酒吧找到一份工作……”

  话还没说完,严父一个巴掌就扇了过来,看着儿子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一个忤逆种。

  “那种地方是你能去的!不三不四,什么人都有,你要是去了,就别说你是我老严的儿子!”脸上的青筋涨的粗大,就像严欢说了什么混账话。他瞪着自己的儿子,怒道:“好的不学坏的学,你说说你最近都和什么人在一块!都是些没什么出息,社会上的渣滓!”

  “他们才不是什么渣滓!”严欢回嘴,不能忍受自己的朋友被这么说。“而且你懂什么,酒吧也不都是那种地方。”

  “我懂什么!”被儿子回嘴,严父怒急,一脚踹上去。“你才懂个屁!那些社会上的人是你能接触的?你想玩命别把我们给扯上去。”

  “我不是想玩命,我只是想……”玩摇滚?严欢发现自己说不出来。

  恐怕一出口,他父亲就会将这个迷惑了儿子心神的东西贬低的一无是处。他们无法了解,他们也不想去了解摇滚的魅力。

  沟壑已经越裂越深。

  严父打了一拳儿子,又踢了一脚还是不解气。关键是严欢一直没有求饶,用那种倔强不服输的眼神看着他,这更加惹火了他。

  “好啊,好啊,你要去混,你要去当那种人!你就去啊。”他指着家门,对严欢道:“有本事现在就滚,别给我回来!我哪怕不认你这个儿子,也不会让你这个混蛋拖累了我们全家!”

  严欢低着头,听着他父亲的咒骂。

  混蛋,拖累。

  他为什么要得到这种侮辱,仅仅是因为他想要反抗这个社会的秩序,仅仅是因为他想要追求自己想要的?他就活该被这样对待吗!

  紧紧握拳,严欢也红了眼。

  他恨。

  不是恨自己的父母,而是恨这狗娘养的歧视人束缚人的社会。不按照它的规则走,就是这种下场?如果是这样……严欢心里狠狠一笑。

  他那就偏偏要扯破这规矩,闯出自己的路!

  看着那洞开的大门,外面又冷又暗,没有家的庇护,也没有依靠。但是它却敞开了怀抱,等待着严欢。这里是自由的,自由的!

  严父怒喘了几口气,见严欢没有反应,以为他是害怕了。

  而正在此时,严欢却猛地抬头望了他一眼。那一眼让他心惊,让他错愕。他一直以为没用的儿子,竟然还有这样的眼神?

  愤怒,不甘,想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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