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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鉴宝-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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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面还有四个像是导弹射器的排气管,而且这悍马车虽然看上去显得很大,但是却给人一种灵动的感觉,并不笨重。
“怎么样?浩明,是不是感到很惊喜啊。”
第五十六章 采购…… 求推荐,求收藏啦!
李志看到王浩明惊呆了的样子,笑呵呵的说道,他却忘了自己第一次见到这车时,几乎把脸都贴上去了。
“惊喜个屁,李志,我告诉你小子,磕磕碰碰没事,你可别给我整散架了啊。”
“嘿嘿,罗哥,你放心吧,我肯定把它当老婆一样爱惜的。”
李志走到车旁,伸手轻轻抚摸着车身,那眼神差点让王浩明吐出来,这货的表情也太过淫荡了些。
“行了,车也看了,回去吧,我给你说说这车的保养,妈的,我怎么就答应借给你了。”
罗峰装出一副追悔莫及的样子,转头就走,李志吐了吐舌头,拉着正隔着车窗往里看的王浩明走回了房间。
“罗哥,这车也就是100多万,您不至于反悔吧。”
坐回到那硬的有个硌屁股的椅子上,李志打量着罗峰的脸色,小心翼翼的说道。
“你知道个屁,这车是100多万不假,但是我改装就花了300多万,现在这车有越野的性能,房车的享受,你以为我像那些暴户,买了就为了显摆的啊。”
罗峰说的是大实话,这车买来之后,他将其内部装饰的极尽奢华,所花费的钱确实够再买几辆的了。
“罗哥,话说回来,咱就是给您一跑腿的,开了您这车去,还不就是为了给您物色个好点的藏獒吗,我倒是想开我那破车去,可走到半路就趴窝了怎么办啊。”
李志笑眯眯的也不生气,他知道罗峰的脾气,这人要是看你对眼了,你把他这车砸了都没事。
他要是看你不顺眼,那是连话都愿意多说一句的,今天之所以拉着王浩明来,也是见到昨天罗峰和王浩明挺对路的。
有王浩明在,这车是一定能拿到手的。
原本还有些兴奋的王浩明,此刻却是皱着眉头,开口说道:“李志,你说咱们是不是换个车啊,这车开出去也太拉风了,要是真碰坏了哪里……”
王浩明话说到一半,就被罗峰打断了,他混不在意的挥着手,充满豪气的说道:“没事,那车本来就应该是在戈壁高原上跑的,你们在路上碰到有不长眼的就往上撞,摆不平了来找我。”
“不过我说兄弟,见到那些载拉煤的半挂车咱就算了,有多远躲多远啊,咱不能和那车一般见识。”
罗峰的话让王浩明二人听的都笑了起来,王浩明心中也是豪兴大发。
不就是几百万的车吗,还能比人金贵不成,大不了碰坏了,自己出钱去修好了。
想到这里,王浩明也不在说话了,心里倒是有些跃跃欲试,现在就想去开着转上一圈了。
“罗哥,感情你还和那些半挂车较过劲啊……”
李志在一旁坏笑,虽然悍马性能几乎堪比推土机了,不过要是对上那些几十吨的大型车,肯定吃亏。
罗峰哭笑不得的指着李志,道:“你这小子一肚子坏水,我脑子秀逗了啊,没事找车撞,我看你那破车就不错,回头咱们开出来对对,放心,擦破漆我不叫你赔。”
“得了吧,哥哥,您就别欺负我了,我那车就扔您车库了啊,明天一早就要上路,回头还要去买些东西在路上用。”
“今个儿就不宰您了,等我回来的时候,您一定要在天都安排一桌给我接风啊,话说昨天吃的那澳洲龙虾真是不错,比咱们那池塘水沟里捉的那小龙虾味道好多了。”
李志的话让王浩明恨不得揣他一脚,三千多块钱一只正宗空运来的澳洲龙虾,味道错的了吗。
这小子就是个吃货,比辛蕊和罗雨薇吃的还要嘴刁。
“行,那我也不留你们了,我马上也要去趟外地,估计你们回来的时候,我也差不多能回来,到时候咱们再聚聚。”
罗峰闻言也没勉强,他知道开车出远门,要准备的东西不少,自己那车上可是吃的喝的什么都没有。
李志拿着车卡屁颠屁颠的先跑到山庄外面,先把自己那车开到别墅的车库里,然后将悍马开了出来,向罗峰挥挥手,带着王浩明就向别墅区外开去。
到门口时,几个保安刷的敬了个礼,忙的李志差点扔了方向盘想回礼,敢情这货估计以前从来没享受过这待遇。
王浩明坐在副驾驶上,羡慕的看着李志,他心里也很清楚,就凭着自己在驾校里学到的那二把手知识,开到闹市区的话,说不准就会整出件悍马车撞人的热点新闻来。
所以虽然看着心里直痒痒,却也没有开口要开,因为他知道,只要自己开口,李志这傻大胆绝对会把方向盘交给他的。
看着也是难受,王浩明干脆拿出专门问罗峰要的悍马车说明书看了起来。
亲身坐在车内,看着车厢里面的吧台,冰箱和豪华沙,王浩明不由得自内心的感叹,“钱还真Tmd是个好东西。”
此时已经进入到了市区,李志驾驶着的悍马,在城市车流中依然是度不减。
和刚才在车少人稀的外环路上一样敏捷,这厮开车和他的人一样,猛打猛冲。
王浩明有时候都怀疑李志是不是把刹车油门搞反了,不过这也显示出了悍马车的灵活。
助力转向,4挡变器,独特的悬挂和小得惊人的转向半径,使悍马异常灵活,操控起来不象卡车,更像是跑车一般。
李志驾驶着车,轻灵的驶进了王浩明家附近的市停车场,有如重型坦克一般的大家伙,引得保安和另外一些开车的人,纷纷侧目不已,虽然不是自己的车。
但是从车上下来后,王浩明心中也莫名的产生一种优越感,这时他能理解为什么那些开着法拉利跑车的人,泡妞会如此便捷。
“行了,别骚包了,快去买东西吧。”
王浩明踢了李志一脚,这伙计下了车居然不肯走,靠着车们上给几个还看的过去的女孩抛着媚眼。
看的王浩明差点想吐,连拉带扯的把李志拽进了市。
李志曾经开着车天南地北的跑过,很有驴友的风范,这会从口袋里拿出一张早就准备好了的清单,和王浩明一人推着一辆市购物车逛了起来。
从卫生纸到口香糖,啤酒罐头矿泉水,各种真空包装的熟食,等到结账的时候,单单是这些杂七杂八的生活必备品和食物,居然就花了二千多块钱。
看着满满当当的由两辆变成四辆的购物车,王浩明不由暗自庆幸,这要换成别的车,估计连一半的物品都放不下。
找了两个超市的工作人员帮忙,才把四辆购物车推到停车场,东西看着是不少,不过分好类别往车上一放,居然并不怎么显眼。
车厢里还是有很大的空间,那两张占据了半个车厢的椭圆形沙,都足以让两人省下路上住宾馆的钱了。
上车之后,李志又拉着王浩明直奔他家,从家里取出了三个军绿色扁平的铁桶。
看到王浩明疑问的眼光后,指着铁桶说道:“这玩意是必须要带的,不然走到西藏那地方,有时候连个加油站都找不到,难道咱们哥俩推着这大家伙走啊。”
“嘿,还是你小子专业。”
看到李志的这些准备,王浩明现自己虽然在大学里参加过一个经常组织野外训练的社团,学过几天的野外生存能力,却是远远不如李志的野路子。
“那是当然,我告诉你,这几个油桶可是经过高温、高压、微波粘合、真空处理制成的。”
“看这个螺旋式进出油口,还配有一个可拆卸的抽拉油管和手握式把手,加油的时候方便的很,我可是找了不少关系,才从部队里面买到的。”
难得听到一次王浩明的恭维,李志又吹嘘了起来,不过有了这几个油桶,悍马车的续航能力确实会增强很多,3个油桶能装9o公升的柴油。
就算悍马车百公里要耗费2o多升油,这几个备用油桶,也能跑出几百公里了。
第五十七章 雷鸣登…… 求推荐!
找了个加油站,将悍马车和备用油桶都加满以后,李志把王浩明送回了家。
不过在王浩明下车的时候,李志喊住了王浩明,神神秘秘的说道:“浩明,跟哥们去这一趟你绝对不会后悔,明天还有惊喜给你呢。”
“滚吧你,记得明天早点来接我,别起晚了。”
王浩明没有在意李志所说的惊喜,这世上哪来的那么多惊喜和意外,此时在他心里,对明天的行程充满了期待。
西藏恶劣的自然环境就不用多说了,高原缺氧对于大多数人而言,都是很难克服的。
像那些守卫在高原哨所里面的士兵,几年下来都会染上高原病症。
新闻里就曾经报道过,有许多游客刚从拉萨机场下了飞机,就由于不适应高原气候而倒下,马上乘坐下一航班离开的。
李志的准备工作算是做的不错,在把王浩明送回家后,他又找到医院的朋友买了几只氧气袋以防万一。
虽然他感觉自己和王浩明身体都不错,也是不敢大意,在那种地方,也许在危急的时候,一口氧气就能救活一条人命的。
在西藏自然环境恶劣只是一方面,而草原无人区上的狼群,也是人类的大敌。
像阿里地区就经常传出牧民被狼群袭击伤亡惨重的新闻,甚至有一些下乡的藏区干部敞篷吉普车在半路上坏掉了,等找到他们的时候,就只剩下森森白骨了。
是以禁枪这个说法,在西藏很多地方都是行不通的,在那里许多牧民往往都是好猎手。
早上六点多钟,李志接到王浩明后,吃了点早点,就驾车出发了。
由于一路高,现在刚过十点,已经开出了四百多公里,下了2o6国道之后,公路上的车辆明显的多出不少,王浩明就把方向盘让给了李志。
此刻王浩明正看着车厢夹层,那个有一米左右大小,专门放置一些贵重物品的地方。
有些担心的向李志问道:“流氓,咱们带着这些东西不会出事吧?”
李志嘴里叼着香烟,单手熟练的操纵着方向盘,转回头看了一眼,满不在乎的说道:“出屁的事情,那枪有枪证,被查到都没事,话说回来,开着这车咱们还怕人查吗,你把心放肚子里面吧。”
说话间,已经燃烧了半截的烟灰掉在车里,被李志随口吹散了。
亏得这厮昨天还说把这车当成老婆看待,这要是让罗峰看到,肯定会气得拎起车里的那把雷鸣登猎枪,当场把李志当兔子打。
王浩明的担心也不是没有道理的,因为在他的面前,现在赫然摆放着一把七八成新的雷鸣登五连单管猎枪,红的有些亮的枪托和黝黑的枪管,向外迸出一股杀气。
猎枪旁边还放着两把一米左右长的开山刀,锋利的刀口寒光四射,显然不是电影上那些黑社会拿着吓唬人的家伙。
这两把刀自然也不是普通的货色,按李志的说法,这是从一些车祸报废的进口卡车底盘上取下的。
高强度弹簧钢,花了不少钱请人在车床上打造成型,然后又用铣床开锋。
要知道,弹簧钢本来就是经过淬火和回火多道工序制成的,所以这两把开山刀虽然不敢说削铁如泥。
但是比之古代那些所谓的什么干将莫邪之类的神兵利器,恐怕也是不遑多让的。
枪支和刀具的管制,在国内是相当严格的,就凭车上这几把家伙,要真是有人较真的话,私藏军械这罪名,也够判上这俩小子几年了。
不过有了李志的保证,王浩明放下心来,伸手将猎枪拿了起来。
要说男人的最爱,恐怕枪是绝对要排在第一位的,只不过大多数人没有办法接触到枪支,所以才退而求其次的喜欢上汽车。
不过在这个世界上,军迷和枪迷,绝对要过车迷的人数。
王浩明手中的这把雷鸣登单管猎枪,应该是进口来的,枪膛处有两朵郁金香纹饰,中间还有雷明登猎枪的创始人伊利法莱特•雷明顿的头像,制作的非常精美。
而枪身像是经过改装的,枪管要比原装进口的短上一些,整支枪大概只有九十多公分长短,也不是很重。
王浩明在手上掂量了一下,应该在五六斤左右,如果穿上大衣,把枪夹在腋下,不仔细看是绝对无法现的。
车厢的夹层里面还放着五盒雷鸣登猎枪专用散弹,12o颗拇指粗细的子弹分为五排整齐的摆放在盒内。
王浩明伸手拿起一颗子弹,正准备推上膛,却被李志从倒车镜里看到了,吓得连忙将车向路边驶去,一脚踩死了刹车。
王浩明没留言李志的动作,刹车的惯性使其一头撞到车前排的座椅后背上。
正想着火呢,却听李志先嚷嚷了起来:“我说大哥,想玩枪咱们到了地头再玩,随便你怎么玩都行,可在车里要是走了火,兄弟我可是没有穿防弹衣啊。”
“没事,咱在学校也是经过军训的,这玩意不陌生。”
王浩明自知理亏,信口开河的吹嘘道,其实学校军训的时候,他也不过就用那老五六式半自动步枪,打过三子弹而已。
对于雷鸣登猎枪的了解,大多都是在一些军械杂志上看到的。
“你就吹吧,不过浩明,可别在路上玩枪了,赶紧收好,被人现免不了麻烦。”
李志撇撇嘴,动了汽车,显然对王浩明的话很不以为然。
这枪的主人是他爸一个在部队里,已经做到正师级干部的老战友珍藏的,就连李志自己以前都没玩过几次。
这次死皮赖脸的磨了那个长辈半个多月才借到手的,这也就是部队里面的人胆子大,敢借给李志。
要是换做地方上的朋友,即使收藏有这枪,也绝对不敢借给别人的。
不过李志说的倒是实话,本来他们开的这车就是无比拉风挺招人眼热的,要是被人现车上有枪,保不准那些人就会报警,闲的没事惹这麻烦干嘛。
李志说着话,眼睛看着方向盘右下方液晶显示器上的gps全球定位系统,方向一转,将车驶离了国道。
马上中午了,他这是准备到合肥市里去吃点东西,休息一下再上路。
车上吃的东西虽多,但那些都是留着进入藏区备用的,再说了,吃那些真空包装的食品,远不如找个地方喝点热乎的舒服。
“流氓,咱们随便找个地方吃点东西不就完事了,你七绕八绕的要去哪里啊?”
王浩明看到李志看着车在合肥满大街转悠,路过几家饭店都没有停下来,不由奇怪的问道。
“嘿,不急,我带你去吃点合肥的特色小吃去,下午再好好的休息一下,晚上你睡觉,我通宵开夜车,明天白天你再开一天,差不多就到成都了。”
李志显然对合肥很熟悉,开了大概2o多分钟以后,将悍马车驶入到一家外表看上去很豪华的酒店停车场。
下了车从停车场进入到酒店,李志做的事情却又让王浩明摸不清头脑了,这厮开了个房间之后,拉着王浩明又离开了酒店。
“我说,你这是要到哪去啊,没来的时候看你急的火烧屁股一般,现在怎么又不着急了,咱们不在这里吃饭?”
王浩明没有想到李志来这酒店仅仅是为了下午休息,而不是在这里吃饭的。
李志闻言撇撇嘴,道:“傻帽才去这样的酒店吃饭呢,菜贵刀狠,宰人不见血,哥们带你去的地方,价钱实惠不说,还能吃到地道的合肥菜,你就跟着走吧。”
李志说的地方不远,距离这酒店走路也就是五六分钟的路程,饭店的占地面积倒是不小,是个二层的楼房,不过门脸并不大。
大门上方简简单单的挂了个写着“土菜馆”三个字的招牌,等王浩明进去之后,却现里面生意好的出奇。
第五十八章 合肥名菜
足有四五百个平方大小的厅堂里面,全部坐满了人,十几个服务员穿花般的在各个桌子间穿梭送菜。
如果单从饭店外面看,王浩明无论如何也不会相信里面的生意会好成这样。
“愣着干嘛,走啊。”李志拉了一把愣在当场的王浩明,向二楼走去。
饭店二楼的结构和一楼是完全一样的,只是隔成了一个个小的包间,李志也没有招呼服务员,拉着王浩明一间间的走下去。
到了一个包间门口的时候,停了下来,直接推门走了进去。
包间并不大,估计最多也就能坐上七八个人,隔音效果似乎不是很好,旁边包间里的谈笑声听的非常清楚。
李志进去之后看着王浩明得意的说道:“怎么样,哥们,咱这本事不错吧,用耳朵听都知道这间没人。”
王浩明忍住笑,点了点头表示赞同李志的说法,然后说道:“你耳朵是好使,我看咱们也别去西藏了,就从这回去吧,等回去以后,你见天的趴在罗哥别墅里,给他当藏獒使唤算了。”
一边说着王浩明一边哈哈大笑了起来,他刚才在走廊的时候,就现这些包间门口的把柄上都挂着个写着“有人”的牌子。
李志选中这间,肯定是看到那牌子是翻过来的,这哥们居然拿这个吹嘘,王浩明自然要打击他一下了。
“你才是藏獒呢,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就不能让哥们得瑟下……”
李志一脸悻悻的回骂道,话声未落,包间的门就被从外面推开了。
进来的是饭店服务员,很年轻的一个小姑娘,手里端着茶水,给二人倒上后,将菜单拿了出来。
李志摆了摆手,拿捏着腔调学着合肥话说道:“菜单就不用了,来个大盘的‘曹操鸡’,再上个‘包公鱼’,对了,还有‘李鸿章大杂烩’,另外麻饼、烘糕、寸金、白切这四样点心各来一份,好了,先上着吧。”
李志很麻利的就点完了菜,没有要酒,他和王浩明虽然酒量都不错,不过身在外地又要驾车,这点分寸李志还是有的。
面前的这个小姑娘,没有听出来李志是外地人,看到他点的几样菜都是本地有名的招牌菜,答应了一声,给两人续上水之后,就出去了。
“我说流氓,你点的都是些什么菜啊?咱们哥俩今天是大烩名人?”
王浩明这会正被李志点的菜名弄的有些晕乎呢,曹操、包公再加上李鸿章,这些名字怎么听得都是那么邪乎啊,也就是后面叫的几样点心正常一点。
李志鄙视的看了王浩明一眼,道:“没见识了吧,告诉你,我叫的这几样菜,都是合肥本地的特产,在外地根本就吃不到。”
“不说别的,就说这‘包公鱼’,产自包河,就是包公祠那一带的护城河,这河里所产的鲫鱼为乌背,和包黑子那张黑脸有些像,所以人称包公鱼……”
“那曹操鸡是个什么来历啊?”王浩明听得有些入迷,一道菜居然还有这么个传说。
“要说那‘曹操鸡’,可是始创于三国时期的传统名菜,相传三国时期,合肥因地处吴头楚尾,为兵家必争之地。
曹操统一北方后,率领83万大军南下要和那个叫孙什么的干架,到了合肥的时候,这小白脸因军政事务繁忙,操劳过度,头痛病作,卧床不起。
“当时曹操的大厨就遵照华佗留下的药方,选用合肥当地的仔鸡,然后配以中药精心烹制成药膳鸡,曹白脸吃了以后后感到味道鲜美,十分喜爱,慢慢的病就好了,身体很快康复,以后每进餐必食此鸡。”
“所以我说兄弟,咱们今天吃的,可都是有讲究的,曹操放在三国那会,可也是个准皇帝啊。”
要说李志这厮,还真的就是个吃货,从初中到高中的历史成绩,他从来没有考及格过,现在居然也能引经据典了,多少也让王浩明有些刮目相看。
两人说话间,‘包公鱼’居然就做好了,服务员推着一个小车,将‘包公鱼’和几盘花生卤肉等小菜上了桌,亲眼看到这‘包公鱼’之后,王浩明才知道,这竟然是道凉菜。
一大早出门就对付着吃了点包子油条什么的,王浩明早就饿了,反正也不喝酒,直接下筷子开吃起来。
夹了一条鲫鱼放到口中,一股鲜美的味道顿时通过王浩明的味蕾传到大脑之中。
而且那小火焖制了五个多小时的鱼肉早已被烧得骨酥肉烂,入口即化,还带着一股淡淡的清荷香气。
“好!”
王浩明忍不住出言赞道,手中的筷子更是毫不停歇,紧跟着又夹了一条放到嘴里。
而一旁的李志本来还想听王浩明多夸几句的,没料想眨眼功夫,一盘子‘包公鱼’就剩下一半了,李志急忙抓了筷子和王浩明抢了起来。
第二道上来的菜是‘李鸿章大杂烩’,菜端上桌之后,看上去红润油亮,闻之香气扑鼻,引得二人食指大动。
这时‘包公鱼’早就被两人吃完了,李志刚才得了教训,这次菜一上桌,就猛吃起来,王浩明本想让这厮继续讲解一下,一看李志这动作,就知道这货很狡猾,不上当了。
抢到最后一片香菇,放到嘴里之后,李志吧唧下嘴巴,得意的看着王浩明,说道:“哥们现在给你说说这道菜吧,妈的,你说咱们上学那会教历史的老师,要是每天请咱们吃一顿的话,我历史能考不及格吗。”
王浩明:“……”
“李鸿章大杂烩”这道菜也是有其典故的,相传李鸿章去俄国参加尼古拉二世的加冕典礼,并顺路访问欧美的时候,每日三顿都是吃西餐,很不习惯。
在到欧美后,李鸿章便吩咐随行厨师将在当地购来的蔬菜、肉食等,按照中国菜肴的烹制方法“一锅煮”。
这“一锅煮”出来之后,食之鲜美可口,既能下酒、又能就饭,还不致于因繁琐的煎炒煮炸而耽搁了出访公务,李鸿章干脆每天就吃这个了。
有时候宴请老外,当吃完后问及菜名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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