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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法外-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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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冬至听得笑了起来:“呵呵,林半还小,过两个月就要去燕京读大学了。等他毕业了再说吧,现在暂时不说这些事情。”
“老黄,我是玩笑的,你别生气啊。来,咱俩碰一个!”唐滔见黄清云气得脸红脖子粗,赶紧陪了个不是。
这时,那群老伙计们已经围着林冬至,七嘴八舌地说了起来——
“冬至啊,你的病终于好了,恭喜啊恭喜,以后大家可以一起打麻将了。”
“冬至啊,你可真有福气,有了这么个有良心和有出息的儿子,还有一个和花朵一样漂亮的女儿。”
“是啊,老林啊,我们真羡慕死你了!”
“冬至,你今天一定要喝个痛快!要像你昨天说的那样,不醉不归!”
“好,咱们不醉不归!”林冬至笑容满面,酒到杯干,不一会就喝得满脸红光。
林冬至已经被一点仙灵之力改造过身体,能自动排除一些酒精。所以林冬至虽然喝了很多酒,但醉酒的程度并不深。
“我酒量什么时候这么大了?”林冬至觉得有些莫名其妙。
但最后,林冬至还是喝了个酩酊大醉。
酒不醉人人自醉,作为一个父亲,天底下还有什么事,能比自己的儿女有出息更让人陶醉的呢?
这是林冬至一生中最为幸福的一天。
而林敏此刻也忙得不亦乐乎,十多个长得帅气的小伙子正围着她,向她大献殷勤,并努力在言谈中展示着自己的幽默风趣——林敏的胎记治好之后,就成了一个身材高挑、相貌出众的小美女,自然就吸引了帅哥们的目光。当然,更重要的是,帅哥们知道林家现在很有钱,如果能娶到林敏,自己也就可以一辈子衣食无忧了。
这种想法很现实,但也是人之常情——脸蛋也是男人的资本之一,如果长了幅好脸蛋,却不能借此上位,无疑也是一种浪费。
只可惜林敏冰雪般聪明,早就看穿了他们的心肝脾肺肾,只冷淡地应付着他们,倒是和一个绰号叫“阿弟”的傻小子谈笑甚欢。
阿弟的本名叫做唐易,以前是个很聪明的孩子,从小学到高中成绩都很好,后来还考上了天南大学的计算机系。他对编程很感兴趣,也很有天赋,没过两年就成为了天南省有名的黑客之一,还在学校里泡到了一个漂亮的女朋友,从此爱得死去活来。
但幸福后面往往紧跟着不幸,某日阿弟忽然发现在一辆宝马车上,女友正被一个富家公子搂着亲嘴。阿弟顿时愤怒欲狂,捡起两块板砖冲上前去,砸烂了宝马车的挡风玻璃。
那富家公子为了保险起见,带了个保镖出来泡妞。当时那保镖刚蹲在车外抽了半根烟,就看见车子被砸,顿时心里一哆嗦,觉得自己的饭碗多半也被这块板砖给砸碎了。
保镖又急又怒,冲过来对着阿弟拳打脚踢。阿弟玩电脑厉害,但身材单薄,打起架来根本不是保镖的对手。争斗中,保镖夺过阿弟手里的板砖,狠狠地拍在他的后脑勺上,当场把阿弟给拍晕过去。
也不知是因为被板砖给拍成了脑震荡,留下了后遗症,还是因为精神受到了重大刺激,从此阿弟就总是痴痴傻傻的,大学也无法读下去了,最后只得辍学回家休养。阿弟的家人找医生给他治过很多次,但始终治不好。于是好好的一个娃,硬是让一个女人和一块板砖给毁了。
阿弟的精神虽然出了问题,但并没有什么攻击性,只是他有一个怪毛病,如果看到漂亮的女孩,他经常会流着口水,“媳妇、媳妇”地追着喊,甚至会上前拉拉扯扯的。好在村里的女孩都知道他脑袋有点毛病,所以也不怎么计较,最多抛给他一个大白眼,啐上一口“死流氓”。但阿弟的家人就头疼了,根本不敢让他离开青龙村,否则一旦犯病了,一定会被人当成流氓暴打一顿或直接送公安局去。
村里的男孩们经常用石头扔阿弟,以此取乐,村里的女孩们则都远远地躲着阿弟,省得被他凑过来耍流氓。只有心地善良的林敏同情阿弟的遭遇,经常塞点吃的东西给阿弟,还经常陪他说话。
或许是因为长着阴阳脸的林敏实在够不上美女的标准,阿弟在面对林敏时,神智一般都会保持清明,甚至在林敏偶尔叹息着说“你我其实都一样,都是苦命人”之类的话时,阿弟的脸上还会流露出罕见的痛苦神情,不再是没心没肺的痴傻模样。
有一回,阿弟又犯病了,调戏起一个高中少女,最后被少女的哥哥DD在地。当时林敏正经过那里,见阿弟满脸是血,赶紧把他挽扶到了自己家,帮他擦掉了脸上的血迹,还帮他抹药、包扎伤口,最后又塞了两个花卷给他,柔声道:“吃吧,吃饱了好去追媳妇。”
当时阿弟的神智已经清醒多了,他捧着那个花卷,痴痴地看了林敏半天,最后说了一句:“你真美。”
林敏脸红了,这还是第一次有人说她漂亮。
“以后我谁也不追了,就追你!从今天起,你就做我媳妇吧。”阿弟又说道。
“滚!”林敏哭笑不得地笑骂道,“我长得丑,你别拿我取乐子。”
“不,你一点也不丑!脸长得漂亮有什么用?要这里美才行。”阿弟指了指自己的心口,认真地说道,“做我的媳妇吧,好吗?”
那一天,林敏走到哪里,阿弟就跟到哪里,嘴里翻来覆去就是一句话:“做我媳妇吧。”
林敏被傻子阿弟给纠缠得没了主意,最后顺口答应下来:“好好好,做做做!求你别唠叨了,千万别让我爸和我哥听到了,否则他们会抽死你。”
林敏没想到,傻子阿弟虽然傻,但他的记心和耐心都好得出奇,软磨硬泡的工夫也是一流。从此以后,阿弟就口口声声地管林敏叫媳妇了,甚至还管林半叫“大舅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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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友1群的书友们一致推举的恶搞龙套“阿弟”出场……阿弟啊,这就是你整天调戏果果妹妹的应有下场,哦呵呵呵,纯属恶搞,不要介意……)





    正文 第九十九章  入乡随俗
     更新时间:2012…4…17 10:07:04 本章字数:3222


(这是老胡的第五本书。新书上传以来,这周是第二次上首页推荐。推荐成绩十分重要,决定了有没有下次推荐。还请各位书友帮忙收藏、点击一下,拜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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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半每次一听到这句“大舅哥”就火大,林敏虽然长着副阴阳脸,但以后也不可能找一个傻子啊,如果任由阿弟这么乱叫,岂不是把林敏的名声都给败坏掉了?所以只要阿弟敢这么叫,林半立马就是一脚踹过去,再加上几句“厚颜无耻的臭流氓”、“再乱叫就揍死你”之类的训斥。
只是傻子有傻子的坚持和执着,阿弟完全无视林半的威胁恫吓,不但照叫不误,还整天往林敏家里跑。他不但和林敏说话唠嗑,还主动帮林敏做些洗碗扫地、下田插秧、帮林冬至翻身、上厕所、洗澡之类的琐事、脏活。甚至林敏白天去读书的时候,他就整天守着林冬至,俨然正式成为了这个家庭的一份子——虽然他洗碗时经常会打碎碗,插的秧也永远是歪歪斜斜的,每次都要林半和林敏返工重插一遍……
时间一长,林敏也慢慢习惯了被这个傻小子纠缠,哪怕是被他叫声“媳妇”也不恼,因为她知道阿弟其实人并不坏,就算和他单独相处时,他也决不会动手动脚,最多只是口花花而已。何况其他男孩见了林敏就躲,她在村子里也没有什么朋友,有个人陪着说话、打发寂寞,其实也是件值得高兴的事情。更何况,阿弟是真心实意地对林家好,帮林敏做了很多事,否则林敏早累趴了。
这样一来,就形成了一个有趣的现象——整个村子里,只有阿弟喜欢找林敏说话,也只有林敏愿意搭理阿弟。
“一个傻子,一个丑八怪,也只有他们能玩到一块。”有些村民背地里对他们如此嘲讽。
以往村里的帅哥们并不觉得林敏和阿弟玩得好有什么不对头,反正他们都属于被人无视的对象。但现在,林敏这个丑八怪已经变成了大美女,她还和阿弟走得这么近,甚至任由阿弟“媳妇媳妇”地乱叫,这就很让他们伤心了——这不是眼睁睁地看着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了吗?
往小了说,这是伤心伤自尊。往大了说,这是唾手可得的终生幸福被傻子给夺走了!
“傻子,媳妇是你能乱叫的吗?滚开!再敢调戏林美女,哥揍死你!”终于有青年摆出英雄救美的正义姿态,恶狠狠地一把推开了阿弟。
“喂,你们别这样!你们又不是不知道,他是有口没心的!”林敏本能地张开双臂,护在了阿弟身前。
见到这情形,青年们更眼红了,他们七手八脚地拉扯着阿弟,要赶他走,嘴里还骂骂咧咧地说道:“傻子,别在这恶心人了。你再不滚,哥们可真动手了啊……”
倒也不是这些青年有多坏,只是人类和其他雄性动物一样,在求偶时都会变得极富侵略性和攻击性,这也算是一种原始的动物本能吧……
林敏见状,无奈地推了推阿弟,说道:“阿弟,你先去你爸爸那桌吃饭,一会我再找你说话。”
“你也要赶我走?呜,媳妇不要我了……大舅哥,你在哪啊,快来帮我评评理啊……”阿弟被那些青年一欺负,本来就急得面红耳赤了,此刻见林敏也要他走开,顿时急了,傻病也犯了,坐在地上干嚎起来,状极狼狈。
见阿弟出丑,帅哥们都得意地哄笑起来。
林敏听到阿弟公然嚷出这些疯话,也是脸一红,再也顾不上阿弟,赶紧飞快地跑开了,离开了是非之地。
林半早注意到了这边的动静,听阿弟这么乱嚷,他又气又好笑,却不好意思当众上前让阿弟闭嘴,否则就是自已承认是阿弟的大舅哥了。无奈之下,他只得摇头苦笑。
“哥,你说阿弟的病还有治吗?”这时,林敏跑到了哥哥的身旁,轻声问道。
“这个……怎么想起这个事来了?”林半诧异地看了妹妹一眼。
自己的老妹,不会日久生情什么的,真喜欢上了这个傻子吧。
“咱们现在有几千万了,干脆拿点钱帮他治病吧,他也挺可怜的。”林敏人如其名,心思灵敏,她知道哥哥在怀疑什么,脸红红地低声解释道,“他和我小时候一样,也是被人嫌弃的主,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这也算是同病相怜吧。再说了,他也帮我们家做过不少事……”
“做事?”林半苦笑着打断了林敏的话,“就他打碎的那些碗,插坏的那些秧,我还没找他算账呢!”
“可是那个时候,毕竟有个阿弟愿意搭理你老妹,还不嫌脏不嫌累,帮老爸洗澡、上厕所,要不然,我不知苦成什么样呢。”林敏不满地看着林半,嘀咕道,“哥,你可别过河拆桥啊!”
林敏这句话倒是大实话,她这几年发育之后,也逐渐懂得了男女之事,让她帮林冬至这个大老爷们洗身子、抹澡、上厕所,不但自己有点难为情,林冬至也不怎么乐意,宁肯脏着身子,等林半回家来收拾。要不是有阿弟天天上门帮忙,林冬至和林敏这几年还真不好熬过来。
听了这句话,林半愣了好一会,才缓缓点了点头:“好,我想办法帮他治。”
说实话,林半也还是念着阿弟的好的,要不然也不会允许他整天往自己家里跑。他以前只是觉得,自己以后肯定能赚到钱,把妹妹的脸治好,让她变漂亮,而阿弟是精神有问题的大龄青年,治了好几年都没治好,这辈子算是毁了。哪怕阿弟再怎么对妹妹好,自己也决不能让妹妹跟他好,否则不是把妹妹往火坑里推,害了她一辈子吗?
也正因为这样,林半才会对那句“大舅哥”如此反感,并再三警告林敏不能对阿弟动半点心思。
可是现在情况有了很大的改变,倒不是说林半对花钱把阿弟治好有信心,而是他对自己的仙术有信心。
医院治不好的病,仙术应该有办法吧,大不了就把阿弟当成实验品,实验一番好了。
更何况,这还是一举两得之事——林半这两天正琢磨着怎么给沈玉妍的母亲治病,而她和阿弟一样,都是因为意外事件,精神受到了严重刺激,然后患了脑病。虽然程度深浅不一样,但如果自己能想办法治好阿弟,凭着这些经验,治好沈玉妍的母亲应该也不在话下。
如果自己治不好阿弟……他本来就是傻子,难道还能变得更糟糕吗?
想到这里,林半便打定了主意。
“真的?”听到林半这句话,林敏顿时兴高采烈起来,笑容也绽放出来。
“嗯。”林半刚点了点头,就看到了林敏如花般的笑容,忍不住皱眉试探道,“小敏,如果哥把他治好了,你不会喜欢上他吧?”
“哥!”林敏俏脸绯红,她狠狠地在林半的胸膛上擂了一拳,撒娇道,“你瞎说什么呢?”
林半无奈地苦笑一声,女人心,海底针,他还真不知道林敏的真实心思是什么,却又不好意思对自己的老妹使用读心术……
商量好这件事后,林半就和养父一起,挨桌去敬酒,听了满耳朵的恭维和祝贺。
再之后,林半让养父和妹妹招待好还没散席的客人们,自己则提着两箱礼花,和牧云一起来到了养母谢雨青的坟前。
在谢雨青的坟前,林半点上香烛,燃放了那两箱100发的礼花弹,然后朝着那块做工简陋的墓碑跪了下来,一连磕了九个响头。
牧云却只是对着墓碑作了个揖,然后就负手而立,淡漠地看着林半磕头作揖。
林半转头看了牧云一眼,不满地说道:“牧云,在我们凡间,祭奠亡故的亲人是要下跪的,你也跪下吧。”
“可是……她不是我的亲人。”牧云摇了摇头,皱眉道。
要仙子跪拜一个凡人,还真是让她不能接受的事情。
就算她肯跪,可一个仙子的跪拜,一个凡人能承受得起吗,那还不折了阳寿?
当然,已故者是没有阳寿可言的,可是不还有阴寿、冥寿一说吗?
林半本来想开句“你不是林敏的嫂子吗”之类的玩笑,但话到嘴边,还是缩了回去,改成了一句半带哄骗的话语:“我不是教过你,一定要入乡随俗吗?在凡间,祭奠好朋友亡故的亲人,也是一样的礼节。人死为大,必须对亡者有足够的尊敬,才不会违反天道和人道,才不会让道心有亏欠……”
“真的?”牧云犹疑地看着林半。
“千真万确!”林半用力地点头。
牧云看了看林半脸上的盼望神情,又看了看墓碑上谢雨青的画像,犹豫了好半晌,终于磨磨蹭蹭地跪在了草地上。
牧云刚跪下,一股阴风忽然没来由地刮了起来,将烧了一半的纸钱吹得满天都是。
这风冷飕飕的,刮在身上遍体生凉,让林半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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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第一百章  你觉得我这人怎么样?
     更新时间:2012…4…17 10:07:04 本章字数:2839


见牧云真肯跪下来,林半心中大喜,也不管什么阴风不阴风的,赶紧递了三根香过去,让她插在地上。
之后,林半一边烧着纸钱,一边轻声念叨起来:“老妈,你听到了吗,刚才是儿子为你放的鞭炮,足足有一百响呢。还有,现在在祠堂那里,我们家正在请大家吃饭,摆了整整五十桌,还每家每户发了一万块红包,算是把以往的人情债都还清了,咱们林家从此没有亏欠了,你也可以安心了……”
“摆这些酒,是因为咱们家四喜临门——老爸的腿好了,不瘫了,妹妹的脸也治好了,成了美女了。儿子现在也成了千万富翁,有出息了,还考上了燕京大学……”
“还有,我遇到了一位仙女,跟她学习修仙之后,现在我已经很厉害了,老爸的腿,老妹的脸,都是我治好的。如果以后我能修仙成功,我想,我想……”
林半每次上坟,都会唠唠叨叨地和养母说上半天话,给躺在冰冷地下的养母解解寂寞。只是今天刚说了几句,他就忽然卡壳了,然后有些惊慌地看了牧云一眼。
他说得入神,差点忘了牧云就跪在自己身旁,差点说漏了嘴,把自己的心事吐露出来……
“别想了!你母亲已经过世了十年,肉身已经腐烂完了。就算你成仙得道,想让她还魂也是不可能的。”牧云听到这里,忍不住说道。
“我知道,我想的也不是这件事。”林半一边说着,一边偷瞟了牧云两眼。
不知为什么,林半的眼神忽然有些闪躲,神情也变得有些猥琐和闷骚。
“那你想的是什么?”牧云见状疑心大起,追问道。
“个人隐私,不能告诉你。”林半微微一笑。
“哧!”牧云不满地皱了皱鼻子,眼里的好奇更重,却无可奈何。
林半不再理会牧云,他对着墓碑上的照片,在心里默默念叨道:“老妈,这女孩叫牧云,是个下凡的仙女,就是她帮了我们林家,我看上的媳妇也是她。人,我已经给你带来了,她也给你下跪了,你睁开眼睛,好好看看她吧……”
“现在我还不能追她,等我断掉七情六欲,修仙成功,我就要拼命地去追她,把她娶到手。老妈,你在天有灵,就保佑我能成功吧……”
“对了,差点忘了……告诉你一个八卦消息,我已经亲过她,摸过她了,感觉她的身体构造和凡人没什么区别,应该能帮咱们林家传宗接代的,你就放心吧……”
林半刚默念到这里,一阵阴风再次刮了起来,把纸钱吹得到处都是。
牧云忽然动如脱兔般地跳了起来,脸上也迅速地飘起了一片红霞。
“你怎么了,慌里慌张的!”林半吃惊地看着牧云。
“没……没什么……”牧云破天荒地有些结巴起来,似乎被什么东西给吓到了。
“喂,你不会对我用了读心术吧?”看到牧云脸上的红霞,林半忽然疑心大起,同时颇有些惊慌失措。
要是自己刚才的那些龌龊心思被牧云知道了,迎接自己的必定是七十二道滚滚天雷啊!
“哧,凡人,你自我感觉也太好了吧,我会在你身上浪费仙灵之力?”牧云定了定神,然后不屑地看了林半一眼,“再说了,你也是仙人之体,我对你用读心术,你难道不会发觉?”
“是这样吗?”林半将信将疑地问道,“那你刚才到底是怎么了?”
“那里……刚才有只老鼠探出头来……”牧云脸上的红霞更甚,指着草地上一个圆圆的小洞口说道。
林半愣了半晌,才放声大笑:“哈哈,原来天下的女人都怕老鼠,连仙女都怕!”
“不准笑!”牧云恼了,沉下脸来喝道,“我不是怕,是讨厌!”
见牧云恼羞成怒了,林半终于勉强收敛了笑容,继续烧纸钱,继续念叨着自己的心事。
“老妈,咱们刚才说到哪了……对了,传宗接代!老妈,你在天有灵,最好能保佑我们生个大胖小子……”
一阵大风忽然再次刮了起来,吹飞纸钱的同时,也把牧云的一头秀发吹得飞飞扬扬。
牧云拂了拂秀发,然后微眯着眼睛,看着风儿吹来的方向。
她脸上的表情有些怪异,眼里也忽然掠过一丝伤感。
这一天很奇怪,不断有阴风阵阵刮过,把纸钱灰吹得满天都是。
“难道是这片乱葬岗里真有什么鬼魂,感受到了仙子的气息,所以集体暴动?”林半一想到这种可能性,心里忽然有些害怕。他运足了天眼,四处张望着,却什么也没看见。
下山的时候,牧云淡淡地问道:“你后来默默地念叨了半天,到底跟你妈说了些什么?”
林半警觉地看了牧云一眼,嬉皮笑脸道:“我向我妈保证,争取尽快带个媳妇回来见她。”
“呸!”牧云啐道,“你就装吧,什么争取,什么尽快?沈玉妍,黎乐雪,白清灵,这三个女人,你随时都可以带回来呀。”
“什么,白清灵和沈玉妍?”林半愣住了,“她们和我有什么关系?”
“别装糊涂了!”牧云伸出纤纤素手,随手在林半的头发上一抓,抓出了三根细如毫毛般的青色丝线,“你身上有三根情丝缠绕着你,我都查看过来历了,你自己难道不知道?”
“我还真不知道,你没教过我这招啊!”林半运足天眼,仔细地看着那三根细线,半晌才看出了一点端倪,于是惊叹道,“白清灵大约是因为我送了那个玉佛给她,误以为我对她有意思,所以对我动了点心。可是沈玉妍……她是个同性恋啊,这怎么可能?”
“那就要看你对她做了什么事,让她无法忘记你了。要知道,所谓爱恨纠缠,恨里也可以夹杂着爱的,这也是一种执念。”牧云淡淡地解释道。
“我也没对她做什么啊……”林半想起自己隐瞒下来的那些逼供细节,顿时有些心虚了,眼神闪烁地说道,“我就是拍了她的裸照而已。”
“你肯定是第一个看过她身体的男人。”牧云叹了口气,“既然这样,她当然忘不了你了。”
牧云一说到这里,林半忽然又想起了自己刚才对着养母念叨过的那件事——当初牧云坠落到凡间时,自己试图用人工呼吸抢救牧云时,曾经按过她的胸,还变相地亲了她的嘴……
“这么说来,我应该也算第一次接触过她身体的男人吧,那么牧云会不会和沈玉妍一样,也会忘不了我,也会有一丝情丝缠绕在我身上呢?”虽然知道这种可能性几乎没有,但一谈到这个话题,林半心里那个早已死去的念头还是死灰复燃了——如果真是这样,或许现在就可以追她,不用等到虚无缥缈的修仙成功之后……
“牧云,你能帮我斩断这些情丝吗?”林半沉默了半晌,试探着问道,“要不然,被这些情丝缠绕着,会影响我的修炼效果吧?”
“以你目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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