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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众夫追爱-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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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伸出指头敲着他的脑门,像教训人似的:“要我不嫌弃你,不是看我怎么做,重要是看你怎么做,像我刚才的吩咐你不肯执行你说我会开心吗?”
    “媳妇我错了,以后你说什么我都听。”
    云世伟抱着阮珠大踏步子朝客栈走去,对沿途百姓们的投过来的眼光连理也不理。
    从县城那边传来的消息,几天的时间,就聚集了上万反贼,凡是加入者皆染红了眉毛,故称赤眉军。
    贼军首领是一个大字不识的农民,有力气,会武功,早年随商队走南闯北,有些见识。以县城为根据地向外扩张,专门拿大户人家开刀,抢了粮食,分给平民,用来收买人心,饥民得了好处,一心的拥戴他。
    猫耳镇离县城只有五六里地,这么近距离自是赤眉军的占领目标,况且猫耳镇是南部的疆域,朝廷派了不少军队驻守,始终是对赤眉军的威胁。
    双方队伍在镇东面一块平坦的地势上对峙起来,战事一触即发。
    各种防御工事,后勤补给也对紧张起来,抓壮丁,征兵越加紧迫。
    阮珠从市集回来后,听一楼住宿的女客人哭诉,白天一伙官兵来到客栈,她的两个侧夫被征了壮丁。
    其他客人也在征召的范围,因为交钱便解去了劳役,但那位女客人却出不起赎老公回来的钱。
    傍晚,客栈的住客都聚在一楼的大厅里,老板一家提出来外出避难,请大伙把账都结了,客栈要关门大吉。
    客人们面面相视,他们大都是外地来南疆生意人,该走的早就走了,没走的还等着收账,总不能两手空空离开,但是眼见匪乱越演越烈,出去收账也越发难了。
    云世伟是个爱热闹的,一直跟大伙侃侃而谈的没完。
    阮珠听得没劲,独自朝二楼走去,在楼道里碰到吕飘香,他静静站在那里,清新的气质如一副水墨画,发黑如墨,眼如碧漆,修长的身材衬托了一袭青衫,庄重不失高雅。
    他眼里露出笑意,抱抱拳算是见礼,阮珠也福福身。
    “在下得到了一个消息,猫耳镇驻守军队的长官打算修建一个范围五里地的城墙,征召壮丁恐怕会吧变得更为严酷,如果没有其他的事情就尽快离开镇子吧。”
    猫耳镇是个镇子,没有城墙,要抵御贼兵势必建筑城墙出来,工程紧急,需要大量工人,才到处抓青壮年男子。
    阮珠落落大方:“这几天该采办的货物也差不多了,明天一早就会离开。”
    他摇摇头:“不要等到明天,今天夜里就走,走水路,陆路道口都有士兵驻守,专门抓青壮年男子。”
    阮的眼神有点忧郁,她身怀六甲,旅途颠簸,必定难以承受,如果身旁的几个男人再被抓走,将如何以对?
    “你不用担心……”吕飘香的声音转低,眸子直视她,目光坚定:“我会不离不弃。”
    阮珠一双乌溜溜的大眼望着他,有着不解,疑惑,他们相见的时间不多,虽然这段时间在客栈里低头不见抬头见,但她尽量回避,他对她的心思何时深到不离不弃了?
    “我说过只要陪在你身边就好,我不介意名份的东西。”他的声音人是低低的,但字字清晰,宛如碧空的云朵,让人心灵澄澈,毫无尘垢。
    “吕公子,你看我如今的样子,那里值得你惦记?”再漂亮的女人到了怀孕的期间恐怕也不具备吸引力:“你到底喜欢我什么?”
    “你是另外的一个我,我前世遗失的半个灵魂,我会嫌弃我自己吗?”
    这是什么论调?阮珠咧嘴笑了笑。
    “你笑起来真好看,很清爽,看着心里舒坦,这就是你的魅力之处,最吸引我的地方。”
    身后传来楼梯咚咚的声响,是云世伟。
    “我该会房间了,你提议很好,我回去跟大伙说一声,议好了就去找船。”
    “我雇了一条船,挺大的,便是装下你所有的货物也有剩余,就停在北郊码头上,现在那里还没有官兵守卫,但过几天就难说了。”
    子夜将近,阮珠在云世伟的扶持下上了备在客栈门前的一辆马车,暖春暖情上了后面的一辆,为了掩人耳目,云家原本的红木车厢外表被破旧的粗布包裹了一层,从外表看很像普通百姓人家的车辆。
    来猫耳镇的时候是云世一带她来的,如今他不知道在什么地方,身边还有云世伟和佣人们,但她感到了些许凄凉。
    吕飘香骑着马在前面带路,二辆车在后面徐徐跟着,出了小镇青石板的路面,道路变得凹凸不平,阮珠被颠簸地难受,云世伟把抱在怀里。
    猫耳镇三面环水,独北面的水域不大,行船一个时辰就能穿过,但是来回装卸货物用掉不少时间,等到穿过水域上了岸,再乘坐马车,也到了晨曦微明的时间。
    县城在东面,匪患还没有波及到这里,相对安全,随便吃了几口点心,在车厢里睡了一阵,便向北而去。沿途遇到很多逃难的百姓,三五一伙,十个八个一群,相伴往京城的地方而去。
    百姓们都相信,等到了京城,皇帝一定会赏口饭吃,不至于让他们饿死。
    灾荒虽然才出现几个月,沿途还是看见了一些饿死的人,尸横路边,成为野狗争抢的美餐。
    因为阮珠有孕,云世伟特意交代车夫放慢了行程,每一天都走得缓慢,好在她在车上也常常被云世伟抱着,减少车厢颠簸带来的痛苦。
    她的这位侧夫有时候粗心大意,但只要她吩咐过的,他都肯听,让一颗孤单的女儿心稍感安慰。
    某日,天空竟然下起了雨,持续了一个夏天的旱情宛如久逢甘露,大伙都感到了希望,不知道这场雨能下多久,对眼下的旱情是不是杯水车薪。
    雨下得不大,淅淅沥沥的,但下得时间长了,山间路泥泞不堪,车辆越发难行,正好前方看见一个废弃的山神庙,庙门没有了,牌匾破烂,随时会掉下来。
    车夫把车赶过去,暖春暖情进去先把里面打扫一番,从车厢拿出兽皮扑上,在上面再扑上一层棉被,便招呼主人进去休息。
    阮珠被云世伟抱着下车,进了庙门,把她放在临时铺就的床铺上。
    她躺在实地,仍觉得忽忽悠悠的感觉,总觉还在车里,不曾下来过。
    吕飘香见她脸色不好,心里忧郁:“我出去打点猎物给你补身子。”
    云世伟正在吃点心,闻言站起来:“得了,还是我去,你一个弹琴的会打猎才怪,再说媳妇是我的,跟有什么关系,别假献殷勤。”
    “下雨天哪来的猎物,随便吃点算了,我没关系的,我只是累了,休息一夜明天就好了。”
    “谁告诉你下雨天没猎物了,那些猎物就不知道饿肚子难受,躲在山洞里很有趣吗?”云世伟把长袍脱下来,穿着里面的短打,她在腰上挤了腰带:“你腹中有孩子,不吃肉怎么行,大哥要是知道我不照顾好你,回来还不剥了我的皮?”
    阮珠听到他提起云世一,默然不语。
    云世伟拿着他的那杆熟铜棍,又从箱子里取出一款弓箭背在脊背上,连个雨具也懒得披,转身要往外走。
    阮珠却不由得叨念:“暖春你把油布披风和斗笠拿给二爷,现在天气转凉了,淋着雨可不好。”
    “那玩意多麻烦,拖拖拉拉的,你看我这么强壮,淋点雨也没关系的。”
    就云世伟出去不长时间,庙外想起了车辆行驶的声音,越来越近,也是旅途的客人来山神庙歇息的。
    要说世界实在是小,进来的是猫耳镇客栈孙掌柜的一家人,其中一个阮珠印象最为深刻,她曾亲自把他从人贩子手里买来,那时的轩辕敏之尽管狼狈,却很硬气,破有些傲骨。
    现在傲骨依稀可见,更多的一种无奈的情绪在他的眼中总是不经意的流露出来。
    孙家人进了庙内,看见阮珠,孙大婶过来打招呼,暖春扶她坐起身,她累得不想动弹,顺便倚在他的怀里。
    暖春的手臂揽着她的腰,这是自打她成亲以来,他第一次这么近的的距离接近她,脸上除了欣慰的情绪更多的是激动。
    “云夫人,你也在这间庙里歇脚,真是赶巧,我们又遇上了。”孙大婶和气的笑了笑,过来打招呼。
    “是哦,这天下真小。”阮珠也笑着回应:“大婶这是打算去哪?”
    “家里亲戚住得远,多年没有来往了,能去哪?”孙大婶叹了口气:“就算你又怎样,他们比我们还穷,恐怕倒是连间像样的房子没得住。好在渝州我姐姐家海算富裕,在城里开了两家铺子,听说生意挺红火,不如去投奔她,看看能不能做点什么小生意?”
    渝州!
    “孙大婶要去渝州?”阮珠惊讶的了一会儿,渝州可不陌生,是她这个世界的娘家,
    渝州城的阮家非常有名,太祖打江山那阵还有阮家的功劳,但因为杯酒释兵权,告老还乡,做起了平民百姓,但朝廷的赏赐十分丰厚,田亩金珠各种宝贝,够阮家吃个十几代都没问题。
    “眼下我们也只能去渝州投奔姐姐了,前日从逃难过来的同乡说猫耳镇被反贼占去了,朝廷的军队中了反贼的埋伏,死伤无数,大将军带着剩下一小股怕皇帝降罪军队,都逃往南岭国去了。”
    孙大婶说着竟掉下泪来,但阮珠想的是另外一件事,以现在的速度回澜洲还需一个月的时间,去渝州要五六天时间。她是在太疲惫了,想找个地方歇脚,但是老公云世一若是从柳州做完生意回来一定回澜洲家乡,这样不是错过了?
    要不用古人的办法,在沿途城镇贴上布告,说明她去了渝州,叫他去那儿相会。
    渝州离京城不远,据说只有一日的路程,等生下了孩子可以去京城玩玩。
    孙家的几个下人还在叮叮咚咚的往梅庙内搬运货物,一个伟岸不凡的男子进入视线,却是轩辕敏之,双手居然带着手铐子,脚上也带着沉重脚镣子,长长的链子不影响干活,但想是带得时间过久,双腕上磨出了厚厚的老茧。
    阮珠望了望这位尊贵的王子殿下,竟然沦落到奴隶的下场了吗?
    轩辕敏之大概是经过太长时间的折磨,心灰意冷,对阮珠的视线回以冷漠的一瞥,但由于身上的毒势还没好,动作破为迟缓。
    孙大婶瞪过去一眼:“没用的东西,连点活都干不好,今晚不准吃饭。”
    “孙大婶,他让你不合心意?”阮珠小声的问道,那人的脾气很强硬,受不得屈辱,不合心意还用问吗?
    “云夫人,你把我害惨了,这么个人我不要了,你觉得好就收回去吧!”孙大婶满脸苦涩,恨恨的道:“一个穷叫花子也跟老娘摆谱,以为自己有多高贵,叫他脱衣服上床侍候老娘,竟然把我的话当成耳旁风,连看都不看我一眼。”




☆、46新章节

人家是南岭国的王子殿下;又是当今皇帝的亲儿子,自有一副天生傲骨存在!阮珠想着;却不言语。
    暖情拿出一袋木炭往火盆里倒了些;拿出火石点燃;一手用扇子紧忙地扇风,片刻过去;火势烧得通红。再找出红豆枸杞熬了一锅香气四溢的浓汤,盛了一碗端过来过来,用匙子一口一口的喂阮珠吃;身后相扶的暖春用巾帕给她小心擦着嘴角的汤渍。
    孙大婶看了羡慕:“你家的二个通房真是贴心;比我家的好多了;不如我用木头跟你一个过来可好?”
    木头?阮珠讶异看着她,顺着目光看去,原来所指轩辕敏之,觉得贴切得很。那人还真像一块不知变通的木头,不懂人情交往,不知礼尚往来,是一个被惯坏了的大少爷脾气。
    用我的通房换你的木头,亏你想得出来?若不是嫌轩辕敏之这人太烫手,我之前就不会送给你,再弄回来恶心我,犯贱的事情做了一次,再做第二次不是有病吗?
    暖春听见要把自己换出去的话,对孙大婶投去恼恨的眼神。
    暖情正喂着阮珠喝汤,端碗的手一歪,红豆枸杞汤洒了一些在孙大婶的裙子上,热腾腾汤得她直咧嘴,好在盛出来有一会儿了,没烫出毛病来。
    阮珠训斥道:“你怎么回事,还不快向孙大婶道歉?”
    “哎哟,孙奶奶,对不住,你瞧我这碗没拿好,你不要见怪,要不待会我给你洗洗。”
    “不……不用了。”孙大婶知道惹到了这二个通房,尴尬道:“反正也不是好料子,哪好意麻烦你,待会让木头洗就得了。”
    又是木头,阮珠满是同情望着轩辕敏之,眸光一转,吕飘香也朝那位爷露出嘲讽的目光,是了,他之前是熟识的。
    她想起几个月之前的那场械斗!
    吕飘香心情很好,意态悠闲的盘坐于坐垫上,膝上横放着一张古琴,手指轻轻拨动着琴弦,轩辕敏之就在前面五米之外烧火,二人对视一眼,便移开目光,像从来不认识似的。
    吕飘香感到阮珠的视线,回以微微一笑,双手缓缓的弹奏,一曲舒缓的乐曲从手下飞出来,给绵绵阴雨的天气平添了一抹诗意。
    阮珠惊诧地望着他,竟然是“在水一方”。
    她只唱过一次,他便记住了,并以古琴的方式弹出来,大师就是大师,让人钦佩。
    琴音飘荡在空气里,如跳动的露珠,清灵明澈,听完后疲惫的之意消减了许多。
    轩辕敏之还在烧火,一盆木炭刚要燃着,转瞬间又灭了,反复好几次,孙大婶斥道:“没用的东西,给小少爷铺床去,这里不用你。”
    “滚开,白吃饭的东西,跟猪一样蠢。”
    孙大婶的一个侧夫接过烧火的活计,把轩辕敏之赶开。后者表情漠然,想是这段时间听多了类似的话,早就麻木了。
    阮珠吃了一碗粥,让暖情把剩下的给孙大婶的孩子分了。
    孙家十几口,孩子七八个,最大的十几岁,最小的只有几岁,庙里乱哄哄的。
    下雨的天气有些阴凉,暖春找了一件狐裘披风给她披上,她站起来,示意他扶着自己出去到门外待会,庙里的孩子多,吵得她实在头疼。
    站在门口,入眼所及是望不尽的群山,在蒙蒙雨雾中只有浅浅的轮廓,再望远看便模糊不清了,不知道山和天空的分界线在哪里?
    云世伟出去打猎有有一阵了,不会出什么事吧?
    阮珠头有些疼,心头有点烦闷,凉凉的雨丝打在脸上,心思飘远了,老公云世一不知在干什么?战乱堵塞了北上的通道,他想要回来必须要绕道。柳州属于南岭国的地面,他要么向东乘船走海路,要么向西走吐蕃国进入汉中。无论那条路都很艰难,等到他们见面的那天,许孩子已经生下了吧?
    她很想让他看到孩子出生,见证喜悦的那一刻,可是能等到吗?心酸的情绪蔓延开,她的眸子微微的湿润。
    一把伞撑在头上,撑伞的人是绿飘香,他比她高一个头,她要仰着头才能看清他。男人一如既往的清馨淡雅,两泓清泉映般的眼睛露出浓浓的关心。“你放心,他不会一定有事的,我向你保证。”
    这是什么意思?
    她蓦的抬头看他,是在安慰她,还是他胸有成竹才说出的这番话?她想起数月前他和轩辕敏之的那场争执,一群黑衣人出现的情景。
    吕飘香虽为楼子里的公子,暗地里有些实力吧?
    “我不会让他有事的,只要是你想要的,我一定为你做到。”
    “你……”
    她张张嘴,想问他,身后响起了脚步声,带动铁链子哗哗的响,人还没到,便感到了空气中一股无形的压力。
    “一个妓子说的话你也信?”
    轩辕敏之手脚戴着镣铐,走路走些吃力,仍然是一副冷若冰霜的面孔,气色不太正常,苍白中透着微微的青色,她想起运世伟说过这人身上中了剧毒。
    可怜的孩子!她在心里表示同情。
    “至少我是自由的,想去那便去那,你可以吗?”吕飘香给阮珠撑着伞,目视前方,虽然对轩辕敏之说话,却连眼角也没往那儿扫一下。
    轩辕敏之被噎住,吕飘香说道了他的痛处,不是没有机会逃走,但浑身是伤,只怕离开后没几天就会饿死,又逢天楚国数十年一遇的大旱灾,正常人都找不到吃的,何况他不正常。
    他曾想过去找官府求助,偏偏没有能表明身份的凭证。
    就算有凭证又如何?他苦笑着,家族兄弟要置他于死地,求助官府只怕是自投罗网。
    阮珠朝身旁的二个大男人瞥了瞥。
    两个男人都挺骄傲的。
    一个是一袭淡雅的青衫,纤尘不染,表情永远风轻云淡,但她看得出在那层面纱下面是一颗骄傲的心。
    另一个是一身粗麻的补丁衣服,但因为身材挺拔,气质超然,反而有一种野性的美。出身高贵,养成了贵公子的脾性,哪怕如今落魄了,也是一副高高在上的表情。
    他们都那么高大,都比她个子高,她站在他们中间感到一股压迫感,从吕飘香旁边朝退后推开几步,但头顶的伞如影随行,始终不离开她。
    她披着狐裘披风,就算淋几滴雨也没问题,但身边的几位男人都不这样想,总把她跟大熊猫画上等线,保护到底。
    庙里吵闹声传出来,孩子们嘻嘻哈哈的闹着,像抢什么东西玩。
    “暖春,你回屋帮衬的暖情,老孙家的孩子多,别让他们弄乱了咱们东西。”
    阮珠有些洁癖,不愿外人乱动自己的东西,衣服被不相干的人穿过后,就算再值钱的也喜欢不起来了。
    上大学那儿会,花了一百多元在商场里买了一条雪纺长裙回来,被同寝室的人偷偷穿出去跟男友聚会,还沾上了可疑的黏稠物,她看到后非常气愤,宁愿把裙子扔进垃圾桶也不愿穿。
    暖春答应着回了庙内。
    阮珠往远处群山眺望,希望能看见云世伟在什么地方出现,古代山里的豺狼虎豹众多,不由得她不担心。
    没过多久,一个健壮男子的身影在雨雾中愈来愈近,看得清了,是云世伟,肩头扛了猎物。
    云世伟也看到了她,挥了挥手,加紧了步子。
    “媳妇,我打了一只鹿,两只山鸡,待会给你炖鸡汤喝。”
    云世伟把猎物扔在地面,那山鸡就算了,但是所谓的鹿?
    阮珠呆呆的看着,嗯,脑袋像马、角像鹿、颈像骆驼、尾像驴,分明是个四不像。她在央视的“动物世界”里看过关于这种动物的介绍,非常珍惜的物种——麋鹿。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全世界只有中国才有,十八世纪野生种群灭绝了,刘晓庆版的《火烧圆明园》只有皇帝才有资格吃。
    “喜欢吗?媳妇,这是麋鹿,我以前吃过,味道很好,用血熬的汤最能补身子。”云世伟乐呵呵的,身上衣服脏得要命,前后刮了好几个洞,露出麦色的皮肤,裤腿也裂开了,脏乱程度跟北逃得难民有得一拼。
    但阮珠只觉他这次脏的可爱,脏的叫人舒心。
    “你拿远一点收拾后,别叫我看到了,我闻不得血腥气,收拾利落了再拿回来烤,烤完把两条后腿给我留下起来,等明天在赶路我要在在马车里吃。”她想了想,麋鹿那么珍贵,被外人吃了可惜,老孙家一十几口人呢:“再把两条前腿也留下来,咱们明天慢慢吃。”
    秋季凉爽,晚间的空气度数更低,食物放个一二日不会坏掉。
    “媳妇。”云世伟咧嘴笑道:“你喜欢吃,我再给你猎就是了,麋鹿虽然珍贵也不是猎不到。”
    阮珠眼睛一瞪:“哪那么多废话,交代你的事情照做就是了。”
    云世伟看到媳妇喜欢,心里高兴的紧,爽快答应着,目光瞥到吕飘香:“弹琴的,你过来帮我给鹿剥皮,别想吃现成的,老子不侍候你。”
    吕飘香把雨伞递给阮珠:“我去帮忙,你若是累了就回去躺着。”
    阮珠看着两人走远,心里感慨,穿到古代还能享受到皇帝的口服,后世的麋鹿都是人工饲养的,就算吃到了也没多大意思,少了一层神秘感。
    “不过是一只麋鹿罢了,没吃过还是你娘家穷得很?”
    轩辕敏之凉凉的声音在耳旁响起,阮珠横他一眼,这个人没长记性,活该他被铁链子拴着。
    “你是怎么认出我的?”几个月前,她跟老公上街溜达,意外碰到轩辕敏之,双方没聊过一句话,他偏偏记得自己?市集上开口要她买下他,她倒是买了,但他耍少爷脾气,她阮珠还没受过这个?
    “本王过目不忘,凡是见过的人即使过很久也有印象。”轩辕敏之冷哼了一声,不屑的道:“你是那妓子的恩客吧,不然他怎么会那种目光看你?”
    “什么……恩客,你怎么说话呢你?”
    “能做出来,就别装无辜,你们女人哪有不偷腥的?”轩辕敏之撇撇嘴,满脸的鄙视。吕飘香对她不一样的眼神,他才留意了她,才在市集上要求她买下自己,但随后竟胆敢把他转手送出!轩辕敏之又怒了起来:“敢把本王送来送去,好大的狗胆,以后本王发达了,把你们一个一个都送山里的铁矿挖石头。”
    天楚国的冶铁业之苦,莫过于挖石头的工人,去了鲜有活下来的人,基本都是犯了事的死刑犯往山里送,若缺少人手时候常有人贩子哄那外乡人,一帮一帮运往山里运。豪强人家也常常捆了仇人送去,山里的工人都是在那儿苦挨,体弱者拖不得三四个月的事。
    阮恼火起来,活该这人倒霉!她刚才还在心软,想帮他一把。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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