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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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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
作者:席绢
他以为他是光,一道绚丽夺目的光!
却发现,原来他只是那道光背后的影子……
呵,可不是吗?
身为全盛莲国最完美无瑕的男子的孪生兄弟,
他打出生便注定了只能当光的影子啊。
无妨的!反正他习惯了,就像习惯了痛、
习惯了这个世界就是这样。
更习惯了身为影子的孤单,安于黑暗中的阴郁。
如果有一天,他可以成为光,
那么,人生又会变得怎样呢?
成为那样完美无瑕的人儿,真的可以吗?
他真的可以代替他成为那道亮丽的光吗?
还是,他永远只能当个第二……
其实,他早明白影子永远也代替不了光;
对于爱情……更只能是奢望……
楔子 孤单·病
我以为我是光,却发现自己是光后面的影子。
光不见得愿意当光,影子亦然,可惜谁也改变不了这个宿命。
我以为我是独一无二的,但是并不。老实说我也从来没有想过要在哪个方面当第一——于容貌上是,于才华上更是。我期望自己可以平凡地隐没在庸庸碌碌的人海,不被人发现,也不被人记忆。但从我出生那一刻起,这个愿望就不可能会实现,我注定了被瞩目,注定了该是这个模样。
全天下大多数的人都是单独来到世上,也各自回归长眠于莲花神的怀抱。不过有些人并不,而我正是这些少数人里的之一。我不是一个人来到世上的,让我稍稍感到安慰的是当我离开这世间时,应该是单独一个人吧……带着这样的憧憬,我过着一日又一日。
我从来不唱歌,但音乐毕竟是我少之又少的兴趣之一,所以在没有人时,我会拨琴吹萧;在大雨过后时分,在六七个水杯里盛着分量不一的雨水,拿着玉簪,叮叮咚咚的轻轻敲击着声音,那清脆的声响,是我院落里难得的热闹。
独处或沉默,并不等于消失,但至少我可以那么假装着。我常想我是阳光照不到的暗处、是湖底不见天日的泥、是一年只出现一个月的冬天,那么的微不足道,那么的不被记忆。我希望我可以一直这样下去,直到回归生命的来处。
他,光,总是企图将我拉出黑暗,希望把他的快乐分享给我,希望把他的美好与我共享,他以为我们该是一样的,他可以唱出全国最好听的歌,所以我也可以。他聪明、美丽、温柔可人,他被世上的女人疯狂追求,认为这样的荣耀,我也可以得到。他觉得我们是一起的、是一体的,是共荣共存的……理所当然得不容置疑,我的沉默像是对此默认。
我只是个影子,懦弱,而且只会自怜,我恨我自己。
我不喜欢光,那样的眩目,常常扎得我张不开眼。我讨厌抬头,不只是仰视不了那刺眼,更是不想让人看到我的面容。
我有一张相当美丽的脸,非常的美,却不是独一无二的美。光,他跟我一样,我们的五官一模一样,差别只在于,我的眉心长了一颗朱砂血痣,而光没有,他全身上下洁丽无瑕,没有丁点多余的疵疣。
我有头痛的毛病,医生找不出病因,也无从下药,开出的每一帖药方,都改善不了我的疼痛。每当头痛犯起时,我都会捂着我眉心的红痣,轻轻叫着自己的名字:「夜萧,夜萧,夜萧……」
常常头痛起来,都是彻夜不能成眠,可是我并不因为这病治不了而难过,比头痛这病更重的,是心病,是孤独病,是对人生中求之而不可得的执拗病。
夜萧,我的名字。
头痛,我的沉痾。
血痣,我的瑕疵。
我已经病到无可救药,拼命收集自己的不完美来显示自己与光的不同,并因此感到安慰。
「你为什么不肯唱歌呢?这首歌如果我们两个来唱,一定很好听啊。」光叹息着。
光,有个名字,叫子熙。是个天生完美的人。
「我不会唱歌。」我总是微弱地如此回应。
「你会。」聪明的光拒绝被欺骗。
「唱得不好,跟不会唱有什么两样?」声音冷漠,带着一点恨。
只要我是这样的口吻,光就会住口、会退让、会愧疚,像是我的不完美是他的责任,他感到好抱歉。
「对不起。」他美好的声音也因为难受变得暗沉,不再那么明亮。
为什么要对不起?他并没有任何对不起我的地方啊。我心里知道,也为着他这行为而更生气。明明什么错也没有,却要认错,伪善得令人恨!
我气着我自己,也迁怒着光。
怨恨这种情绪,充满了毁灭,总是让我做出损人又伤己的事。
我绝望地数着日子,数着生命终结那天的到来,我对人生好厌倦,我想要离开,不管是以什么方式。
光是哥哥,我是弟弟;光是金莲,我是银莲;光是最好的,我是次好的……
如果这一生有什么是能让我超越他的,大概就是死亡了吧?至少,我可以先他而离世。
我有破败的身体可凭仗,我的心神郁结自苦,里外各自煎熬,皆向死亡竞走而去。这样很好,很好……
我太想要孤单,也为此生病了,做了好多坏事。孜孜念念着这辈子唯一的领先,却总是不能如愿……
那晴天霹雳的消息传来,让我绝望得哭倒在地。居然,连死亡,他都是先我一步!
我孤单了,我独一无二了,我被抛弃在这茫茫人世,我的病永远无法痊愈,却已然不再追求死亡。
我不知道接下来的日子该怎么办,只能一日又一日的活下去,病着、痛着、狂着、沉默着,但是不再期待死亡……
光走了,在死亡路上占了第一,我却不急着跟去排第二。
即使,我就是个第二。
第一章 爱之旅兼落跑中的两人
社会型态的形成自有其演化的轨迹,不是变得更好,就是变得更坏。而不管是更好还是更坏,至少演变出的结果,是大多数人默许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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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性激烈点的人不安于现状,对现状永远不满。于是崇尚改革,掀起涛天波浪,将一切墨守成规的秩序淹没,企图将人世种种重新组合分配,让所有人被这大浪颠得七荤八素,日子也跟着不断改变,慢慢的也就习惯了改变,生活过得惊险颠簸些也就是了。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有人生性激烈,自然也就会有人是平和中庸,希望日子太平无波的性子。温和的人过得苟且,只要事态仍在可以忍受的范围内,宁愿得过且过;他们云淡风轻,禁不起改变,也承受不住改变。所以纵使物换星移,人类不断进步,他们仍然安之若素地过着自己的日子,对别人的变动无动于衷,并相信那些离经叛道的人总有一天会为自己的冲动付出代价。
以上的论调,出现在华国首都里最大最豪华的酒楼里,一场名为「菁英群聚论当今社会型态」的大型研讨会中,会议主席最后的结语。
然后是一阵「啪啪啪……」的拍手声,不管支持不支持,给个面子总是应该。然后吃茶的继续吃茶,谈天的接着谈天,天下仍是太平。
「看看这个国家,都是好发议论的男男女女,口水多过茶啊。虽然论点不见得有什么了不起的创见,但显得非常有生气。回头看看咱们盛莲国,唉,无疑是个压抑过度、拒绝进步的国家啊……」花灵沉浸在感动中,觉得终于在这个异世界找到了一个正常的地方,仿佛回到了二十一世纪的地球,那可是个人人好发高论的年代呢,亲切得让人好感动。
李格非沉默地吃饭喝酒,没搭理她的赞叹。意外来到华国已非他所愿,偏偏不幸的是刚巧碰着了华国三年一度的大考,全华国的考生都在首都聚集,致使每一间客栈酒楼都成了考生的表演台,不是这边举办以文会友,就是那边在开论坛研讨会的,再不然就是诗文歌唱大赛等等,都在为了大考冲刺,并趁机大鸣大放,藉此吸引首都知名文人的青睐,看能不能一举成名天下知。
别的国家大考当然与李格非无关,偏偏遇到这个没事找事的花灵,被她拉着四处听人大发高论不说,还四处与那些男女考生结交,动不动就称兄道妹的,花钱如流水不打紧,可是这家伙压根忘了他们两人如今算是逃亡海外的身分,居然好意思把日子过得这么高调,这像话吗?那他这些日子以来费尽心思布局、在各国乱窜,为了打乱莲膧的判断力,让她没办法准确地猜到他们的去向,又是为了什么?!
闷,超闷,闷得他每天跟在花灵身边就像个背后灵,给人沉重的压迫感,却又完全的不搭理人。当然,虽然李格非没理花灵,也不代表花灵这话是自说自乐,因为跟着他们一同吃饭喝酒的,正是一个华国准考生,这人叫向梅。两人总是一搭一唱,配合良好,现在听到花灵发出这样的感叹,连忙问道:
「咦?难不成花姐儿是盛莲国人吗?」语气不无诧异。
「是盛莲国的人又怎样了?」花灵顾着吃菜,没看向梅。
「啊?怎么可能?你们真的是盛莲国人?」问得更惊讶了。惹得花灵频频看着她,觉得华国的人好喜欢大惊小怪喔。
这向梅,正是花灵来到华国后第一个认识的人,身分正好也是个考生,所以具备了华国人兼考生该有的特色——好发议论、热爱研讨会、四处听演讲。
她因为盘缠在赴京赶考的途中丢失,又尚未与京城的友人联络上,所以险些饿死在街头,幸好被花灵一时好心的搭救,两人因而成为酒肉朋友,成天没事上馆子喝喝酒、吃吃肉、聊聊八卦。
由于花灵对别人的身家来历毫无兴趣,也对别人可能有着可歌可泣的考生血泪史也没了解的打算,所以她搭救向梅,并资助其食宿等,都只是顺手为之,没怎么放在心上。反正过没多久就要离开华国,继续过着跑路的日子,就算向梅是世家子出身或日后成了华国状元,那都与她无关。
虽然这人看起来依稀仿佛是个世家子弟,从她在吃穿上面的讲究便可见一斑——一点也没有落难人的自觉,把花灵他们的钱花得好安心自在。花灵一度生怕会被向梅吃垮,后来问过李格非,确定钱很够用之后,才打消了把向梅神不知、鬼不觉盖布袋丢回到大街上继续去落魄,就当大家没认识过的念头。
花灵并不知道「向」是华国大姓,当然更不知道向梅可能有着显赫的家世,而常年四处经商的李格非心底清楚,却不打算对花灵说,因为这一点也不重要。
「你干嘛这么惊讶的样子?盛莲国人又怎样了?向姐儿。」花灵没正面回答向梅,只是兴味地问着。华国对女子的称呼是「姐儿」、对男子的称呼是「哥儿」,等同二十一世纪的人称「小姐」、「先生」一样。虽然还听不习惯,但倒是有趣。
「不对,你们不像。你不像……」望了眼李格非的长相身形,然后再看向花灵:「你也不像。我见过许多盛莲人,都没你们这样子的。所以你们应该是去过盛莲,但并非盛莲国人吧。」向梅点点头,一副此事就是这样,无须再论的模样。
花灵觉得好笑,而李格非脸色则冷了三分——但因为他的脸一直都很冷,所以就算再冷个十分,别人也感受不出来。这脸色算是白摆了。
还不待花灵有所反应,向梅又开口了:
「唉,我说那盛莲国呀,实在是个奇怪的国家。男人身上长莲花也就算了,女人怀个孕还会在脸上长花瓣,不得不怀疑他们是被他们的莲花神保佑了还是诅咒了。」
华国人拜的是火神,不信莲花神那一套。膜拜花朵对其他国家的人是难以想像的。拜托,那种软趴趴的东西,不实用又不神气,有啥好拜的?!向梅边说还边摆出嘲弄的表情,一点也不知道自己的生命已然受到威胁。
李格非双拳在桌子下悄悄握紧,花灵无奈地探过去一手安抚,不让这只纸老虎有暴冲成真恶虎的机会,将他一只拳头给舒张开来,在他手心轻轻揉着,调情得面不改色,也不让纸老虎害羞地逃开。
然后笑笑地对白目的向梅道:
「这是盛莲国人专有的记号,不管是来自神的恩赐或其他什么的,倒也不该拿出来批评议论是吧?」心中暗自陶醉:好坚硬的手,有力又温暖,手形长得又好,摸起好有安全感啊。
「……也是。」向梅望了他们一眼,形势比人强,威势不如人,只好识时务地点点头。又道:「好,不说他们这天生的毛病了,就说他们的保守落后吧!您瞧,放眼现今千炫大陆,有哪个国家像他们这样实行锁国主义的?外国人想进入他们国家是千难万难,至少要办几十道手续不说,办完了还要等上一年,搞得大家都不想去盛莲了,更别说去过的人都晕船晕得几乎没死掉!真可怕!整个国家建立在水面上,人民大多住在船屋中,像是无根的浮萍似的,真难想像这日子要怎么过。更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是他们国家的男人根本没地位!要知道我堂堂华国在一千年前就把男人列为平等公民了,现在你看放眼我华国天朝,男性官员占了快一半,男人只要经济能力许可,是可以娶妻回家的,跟女人一样呢。我华国可说是全千炫大陆最重视男女平权的国家了。」说完还要大大的称赞自己国家一下,并深深陶醉着。
花灵觉得好笑,道:
「我对华国的情况不太了解,不过我发现这块千炫大陆上的人都有一个相同的特点。」
「哦?什么特点?」向梅好奇直问。
「都很爱自己国家。」
「有谁不爱自己国家吗?这有什么好奇怪的?」向梅觉得花灵这个发现好奇怪。
「当然奇怪啊,爱到只愿意看自己国家的优点,也只愿意看到别人国家的缺点。」花灵摇摇头。随口哼了几句早上在街口学来的华国国歌:「唯我华国,崇尚平权。唯我华国,国富民安。女男共治,世享昌隆,千炫第一,四方来朝。伟哉我华国,光耀全宇宙。」
向梅感动得抓住花灵的手:
「天籁啊!没想到你已经学会我国的国歌了,是不是很好听?歌词是不是很实在?是不是恨不得可以当我华国的人?虽然我国移民的条件很严苛,不是最优秀的人是进不来的,但只要有合适的人作保,你想要归化为华国人的话,也不是什么大问题!花姐儿,你帮助过在下,在下一定会帮助你完成这个毕生最大的心愿的——」
花灵很努力不让自己在别人爱国心如此激动时翻白眼,毕竟她没有被围殴的嗜好,所以她闭闭眼,好一会才睁开,让自己看起来可以诚恳一点:
「向姐儿,我只是随便唱唱,你别当真。如果你觉得我唱得很好听的话,那我也不介意接着唱一下盛莲国歌给你听一下。咳咳——」清清喉咙,开唱:「歌咏我大盛莲,莲神最骄傲的孩子。优雅卓越冠四方,物阜民丰,国盛势强,无与伦比,巍巍大盛莲……」
「够了够了,这是什么词?什么调?果然是个只会种花划船的地方,没什么本事,也就只能在国歌里杜撰来自我欺骗,我可怜他们。好了好了,花姐儿,求你别唱了。」向梅一脸痛苦嫌恶,拿筷子敲打碗沿,以表示对这首歌的不支持,就差没扑过去捂住花灵的嘴了。
「那,换一首怎样?」花灵对自己的歌喉一向很有信心,所以清清喉咙,决定来个k歌大放送。「我还去过飞扬国,还有那个火山部族也满有意思的。我都有把他们的国歌学起来,既然你觉得我唱得很好听,比某个不识货的人……」眼睛唾弃地瞄了下李格非。「强多了。人家说酒逢知己千杯少,我说歌逢知音万首唱啊,来吧,来吧,我——」
愈说愈兴奋,一手拿盘子一手拿筷子敲起来了,在她正要扯喉发射音波神功将全客栈里的人给毒死时,就见李格非很有经验的闪身、捂嘴、灭口,姿态流畅优美,动作一气呵成。
「唔唔唔——」被李格非挟在胳膊弯里无法动弹的人,只能如此抗议。
向梅看得目瞪口呆,直到好一晌才能说话,然而她说出来的话,却让李格非两人为之一怔,就见她道:
「我现在可以确定你们真的不是盛莲国的人了。我猜李哥儿肯定是『原野部族』的人吧?我看着你的长相模样就能确定。至于花姐儿嘛,你八成是『弱袅部族』的人是吧?放眼全千炫大陆,也就只有那儿的女人没什么骨气,世代都是男人当族王,女人都不工作,被男人饲养而不引以为耻,甚至沾沾自喜。」
花灵本来只觉得向梅这个女人的缺点只有挥别人的金如土、好发高论、自以为是高尚的知识分子,还没高中状元,便把自己当成状元娘看了等等等,可现在又觉得自己实在是太快下结论了,有的人,身上具备的特质之多之广,绝非凡人如她能在短时间之内看出来的。向梅这人的个性特色,恐怕还有很大的发挥空间。
「也真是有趣,来自这两个部族的你们,居然会凑在一块儿,照理说,咱这千炫大陆上的人,通常不与外国人通婚的,因为各地的风俗实在太不相同,所以一旦与外国人通婚,都没听过有好结局的。不过,要是嫁来我华国就不同了,我华国有容乃大,民风兼容并蓄。啊!真是每一个外国人都渴望来归化的天堂圣地啊……咦,怎么?要回去了吗?等一会还有一场演讲可以听呢!」
就在向梅又在忙着对自己的国家大力宣传顺便陶醉时,瞥见花灵两人正默默地往门口走去,连忙回神,奔过去叫住他们。
花灵虽不知道李格非怎么会突然一声不吭地转身走人,但因为自己也实在不想再听向梅说这些自吹自擂五四三的,所以没有异议地任李格非挟走。回头对向梅道:
「演讲我们不听了,你自便吧。」
向梅有些急:「别走!那可是华国知名的学者的演说呢,错过多可惜,你会后悔一辈子的!」
真敢讲!花灵懒懒淡淡地对她道:
「包厢费与茶资都已经付了。」
向梅人也爽快,摆摆手:「那,不送了。」转身悠哉踱回。
花灵暗自翻白眼,与李格非走人也。
「怎么了?是不是有人追来了?还是有谁在暗中盯我们,然后又被你发现了?在哪里?在哪里?呼呼呼——」左顾右盼,大口喘气。
被李格非一路抓着走好久,本来花灵对此是没什么意见啦,反正他的手掌又暖又厚实,触感超好,好到让她想高歌一首「牵阮的手」来表达自己感动得一塌糊涂的心境,唱完后还可以跟他说那句台湾经典的广告台词:「老耶啊,明啊在呷菜喔。」可这家伙一出客栈后就不分天南地北的乱走,看起来也不像在躲人,就这样一直竞走,让苦苦追在他身后的她好几次跟步不及,差点就像只风筝被放起来,变成一个空中飞人。
她决定不可以再这样下去了,所以用力抓住他,趁他一顿的瞬间,跳到他身前看他的脸,想知道他是以什么表情在暴走。两人相处这么久,他脸上的表情代表着什么心情,她通常可以猜出六七分。
「你脸色不太好耶,不过这脸色不像是有人追来的样子,那你走这么快是怎么了?向梅说了哪句话让你生气了?」她歪着头打量他,还不忘把两人相连的手甩来晃去着玩。
李格非这才发现他一直抓着她的手,而且还是在大街上呢!脸色马上变得不自在,快速将她手甩开,力道一时忘了控制好,险些没将花灵顺便甩飞。还好花灵早有准备,身为一个常常被不小心甩飞的人,对此状况自然是很有应对经验的。脸色变也不变的,就及时以另一只手勾住他胳膊,浑然当作没那回事,开口继续与他谈下去:
「是她批评盛莲的话让你觉得生气?还是说你像那个什么原野部落的人让你感到被侮辱?或者是你也跟这块大陆上的所有人一样,听不得别国的人说自己国家的好话?」
不理会她,转身想继续走,但她像只水蛭似的挂在他身上,一点也不在乎此刻是在大街上,有多少人正在对她侧目摇头,充满不赞同的眼色正从四面八方刺来,如利箭一般。
华国虽然提倡女男平等,也以此自认为文明进步,领先其他国家,可是实际上,大女人主义仍无所不在。即使在家里是个惧丈夫的,出门在外也会强撑出不可一世的样子,断不容许有一丝丝窝囊的卑弱相出现,尤其又是在男人面前,那可是会让所有国人瞧不起的。
「你别这样!」低斥。不喜欢别人以轻视的眼光看待花灵——虽然从相识以来,他也没少给她冷眼排头吃,但别人不行!他厌恶别人对花灵如此看待。
「我哪有怎样?」花灵无辜问。
「这是大街上,你庄重点。」他提醒她。
「我哪不庄重了?我又没亲你摸你什么的!」只是牵手而已算什么?干嘛一副〃炫87book。сοм书 网〃她当众猥亵男人的样子?她已经很克制了好不好!
「你总是这样……」开口又要说教。
花灵很快打断他:
「别白费力气了,你不嫌累,我还心疼你会说得口渴呢。」
「你……」语气轻而无奈。她总是可以三言两语就轻易地把他满肚子不悦化为乌有,被熨服得半丝脾气也扬不起来。怎么有人可以用这么漫不经心的口气,把甜言蜜语轻易说出来而不觉得脸红羞赧的?她到底是打哪来的?是怎么被养成这样的?李格非常常感到疑惑而不解。
「刚才是怎么了?快说啊,别让我担心。」
「没事。」他闷声应着。虽然还介意路人眼光,但却舍不得再度把她的手甩开。
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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