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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田的乡巴佬穿越-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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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边,林剑看到大巫恋恋不舍地走出去后,终于松了口气。
关上竹门,走到床边,捏着蒙瑞斯的鼻子,迫使他张开嘴,将退烧药放进他的嘴里,自己喝了口水,红着脸将水渡到蒙瑞斯的嘴里,又将舌头伸入,将药推入蒙瑞斯的喉咙,向蒙瑞斯嘴里吹气,使他能咽下去。
单单只是碰到蒙瑞斯的发烫的嘴唇就让林剑全身血液逆流,将舌头伸入他温热的口腔,更是令林剑脸红到快滴血,他觉得蒙瑞斯的温热的口腔就和他人一样温柔。
舌头一直顶着退烧药,终于感觉到蒙瑞斯咽水的声音,刚想退出来,嘴巴就被吸住了,舌头也被他含咬着。
林剑在被咬住舌头的那一瞬间瞪大原本因为害羞而闭着的眼睛,结果看到蒙瑞斯因为发烧而略略发红的漂亮瞳孔正深情地看着他。
被他的性感迷得一时间忘了反应,给了蒙瑞斯最佳的偷袭机会,忍痛地抬起受伤相对比较轻的那只手,扣在林剑的后脑,让他的唇更加贴近自己。
卷起林剑还停留在自己口腔的舌头,轻咬慢舔,时不时含住吞咽,而后又将林剑的嘴唇重重碾揉,辗转反侧
反应过来的林剑慌忙挣脱了蒙瑞斯的钳制,红着脸跑了出去。
单单是抬起手臂就用尽了蒙瑞斯仅剩的力量,无力地任由林剑跑出去,抵不住疼痛的折磨,蒙瑞斯再次虚弱地昏睡了过去。
大巫守在门口,见林剑跑出来,飞快地抓住了他的手,看到林剑红肿的嘴唇好奇地问道:“咦!奇怪,你喂个药怎么把嘴唇喂肿了,难道那个药会使人嘴唇发肿吗”
听到大巫天真的询问,林剑窘迫得不得了,脸上的热度不减反增,想跑到没人的地方吹吹风,好将脸上的潮红吹散,却被大巫死抓着不放手。
“不是药的问题”只能无奈地回答大巫的问题
“啊,那是为什么,对了,你那个药对热病真的有用吗,能告诉我是用那些草药做出来的吗”
“这个不是我做出来的,我也不知道它怎么做出来的”
“啊,那是谁做出来的,可以告诉我吗,我去拜访他”
“我也不知道是谁做出来的,不过我给你一颗,你自己研究吧”
没给大巫拒绝的机会,林剑飞快地拿出一粒退烧药,塞到大巫手上,接着趁大巫惊讶时迅速跑远了。
因为没看路,林剑跑到没人的地方时才发觉自己迷路了,四处都是竹林,林剑坐在一个大石头上,想着蒙瑞斯的吻。
手不自觉地碰上嘴唇才反应过来,再次发红地连忙将手放下,曲起双腿,下巴放在膝盖上,双眼无神,不知在想些什么。
“你是谁?为什么会出现在我的领地”
一个声音打断了林剑的沉思,抬起头,看见一个青色长发的雄性兽人站在不远处看着自己。
“不好意思,我不知道这是你的地方,我现在马上走”跳下石头,连忙抬脚,却不知道部落在哪个方向,转身挠挠头尴尬地问道:“你知道部落往哪个方向走吗,我迷路了”。
“你不是我们部落的”那名青发兽人肯定地说道。
“恩,我是蒙瑞斯那么部落的,昨天才来到这里”
“蒙瑞斯?那只苍麒?你是他的伴侣?”
“额,这个,蒙瑞斯是我朋友,我没有伴侣”
“噢~,是吗,既然这样,那你可以接受我的追求吗”青发兽人非常直接地问道。
“……”林剑一头黑线地连忙摇头。
“为什么不接受我的追求,我的力量也很强大”被雌性拒绝,雄性兽人却一点也不失望,反而好奇地询问被拒绝的原因。
“这不是力量大不大的问题,两个人要有感情在一起才会幸福,如果是两个陌生人生活在一起,那样在一起又有什么意义呢”
“感情?幸福?你这个雌性说的话好奇怪,两个人在一起可以生小兽人啊,我去年就已经成年了,但是到现在还没找到可以帮我生小兽人的雌性,你也不愿意和我生,难道就是因为我和你们没有那什么感情吗”
“额,也许是吧,不是每一个兽人都这样想的”林剑实在不知道怎么回答他,兽人之间怎么在一起他也不知道,要是误导了这个雄性兽人就不好了
“是吗?部落的方向在那里,你既然不愿意让我追求就走吧”
青发兽人指了指部落所在的方向,林剑道谢后就匆匆地走了,留下他一个人苦思着感情和幸福到底是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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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初吻啊,就这样没了,嘿嘿嘿嘿嘿~~
☆、27·决定明天回去
“林剑,你怎么会从竹林方向回来?”斯未雷惊讶地问道,竹林里的那个兽人可不是那么友善的,要是有其他部落的兽人不小心误入他的领地,那绝对会被狠狠教训一顿的。
“啊,你是要去看蒙瑞斯吗,刚刚我不小心迷路了才会去竹林的,怎么了吗”林剑在去大巫草屋的方向,听到斯未雷叫他,疑惑地回头问道。
“那你在竹林没有碰到什么兽人吗”
“额,有一个一头青发的兽人,还是他告诉我部落的方向我才能回来”林剑想了想回道。
“啊,是吗,蒙瑞斯怎么样了”斯未雷惊讶地说道,太不可思议了,他什么时候变得那么友善了?看林剑身上没有任何不对劲的地方,要知道,就算是雌性误入了他的领地,竹林里的那位也会凶狠地赶走他们的。
想到蒙瑞斯的伤,林剑低落地摇了摇头说道:“大巫说身上的伤口不要紧,但是他生了热病,所以大巫也没把握”
“天哪!是热病,天哪,怎么办,不行,我要去找爹亲”
听到热病两个字,斯未雷整个人都焦躁起来,热病对受了那么严重的伤的蒙瑞斯来说简直是雪上加霜。
记得当初父亲训练自己时,因为不小心闯入了死亡之森,被里面的维多恶差点杀死,幸好父亲及时救了他,但因为年纪太小,受伤太重,还得了热病,大巫都束手无策,还是爹亲不懂用了什么方法将自己从兽神那里抢了回来。
还没等林剑说已经给蒙瑞斯吃了治热病的药的事,就见斯未雷风一样地跑回家了,叹了口气,继续往大巫草房走去。
走到草房门口,却突然不敢进去,蒙瑞斯的吻让他无所适从,以后要怎么面对他啊,林剑心里非常矛盾,一方面怕蒙瑞斯以为是自己故意趁他睡觉时偷亲他的,现在不敢见到他,一方面又担心他的伤势,急迫地想看见他。
“林剑,你站在门口多久了,怎么不进来?”正当林剑在天人交战时,大巫走出草房就看到站门外的他。
“大巫,蒙瑞斯怎么样了”看到大巫后,他还是决定不进去了,只要知道蒙瑞斯现在的伤势就好。
“热病好像好一点了,没想到你的药真的那么灵,林剑,你真是太厉害了,不过这个治疗热病的药我实在尝不出来是哪种草药”那个白色的颗粒非常苦,虽然大巫尝过很多味道怪异的草药,但是这种味道的药,他真的尝不出来。
“真的吗,那就好,如果蒙瑞斯的热病退了,你是不是就能治好了?”
“那当然,兽人经常会被猛兽抓伤,这些伤我可是有上好的草药来治呢,而且兽人的复原能力那么强,蒙瑞斯这种程度的伤,大概四五天来天就能行走了”
“那么快?”实在不敢相信兽人的身体到底有什么神奇之处,不但会变身,连康复能力也比人类快了好几倍。
“这哪里算快,对兽人来说,就算一天不能下床,对他们来说都是折磨,更何况是四五天,很多受伤的兽人都是一晚上就会好的,蒙瑞斯这次受的伤,已经算是很严重的了”
雄性兽人们每天都要出去打猎,尤其是那些有伴侣和孩子的兽人们,一天不去打猎,他们的雌性和孩子就会饿肚子,为了生存下去,雄性兽人们的体质不断进化,复原能力越来越强。
“蒙瑞斯现在醒过来了吗”如果没有醒过来,林剑想进去看看他。
“醒了啊,快进来看看吧”
“啊,醒了吗,我现在有事,晚上再过来看他”
想到蒙瑞斯就在草房里面,而且醒过来了,林剑吓了一跳,想起蒙瑞斯的吻,脸马上红了起来,根本就不敢面对他,只好找借口先离开,晚上等蒙瑞斯睡着后再去看他。
看到林剑急匆匆地走了,大巫耸了下肩,走进去,刚刚是蒙瑞斯说有兽人在外面,自己才出去看的,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他和林剑之间发生了什么事,但是谁都看得出来他们是在乎对方的。
“大巫,要是我晚上睡着了,记得在林剑来之前叫醒我,还有如果他问起来,就说我睡着了”刚刚林剑和大巫的话他都听到了,不知为什么林剑已经连看自己一眼都不想了,知道能回家了,他就一点都不在乎自己了吗,原来那个吻真的只是自己做的梦吗。
“恩”
搞不清这两人到底想干嘛,不想费力去想,点点头答应了蒙瑞斯后,他就拿着那颗退烧药继续研究了。
没地方可去的林剑只能往斯未雷家走去,在半路上就看到他拉着钱许急冲冲地往自己走来。
“蒙瑞斯发烧了吗?”还没走上前,钱许就开口对着林剑问道。
“开始退烧了,我给他吃了退烧药”
“退烧药?你竟然有退烧药!还剩多少?”钱许非常惊讶地问道,在这里生活了二十多年,知道退烧药对兽人有多珍贵,当初斯未雷发烧,自己没日没夜地照顾他,才险险地把他从鬼门关里拉回来。
“还有三四盒吧,在急救箱里”
“那么多!!换给我们部落一盒吧,你想要什么,我可以尽力帮你”
“退烧药还在蒙瑞斯那里,我过两天要回去了,到时候你拿一盒去就好,其它留给蒙瑞斯吧,不过可以麻烦你带我去那个可以回去的地方吗”
“那么快就要走了?真的不打算留下来?蒙瑞斯的伤不是还没好吗”
“大巫说再过四五天就能好了,我多留两天和少留两天又有什么区别呢,都是要回去的,我怕再多留两天,离开时会更难过”
“那也没必要在蒙瑞斯伤还没好就走吧,来先去我家说”
一谈到蒙瑞斯,就会看到林剑的脸上的痛苦,钱许可以肯定林剑肯定喜欢蒙瑞斯,既然都喜欢上了,到底有什么原因让他痛苦却硬是要离开呢
回到钱许的家,将家里的唯二的两个雄性兽人赶走后,钱许非常直接地问道:“你是喜欢蒙瑞斯的吧,为什么还是要离开”
“我也不想离开,但是蒙瑞斯的兽型是苍麒,就算和他在一起,我也陪不了他多长时间,兽人的寿命有五六百年,我却最多只能陪他几年,我死后他要怎么过完剩下的日子”
“苍麒的诅咒吗,我也听说过苍麒的伴侣都死的早,基本活不了多久,而且结为伴侣后无一不是身体渐渐虚弱下去,直到死亡”
“我不想蒙瑞斯在我死后更加孤独,我也没办法为他生个孩子陪伴他,让他在享受过亲人的陪伴后又重归孤独,如果这样,我宁肯让他和其他人在一起生活”
“你真的舍得让他属于别人吗?”
林剑坚定地摇了摇头说道:“舍不得,我一想到蒙瑞斯对其他人那么温柔,就觉得心里好苦闷”
“那还离开做什么,只算只能陪伴在他身边几年,也是幸福的”
“我不能那么自私,只有回去才是最好的”
“你怎么那么顽固呢,蒙瑞斯都没在意你寿命长短,你有什么好在意的”
“你不懂的,失去过亲人的人才知道亲人离去时会有多痛苦,什么时候带我去那里?”
“唉~,既然你那么想回去,那就明天带你去”
真是的,钱许觉得林剑的担心根本就是多余的,他既然还定不下心,就该好好刺激他一下,这样他才会明白和心爱的人在一起才是最重要的。
“那么快?”听到明天就要出发了,林剑明显吓了一跳,但想想早点离开也好,于是点点头说:“那就明天吧”
看来今晚是最后一次见蒙瑞斯了,尽管心里万分不舍,却还是努力装出无所谓的感觉,林剑想要好好和蒙瑞斯道别——在蒙瑞斯睡着的时候。
等他醒来自己已经回去了,也许那样对两人来说都好,最少不用面对离别的痛苦,一个人默默地回去,把这里的一切当做一场梦,而蒙瑞斯就是梦里的好兄弟,好朋友,一个温柔细心,在梦里处处都帮助自己的兄弟和朋友。
此时,蒙瑞斯的部落斯雷切尔部落发生了严重的事。
“族长,怎么办,大巫和尼尔都五六天了还没有回来,我家那位过几天都就要生了”一个正在搭建木屋的兽人询问道。
“艾伦,艾格已经出去找了两天了,就是不知道大巫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叹了口气,族长也头疼的很,每次大巫都去又远又危险的地方采药,就算有尼尔这样优秀的勇士,却还是令人担忧不已。
“那现在怎么办?”
“只有等艾伦艾格回来再说了,要是今天还没有消息,明天就多派几个兽人去找,希望不要出什么事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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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各位亲们好:
首先非常感谢各位的支持,让作者有动力写文,各位的鼓励就是我写文的动力。
因为收到编辑的通知,本文会在下周一,也就是一月六号那天早上十点入V,故明天晚上不更新,入V当天(后天上午)三更,希望各位亲能多多支持。
咳!作者是不是太煽情了,哈哈哈,别见怪啊,毕竟这些都是作者内心一直想说的话,最后么么~~个
☆、28·后悔
晚上;在钱许家吃完晚饭;斯未雷举着火把送林剑来到大巫家,尽管林剑一直推脱说自己去就好;但是毕竟不是本部落的雌性;一个人晚上出去不知道会不会有什么危险,钱许为了安全起见,强制林剑带着斯未雷一起去。
在询问完大巫蒙瑞斯的病情后;林剑做了个非常不符合他性格的事。
因为是最后见蒙瑞斯,他非常诚恳地拜托斯未雷和大巫到其他地方逛逛;虽然这样很无礼;却阻挡不了他想最后一次和蒙瑞斯单独相处的愿望。
得到他们的同意后;林剑走进草屋,关上门,看着静静沉睡的蒙瑞斯,走到石床前,坐在他的旁边。
受了那么严重的伤,蒙瑞斯即使脸色有些苍白,却依旧那么好看,挺翘的鼻梁,浓密的金色睫毛,菱角分明的俊脸,性感的兽纹,无一不让林剑心动。
轻轻地抚摸上他的眉毛,兽纹,嘴唇,想到他的上午的吻,林剑像是被蛊惑了一般,渐渐低□子,嘴唇轻触着蒙瑞斯的唇,因为他闭上了眼睛,因此没有看到蒙瑞斯的金色睫毛微微抖动。
在蒙瑞斯的唇上停留了几秒就挺起身子,看了一眼依旧沉睡的蒙瑞斯,将手抵上他的额头,发现烧已经退了,也就安心了。
他身上的伤口已经开始慢慢在愈合,看到纵横交错的伤口,林剑很心疼,不知道蒙瑞斯到底遇上了什么样的野兽才会被伤成这个样子。
不再继续看那些令他心疼的伤口,林剑背对着蒙瑞斯坐着自言自语地说道:“我明天就要走了,钱许说我这次回去以后就再也回不来了。
本来可以回地球,我应该很高兴的,但是你的告白却完全搅乱了我的心,我没想到自己竟然会那么快喜欢上一个同性,喜欢上你。
你知道吗,我被你告白的那一刻,心里竟然非常高兴,从来没想过自己竟然会喜欢上一个兽人,一个温柔的兽人。
但是,我喜欢上了你,就这么几天的短短相处,让我对你恋恋不舍。
如果可以,我想永远守护着你,即使家里只剩妹妹一个人,我也不想离开你,我竟不知道你在我心里比我妹妹还要重要。
在过去的二十年里,妹妹就是我的一切,只要是妹妹要求的,我都会用尽全力去帮她完成,但是现在,我更想和你在一起。
你让我连最心爱的妹妹都可以不要,你说你是不是很恶劣。
我们这次应该是最后一次见面吧,虽然你现在睡着了,不过这样更好,我至少可以说出一直憋在我心里的话。
你不知道,今天上午那个吻是我的初吻,你应该不知道什么叫初吻吧,初吻就是最美好的吻,你也是我的初恋,初恋就是第一个爱上的人。
蒙瑞斯,我回去后会把这里的一切都当成是一场梦,连你一起,慢慢遗忘。
好了,我要走了,再见了蒙瑞斯,虽然这样说我心里会难受,不过还是希望你以后能找个你心爱的人在一起,不要找像我这样短命的人,不然失去最爱的人心里会很痛的。
哦,对了,我山洞里的那些东西都给你,除了给钱许一盒退烧药,今晚我会告诉钱许,让他在我离开后告诉你的”
回过身,林剑看了一眼蒙瑞斯,走出了草屋。
草屋里的蒙瑞斯静静地听着林剑走远的声音,睁开眼睛,深邃的金瞳隐隐闪着奇异的光。
第二天,钱许坐在变成蛇型的彻身上,让林剑坐在斯未雷身上,第一次看到彻和斯未雷的兽型,林剑差点吓一跳,这里的蛇竟然有翅膀,真是令人惊讶,而且,这两只蛇至少有水桶那么粗的腰身。
坐在蛇背上,林剑心里忐忑不安,感觉十分没有安全感,完全不像在蒙瑞斯的背上一样,可以安心到睡着。
“做好了没,要出发了”钱许大声问道。
林剑看了一眼大巫草屋所在的方向,点了点头说道:“走吧”
飞行了一天,来到一处山洞,准备今晚在这里休息,钱许说明天中午就能到那个地方了。
这个山洞很大,钱许让斯未雷去打猎,彻在洞口守着,防止野兽误闯,林剑和钱许两人将山洞收拾了一下就走出了山洞,拾柴火。
钱许看到彻皱着眉头不知道在看什么,疑惑地问道:“怎么了,一直皱着眉头?”
“从早上我就感觉有什么在一直跟着自己,但是奇怪的是找不到任何奇怪的地方”
“可能是你多心了吧”钱许推测道。
“也许吧,你们出来做什么”
“洞里没有柴生火,我和林剑出来拾点柴火”
“恩,去吧,不要离开我的视线”彻点了点头继续皱着眉头往远处看去,野兽的直觉让他心里隐隐不安,总觉得有什么东西跟着自己。
周围很多干枯的树枝,很快,两人就捡了很多抱回洞里,生起火来,斯未雷出去了大概一个小时,满载而归,捕获到一头野猪和驯鹿,里面的内脏都已经去除干净,只要架到火上烤就好了。
这期间,钱许拿出多种调味料,令林剑非常好奇,询问之下才知道这个星球上长了很多可以代替孜然,八角葵之类的调料品,而且钱许家里世代都是做酱油的,对那些调味料更是在行。
有了这些调味料,烤肉比以往的更加好吃,四人吃的非常满足。
短暂的闲聊之后就准备睡觉了。
由于没有石床,只好用干草铺好,林剑和钱许睡一起,彻和斯未雷两父子睡一起。
越是远离蒙瑞斯,林剑的心就越沉重,翻来覆去都睡不着,明天就要永远离开这个地方,以后再也没机会看这些美丽的风景了,还有这里他最在意的蒙瑞斯,也将会变成一个回忆,只能回想,却再也见不到的回忆。
第二天天刚亮,林剑就被叫了起来,准备上路了,昨晚他到下半夜才睡着,现在困得很,在蛇背上又一直感觉摇摇晃晃,一点都不敢睡,硬撑着到大中午来到那个奇特的地方。
这里的石头很多都浮在空中,原本蛇背上的翅膀也渐渐缩小,直至消失,钱许带着林剑爬上一座高山,山的另一边是陡峭的悬崖。
彻一看到这个地方,心里就非常的不舒服,他没忘记二十多年前自己的伴侣从这个地方跳了下去,想离开他。
彻突然紧抱住钱许,像是害怕伴侣会离开他一样,也许是了解到彻的担心,钱许没有拒绝伴侣的拥抱。
林剑没心情看彻和钱许的互动,走到悬崖边上看到悬崖半空中有一个深不见底的黑洞,也许那就是通往地球的时空隧道。
“那个洞就是你要跳进去的地方,跳下去了就再也回不来了,你真的决定了吗?”
林剑犹豫了,他一点都不想跳下去,他不想离开这里,离开蒙瑞斯,事实上,在出发前一秒他就后悔了。
明明知道蒙瑞斯现在身受重伤不可能赶来阻止自己,林剑昨天听到彻说有东西跟踪时心狂跳个不止,隐隐期待是蒙瑞斯舍不得自己所以跟着自己来了。
不过都到了这里了,还是没见蒙瑞斯的身影,林剑知道,他真的想多了,蒙瑞斯此时肯定还待在大巫的草屋里养伤,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就要回地球了。
“林剑,你在犹豫什么?”钱许明知故问道。
“没,没有”听到钱许的话,林剑回过神来连忙否认道。
“你既然决定要回去了,最好把这里的一切都忘记,因为你回去后就再也不可能回来了,林剑,想好要去要留了吗”
一边的彻和斯未雷都没有说话,看着林剑,等待他做决定。
对彻来说,这个陌生的雌性不管留下还是离开都不管他的事,会答应陪着伴侣来到这个令他讨厌的地方也是因为伴侣保证过绝对不会离开他,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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