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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品小家丁-第5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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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人真是个人才啊!这一趟回去,叶老爷和大小姐一定会对他刮目相看地,以后这小子在叶家是唤风呼雨之人了。
“萧兄!鄙人唐浩佘!”以后还请多多照顾!”
……
那些叶家家丁一个个上前跟萧雨打招呼。
一个浩佘(好色),这个名字很有创意,萧雨一下子记住了,至于其他叶家家丁的姓名,除了一个文强之外,一个个排着队来自报家门,就是想记也记不住。
“萧老弟,以后还请多多照顾。”文强的脸上流露出崇拜的神色。
在萧雨的印象中,这文强有些好色,剑术不错,是一个敢口出狂言的家伙,几乎都谁都不服气,是一个争强好胜之人,见到他对自己崇拜,显然是文强的心目中,自己的地位比孙二毛还要高,萧雨有些受宠若惊的感觉。听过文强的话,萧雨也是很自然说出:“你们以后要我多多照顾,我以后还要请大小姐多多关照。”
以前这话,他不好意思说出来,听到大家都说他说个人才,心里飘飘然地,将自己当做一个人才。
大小姐喜欢有才能地人,通过跟大小姐出生入死的这一段时间里,以及大小姐几次说他有本事,在大小姐的心里,他能自我感觉到,他算一根葱了。
大小姐对那一次自己无意中看见她泡澡的之事,也不记恨了,不愧为大家闺秀,一般的女子根本就不能跟她比。
“各位,想必也知道吧,孙二毛那可是叶家出类拔萃之人,叶家的三大高手之一,就这样的高手,竟败在萧雨老弟手上,以后,萧雨老弟就是我们叶家高手中的高高手。”
文强这一句马屁拍的,萧雨头都有些晕头转向了,口中急忙谦虚地说道:“什么高高手,赢了孙二毛还不是侥幸侥幸而已。”
文强正经道:“什么侥幸侥幸地,我跟孙二毛决斗,怎么就侥幸不了,没有实力,哪来的侥幸。”
牛赐史道:“萧兄弟,你这个人什么都好,唯一的缺点就是太过于谦虚了。”
他的话刚刚说完,腾翼接口道:“这话也不全对,那一次坐怀不乱,萧兄弟就高调的紧,坐怀不乱成功的当时,萧兄弟兴奋的把这一件事,逢人就说,难道你们都忘记了么?”
萧雨的脸颊微微有些泛红了,那一件,自己实在是心太急了,让大家笑话了,如果时间能够倒流地话,他当时一定会保持沉默,那样的“小事情”让秦操给他办好地。
说话的声音是越来越大,便是几个女子的目光都看向了这边。
也不知道说了多久,当所有人都不再说话,而后,一行人再次向着龙城走去,今晚,一行人将去拜见大华朝的公子,明日将迎来了胡人的赛马节。
住宿的驿馆是在龙城的中心,四周皆有城墙环护,这里是公子子玉的驿馆。在这里萧雨意外的见到大华朝的将士,听文强说,这些都是骑马射箭的高手,都是保护子玉公子。
晚宴便是在驿馆内的大殿举行。
宽敞无比,却一点都不富丽堂皇,这是萧雨进入大殿的第一印象。也由此可见,这位公子子玉在匈奴过的日子也不怎么好,或许是一位被遗忘的皇子,同过跟文强的私聊,萧雨知道了这公子的一些情况。
这位大华朝的皇子,当初是来匈奴和亲地,和亲不成,这皇子一来就是几年。
萧雨知道,这大华朝的皇子,一定是胡人扣留作为人质。
公子子玉的席设在大殿的中央,两旁每边各设几席,均面向大殿较为宽敞的空间,席分两排。
公子子玉还没有到来。萧雨的目光向四周看了一圈,看不见乌紫萱和简雪儿的身影,看来这个时代,依然是男人为尊的时代。
众宾客入殿谈话时都是低声细语,气氛压抑而又紧张严肃,这样的场所相比起去乌紫萱家的那一场行酒令更甚。
萧雨是一点都不习惯,可以这样的场合说是第一次面对。
正当那些商人在低头接耳时,外边传来悠扬的声音:“公子到!”
这一声高声,令大殿里所有人精神为之一振。
第一百六十七章胡人的阴谋
当众人的目光都聚焦在门口处,一位青年在几名侍卫的簇拥中抵达,那些商人以及叶家家丁向他问好敬礼。
坐在萧雨身边的文强表情严肃地姿态,向萧雨低声介绍那青年道:“这位便是我大华朝的公子子玉,我们这些人都跟公子子玉相处了一段时间,他认得我们呢,你,公子子玉是第一次见你。”
萧雨向着那位青年往去,那位青年容颜俊秀,眼精目灵,身穿灰衣,脸色不似一般大华朝男人的坚毅硬朗,有些儒雅的文人气质。
这位有些落魄表情的,就是大华朝的子玉公子。
此行的目的萧雨一无所知,但此时,心里也是隐隐猜出叶老爷此行匈奴的目的,以及想起二小姐曾经跟他说过的话,叶老爷要做天底下最大的生意。
这生意一定会跟子玉公子有关,子玉公子是大华朝的第最小的儿子,在匈奴为人质,叶老爷定是花了重金从匈奴人手里换回子玉公子,叶老爷可能要从政。
要染指大华朝军国大事,的的确确是天底下最大的生意,以后叶老爷要是从政做官了,跟他一起出生入死的叶家家丁,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看在出生入死地份上,叶老爷绝对不会忘记自己地,大大小小一定也会当个官,可以光宗耀祖了。萧雨美美地想着。
公子子玉走了过来,指着一旁的酒席笑道:“诸位再不入座,美味佳肴都快凉了。”
座次早就已经排好,众人纷纷入席。
那公子子玉自不客套,主位坐定下来,举爵道:“诸位远道而来,光临寒舍,子玉不胜感激,聊备薄酒筵席,敬请诸位品尝,诸位慢饮,子玉先干为敬。”
酒过三巡,公子子玉切入正题:“特邀诸位共议,有关胡人的赛马节?”
众人互望一眼,却没有一个人说话,眼下保持沉默最好。
公子子玉目光环视了一周,最后落在萧雨的身上,眼前的那些人,他已经见过,眼前这位倒是第一次见到过,打量了萧雨一眼后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萧雨站了起来,老实行了一个礼答道:“在下萧雨,现为叶家家丁,见过公子。”
这一句话他说的轻松,身上却渗出了汗珠,跟皇子说话,就是不痛快,要三思而后说。
大厅内一阵沉寂,公子子玉也不说话,那一双有些深邃的目光静静看着他。
萧雨心里噗通噗通乱跳,天威难测,这公子子玉虽是一个落魄之人,但他依然是一个高高在上的大华朝的皇子,未来能不能主宰大华朝谁也不知道。
“多礼了,你坐下吧。”子玉回礼。态度谦和,全无皇子架子。
公子子玉落坐,抬眼望了四方,道:“今日有重要的事与诸位商讨,这一次胡人的赛马节,呼延单于昨日派人前来,说这一次赛马节要我们大华朝人也派人参加,诸位有何意见?”
坐在叶老爷下方的朱仆头第一个站了起来,恭敬道:“启禀公子,胡人骑马射箭那是他们的长处,我们的短板,在草原上跟胡人赛马,只输不赢,胡人此举的目的,这一次的赛马节我们赢不了,胡人的目的,便是在这一场赛马节上看我们大华人的笑话,依我看,最好不比。”
萧雨静静地听着,你说你们地,我听我的,反正一句话都不会说。
这个时候,能沉住气是最好地,以免说的不好,引火烧身。
“此事都事关我大秦朝的脸面,一定要比,赢了便能为我大秦争光。”
声音就在萧雨的身边响起,这声音很熟悉,萧雨不用看也知道,这话是文强说地,在叶家,文强就是一个很高调之人。
公子子玉微微点头,目光向四周看了一眼:“文强的建议,诸位有何看法?”
又有一个人站起来道:“文强提议很是不错,不过要想跟胡人在赛马节上一较高下,赢的希望不大。”
一个人坐下,又有一个人站了起来说话,一时间大厅里气氛十分热闹,唯有叶老爷和蒙宇二个人沉默不语。
“诸位说了那么多,全都是说些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的泄气话,这么多人中就没有不同建议么?倘若一旦匈奴与我大华开战,仗还没有打起来,就败下阵来,胡人这些年厉兵秣马,所做的目的,便是想图我大华朝。”
公子子玉此言一落,大厅中便是一阵喧哗。
个个面色愤怒,不过也仅仅只是愤怒而已,萧雨看得只摇头。
“蒙宇!你是我大华朝的将军,与胡人赛马,有没有赢的希望?”公子子玉开口询问蒙宇道。
蒙宇左右看了一眼,忽地大声说道:“胡人虽有地利,兼有人和,也有汗血宝马,对我们不利。”
公子子玉面色有些不好看。
蒙宇又道::“这些都是胡人也有软肋?”
“有何软肋?请蒙将军说来听听?”文强问道。
公子子玉大感兴趣,面露出一抹喜色,接着朱仆头的话说道:“具体说一说胡人的长处和我们的短处?
第一百六十八章生死决胜负
蒙宇道:“匈奴的地形与中原有很大不同,奔驰在草原之上,山上山下,出入于山涧溪流,中原的马匹不如匈奴的马;骑马是胡人的强项,一是他们驾驭马的技术好,其二草原上的马匹好要比我们大华的马匹要好;其三赛马的路程,有数千里,不是一天二天就能赶到,不畏风雨疲劳,不怕饥渴,我们大华人不如匈奴人,这些都是匈奴人的优势。”
公子子玉点了点头道:“如果我们大华人要参加这一场赛马节,我们有什么优势呢?”
蒙宇道:“匈奴人的赛马节的路程有数千里,在如此远的路程里,再好的马匹都会有累倒得时候,也就注定了,这个时候,人就要下马走路,匈奴人的腿短,脚力就不如我们大华人,这是我们大华人的优势;按照往年的规矩,这胡人的赛马节,每一个部落都想争第一,赛马的那些勇士们,在最关键的时刻,都会毫不犹豫地想把对手打下马去,每一年在赛马节上死人的事情时有发生;论武技,我们大华人要稍胜一筹,这也是我们大华的优势,但胡人还有一条不成文的规矩,那就是我们参加赛马的勇士不能打死胡人。”
最后那一句话,似乎说给那些想参加赛马的叶家家丁说地。
公子子玉道:“如此说来,匈奴人的优势还是比我们多啊!”
蒙宇道:“要是我们有一匹千里马,跟胡人赛马,胡人的优势就不那么明显了,赢的希望就会增加……”
说到这里,蒙宇顿住,微微偏了偏头,看了叶不韦一眼道:“这千里马叶老爷不就有一匹吗?”
叶不韦站了起来,叹了一口道:“千里马鄙人是有一匹,但匈奴人有汗血宝马,千里马和汗血宝马跑起来,谁能赢关键就要靠驾驭马术的技术了,而我们在座的每一位都不是驾驭马术的高手了,光有好马没有驾驭马术的高手也是枉然啊!”
文强站起来说道:“鄙人身边这位就是驾驭马术的高手!”
“萧雨!”众人陡然出声。
萧雨愣了一下,见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了自己身上,不得已站了起来,脸色郑重地说道:“驾驭马术在下在行,但高手愧不敢当。”
子玉沉思一阵,道:“萧雨,你有没有取胜的信心?”
萧雨微微笑道:“公子,萧雨还是第一次和胡人赛马,又不了解自己的对手,那来的信心,先赛赛看吧?”
这家伙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先赛赛看吧?所有人都听得哈哈大笑,便是连叶老爷、大小姐都笑了起来。
萧雨的话,也是不无道理。
公子子玉神色郑重地点头:“你说的一点都不错,胡人的这一次赛马,占据天时地利人和,想要在这一场赛马节上有所成绩,也是一句空话,但不管如何,你尽力就好,毕竟这关系到我大华朝的荣耀。”
萧雨肃穆道:“公子所言极是,这一场赛马,此事有关系到我大华朝的荣誉问题,我萧雨愿用生死去决胜负。”
萧雨这一番话,虽然简短,却有极强的感召力,他说的那一句愿用生死去决胜负,更是听得人人热血沸腾。
听得叶梓萱都差一点流泪了,以前觉得这个叶家家丁,全无是处,除了一点小聪明的优点,其余全是缺点,喜欢占些小便宜,放荡不羁,喜欢说谎话,什么坐怀不乱,简直就是一派胡言。
通过这一次,跟他相处了那么久,对他的看法有些改变了,此人放荡不羁,不择手段,武功一般,却聪明过人,论武技在叶家高等家丁,占据中上,但论聪明,叶家家丁中是谁也比不过地,虽作为叶家家丁,不算忠臣,但遇到危险,也不是扔下人不管之人。
“好一句愿用生死去决胜负。”叶不韦忽地站了起来道:“不愧为我叶家武士,很久都没有听到过这样振奋人心的话了。”
那公子子玉脸颊上流露出一丝喜色,道:“不愧为我大秦国的热血男儿,好样的。”
“叶家家丁中,有没有人会说地地道道的胡人话,能听懂各个部落的话。”公子子玉又道。
叶老爷道:“文强随我来过草原上几次,他不但能说地地道道的胡人语言,也能听懂胡人各个部落的话。”
文强微微一笑,面色上得意洋洋,毕竟在众人的面前,出了一点风头,凭是谁都沾沾自喜地。
便在这时,那公子子玉站了起来,面色上泛起一丝愤怒的神色:“胡人欺人太甚,数此侵犯我边疆城池,就是连月氏,以及什么脚盆族,一个小部落的人,都加入前几场侵犯我边疆的战事,可恨,可恨,这一次,务必请各位,在这一场赛马节中搓搓胡人的威风。”
随着公子子玉的话落,不管是熟悉地还是不熟悉的人地目光,不约而同地看着萧雨,感受到了众人的目光,萧雨心情颇为有些沉重。
一旦赢不了这一场马赛,还真是辜负的大家的期望,愧对了叶老爷,愧对了大小姐。
要是万一这一场赛马赢了,也可以理直气壮地跟大小姐谈谈涨一点工资的事情。
当晚宴完毕,走出驿馆,夜已经很深了,却依然可以看见过往的胡人的喧哗与笑声。
放眼望去,城中星星点点,不少胡人还在准备着明日的庆典。
对于今夜的龙城来说,将是一个不眠之夜。
萧雨走向自己住所,走到住所处,却见乌紫萱正默默地站在那个地方,一身白衣如雪,眼眸默默地望着夜空。
夜空中,有一轮明月,皎洁月光挥洒在她的那一张脸上,俏脸如花,眼眸润如春水,似乎在犹如春水一般的眼眸里,隐隐含着淡淡的涟漪。
看见那眼前的这一身影,她微微抬了抬头,如水的目光落在少年的脸上。
声音轻轻而飘忽:“明日的赛马节,危险,小心点。”
这几个字,是飘荡在月色中的话语,围绕着他,竟是那般的温柔。
“把这个带上,做防身之用,记住,这是胡人的地盘,只能防身,不到万不得已,不可杀人,以免脱不了干系。”
乌紫萱转过身,迈开脚步,轻轻地走了,正如她静静地来。
走过很远,蓦然回首间,身后的少年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嘴角边上微微流露出一丝笑意,一双眼眸也泛起一丝柔情。
“等我回来,看你跳轻纱舞。”
其实,他内心深处的一句真话,没有说,看你跳肚皮舞。
第一百六十九章
这一次,乌紫萱竟然是微微一笑,再一次转身,黑夜中,就那么孤单地走着,镂刻在深心印记,却是一个人的容颜,
相遇,相识,生死相依…一幕幕,浮现在眼前。
阳光明媚的日子里,迎来了胡人的赛马节。
胡人的赛马节当真是热闹空前。
毡包象珍珠撒满草场,人流如同潮水般的涌来,骏马像流星追云赶明月,歌声婉转悠扬……
七月的草原总是沉醉在鲜花绿草的恋情里。
每一到这个时候,有成千上万的胡人,就会穿起节日的盛装,不顾旅途的遥远,男女老少,乘车骑马,云集到绿海如茵的草原上。
素日宁静的草原,彩旗飘扬,人流纵横,牛羊欢叫,牧马嘶鸣,顿时呈现出一派繁荣的景象。这就是匈奴民族一年一度的盛大节日——赛马节。
草原上人声沸腾,成千上万的胡人骏马,在一望无际的碧绿的大草原上纵情驰骋。
那些参赛的骑士选手,有男有女,个个身穿崭新的胡袍,在各自的骏马上蹬立侧跳倒立跟斗,表演各种高难的动作,引来人群中热烈的掌声。
最受欢迎莫过于他们了,这些都是草原上的精英。
他们的身材个个魁梧,那一个个涂上黑墨的粗狂的面容上,流露出一种自信的豪情。
他们身下的坐骑,西面全是清一色的白马,东面是清一色的青马,北面是清一色的黑马,南面是清一色的赤黄马。
那些骑手的腰间上,都悬挂着弓箭和一把把月牙弯刀,和一把把钢口极好的快刀,背上装袋有箭囊,里面有一支支崭新的羽箭。
这是一场普普通通地赛马,而是一场接近实战,为实战演练的赛马。
每一种不同的马匹都代表着他们属于的不同部落。他们今日要为各自的部落而赛马,赢了就会各自己和自己所在的部落带来荣誉。
赛马对他们来说,不是一件难事,草原上胡人那一个不是七八岁便纵马奔驰了。
草原上的胡人在少年的时候就能达到“日常驰数百里,有致千里者”,其人能“人不弛弓,马不懈勒”的状态。
但要在这一场千人赛马节夺魁却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胡人的骑术都差不多,关键的靠的是好马,草原上最好的马就汗血宝马。
此马头细颈高,四肢修长,皮薄毛细,步伐轻盈,力量大、风驰电掣耐力强。
汗血宝马能够“日行千里,夜行八百。”
只是这样的名贵宝马,在草原上拥有此马的人不多,除了那些在战争中立下战功的勇士们拥有,大单于左贤王以及右贤王拥有一匹外,加起来,也就那么几匹,这一次,最有望夺魁的便是骑上汗血宝马的骑手。
今日这里汇聚着各族男男女女,老老少少,他们在尽情欢呼着,已热闹的掌声,来鼓舞这些即将参赛的选手。
那些稍大的部族占据的地方也大,部落小的都只有寥寥十余人而已,从竖立着的那一张张木牌上就可以看出,部落人数最少的便是脚盆族。
不过不要小看了脚盆族,草原上的人都知道,脚盆族虽然部落小,是一个较为平穷的部落,但也有一匹汗血宝马,还有那酋长的女儿,是草原上最美丽的女子之一。
她的舞姿是有着草原上舞王的称号,不过也是今年之事。
她的名字,取了一个秦人的名字——赵飞燕。
还有一下部落人少,他们所占的位置也是较为偏僻地,离那草原中央的单于台好几里地,一看就知道这小部落是属于没有实力的部落。
不过他们还算好地,还有比他们更少的一方,便是占据最偏僻的地方叶家武士,此刻他们真在往脸上涂上黑墨。
参赛的男人涂上黑墨,女人蒙上黑色的面纱。
有一种好处就是没有人知道你是谁。
这是胡人为了彰显公平竞争地原则。
因为参加的选手,不但有男有女,还有王公富贵,脸上一旦涂上黑墨,蒙上面纱,就只认成绩不认人,可以尽情地发挥。
至于各个部落的区别,以服饰作为标致,每一个部落都各自不同的服饰,虽然胡人的上衣袖窄,瘦身,并配革带,部落越大的,上衣袖窄越短,连手臂都露出来了。
那些骑在马背上的选手,个个按耐不住自己激动的心情。
“文强兄,胡人的宝马为什么叫汗血宝马,是不是马在跑的时候,它会流血。”一位涂好黑墨的叶家家丁目光环视四周,看到没有人注意到这边才开口小声问道。
身边的文强解释道:“唐逸兄,这你就有所不知了,汗血宝马是说那马在奔跑的时候,肩上出汗时殷红如血,这马跑起来胁如插翅,日行,只是这马我们都没有见过,就是叶老爷都没有见过,听说过,整个胡人汗血宝马也就几匹。”
如此说来,唐逸就明白了,他回头朝左边看去,在这些叶家队伍中间有一匹不一样的红色骏马上,那红色的马神骏异常,身高膘肥。马背上个脸上涂着黑墨的少年正在凝眉沉思。
那一匹马他知道,那是叶家唯一的一匹千里马,马身上的毛颜色是红色地,名叫赤龙,坐在赤龙身上的少年他也认识,萧雨。
此人在叶家的名气很大,武技高强,才华横溢,只是谁却想不到他竟然会是驾驭马术的高手,此人真是一个少年天才。
他知道,这一匹千里马很是宝贵,一匹千里马都要花上差不多千金,远远比一个人的命值钱,平日里,老爷自己都舍不得骑,只是他知道,老爷这个人,虽然是个商人,但是爱国,爱家,是一个很精明的商人,也是一个好人。
同时,也是一个威严,说一不二的人,在叶家他出门的时候,叶家家中之事,一切都是由于大小姐当家做主,一切的大事情都是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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