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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魔现世-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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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上了热茶与汤面之后,厨房陆续炒好野菜、山菇、腌肉,还炖了一只鸡。
三个已婚妇人忙着在灶房里洗洗切切炒炒,巫家老仆人王伯从酒窖里搬了两坛果子酒出来,就忙着去弄草料喂马匹骡子了。谢大哥则去挑水烧柴,上菜端汤的事情就由巫主庭全权负责了。
每上一次菜,巫主庭就伺机凝聚罡气,把它弹到车马队的人身上。一次总能试到两三个人。
随着上菜的次数增加,越来越多人肯定是正常人之后,巫主庭的呼吸越加沉重了,凝聚的罡气也一次比一次大。
巫主庭端着香菇鸡汤走向主桌。主桌坐了六人,扣掉一开始就试过的青年,那一桌还有两人没试过深浅。
这次,她凝聚了一个拳头大的罡气。正当她走到一名身材修长的黑衣男子附近时,她把罡气朝他身侧弹去。
男子左手一动,手掌张了又握,然后把手摊在桌上。
对普通人而言,只会见到他动了动手,如同人有时会伸展一下疲乏的身体一般;但是,巫主庭清楚的瞧见他准确地抓住那团罡气、捏碎,而摊开的手掌却一点灼伤也没有。
那团罡气至少足够把有百年修行的妖怪给震退三大步了,他怎么可能捏碎它却没事?!见此骇人的情况,巫主庭惊呼一声,手晃了下,正要放到桌上的热汤洒了一些出来。
瞅了瞅自己被溅到几滴热汤的手,男子扬起一道笑容,说:“小姑娘,妳小心点,这么些小东西是伤不了我的。”
剎那间,巫主庭对上一双妖异邪魅的眼睛。
那双足以勾魂摄魄的俊眼,定定地看着她。
第二章
黑衣男子刚从外面回到房里。
客栈的房间不多,很多人都是同睡一房,奇怪的是黑衣男子独占一房却没人有意见,连商队的人也理所当然的接受。
先前吃完晚膳,黑衣男子仍觉得饿,就去别的地方找些新鲜的肉吃,喂饱肚子。
他倒了杯茶,冲冲嘴里的血腥味。回想在他眼中,那个浑身发光的小巫师。
这个小巫师很早就识破他的身分。
可惜,她的罡气太强,仿佛天地间所有罡气都集中在她身上一般,当年那个巫师的罡气也没有她的一半多。虽然只有罡气不足以伤到他,但是他也因此而无法太接近她,更无法碰触她与伤害她。
小巫师身上丰沛的罡气,还有散发着天地间的正念力量,真是一个充满能量的肉体。
如果把她吃了,那味道之绝佳肯定会让他回味一百年也忘不了。
好想吃啊。
黑衣男子摸摸肚子,他饿了。
隔天。
也许徒劳无功,但是巫主庭仍把灶房与卧房各设下三重结界,叮嘱家人尽量待在这两个地方,不要踏出结界,车马队的人就交给她出面招呼,除非她主动叫家人离开,否则即使她出事了,他们也要躲在结界里。
已经确定那名黑衣男子有问题之后,巫主庭观察出更多蹊跷之处。
黑衣男子坐的主桌,乍看之下,气氛融洽、笑声连连,彼此熟稔,只有黑衣男子的话稍微少一些。然而,其他五人天南地北的聊着,聊货运聊商事聊战争聊等在家里的亲人,偶尔问了黑衣男子几句话,皆是鸡毛蒜皮的事情,他只答了几个字,那五人就继续聊他们的。有时他们会互相敬酒,甚至拍拍对方的肩膀,但是没有人只单独敬黑衣男子酒,也没人拍他背、拉他的手。
更特别的是,没有人叫黑衣男子的名字。
众人说话间,难免会提到对方的名字或是称谓,但是巫主庭听他们聊了一阵子之后,仍没听到黑衣男子的姓名。
车马队的人行囊全整装完毕后,一名看似三十五岁左右的管事走上前。“姑娘,我们要忙着赶路了,叫掌柜的出来算账吧。”
巫主庭拿起旁白的算盘,淡淡的说:“我就是掌柜。”她在管事的面前噼里啪啦的打起算盘,一笔笔账算给他听。
“小店只收银子,不收铁钱,也不收会子。”
“这是当然的。”管事颔首。
南宋朝廷因政权腐败与战乱,国家财政日益恶化,会子一类的纸钞滥印滥发,于是官府的大钱与纸钞发得越多,贬值得越快,造成民间对纸钞的不信任。民间曾发生拿二百文会子,却连一双草鞋都买不到的事;朝廷印制的会子纸钞几乎等同废纸,于是变得更多人使用金银,一般百姓逐渐偏向用银钱买卖货物,或是直接以物易物。
“二十三人,连吃带住,一人五钱银子,共十一两五钱。上房两间,再加一两;昨天的鸡汤要另收七钱;果子酒一坛,六钱;马匹骡子喂了两次草料,六钱。总共是十四两四钱银子。”
巫主庭话一说完,算盘也利落的打完。
管事一瞧算盘,还真的是十四两四钱。“姑娘,你的算盘打得真是利索。”很少有年轻女子这么会算账。
“不过,怎么你客栈里的价钱,比别处贵了一成?”管事想杀杀价。“我们之前在……”
黑衣男子淡淡看了同桌的青年一眼。
青年喊道:“老李,这种荒郊野外的地方,人家客栈有床有食有热水的,你当容易吗?哪里贵了,我还觉得便宜得很呢。才十四两四钱,给十五两,不用找了。别啰唆了,赶路要紧。”
“是,少爷。”管事拿出十五两给巫主庭。
“谢谢惠顾。”巫主庭微笑的收下十五两,还真的没找钱给他哩。
巫主庭想了下,走向主桌。既然生意上门,做一笔是一笔,一整家子就靠她养呢。
她在距离黑衣男子五步的距离停下,两人之间隔了张桌子。她问同桌的青年:“这位大爷,你们似乎是四处搜购货物的车队,不知道你们有搜购药材吗?小店有许多在山里采到的好药材,不知道你们收吗?”拿到城里的药铺卖,不如卖给车马队,也许价钱会比较好些,还不用走上半天路。
青年回道:“药材我们收。不过,这次出来的时间有些久,手边剩的银两有限,不知道姑娘的药材是什么?量有多少?卖多少钱呢?”
虽然旁边有一名来历不明的黑衣男子,但是当巫主庭接过卖药材所得的二十两银子,还是开心得眼睛都眯了起来。二十两呢,比城里的药铺还要高三成的价,连小药铺不买的那些珍稀药材也脱手了。今天赚的钱,足够一家五口吃上一整年了。
“多谢大爷。”巫主庭笑容盛开,快乐的把银子放入袖囊。
目送车马队离去之后,巫主庭的笑容一收,看向仍坐在原位的黑衣男子。
黑衣男子眼中带着兴味,瞅着她的一举一动。
嘻,巫师不只变成女人,还变成了商人,很会卖东西呢。连他坐在一旁,她都能处变不惊的兜售药材,好像他是普通人一般;偏偏她昨晚就试出他不是凡人,更不是随处能见的普通妖怪了。
普通妖怪早被她惊人的罡气给轰走了。
不知道这个浑身发光的小巫师要如何对待他了。她想封印他是不可能的,更没那个道行能收伏他,就算她想驱离他,哼哼,那也要他自己愿意走才行。
这么年轻稚嫩的巫师,那一寸寸的甘醇鲜肉,没吃到嘴里,他怎么舍得离开呢。她一定会是他吃过最美味的食物了。
巫主庭走到隔壁张桌子,坐下,仔细打量他。
黑亮长发,丰神如玉的外表,高大修长的身材,虽然黑色的锦绣长衫上镶着银灰色宽边,乍看之下像个富家公子似的,然而衣下显露出那不同文弱书生的结实体格,不特别壮硕,但是蕴含力量。不管怎么瞧,他就像是一个人似的,根本不像妖怪,唯一让她察觉特殊之处,大概就是那双有时微泛着妖气的邪魅俊美眼睛。黑幽幽的眼瞳,深不见底似的,仿佛能吸进任何东西,包括人的灵魂。
“这位大爷,您若是要住宿,可得有银子,小店小本经营,恕不赊欠。”巫主庭淡淡道。
“这够让我住上一段时间吧。”黑衣男子手一甩,三锭十两银子落在隔壁桌的桌面上。
银子?这妖怪哪来的钱?“我先看看。”巫主庭拿起那些银子,研究了下,又用罡气在上面覆了薄薄一层。半晌,确定是真的银子不是石头不是空气,不是用法术变出来的伪物。
“这位大爷,不知您是做何营生,这银子是怎么赚来的?”
黑衣男子没兴趣说谎,那太费事了。“捡来的。我吃了人之后,从他们身上捡的。”
看了下他那身昂贵的衣料,巫主庭点点头。他吃的那个人应该很有钱。接着,她把银子收入袖中。
衣食足而后知荣辱。在这种乱世里,百姓吃不饱穿不暖,生命随时受到战争威胁的年代,她最大的心愿就是保住家人与这个村子,其它的事她不想去管,也没多余的心力去管。
虽然斩妖除魔是巫家人的天职,但是眼前这名能化为人形到几无破绽的男子,她收伏不了。连她这样的修道者都察觉不出他收敛后的妖气,可见得他的道行之高,绝对是她望尘莫及的。别说收了他,恐怕她连打伤他的能力都没有。既然如此,何必清高的去追究他吃了人,又“捡”了别人的银子。
反正银子是拿来用的,这只妖怪不用,银子也只能随着旧主死亡而埋在土里,不如,给她用。况且,住客栈付钱时天经地义的事。
巫家老祖宗可没规定斩妖除魔之余,要免费让妖怪吃住。
“你住在上房,连吃带住一整天是一两又五钱银子。三十两银子够你住二十天。二十天之后,请大爷离开吧。”巫主庭尽量语气平和的说,她巴不得立即送他离开;能够不赚这三十两银子,当然是最好的。显然,这只妖怪打算在这边赖一阵子,不急着走就是了。
“二十天?”黑衣男子没什么时间概念;对他长久的生命而言,一百年和一年的意义是差不多的,只是他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他想破坏就破坏,他想吃人就吃人,他想在这里住,就是在这里住。
他搓搓下巴。“我也不知道二十天够不够,这金子能让我主多久?”黑衣男子手又一甩,两锭五两黄金出现在她面前。
黄金!巫主庭拈七那两锭黄金,谨慎地连试了两次,又用更多的罡气试它,确定是真的金子。
他到底是吃了谁?那人居然随身带着黄金,这很多钱呢!不过,她对死去的那人没什么探究的兴趣。人死了就死了,在这种混乱的世道,死于战争跟死于妖怪之手,差别不大。更何况,外面的妖怪,可不是只有眼前这只。
“够你住三个月了。不过,那也要看我们客栈收不收客人住。”巫主庭手指不舍的摸了那两锭金子几下,然后反手把金子扔回隔壁桌。
“不让住?”黑衣男子轻声笑了起来。“我还没遇过什么事,是我想做,却不能做的。”他笑吟吟的瞧着她。
黑衣男子手指一弹,一道光束从他指尖射出,眨眼间变成一支黑色羽箭,迅速地射破灶房外边的三层结界,往内飞去。
灶房里边传来几声惊呼。
巫主庭面无表情的看了下钉在墙上的黑箭,衣袖中的拳头悄然握起。
“哎呀,里面有人呢。”黑衣男子淡淡一笑。
巫主庭冷冷的看着他,语气森寒的说:“如果你敢吃我的家人,就算是你,我也会想办法跟你拼个同归于尽。”
“呵呵,听起来真厉害。”黑衣男子轻松自若,丝毫不把她的威胁当一回事。
巫主庭一字一句清晰的说道:“我是认真的。我的家人,以及住在山谷里的村民,你一个都不能吃;只要你吃了,即使是死,我也要把你拖到地狱的尽头。”
“凭你?”黑衣男子哈哈大笑。“小巫师,虽然我伤不了你,但是凭你那丁点道行,想要杀我,作梦。你不如得道成仙后,再去修个几百年,也许还有可能封住我吧。”
巫主庭不语,只是冷冷的盯着他。
“你放心好了,我不会吃他们的。有你这么诱人的食物在眼前,我何必去吃那些糟糠肉呢。”普通妖怪吃了她,至少能增长五百年功力;只是,对他这样的稀世大妖来说奇Qisuu。сom书,五百年功力只是零头,根本不放在眼里。他看上的是她那充满力量、浑身散发罡气的美味肉体,有她这种凤毛麟角般的人类存在,他是看不上普通又乏味的凡人了。
“希望你信守承诺,不会吃我的家人与山谷里的村民。”
“你是说旁边那个包着结界的山谷?”
“对。”
“不是你的家人与山谷里的村民,我就可以吃?”黑衣男子挑了挑眉的问。
“有多少力气做多少事,我只能管到这块地方。其它地方,不干我的事。”
巫主庭平静的说完,站起身,走到他那张桌子。
看见她走过来,黑衣男子挑了挑眉。“小巫师?”
巫主庭伸手。“钱拿来。天晓得你要住到什么时候,我是开客栈,不是开善堂。”
黑衣男子乐得大笑,他拿起黄金,把金子放到她手中,忍着强烈罡气太近造成的微微不适感,他笑容依旧的道:“我无肉不欢,菜弄少些。”
远去的车马队。
“快点快点,别偷懒啊!”车队的管事吆喝着,时不时策马至车马队后头,催促落后的人车。
“老李,你紧张些什么?照那位姑娘说的,我们在中午左右就能到城里了。”领头的青年轻笑。
“不能不急呀。走习惯的路,好端端的却遇到风沙,若不是迷了路,咱们早该在三天前回家了。商行还等着咱们补货呢。”管事擦了擦额头的汗。
“多绕一些路而已。若不是他指路,我还不知道离城这般近的地方,居然有一间客栈。多亏了那位姑娘,让我买到了许多少见的药材,这次的药材再运去大城里的药铺脱手,肯定能赚上一笔。有机会要谢谢那位大哥……咦……他叫什么名字,我怎么想不起来呢?”青年皱眉苦思。“可是我好想认识他的样子……为什么不记得他的名字……我怎么记性这么差呀……”
车轮的声响与马蹄的哒哒声里,夹杂着青年的疑惑低语。
这几天,山谷里的猎户每日都笑呵呵。原因无它,猎到的兽肉全都卖给有缘客栈,连制成腊肉、腌肉的功夫都不需要。这几日赚得的钱,足够给老婆孩子做件温暖的冬衣了。
现在一捕到猎物,猎户们就直接往客栈送,不用担心卖不出去,又不会被城里的人压价,喜得他们每天都充满干劲的入山打猎,检视捕兽陷阱。
而巫主庭呢?
她在磨调味料。
这几天,她忙着在山里找各式各样的调味料,有的直接研细、切片做料理,有的晒干,备用。那些调味料有的洒入肉汤,有的抹在烤肉上,有的拿来腌肉入味。这几天,灶房里煮的肉比过去四年加起来的还要多。
“嘶——”黑衣男子心满意足的吃着微泛着金黄色泽的烤獐子肉;架子上烤的一整只獐子已经被他吃了一半。抹着野蜂蜜、丁香、小茴的烤獐子肉飘散着令人垂涎三尺的肉香,尤其是半焦的蜜香味融合着鲜肉,更是勾得人馋虫直响,恨不得学黑衣男子一手抓一只獐子腿,痛快地大口吃肉。
经过黑衣男子身边的人,总是忍不住吞了吞口水,望他一眼,想起他特殊的身分,又赶紧走开。除了一个人之外——
“大爷,烤肉是不是很好吃?”小宇眨着圆亮亮的大眼睛,带着好奇的笑容,问着正大快朵颐的黑衣男子。小宇用力吸了吸空气中的肉香,满脸羡慕。
黑衣男子瞥了小宇一眼,点了点头,算是回应。他手上抓着肉,嘴巴舍不得停歇的继续吃。
“有多好吃啊,可以跟我说吗?”小宇一脸期盼。
这几日,除了睡觉沐浴,巫主庭都待在能看得到黑衣男子的地方。美其名是提供最快最有效率的服务,实际是监视他有没有做出什么踰矩的事。
小宇说的话,待在客栈大堂的巫主庭当然也听到了。
比起务农、打猎的村民,懂医、开客栈的巫家已经算是村子里最有钱的一户人家,但是也不会每天吃肉。战乱时代,他们一家子每十天能一起分享两只鸡腿,算是很丰盛的食物了,怎么可能天天吃肉呢。
瞧见小宇口水快流出来的模样,正当巫主庭心软,想去灶上舀一小碗肉汤给小侄子喝时,黑衣男子把右手吃完的腿骨往盘子一扔,左手的肉接过右手继续吃;然后,他 用空着的左手一挥,一块巴掌大的獐子肉不知是如何被他切下来的,他抓着那块肉,递给小宇。
巫主庭愣愣的看着眼前这一幕。那只大胃堪比米袋的妖怪,居然分食物给小宇,而且还是肉!
“我可以吃吗?”等着圆滚滚的眼睛,小宇有些呆呆的,接过温热的肉。这么一大块肉,够他们一家人慢慢吃两天了。
黑衣男子咬着肉,点点头。巫家人都知道他不是人,只有巫主庭和这个小娃儿敢靠近他方圆三尺以内,这块肉就当作奖赏有胆识的小娃儿。
接过肉的小宇睁大眼睛看着那块香味扑鼻的肉,仿佛那是山谷结界边缘什么少见的小妖怪。很快地,小宇忍不住长大嘴巴,咬了一口肉,嚼了嚼,眼睛陶醉得都眯了起来。齿颊留香的肉味,让他接着咬了更大一口,奋力又慢慢的细嚼。
“好好吃喔!”小宇赞叹。“姑姑,你烤的肉真好吃。”
巫主庭瞅着小侄子满嘴油光的吃相。小宇,那肉其实是你娘烤的,姑姑只是帮忙抹调味料而已。
黑衣男子一脸享受的点点头,嘴巴没有空闲的继续吃着。
等到小宇吃到第三口肉时,终于发现姑姑一直在看他的眼神。
小宇放下香喷喷的肉,低头讷讷的说:“姑姑,我可以吃肉吗?”
小宇,你已经吃了……巫主庭看了看那块肉,又看了下黑衣男子,最后视线转回到小侄子害羞又掩饰不住渴望的表情。
唉。巫主庭在心中叹了一口气。她转头,对小侄子慈爱一笑。“你吃吧。那块肉的钱,姑姑会从他的房钱里扣掉。”
小宇立即把肉塞回嘴里,兴高采烈的吃着。
瞧见小侄子迫不及待的谗样,巫主庭感到好笑的摇了摇头。算了,小孩子多吃肉,才会长得壮。
巫主庭一边磨着调味料,寻思该如何让各种飞禽走兽的肉料理得更好吃,让黑衣男子无暇、也无兴趣去吃其他的“肉”。他真的要吃人,以她的道术挡也挡不住,她能为世人做的,就是尽量别让他的嘴有空去吃人。
不过,他未免也太会吃了。巫主庭看向旁边摊开的账本,上面写着这几天耗掉的食材。他一人的食量足抵六个壮汉,而且专挑肉吃,简直是奢侈啊……
他一天吃掉八两五钱银子,那些钱足够巫家五口人吃上三个月多。他一顿饭就吃掉半只羊,如果是獐子,就要吃一只半,这还不包括拌肉的菜蔬山果调味料。唉,他不如去外边吃掉一个人,还比较省钱省事。
想是这么想,但是巫主庭仍是手不停歇的研磨调味料,绞尽脑汁想着该如何满足他的胃,顺便留住他的人。她瞅着那名吃得不亦乐乎的黑衣男子,也没见他肚子吃撑起来,到底食物都吃去哪里了?真令人疑惑。
“这位大爷。”巫主庭清了清喉咙。
黑衣男子咬着肉,半转过身,丢给她一个询问的眼神。有事?
“三十两银子已经用得差不多了。金子拿去城里兑了现银,我算过了,即使价钱算你便宜些,依你的食量,大概够你再住上半个月。现在钱是够用,但是半个月后,我会跟你结一次账的。”
黑衣男子点点头,表示知道。
半个月以后,怎么办呢?总不能让他为了省饭钱,跑去吃人;或是为了有钱住客栈,去吃掉一个人,再“捡”起那个人的钱吧。巫主庭不禁烦恼了起来。
“小宇!”一道喊声从客栈外远远传来。
“小二子。”小宇嘴里含着肉,口齿不清的喊着。他拿着那块肉,撒开双腿往外奔去。
约莫五岁大的小二子怀里揣着一个兽笼,里头关着一直大白兔。
“小宇,你在吃什么肉?”小二子惊讶的看着小宇手上的那块肉。
客栈飘出的烤肉香味,在外边数十尺处已然香浓可闻。让人口水直流的肉香总是让小二子一闻再闻,最近特别喜欢往有缘客栈跑。
肉耶!小二子知道客栈这几天住了一位豪客,因此客栈时常宰羊杀鸡烹肉,只是不知道现在正吃着什么肉罢了。
“我不知道,你吃吃看。”小宇先咬下一大口肉,然后把手上仍有半个巴掌大的肉递给他最要好的朋友,很开心很大方的分给他吃。
于是小宇先前吃肉的满足模样,在小二子身上又发生了一次。
平常老百姓平日都吃些粗粮、蔬菜,能填饱肚子就行了,有时吃颗鸡蛋就已经很享受,至于肉,则是过年过节才能沾几口的高级品。
虽说如此,比起外边时不时发生的水旱灾,甚至蝗虫过境、农作物欠收,外貌许多地方经常闹饥荒,百姓饿得狠了,树皮、草根,甚至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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