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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法外-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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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半的眼睛很红,里面满是血丝,眼神却很真诚,看得黎乐雪的心里忽然很有些疼痛。
林半接着说道:“所以我琢磨着,感情这种事一定要慎重再慎重。这辈子要么不找,要找的话,就一定要找一个靠谱的伴侣,这样才能相守一生,不至于祸害了下一代。”
听到下一代之类的词语,黎乐雪的脸忽然红了,可是心却甜了。
“所以你才这么慎重?那个牧云,就是你挑中的最佳伴侣?”她试探着问道。
“不。我和她不是一路人,走不到一块的。”林半摇了摇头,在心里长长地叹息了一声。
“为什么?”黎乐雪顿时心花怒放,那对酒窝里盛满了喜悦。
“你不会明白的,我也不方便多说。”林半自然不能告诉她牧云是没有七情六欲的仙子。
“哥,你心里是不是有别的女人了?”黎乐雪问完这句话后,就屏住了呼吸,她感觉自己正一步步接近真相,接近林半的内心。
在得知林半没有挑中牧云后,之前的一切都有了合理的解释。在黎乐雪心中,林半就是个害羞、腼腆、不善于表达和接受的木头人。
“没有啊,老师说了,读学时不能谈恋爱。”林半摇了摇头,“哥以前也很穷,哪有女孩看得上我?”
黎乐雪脸上的笑意再也隐藏不住了,眼里也带上了一丝狡黠,一步步地把林半引向自己想要的答案:“那哥的意思,就是心中只有我了?”
她的声音甜得发腻,让林半吃了一惊,赶紧松开了搂着黎乐雪细腰的双手,轻轻地推了推她的肩膀,正色声明道:“不,我只把你当成妹妹!”
“林半!”黎乐雪赖在林半怀里不肯走,嗔道,“我到底哪里不好了?哪里不如别人了?”
“你哪里都好,就是还太小了……”林半无奈道。
“我哪里小了?”黎乐雪怒了,不自禁地看了一眼自己发育良好的胸部。
“年纪太小了。”林半苦笑道,“小雪,你还只有十七岁,还不明白感情是什么东西。我问你,你喜欢我哪一点?是我长得帅吗?还是我闻得出翡翠,有本事?”
黎乐雪哑口无言,她只知道自己喜欢林半,却没细想过到底喜欢他哪一点。
“我帮你赚了钱,还帮你得了翡翠王,你就以为你喜欢上我了。其实那不是喜欢,是感激!”林半叹了口气,说道,“等你再长大一些,你才会真正明白自己的感情,才会明白自己到底想找一个什么样的人?等你真正想清楚了,再说吧,好吗?”
“说得像过来人一样。”黎乐雪终于离开了林半的怀抱,轻笑道,“你觉得我们认识时间太短了么?可我也听说过白发如新,倾盖如故。”
林半摇了摇头,微笑不语。
林半确实也对黎乐雪动心了,但仍然不敢接受她的心意,一是因为他现在的心思还放在牧云身上,没有彻底死心;二是他还一直挣扎在是否要斩断七情、提高功力、迎接末世大劫的漩涡里;三是他觉得两人相识的时间太短,这段感情有点莫名其妙,过于草率。毕竟被亲生父母抛弃的惨痛经历,让他觉得感情一定要慎重……
因此,种种顾虑之下,林半不敢马上做出决定,正式开始他的初恋,虽然他和黎乐雪之间已经够暧昧够亲密了。
也正因为如此,林半也没把话说绝,在那句话中用了两个“等”字。
事实上,林半自己也需要等,他需要时间来理清自己的思绪。
“哥,你准备考哪所大学?”黎乐雪默默地看了林半几眼,终于转移了话题,没有再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下去。
她知道,话说到这里也就该适可而止了,如果她把林半逼得太紧,说不定还会有反作用。
但至少,她今天已经达到了自己的目的,也有了新的计划——“反正你心里没有别的女人,现在你又是我哥了。那我就和你考同一所大学,然后以你干妹妹的身份,天天在你面前晃悠,一直晃到你不再把我当成妹妹为止……”
“呃,还不知道分数呢,到时再说吧。”林半憨憨一笑,心里却有了不祥的预感。
果然,黎乐雪笑嘻嘻地挽住了林半的胳膊,雀跃道:“哥,我们考同一所学校吧,有个哥哥照顾我,那些色狼就不敢来骚扰我了。”
“那个……以后再说这些事吧。”这回轮到林半转移话题了,他从裤口袋里掏出一个笔记本,塞到了黎乐雪的手里,“对了,这个给你。”
“这是什么?”黎乐雪用右手的两个指头拨开笔记本的一角,发现是密密麻麻的钢笔字,心顿时砰砰地乱跳起来。
林半的日记本?这个害羞的男孩,难道想在日记中对自己表白吗?太老土了,可是我喜欢!
“这个是我师父传给我的半本《金丹大道》,是明朝一个老道士写的书,可以用来提高精神力,对你的透视异能大有好处。你用心练,练个一年半载,说不定透视的时间就会越来越长,这样才不枉了你翡翠王的称号。”林半郑重其事地叮嘱道。
黎乐雪有些诧异,又略有些失望。她翻开笔记本,果然是关于道术的手抄本。
“这是你昨晚抄的吧,要不然你眼睛怎么这么红?”黎乐雪忽然想起了一件事。
“是啊,昨晚才想起这事,抄了一通宵,没睡觉。”林半揉了揉眼睛,说道。
“笨蛋,你不会去复印啊?”看着林半布满血丝的眼睛,黎乐雪有些心疼和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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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十五章 一生,只笑一次
更新时间:2012…4…17 10:07:00 本章字数:2923
“这本书是繁体字,我估计你认不全,怕你去问别人,就用简体字给你抄了一遍。毕竟这是我师父的传家宝,要保密,不能给任何人看。这事我连师父都没告诉,如果他知道了,肯定要打我板子的。”林半解释道。
“嗯,我谁也不告诉!”黎乐雪重重地点了点头,她把手抄本捧在怀里,就像捧着人间的至宝,心中也盛满了喜悦——死木头,看来我在你心中还是有点份量的嘛,你都肯为我抄写通宵和挨板子了……
“好好练吧,以后有不懂的就打电话问我。”林半又叮嘱道。
黎乐雪微笑着翻开第一页,装模作样地看了一会,然后俏皮地笑道:“我每句都不懂!”
“……”
“哥,第一句‘大道至简’是什么意思啊?”黎乐雪装痴卖傻。
“那个……小雪,以后再说吧,我得走了,不然就赶不上火车了。”林半终于落荒而逃。
看着林半夺门而出的狼狈背影,黎乐雪开怀大笑,笑出了两个很深的酒窝。
酒窝里没有酒,却有一种叫幸福的东西。
腾冲虽然是个县城,但有个驼峰机场。林半没坐过飞机,现在又有钱了,原本想飞回省城明海市再租车回家的,只是坐飞机要验身份证,牧云的假身份证肯定会露馅,林半就只能坐早上的火车,先回沙州市,再回飞沙县。
林半匆匆地来到楼下,黎艺和牧云已经在客厅里等着他了。
黎艺原来觉得林半花了四千万买了堆烂毛料,是个败家子,但后来他从孙女那听到了一些风声,也亲眼见识了林半送给黎乐雪的那两块极品翡翠,顿时又羞又愧,重新对林半刮目相看。
这些天来,林半和黎艺经常在一起喝酒、下象棋、吹牛皮、谈赌石,相互间大为投缘,也算是有了一份不浅的忘年交。
林半甚至还向黎艺讨教了一番他年轻时泡妞的心得,这正中黎艺的下怀,于是悉心传授,并把年轻时的自己吹嘘成了花丛圣手,并一再鼓励林半该出手时就出手,大有教唆犯罪的嫌疑。
离别在即,黎艺收拾起平日里的嬉皮笑脸,摆出长者风范,语重心长地叮嘱了一番路上要注意安全、回去后要好好学习之类的套话。
林半也满怀深情地说了句废话:“黎老,你也要保重身体,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嘛。”
“是啊,可惜我本钱不多了。”黎艺叹了口气,终于说了句真心话。
“是那方面的功能不行了?”林半满脸同情地悄声询问道,“下次我给你找付药方来。”
“滚!小流氓……”黎艺哭笑不得。
一老一小说说笑笑间,保镖已经把汽车开到了客厅外。
林半正准备上车,就看见黎乐雪穿着一件红、绿相间的鲜艳简裙跑下楼来。
穿上腰身收得极紧的筒裙后,身材高挑、腰肢纤细的黎乐雪别有一番楚楚动人的风韵,让牧云都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林半更是看呆了。他虽然知道黎乐雪是傣族少女,但还是第一次看到她穿傣族服装,顿觉别有一番风味,一时间心神都有些恍惚。
“哥,我送你。”见到林半的呆相,黎乐雪心里美滋滋的,头一低,抢先上了车。
黎艺坐在副驾驶位置上,林半坐在后排,牧云和黎乐雪的中间,两美相随。
“小雪,你叫他哥?”黎艺上了车,就回过头来,满脸诧异地问道。
“是啊,爷爷,我今天认了林半当哥哥。”黎乐雪亲密地挽住了林半的左胳膊,并示威似地看了一眼牧云。
牧云不动声色,面无表情,就当没听见。
黎艺愣了一会,忽然笑道:“好,好!这下我们就真是一家人了。”
“唉,这两个女人,一个热情,一个冷漠,冰火两重天,但都是天姿国色。”林半左瞧瞧,右看看,心中感慨,“只可惜啊,一个是姐姐,一个是妹妹……”
半小时后,车到了腾冲火车站。
黎艺在火车站有不少朋友,事前又打了招呼,于是让司机直接把车开到了站台上。这样一来,林半就绕开了安检,顺利地把哥斯达和那支从劫匪手里抢来的手枪带进了站台。
下了车,黎乐雪又自然而然地挽住了林半的左胳膊,嘴里还哼起了一首傣族歌曲,旋律优美,却有些哀伤和凄凉。
林半连一个字也听不懂,他问黎乐雪,黎乐雪却含笑不语。
往13号车厢走去时,林半吃惊地发现,有好几个穿着鲜艳筒裙的傣族少女同样挽着一个男孩的胳膊,在站台上招摇过市,嘴里也是哥啊哥地叫着。
林半这才想起来,原来“哥”字也可以代表情郎哥哥的……
林半上了车厢后,隔着窗户向黎艺和黎乐雪挥了挥手,示意他们回去。黎乐雪却始终坚持站在原地,笑嘻嘻地看着隔着一层玻璃的林半和牧云。
“她笑得好假。”牧云忍不住嘀咕道,“想哭就哭呗,虚伪!”
车开了,黎乐雪张了张嘴,似乎说了句什么,但林半听不到,只看到她的眼泪刷地流了下来,然后跟在车后追了很长一截路。
“她爱上你了。”牧云冷静地说道,“我说过的,有因就有果。”
林半默然不语,他把下铺让给了牧云,自己爬到中铺,在毛毯里把哥斯达从挎包里拿出来,把它放进一个塑料袋里,然后塞给它一条鸡腿。
哥斯达一边欢乐地啃着鸡腿,一边含糊地说道:“主人,你喜欢那个两条腿的凡人吗?”
“你不也是两条腿?吃你的,少罗嗦!”林半啼笑皆非,使劲地敲了敲哥斯达的脑袋,差点没让它噎死。
哥斯达进食完毕后,又缩进挎包里打坐起来。最近它从牧云的聚灵阵法中吸到了不少浓郁的魔气,正处于消化过程,没事就打坐修炼,指望着能尽快恢复魔力。只可惜林半始终不肯让它变大身形,它能吸收和转化的魔气也比较有限,因此修炼成果乏善可陈。
林半是故意这么做的,毕竟他功力还浅,如果宠物过分强大,远超于自己,会让他挺没面子,也不好树立威信。毕竟他知道哥斯达表面上归顺自己,心里还是大为怨恨的,得找个机会真正地收服它。
林半趴在中铺,正准备睡觉,就听到列车广播里播放起一首歌来。
这是一首歌名为《心爱的人儿没有回来》的傣族歌曲,却是用普通话唱的:
“在我们美丽的山谷里,开了一朵美丽的花,它一生只开那么一次。
在我们明镜般的坝子上,有一个美丽的姑娘,她一生只笑那么一次。
人们不知那朵花啥时候开,人们不知那姑娘啥时候笑。不是花不开啊,是美丽的春天没有来到。不是姑娘不笑啊,是心爱的人儿没有回来……”
“这不就是黎乐雪唱的那首歌吗?”下铺的牧云忽然说道。
林半没有吭声,却知道牧云说的是对的,毕竟歌的旋律是一模一样的。
听懂了这些歌词,他就能理解黎乐雪为什么在送别时要情不自禁地哼起这首歌了。
林半怔怔地听完这首歌,然后就打起了呼噜。
他一晚没睡,现在脑子里木木的,已经累得没有力气再去多想什么。
半夜,林半忽然从梦中惊醒。
他梦见了一个白发苍苍的女子,身穿鲜艳如梦的筒裙,在深谷里不知疲倦地跳着一只寂寞的舞蹈。
远远地,有很多傣族女子在围观。一个老妇人说,那女子年轻时很漂亮,但十七岁之后,她就从来没有笑过,因为她要等的情哥哥再也没有回来过。
林半的心忽然一痛,就这么痛醒了。
他坐起身来,默默地看着窗外漆黑的天空,突然很想给黎乐雪打个电话。
如黑缎般柔滑的夜色里,依稀浮现出一张甜美的笑颜,张开小嘴,无声地说出了三个字。
“我爱你。”
林半终于想明白了火车开动时,黎乐雪的那个口型。
他也终于想明白了牧云说的“有因就有果”,现在,那个因已经深种在了他的心里,开出了繁茂的花儿,都快要结果了。
于是他睁眼到天亮,思绪翻腾。
正文 第五十六章 叔叔
更新时间:2012…4…17 10:07:00 本章字数:2793
林半坐的这趟旅客列车是普快,车速不快,又从云南、贵州绕了个大圈,开到天南省沙州市时,已经是6月26日的早晨七点了。林半和牧云吃了早餐后,便租了台的士,直奔青龙村。
这段时间,林半一直惦记着父亲病情的好转情况。到家后,他匆匆跑进了主卧室,嚷道:“老爸,我回来了,听说你的腿好了不少?”
“是啊,多亏了你妹妹,天天给我按腿,总算是感动了老天爷!”正坐在床头看电视的林冬至眼睛一亮,精神爽朗地大笑道,“你看,我可以弯腿了!”
林冬至一边说着,一边在凉席上动了动双腿。
他的腿挪动得很吃力,但比起以前掐按都没有知觉的瘫痪情形,已经是天壤之别了。
林冬至自然不知道,他的腿之所以能动,是因为林半悄悄在他腿上输进去的那丝仙灵之力,而不是林敏的按摩。
林半也不说破,顺手把那台17寸的破旧电视给关掉,笑道:“老爸,我带你去医院治一下,说不定你很快就能站起来了。现在车就在外面等着呢,咱们这就走吧。”
为了不暴露牧云和自己的异能,造成惊世骇俗的局面,林半才让父亲的腿脚逐渐自行好转,并引起村民的关注。有了这番预热,加上林半在云南之行中又光明正大地发了笔横财,时机已经成熟,因此这一次林半下决心要把父亲的瘫病彻底治好。
“不去,又得花钱!”林冬至皱眉道,“我现在每天都锻炼,你妹妹也天天给我按摩,过段时间,我自己就能好。”
“我有钱。”林半果断地把林冬至抱了起来,边走边说道,“我问过医生了,医生说现在你的腿能动了,就得趁热打铁治好。要是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期,就麻烦了。”
林冬至听儿子这么一说,也动心了,却嚷道:“嘿,臭小子,把门关好啊,你妹妹不在家,丢了东西咋办?”
“丢就丢吧,咱家有什么东西可丢的?”林半摇了摇头,却还是依言把门关好了。
林半家现在确实是家徒四壁,但毕竟还有一辆父亲用习惯了的轮椅。
上车后,林冬至发现牧云也在,顿时眼睛一亮。
林冬至自然还记得牧云上次来家里时,一直很生分地叫自己林先生。林冬至原本以为儿子和她确实只是普通同学关系,没想到这一回她竟然又陪着林半为自己治病,可见关系非浅。
“小牧,你好。”林冬至冲着牧云点了点头,憨憨一笑。
牧云微微地皱了皱眉,犹豫再三之后,才点了点头,轻声说道:“林叔叔好。”
牧云对这个“小牧”的称呼显然不大满意,但破天荒地没有抗议,这源于云南的经历。在黎家时,她一直叫黎艺为黎先生,叫黎乐雪的那些长辈亲戚为某女士,结果她老被人鄙视和笑话,也没人理会她,让她倍感孤独。经过这样的惨痛教训后,在林半的劝说和调教下,她的人情世故终于有所长进,明白了入乡随俗的重要性。因此她现在才压抑住性子,破例叫了一声叔叔。
听牧云这么叫了一声,林冬至的脸上顿时容光焕发,林半也惊讶地看了牧云一眼,心中大为欣慰。
林半让司机先把车开到修山镇中学,让等在校门口的妹妹林敏上车,然后再赶往沙州市。
“小敏,中考准备得怎么样了?”林半宠爱地摸了摸林敏的头发。
“没问题。”林敏自信地点了点头,又对着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牧云甜甜一笑,“牧云姐,你好。”
“小敏,你好。”牧云淡淡地点了点头,然后敲了敲仪表盘,对着正在发呆的出租车司机不耐烦地说道,“开车!发什么呆?”
中年出租车司机今天先是见到了虽然戴着墨镜却难掩丽姿的牧云,惊为天人,之后又见到了长着吓人阴阳脸的林敏,吓了他一大跳。这么强烈的对比,让他忽然有些神情恍惚,觉得自己像在做梦。
被牧云这么一催,司机才回过神来,赶紧发动车子,硬是把一辆破捷达车开得和宝马跑车一样,上午十点就来到了沙州市中医院。
飞沙县属沙州市管,整个沙州地区的九县一市中,最好的医院要属沙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而沙州市中医院这些年早已没落了,和一些县医院的地位差不多。
虽然名称还是中医院,但医院里同样以见效更快的西医为主,中医已经被排挤到角落里去了,主要用于治疗一些西医治不好的风湿病等疑难杂症,勉强剩了个“中西医结合疗效好”的营销口号。
林冬至当初遇到车祸后,是去省城明海市进行治疗的,但省城的治疗费用很贵,所以后来这十年,林半大多是每年把父亲送到收费较低的明州市中医院做定期疗养,用的也主要是中药、按摩、理疗、针炙之类。
在一栋修建于八十年代、破破烂烂的红砖房里,林半熟门熟路地来到了门可罗雀的针炙室,那里有两男一女三个医生,患者则只有一个来治疗颈椎病的老大妈。
“朱医生,谢谢你们的治疗,我老爸的腿能动了!”林半一进门,就把林冬至放到病床上,然后热情地握着中年医生朱朝文的手,满脸感激地说道。
“呃……真的?”朱朝文看了看林半,又看了看正在病床上活动着双脚的林冬至,愣了半晌才反应过来,脸上随即露出了狂喜的神情。
作为一名资深针炙师,朱朝文深知瘫痪病是很难治好的,特别是像林冬至这样多年瘫痪在床的老病号,更是几乎不可能治愈的。所以这么多年来,尽管林冬至每年都定期来做针炙,但朱朝文也只是例行公事地扎一扎针罢了,从没想到自己真能治好他。
而现在,这个瘫痪了十年的老病号,居然在病床上自行挪动着双腿,这绝对是奇迹!
朱朝文敏感地预知到,将有大事件发生了!
既然林冬至的腿能动了,那么就说明他的经络通了,就有可能彻底把他治好。只要能彻底治愈他,再好好宣传一番这个病例,不但可以让自己的声望攀上顶峰,或许还可以让中医在整个沙州市重振声威!
这一刻,朱朝文的热血沸腾了。
“老林上次来做针炙时是什么时候?他的脚又是什么时候能动的?”朱朝文一边仔细地查看着林冬至腿上的肌肉萎缩情况,一边问道。
比起上一次林冬至来做治疗时,他腿上的肌肉明显好多了,不再像以前那样萎缩,甚至肌肉都变得很有弹性,这让朱朝文大为惊奇。
“上次针炙是两个月前,后面我和我妹妹按你的吩咐,每天给他做穴位按摩,半个月前,腿脚就开始有知觉了,这两天就慢慢能动了,最好的时候可以弯腿。”林半如实答道。
“你们是怎么做的按摩?”朱朝文算了算时间,心就有些凉了,他想起当初针炙治疗时林冬至并没有什么反应,恐怕还是后来的长期按摩起了作用。
这么一来,他倒想看看林半的按摩手法了,看他是否学会了什么特殊方法。
“喏,就是这样。”林半开始在林冬至的大腿、膝盖、小腿上缓缓按压起来,同时再次输入了一些仙灵之力。
这次云南之行,林半从牧云那里得到了不少仙灵之力,加上现在也不准备藏着掖着了,就比上次输送得多了一些。
朱朝文哪里知道林半的袖里乾坤,他只盯着林半的按摩手法仔细观察着。
林半的按摩手法也是跟这些医生们学的,中规中矩,没什么出奇的地方。朱朝文看了一阵,没发现什么特别之处,禁不住有些失望地问道:“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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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十七章 排山倒海
更新时间:2012…4…17 10:07:01 本章字数:3189
“对,就是这样。”林半说道,“朱医生,你再帮我老爸做下针炙吧,我觉得效果挺好的。”
朱朝文点了点头,取了一盒银针,消了毒,就开始给林冬至的右腿施针。
朱朝文的针炙手法并不算如何出色,但让他惊喜的是,他刚扎进去第七根银针,林冬至就呻吟道:“很凉,很舒服,有股凉气在我腿里窜动!”
“有这么明显的反应?”朱朝文愣了愣,顿时大喜,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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