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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漠邪皇:万岁万万睡-第7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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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叫她的命如此,容不下悲天悯人。
谁叫她的悲天悯人间接地导致烨斯汀与薇安没有期限的一场别离。
眼下,烨斯汀的决定引发的风波,超出了贝娜的预期:
第二日,大殿内,几名官员据实进谏:
柏柏尔人在一年前落败后,齐齐逃向沙漠南部,而如今,他们竟也按照沙漠帝国的形式划地成立又一国家,与图阿雷格形成南北对立的格局。
如此作为,是无形的挑衅、对峙。所以,他们希望烨斯汀下令挥兵南下,将之一举歼灭。
烨斯汀却是毫无兴趣,道:“日后,我该为自己活几天了。”
有人闻言脸色大变,“陛下,您的意思是——”
“谁想打,就去。我要回郦城,行程已定,即日离宫。”
简简单单两句话,已足够让众人哗然。
“陛下如何能在此时离开帝都?”不可避免的,有官员提及昨日眉雅被处死之事,“先图布酋长必会因爱女之死生出反心,甚至会与沙漠南部国家联手,陛下此时该做的是安抚图布人,而不是率性离开!”
烨斯汀却是轻描淡写地回一句:“那就让他反。”
“……”官员迟疑片刻问道,“敢问眉雅因何被处死?”没办法,坐在王位上的人无所顾忌,他们却不能如此,总要找出原因为他善后。
“言辞谈及薇安。”
“……”官员要被气疯了,这种事发生过多少次了?为什么不能结束呢?
便又有人忍着气问道:“敢问陛下前去郦城所为何来?”
“找我一直在寻找的人。”
“如果还是为了寻找薇安,恕我们无法认可,拼上一死也要阻拦!”一人双眼冒火地说完这句,大步出列,率先跪倒。
又有七人出列,以死相逼。
烨斯汀眸色黯沉,寂如深潭,“普利莫,成全他们!”
普利莫挥手唤侍卫将八个人拉下大殿。
“死是多简单的事。”烨斯汀站起身来,缓步走下长阶,对于旁人求情的言辞无动于衷。
“反者,杀;侵者,诛。无事,安于现状。沙诺,日后按此道打理政务。”烨斯汀交待完这些,径自走向大殿外。
有人痛心疾首地道:“一字一句不曾提及子民,一字一句无扩展疆域之心。陛下!执迷不悟、沉浸于儿女情长、暴虐行事,来日必遭天谴哪!”
“说的没错。”烨斯汀脚步未有任何迟疑,“普利莫,赏他!可将方才一字一句镌刻在大殿之外,告知臣民:这般昏庸无道的暴君,你们是跪着活,还是站着死?”
“……”
没有任何人搭腔。
这是已经倦于坐在王位上的心声流露。
无人分享的荣华,他不能留恋。
沙漠南北交界线上,地势偏低处,有一片茂密丛林,连绵起伏,看不到尽头。
丛林内,有着罕见的体型巨大的蟒蛇,有着最凶猛的野兽,有着四季苍绿的参天大树。
对于猎人来说,都是分外凶险、容易迷路的所在。
传闻这片丛林是死亡地带,没有人能在深入其中后还能活着回来。所以居住在高处的人们,即便是能望见丛林内部陡峭的山峦、丰富的水源、艳丽的花丛这些得天独厚的资源,也不敢轻易踏入。
种种因素相加,使得无人能够想象到,丛林内部别有洞天,在那里有着一个小小的与世隔绝的村落。
村落所在地,就在山峦之中。
村民们生活的空间,是近百个小小的山洞,循着地势围成一个椭圆形,椭圆形正中,是一片岩石地,岩石地正中,有着一汪四季不干枯的泉水,给村民提供水源。
村民原来被一伙强行入内的强盗主宰命运,后来,这伙强盗之中多了一个女孩,女孩又主宰着强盗的生死。
与世隔绝的生活太枯燥寂寞,地势所致,整个村落算是没有秘密可言,所以,看女孩不时修理那伙强盗,就成了村民的最大乐趣。
女孩沉默寡言,冷冰冰的,村民们不知道她从哪里来,只知道她的名字是乔。
炎热的正午,乔带着几个强盗去打猎回来了。
她走在明晃晃的阳光下,背着弓箭,马靴踏上岩石地,发出的声音微不可闻。
她身姿修长,编成一根麻花辫的长发垂在胸前,白衣黑裤溅上了野兽的鲜血,很是刺目。
她拎着一只大鸟、一只野兔,袖管卷至肘部,右臂上一道道深深的伤疤,触目惊心。
跟在后面的几个强盗用木架抬着两头野兽,一个个累得气喘吁吁,满头大汗,笑容却有着收获之后的愉悦。
乔顺着陡峭的石路而上,走到她每日居住的山洞口,把大鸟、野兔丢给正在晒太阳的一名年轻女子。
年轻女子翻了翻眼睛,认命地叹息一声。
乔走进山洞,片刻后,染着血迹的衣裤丢了出来。
年轻女子看着那两件衣服,嘴里无声地嘀咕着,透过眼神中的恼怒,能猜出说的不是什么好话。可即便再不满,还是弯腰捡起来,放入一个木桶内。
“四木!过来帮忙!”
说话的男子二十八九岁的年纪,与乔一样,看样貌就能知道,他是来自沙漠之外的异乡人。
他身形高大,一头褐色的头发,五官漂亮悦目,尤其一双眼睛,深邃而明亮得吓人。
被唤作四木的女子不满地瞪着他,“尼克你是瞎了吗?我一个人,只有一双手!哪儿伺候得了你们两个!”
尼克捡起一粒小石子,毫不留情地掷向四木额头,“你个废物!能做的事情数的过来,抱怨什么!”
四木没能躲过,额头被石子砸中,疼得又是咬牙又是皱眉,无声地骂了一句混蛋,之后也只得放下手边的事情,先去帮忙安置体型较大的猎物。
尼克的白色上衣也是血迹斑斑,且被树枝、野兽的利爪撕扯成了几片,他一面扯下,一面走进乔居住的山洞。
“滚!”随着这个字,一个酒壶飞到了尼克身上。
尼克险些被砸得掉下去,带着几分狼狈接住,明白过来,“给你灌满酒壶,等你穿好衣服再进去,对不对?”
“你,衣服。”
尼克拍拍额头,恍然大悟,“知道了。”
他把酒壶灌满,又找来一件干净的衣服穿上,等山洞里的油灯点燃之后,才弯腰走了进去。
乔拿过酒壶,也不理他,顾自喝酒。
尼克坐到乔身侧,温声道:“我要出去一趟,这次一起吧?”
乔斜睨他一眼,“抢劫?”
“只是去散散心。现在有你带着我们打猎,哪儿还用得着抢劫?去繁华一些的地方走走,也买一些用得着的东西。比方说你的衣服,还有你这张小脸儿也该找点儿护肤品。”
乔无动于衷,“不去。”
“必须去!”尼克语气强硬起来,“你都在这里闷了多久了?三年了吧?这么活着的话,还不如死了!”
“闲得你救我。”
“……”尼克被气急了,站起身来,指着乔的鼻尖,“乔薇安!你这是懦弱的表现!你在怕什么躲什么?我教给你的那些东西,你是要全还给我是吧?!”
“是又怎样?”
尼克带着怒意抽出匕首,“你不去我就把你那匹马杀了炖肉吃!我真是惯出你毛病来了!”
“……”
“……”
“我去。”
尼克逸出开怀的笑,“我去让他们准备,明天就走!”
乔——不,薇安身形向后仰,倚着叠起来的几张毯子,微眯了眸子,看着外面刺目的光亮。
三年前,薇安遇到了以抢劫、寻找金矿为生的尼克,被救治之后,昏昏沉沉之中来到了这个与世隔绝的地方。
上一世的尼克,寻找、挖掘古墓的行径在大功告成之际,终结了她和他在先进的时代的命运。
她连人带行囊到了大漠,有了后来至甜至苦的一段岁月。
而尼克在古墓下沉之后被困住,完全找不到逃离的出路,在被尘沙封闭的空间内,在即将窒息而亡的前提下,给了自己一颗子弹,结束了一段生命旅程,新的一段生命也由此开始。
他意识恢复之后,发现自己身在远古大漠,有着与前生酷似的容颜,以大漠外来客居民的身份,生活在一个城市。
他身边围绕着一群有着强盗本性的人,闲时由他带领在大漠中寻找金矿,做着一夜暴富的美梦。
战乱爆发,本就遥不可及的美梦破碎。
他带着这些人离开了硝烟弥漫的城市,索性过起了以打猎、抢劫为主要谋生手段的生活。实在无目的行走大漠的途中,他凭借着与生俱来的直觉发现了这个地方。
要说安全,哪里也比不得这里。
他们定居下来,自此才有了固定的一个窝,走到哪里,不管离开多久,还会回来。
遇到薇安,纯属意外,尤其,是在她毫无生机的情形下。
尼克总觉得,是他害得薇安有了这一趟穿越之旅。而在后来,薇安比之前世更加沉默自闭甚至偶尔自虐的性情,让他猜出她必然在之前饱受怆痛。
他难过得厉害,他只想弥补。
就这样,三年来,一直纵容着她不肯走出这里,只以打猎为生的生活方式。
总是觉得,时间久了,她心里的伤再重,也会慢慢消减,慢慢淡忘。
可是,三年了。
三年是什么概念?她依然像最初那样,偶尔眼神恍惚地想起什么事的时候,眼中的痛苦,让他看着几欲心碎。
他的孩子,本就命途坎坷,不该痛苦一生。
她身体痊愈后,对他讲的第一句话是,不要叫我薇安,我厌恶那个名字。
有很长一段时间,她什么都懒得做,每日酗酒,心安理得地醉生梦死。即便是现在,也是每日拿着酒壶不撒手。
既然逃避、隐居并不能让她放下之前经历,那么,他就算是绑着她,也要让她走出去,面对这尘世。
他能确定的是,这样的痛苦,必然是情殇所致。
而她从不肯谈及那一段感情,她也拒绝听到任何来自于外面的消息。为此,她甚至对他两名伙伴险下杀手。这样的情形下,他们在外面听到什么传言,也只能在回来之前就讨论完,在她面前,他不忍心说,怕触动她心头的伤;别人不敢说,怕因为多讲几句话就赔上性命。
而在这三年中,他和伙伴一起出去过几次,终于通过传闻一点点拼凑出了她和烨斯汀的过往。
烨斯汀,图阿雷格之魂,无人不知的最骁勇善战的人,无人不知的现世暴君。因着他从未放弃寻找薇安,薇安的名字也被所有大漠中人熟知。
尼克能推断出的是,如果他的养女曾和那样一个人轰轰烈烈相爱,那么恐怕此生都不能放下,不能遗忘。
薇安现在的选择其实不多:要么一生都在孤寂之中被回忆折磨,要么就走出这里,去面对过去的一切。
的确是,他并不确定烨斯汀寻找薇安的原因是爱是恨,可还是愿意给两个人创造相见的可能性。
否则,生不如死的薇安不是他能日日面对的。哪怕薇安为这段感情最终送上性命,想来也算是死得其所。起码,他会陪着她。
生不如死地活,在他看来,真不如干脆痛快地死。而他,本来就是个死过一回的人,没什么可怕的。
再说了,烨斯汀对于薇安,在任何人看来都是情深不渝,又是历时三年的寻找——其实可以让任何人确定,烨斯汀永无伤害薇安的可能。
这一天,是尼克三年来最愉悦的一天。
终于,他的孩子肯走出去了。
预感告诉尼克,只要薇安肯拿出一点点的勇气去面对,局面都会发生逆转。
只是,在那些可能发生之前,他不会告诉薇安任何关于烨斯汀的事,一旦告知,恐怕会适得其反。
当晚,收拾行囊准备启程时,四木跑到他面前满含期待地询问:“这次我们去哪一带?”
尼克思索片刻,“北部,郦城。”之后目光森冷地警告,“你要是敢告诉乔,我就把你绑在丛林,让野兽把你分尸。”
四木一副嬉皮笑脸的样子,“除非你给我改个名字!不然这名字我只知道发音却不知道意思,太奇怪了!”她是从没放弃过这想法,是从没见过比尼克更不可理喻的人——几年前他在一次大难不死醒来之后,就总是会叫错她和几个同伴的名字。他们还没有生气,他却先不耐烦了,大手一挥,强行给他们起了新的名字:一山,二石,三水,四木。
“做梦!”尼克赏了她一记凿栗。被他改了名字的这几个人,算是他强盗队伍中的主力,来自于沙漠之外的国家或大漠的某个部族,名字一长串,他实在是叫不惯还记不住,索性用薇安的母语中文给他们取了新的名字。
是啊,在初穿越的时候,他记挂的人,一如今日,只有他的养女薇安。
古罗科至郦城的路,在这三年来,走的人多了,烨斯汀又曾下令将不适宜行人的地段修出道路,便有了如今较为顺畅的路途。
烨斯汀率领一千精良暗卫、两千精兵,在二十天之后,抵达郦城,入住庄园。
他回到这里,是念旧,也是在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指引之下而来。
想回到和她一起停留最久的地带,肆无忌惮地想念追忆。
想在当初留下最美、最坏记忆的地方,静下心来等候。
他是不尽责,他是率性而为,他是不能心怀天下。
太重的寂寞,太重的思念,让他无心政务,只想守着与她有关的一切度日。
所谓天下,若无她,便是别人的天下,不是他愿意抓在手里、放在心头的。
心之殁,莫过于此。
薇安跟随尼克,神思恍惚地赶路。
她在离开小镇那夜之后,便失去了方向感,再也不能辨认方向,再也不能知道自己身在大漠何处。
只是,还是能通过沿途的风景感觉到大漠的变化。
战乱的岁月是结束了,起码她走这一路,不觉得人心惶惶,没看到烽火狼烟。
可不论哪里,气氛还是压抑沉重。
不论到何处,她还是会避开人群,愿意独处。
某个不愿想起的人,某些已经逝去的人,愈发频繁地出现在心头脑海。
那个不愿想起的人,他现在怎么样了?
有没有统一各族重建沙漠帝国?
现在让她困惑的一点是,听闻南北两处各有一个国家,形成对峙局面。
南面国王被人提及时从来是“那个柏柏尔国王”,北面国王被人提及时,是“白发帝王”。
都与他无关。
他不是柏柏尔人,他今年不过二十岁,还不到生出白发的年纪。
偶尔竟为此心焦心疼——那个最有野心的烨斯汀,在战乱之中,成了败者么?
真不愿意相信,偶尔甚至很迫切地想找个人问一声:你还记得烨斯汀么?你知道他的下落么?却又总是在念头升起之时便打消。
她经常无意识地用手指梳理一把长发,会低头凝视掺杂在黑发其中的少许白发。
一根根白发是因为小镇上的人的死,还是因为离开他而生,她也不得而知。
烨斯汀,我心已苍老,想来容颜亦憔悴,你呢?
☆、第112章 失之交臂,别后再聚
这条路很漫长,一走便是几个月的光景。
看地形图得知趋近郦城的时候,尼克和同伙的心绪飞扬起来。
可是,碍于薇安孤僻的性情,他们要在郦城城外搭建帐篷停留。
一行十几人,加上几个半路抓来充当壮丁的,都对这安排很不情愿。
可也没办法。
不论薇安还是尼克,身手都好到可以轻易放倒任何人,而如今很明显,尼克是处处迁就薇安。最重要的是,薇安的箭法本就炉火纯青,在这三年来打猎的过程中又精进许多,到了吓人的地步,连尼克都望尘莫及,旁人便只有服从的余地。
等待帐篷搭建起来的时间内,薇安喂了小黑马水和草,之后随意坐在沙地上,一面喝酒,一面以手指在沙土中写写画画。
小黑马偶尔无聊了,便走到薇安身侧,有模有样地看着她写出来的字,或是撒娇一般用头蹭着薇安的肩背。
这匹马与薇安的感情、默契让人咂舌不已。
当然,尼克并不会因为这一点就认定薇安是怕马儿遭他的毒手才同意出来走动的。
在这方天地,只要她不愿意的事,他其实都没办法勉强,没有谁比他更明白这一点。她之所以答应,只不过是有意如此。她若不答应,他也无计可施。
尼克走到薇安近前,瞥一眼她随意丢在地上的包裹。她并不看重这次行程,只是用白色麻布打了个包袱。他猜测着包袱里面至多也就一两套换洗衣物、一些纸笔,再无其他。
他知道她很多时候会在A4纸上写写画画,但是大部分是用他所不知晓的文字书写,即便有意窥探她心迹,也是无路可循。至于用英文或中文书写的文字,不带一点情绪,只是记录下见闻而已。
但是也不难猜出,他不知晓的那种文字,是图阿雷格文字。
尼克对上薇安眼眸的时候,看到她眼神中的困惑。
“怎么了我的宝贝儿?”尼克和薇安交谈,一般时候是中文英文混着来——要说语言天分,尼克一点也不比薇安逊色,中文功底甚至要比薇安更好。现在他说的,是流利的中文。
薇安望着周遭景致,困惑更浓,“感觉上,像是来过。”
尼克暗骂一声小笨蛋。谁都知道她和烨斯汀曾在这里生活过一段时间。现在倒好,她这当事人是彻底迷糊了。
可表面上,他还是故作惊讶,“是么?这儿是什么地方?”
薇安欲言又止,随即眼底困惑散去,取而代之的是冷漠,“做强盗的不知道地形?”
尼克解嘲地笑起来,“问问你而已,看你是不是失忆了。”
“……”
“要不要给你提个醒?”
“随你。”
尼克目光微闪,“算了,还是你自己弄清楚比较好。”
薇安无所谓。
事实上,她到哪个城市的外围都会生出似曾相识的感觉,却又是到哪里都不能确定,也不想得知。
在哪里还不是一样。
如果哪里都不是家。
尼克坐在薇安身侧,从衣袋里取出一个精致的小烟斗,对薇安伸出手去,“火。”
他还是那样,烟瘾很大,到哪里都带着烟斗,却总是忘记带上火镰,一如前世常常有烟没火。
薇安从裤袋里掏出跟着她穿过来的打火机,丢给他。
尼克到这方天地,没有白来,依着他的喜好,有很多在人们看来奇奇怪怪的发明。
例如薇安以前很喜欢、现在日日不愁没处找的漱口水。
例如他现在手里的小烟斗。在环绕着村落的丛林里面,他寻找了很久,才找到了能晒干充作烟丝的大叶植物。
例如他在村落里生活的时候,费尽心思花钱雇人开采出一片粮食地,为的是粮食收获之后酿酒喝。
他与薇安不同。
在这里,薇安有所创新的是家具、食物这些能带来安全感的东西,他有所创新的却是烟酒这些能满足他嗜好的东西。
帐篷搭建起来之时,一天中最炎热的下午还未过去。
尼克放下一行人,独自进入郦城。他和同伙到哪里骑的都是骆驼,不是他们喜欢骆驼有耐性而又慢性子,而是因为他们总是在长途跋涉,他们无法找到像跟随薇安左右的那匹宝马。
真正的宝马,是与主人心有灵犀,是能克服最艰苦的环境,是能生死相随,是可遇而不可求。
尼克进入郦城,去了几家店铺,给薇安买了一些衣料、擦脸油、头饰。
一路上所看到的行人,衣着样式相同,不同的是材质。男子大多长衣广袖,与他见过的中国古代男子的深衣、锦袍相仿;女子大多身着色彩鲜艳的衣裙,样式亦类似于中国古代的深衣、褙子。
沙漠北部帝国建立的益处就在于,很多事情能得到统一的形式。不出意外的话,这是沙漠帝国初建时便得到规范的衣着。
尼克可不认为这是烨斯汀的意思——在他看来,甚至在所有人看来,烨斯汀可没那份闲心。今时情形,或是官员循旧例立的规矩,或是居民自发地循旧例,没有第三种可能。
采买完所需之物后,尼克又连去了几家酒楼。
不是他有钱烧得慌,是想从人们的议论之中得到烨斯汀的行踪。
让他欣喜的是,烨斯汀已经来到郦城几个月之久;让他沮丧的是,没有人再将他与薇安放在一起议论。
议论薇安者死,说话稍不注意可能就会被暗卫抓走杀掉。
是因此,敢议论烨斯汀的人也是越来越少,更是无人敢直呼他的名讳谈及任何事。
烨斯汀如今的残暴,已经到了让他的臣民人人自危的地步。
尼克为这现状很沮丧——看看,他养女喜欢的是什么人,喜欢他养女的又是什么货色。
留心听了很多人的琐碎谈论,又不着痕迹地套话许久,知道烨斯汀入住郦城之后,便一直停留在庄园之中,甚少出行。
这结果让尼克很沮丧,他总不能把薇安绑去庄园吧?现在的薇安的身手,并不在他之下,那是他根本不可能办到的事。
他很沮丧。
当夜再出城是不可能了,随便找了一户人家,丢下了几个银币留宿,辗转至夜半才睡去。
第二日,城门刚开便出城,返回至帐篷处,不见薇安。
四木告诉他:“薇安一大早就去遛马了,说如果你回来等不及的话,可以带我们先走。她在什么地方,会发鸣镝箭告诉你的。”想了想又补充道,“她带上了行囊,估计是嫌我们烦,想在外面多转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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薇安信马由缰,游转在大漠。
小黑马像是认定了一个目的地一样,中途便奔着一个方向撒着欢儿地跑开来。
趋近那道河岸,遥遥望见那片落英缤纷的丛林的时候,薇安的意识被唤醒,急急带住缰绳,强行让小黑马停下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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