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请认真种马-第2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
“不然你到现在还光屁股呢。”
男孩的脸一囧,大约是因为害羞的缘故,他连忙站了起来,身上的披风“滋溜”一下滑下。
汤慕低下头,上下扫视了一番后,淡定道:“对,就像现在这样。”
“……”
4所有的怪大叔都要隔离
大约是因为从未面对过这样的场面,男主君愣了足有十秒才反应过来,而后如同被踩了尾巴的野猫一般跳起身,扯起地上的披风就慌忙地往身上盖。
却没注意到他无意间已将脚踩在了披风摆上。
只听得“刺啦”一声不响,“破旧的披风”正式成为了“撕成两半的披风”。
“……”男孩注视着手中破布,又看了看脚下的另一半,猛地蹲下身抱头,片刻后,才小心翼翼地抬起头。
“噗!”汤慕忍俊不禁。
这笑意不但没缓和气氛,反而让男孩恐惧地一抖,拼命地把头埋进手臂里,如同钻沙的鸵鸟般。
“……”汤慕这才想起来,自己现在是个面瘫啊喂!
面无表情地发出“噗”声什么的……该死的种马大神去死去死去死!
即使心中悲伤已经逆流成河,她的脸上依旧古井无波,无语凝噎了片刻后,汤慕默默地从包裹里又掏出一件披风,蹲下身将男孩的身体裹好,动作间她注意到了男孩光着的脚丫子,汤慕想了想,从虚拟包裹中找出了一双“颜色古怪的皮靴”给他套上,鞋子有些大了,但反正之后就会换掉,所以无所谓。
而后又从拿出了一些金币和银币,塞进睡衣的口袋里。
做好一切后,她弯下身朝年幼的男主角伸出手:“走吧。”
男孩没有动弹,汤慕耐心地一直伸手,直到片刻后,一只小而柔软的手悄悄将自己塞入她的手心,她满意地合上手,牵着走。
所以她最喜欢养小动物了,这种由开始怯生生不敢靠近到最后跑过来咬你裤腿的养成感真是太美了。
心中美滋滋的汤慕却没有细想——这位安静地跟在她身边的男孩,真的是无害的小动物吗?
因为脑中有着地图的关系,汤慕很顺利地带着男孩花了大约半天的时间到达了下一个小镇,为了防止麻烦,她没有使用任何交通工具,当然,以孩子的体力是无法支撑这么长的路途的,所以大半的时间都是汤慕抱着他飞奔。
不得不说,种马大神的银手指开的就是很给力,即使跑了半天也几乎没有什么疲惫感。
在这座名叫伯尼的小镇中,汤慕停下了脚步,毕竟现在的男主只是一个逃跑的奴隶,看守卫都敢虐他就知道没人注意到他的价值,所以应该不会有人会跑这么远来专门抓回他——就算真的来了人,汤慕也绝对会通过地图注意到。
来到这座小镇后,汤慕的第一站是——成衣铺。
两人的穿着并没有引起铺主的注意,这座名为伯尼的小镇不远处就是博丁顿森林,因为其中有着丰富的魔兽资源,所以小镇中来往的客人大多是冒险者。
他们在这里修理装备购买补给以及放松休憩,在镇上做了三十多年生意的店主可以自信地说他见过的冒险者比喝过的麦酒都多,其中甚至有些人被魔兽咬得丢盔弃甲光着屁股跑回来,所以,眼前这两个穿着破烂披风的人完全不够看啊不够看——不过这两个家伙一看就是穷鬼,还是别宰太狠,免得把人吓跑了。
所以店主大叔表现地很淡定。
而他的态度也很好地抚慰了汤慕略微紧张的情绪,她再次感谢自己没有卖掉包裹里的垃圾。
因为环境的关系,镇中的店铺除了主业外,大多还会收购低级魔兽材料,这家店也不例外,除了将其贩卖到附近的城市里换取差价外,店主偶尔也会对一些魔兽皮毛进行加工,所以店中还摆着一些魔兽皮外衣,质地比起普通的动物皮毛外衣要坚韧了不少,价格也要比普通衣物贵上许多。
当然,因为汤慕他们是个“穷鬼”,店主毅然地放弃了对他们推销这个的念头,这也恰好合了汤慕的心愿,因为在她看来,这些所谓的高级货和普通衣物没有任何区别,毫无属性加成,比她包裹里的时装差了太多……可惜按照《龙之谷》的规则,人物满30级才能穿上时装,所以她也只能凑合下了。
本着“逮住一个是一个,不把客人推别家”的原则,店主报价没有太黑,两人从里到外各自两套衣服,才收了五十六个银币。
店主大叔觉得自己真是太厚道了,才赚七八倍利润而已,所以当他看到汤慕非常轻松地从口袋中掏出一把金银币数出五十六个递给他时,几乎快哭了出来——该死的!早知道就推销贵的!早知道就再多要点!
用一种极度悲哀的目光目送着两人离开后,他觉得自己会懊悔到今晚失眠的,于是毅然决定提前关掉店门,去酒馆找自己最爱的珍妮妹子来一发,如果能免费就更好了。
有汗运动什么的,最适宜派遣忧愁了。
力的作用都是相互的,所以郁闷什么的也是双方面的。
即使已经离开很远,汤慕依旧觉得自己的背脊被店主诡异的目光刺得生疼,如果不是地图中对方的光标还是蓝色——代表着他没有任何恶意的话,她几乎觉得对方要攻击自己了。
也许人眼会出错,但系统不会出错,事实证明,这位店主完全没有攻击他们的念头,那么她盯着他们的原因是……
他是基佬?!
汤慕震惊了!
她还记得被丢进来的原因是无数个原本的种马男主都被拖去搞基了……原来诱惑从这么小就开始了吗?
居然对这么小的孩子下手!节操何在?!
万恶的大叔!她一定会从他的手中保护男主的贞操的!
汤慕面无表情握拳,背后燃烧起熊熊的烈焰,却完全没有意识到走在她身边的男孩背脊一僵,很显眼,比起那位店主大叔,身旁的这位面无表情喜怒不定身上经常冒出各种奇怪气场的女性更让他觉得诡异。
之后的时间里,汤慕带着男主君在小镇上逛了一圈,填饱了两人的肚子并购买了一些目前所需要的东西后,最后来到了旅店,不得不说男主的运气就是好,这个时候正是猎兽的旺季,人流量巨大,而他们则刚好拿到了最后一间客房,虽然也有一部分原因是这间是最高级的客房,价格对于一般人来说贵的离谱。
经过今天的逛街行为,汤慕对这个世界的物价有了一个初步的认识,简而言之,包裹里还有一大堆金币的她现在完全可以说是一个大富翁,生活完全无压力。
但坐吃山空是个不好的习惯,不过这都是之后要考虑的事情了,当务之急是……
汤慕靠在浴室门口,冲站在屋内的男孩伸出了罪恶的双手:“小鬼,要姐姐帮你洗个澡吗?”
5汤姆与杰瑞
注视着男孩君连滚带爬逃进浴室的背影,汤慕弯下腰抱着肚子笑了起来,笑着笑着,她突然透过屋中的镜子看到自己面无表情发出笑声的模样,顿时被吓得差点滚地。
好……好可怕,就像变态痴汉一样TAT
难道她以后连笑都不能笑了吗?
欲哭无泪间,她再次看了一眼镜子,发现自己的面瘫脸看起来更加阴暗变态了……
救命!!!
汤慕不禁悲从中来,头上积起了厚重的乌云,几乎快要下起雨来。
不过忧伤了多久,浴室中发出的奇怪的声音将她拉回了现实。
汤慕注视着微微拉开的浴室门,雾腾腾的蒸气顺着那小小的缝隙往外飘散。
“有什么事吗?”
“衣……衣服……”男孩低低的声音传来。
汤慕这才恍然,刚才这小鬼跑得太快,以至于甚至忘记了拿换洗衣服。
她施施然地从虚拟包裹中掏出衣物,递给了对方伸出的小手,悉悉索索的穿衣声从门后传来,片刻后,一只成功洗掉了漆黑表皮的白包子热腾腾出锅。
该说不愧是男主吗?
某点文不管是啥类型,除去某些专爱写胖子或丑宅的作者,百分之九十九的文中男主都有着一张好相貌,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很明显,这位也是其中之一。
刚买来的衣服十分合身,虽然孩子看不出什么身材,但的确让他看起来精神了不少,湿润的半长黑发披散在稚嫩的肩头,有几缕滑到了男孩稚嫩的脸颊上,大约是因为之前身份的关系,他并不像汤慕曾见过的同龄孩子一般有着软软的包子脸,反而是瘦削的瓜子脸,长期的营养不足更是让他的脸孔和嘴唇有些苍白——但并不难看,或者可以说,他真的是个俊俏的男孩,只是看起来稍微瘦弱了些。
所以说她的第一个任务就是把男主君养成包子脸吗?汤慕觉察到了深深的使命感。
随手拿起一条毛巾搭到男孩的头顶,汤慕帮他擦了两下,却感觉手下的小身板僵硬地厉害,顿时玻璃心碎了一地——她真的有这么可怕吗?
“你自己擦干头发吧,不然会感冒。”
说完,汤慕也走进了浴室,开始洗澡。
她真的不后悔选择了最贵的客房,因为它是这座旅馆中唯一拥有热水器的房间。
没错,热水器。
当然,动能不是电,而是在魔幻文中出场率很高的魔晶——也就是从魔兽的体内取出的含有能量的晶核。
由此可见,这个世界的生活标准应该还是很高的,因为除了热水器外汤慕还看到了抽水马桶,简直和现代没什么区别嘛。
然而这些东西的普及率并不算高,毕竟魔晶只能猎杀魔兽才可以取得,即使是维持这些使用地只是最低级的魔晶,也不是所有人都能付出这笔钱。
洗完澡后,汤慕换上了新衣服,顺手将身上的睡衣好好地塞进了包裹中,毕竟这是她从家中带来的东西,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完成任务,留着也是个念想。
做好一切后,她边擦着及耳的短发,边走出了浴室。
一出门,正好看到男主君盘腿坐在地毯上看书,神色很认真,以至于甚至没有注意到她出来。
“你认识字?”
“……!!!”男孩的脸瞬间变得惶恐了起来,他连忙丢掉手中的书,快速地站了起来。
“我并没有责备你的意思。”汤慕捂着再次碎了一地的玻璃心,尽量放柔声音说道,“这些书本来就是买来给你看的。”这些《初级魔法入门》《基础冥想方法》《初级剑法入门》什么的……虽然用的都是中文,但她完全看不懂!!!
“……”
汤慕这才发现,她似乎一直以来忘记了一件事——自我介绍。
于是她走了过去,坐到了男孩面前,希望这样能减轻身高上给他带来的压迫感,虽然她的身材在哪个世界都只能说是娇小,但面对孩子还是有自信的。
“坐下吧。”
男孩沉默了一下,顺从地坐了下来。
“先自我介绍一下,我的名字叫汤慕,职业……算是个弓箭手吧。”
“汤姆?”
“……不是汤姆,是汤慕!”
汤慕泪流满面,她就知道!!!
她恨这个名字!!!更恨那个不负责任地给她取名还找“慕啊就是恋慕这个词多美”这种理由的老妈!
从小到大,所有同学都特别爱叫她“汤姆”,包括英语课上造句,也永远是TOM如何如何如何……
这还算好的,自从《哈利·波特》开始流行后,自从发现伏地魔的本名是汤姆后,自从伏地魔变成没鼻孔光头大叔后,大家都爱叫她“秃姐”或者“没鼻女”啊喂!!!
简而言之,这个名字简直是她一生的败笔!
大约是太过激动的关系,她的声音吓得男孩一抖,她连忙放松,扶额:“你还是叫我姐姐吧。”虽然她的年纪做阿姨也成,但好在有张娃娃脸,各种不显老,这可以说是她浑身上下最引以为豪的地方了。
除了本名之外她还有个英文名——凯特,关于这个名字也是有来历的,初中时期学校流行取英文名,而当时还有一部外国动画名叫《猫与老鼠》,里面的猫就叫汤姆……
所以大约等式如下:
汤慕=汤姆=猫=cat=凯特
她反抗了三年未果……从此后这个可怕的英文名字就一直伴随着她直到大学毕业进入公司,真是一脸血。
总而言之,这一中一英两个名字简直是她一生的败笔,如果可以,她绝对不想再提起!
回忆完过去,汤慕默默擦去记忆中的血泪:“你的名字呢?”
“……我没有名字。”
“哈?”
“你家人没有给你取名字吗?”
“……”男孩陷入了久久的沉默之中。
这个孩子的设定到底是怎样的?
难道他是传说中的“苦大仇深”型?
这样的主角长大后一半需要报仇顺带泡了仇家的未婚妻或者亲妹子吧?
真麻烦啊……
待她从深思中回过神来,发现坐在她对面的男孩深深地低着头,小身板再次开始颤抖,似乎又被她吓到了。
“……过去的事你不想就不说,没事的。”汤慕连忙安慰起对方,“既然你没名字,那我给你取一个吧。”
汤慕振奋了起来,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有给男主取名的权利的。
“我想想啊……”汤慕想着想着,心理阴暗了起来,《猫与老鼠》,猫叫汤姆,老鼠则叫杰瑞,要死干脆大家一起死,那么……
“你就叫杰瑞……”话音未落,她对上了男孩抬起的眼眸,不知为何心里一虚,不自觉地就又加了一个字,“特。”
“杰瑞特?”
“嗯,姓的话,就姓……”汤慕在有限的大脑词库中快速地思索着所知的外国姓,突然灵光一闪,“斯派克!”虽然记不太清是从哪里来的,但似乎有这个姓的男人是一个很会泡妹子的男人。姓这个,没错的!
“杰瑞特·斯派克!”汤慕伸出手拍了拍男孩的肩头,竖起一个大拇指,“不要辜负这个名字啊少年!你的征途是星辰大海!!!”
“……可我们不是在森林附近吗?”
“……”
没有想象力的小鬼最讨厌了!
6我要成为新一代的好屠夫
虽然给小鬼取的名字是杰瑞特·斯派克,但出于某种比较阴暗的心理,汤慕叫他时还是一口一个杰瑞,还美其名曰这是昵称。
就这一点来说,她相当懂得自得其乐的精神。
而杰瑞特这小鬼被她纠正了无数次后,终于学会用“姐姐”来称呼她,一般小说里到处都是主角君的小弟,像她这样能当主角大姐的多厉害!
于是,她再次自得其乐了。
在旅店休整了一天后,汤慕顺利地在小镇中找到了一间地理位置和居住条件都还不错的出租房,没错,她打算带着小鬼暂时先住下来。
毕竟这座小镇的附近就是传说中的刷怪圣地——博丁顿森林,一看就是男主初期的升级地,而且她的经验和收入也可以顺带着从其中获得。
租下的房子不大,但好在家具和日用品都齐全,也没有漏风漏雨的现象。
第一晚躺在这个暂时的“家”中的床上,汤慕感觉到了某种熨帖的安心感,果然她天生不是漂流系而是宅系啊。
轻轻舒了口气后,她闭上了眼眸。
大约睡了三四个小时后,她就完全恢复了清醒,感觉浑身有力地可以去找狗熊单挑,这也是和游戏系统融合的后遗症吗?
虽然看起来挺不错,但是……被剥夺了睡觉幸福的她感觉自己苦逼极了。
在床上赖了一会儿后,她索性爬起来,小心翼翼地摸进了隔壁的小房间——那是给小鬼准备的,虽然小了点,但论起地理位置比汤慕这间还要略好些。
就像之前说过的一样,这个世界的确有以魔晶为能源的灯具,但明显不是这样一间房子所能拥有的,所以夜间她们使用的还是最简单的油灯,所使用的燃料是最普通的动物油或松脂。
桌上油灯的旁边摆着一本书,书页翻到一半,可见床上熟睡的人在临睡前还在不断努力汲取知识。
在《龙之谷》中,弓箭手天生都是精灵,大约是因为融合了游戏系统的缘故,汤慕落下的脚步没有任何声音,她悄然走到桌边,吹灭了漆黑的油灯,暗自想道——据说一些有钱家庭会使用蜂蜡蜡烛照明,因为那种蜡烛在燃烧时很少烟,晚上阅读时不会呛人和伤眼,反正现在也不缺钱,所以明天还是去买一些回来吧?
她可不想养成一个四眼男主。
即使吹灭了灯光,黑暗对汤慕并没有造成任何影响,她走到杰瑞特的床边,注视着男孩精致的侧脸,光看脸倒是长得挺可爱的。
如此想着的汤慕弯下腰将他踢开的被子盖好,拍了拍他的脑袋,轻声道:“加油吧,小鬼。”你早点强大,姐才能早日回家啊。
而后转身离开。
直到门再次关上,床上侧躺着的男孩突然睁开了双眼,看了眼枕头下的书,又看了眼身上被盖得整整齐齐的被子,翻过身,无声地闭上了眼眸,如同从未睁开过。
早已离开房屋的汤慕当然不知道这一切,她现在满心想着的就是——去找狗熊单挑!
顺着地图,她很顺利地走到了小镇的边缘,此时正是凌晨两三点,附近理所当然地空无一人。
黑夜是死亡最好的保护色。
在茂密树林的掩映下,到处都是月光照射不到的阴暗角落,也许你刚刚走过的树枝上就盘绕着一只暴风蟒,或者你无意中经过的草丛中就隐藏着一只猎刃豹,所以即使再利欲熏心的人,都不会想在夜晚接近魔兽森林。
除了汤慕这个开了外挂的家伙。
她脑海中的地图正清晰地反应出附近的情形。
“真不愧是初期刷怪圣地啊。”汤慕低声感叹,出于某些谨慎方面的考虑,她小心翼翼地绕过有一群红点的地方,朝着某个落单的红点走去。
而后见到了……一只狗熊。
汤慕被自己灵验的第六感震惊了,该说不愧是魔法世界吗?连狗熊都长得这么猎奇——头顶正中居然有着一只螺旋形状的长角,这货到底是啥啊?
凝神细看时,汤慕有了一个新的发现。
大约是她当时心里正在想着狗熊的名字和战斗力问题,一眼之下,居然被她看到了狗熊的名字——趴趴熊。
等等!这诡异的名字是怎么回事啊喂?
就算用名字卖萌也改变不了这熊本身长得很猎奇的事实啊混蛋!
或者说,长相这么凶残的熊居然有着一个可怕的名字这件事本身才可怕吧?
名字的旁边赫然标识着它的等级,在名字和等级的下方,还有两根分别代表着生命和法力的红条和蓝条。
按照游戏的说法,所谓的红条就是指生命值,而蓝条则是法力值,每用一次技能都要消耗一部分法力,法力一旦耗尽就无法使用技能。
对于游戏人物来说,生命一旦掉了只能通过技能或者喝药的方式被动恢复,而法力除了喝药外还可以自动回复。
至于怪物们,则各有各的不同了。
看到这只名为趴趴熊的魔兽才5级,汤慕放下了一半的心,毕竟她现在有10级呢。
因为等级的缘故,她此刻能使用的攻击技能有二连射、穿刺射击、多段射击和魔法箭矢。
大约是因为之前已经射过人的关系,汤慕此刻并没有非常紧张,至少她握着弓箭的手很稳。
抬弓,拉弦,松手!
一系列动作一气呵成。
只一个眨眼的功夫,一只闪烁着红色光滑的箭矢飞到了毫无防备的趴趴熊身上,爆开了灿烂的紫色光华——这是魔法箭矢的技能效果,无论有没有击中对方,在箭矢停下时都会发生一场小规模的爆炸,魔兽的血条瞬间空了一大半。
“真帅啊。”汤慕情不自禁赞扬起自己,她觉得自己怪不得在游戏里那么受妹子们欢迎,连她自己都要迷上自己了。
慢着……现在这是怎么个情况?
只是一瞬间,大狗熊已然反应了过来,因为被偷袭而大怒的它咆哮出声,回转过身朝汤慕冲了过来。
与其面对而站的汤慕也完全看清了——那只熊在奔跑时,居然双掌捂住下半身。
熊掌的缝隙间,箭尾若隐若现……
所以说,她到底射中了趴趴熊的什么地方啊?
难道说那天射中守卫不仅是个意外?
愣神间,魔兽已然越来越近,大地在它的踩踏下仿佛在颤抖,而伴随着它的跑动,头顶那只螺旋状的角居然剧烈地旋转了起来,如同一只开足了马力的电钻!
电光火石间,汤慕一个疾闪闪避了开来,下意识地射出了一个二连射。
时间仿佛停滞了下来。
下一个瞬间,还带着狰狞表情的趴趴熊血条归零,巨大的身躯上爆出漫天的血光,炙热的血液四处喷撒着,重重倒地瞬间更是激起了满地的尘土,铺天盖地弄得汤慕满脸满身都是。
而那只角,也如同巨熊流逝了的生命一般,慢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