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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末日之王者归来-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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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拉和来人互相向着对方的胸口击出一拳,同时后退一步,瞪视对方片刻又大笑击掌。
“哈哈哈哈!凯拉!好小子!”来人一身标准的俄洛斯军方配置野战服,身体壮如牛,撸起来的袖子下纠结的肌肉块块起伏,坚硬如大理石的肌肉上显出油亮的光泽,展示着来人强壮的体魄。极具俄洛斯风格的茂盛体毛显示在外,迎面而来俄洛斯“黑熊”的浓重“男人味”。
凯拉揉着肩膀,苦笑,“你还真打啊,没轻没重的我迟早被你打死……”
来人一头褐色的短发既短又硬,根根直立显着男人坚硬的内心。
两人正哈拉着,赛巴斯穿着末世里都坚持不变不知从哪里找出来的燕尾服,迈着标准的执事步伐向两人走来。
“莱蒙托夫,lord要见你。”
来人没有扣的上衣透出人的洒脱不羁,领口向下,隐藏在衣服下面的健壮胸肌上,一条白色的眼睛王蛇瞪着眼睛吐着蛇性子呆在那里,白色的染料雕琢的蛇身栩栩如生,宛若伊甸园里保护果园的蛇。
每个人都听说过亚当与夏娃的故事,但是传说永远是传说,是有人书写的。
既然故事由人书写,自然也就会延伸出不同的版本。
在泰斯德尔家族的藏书室里,有一本颇具历史的圣经,泰斯德尔家族遵从“家人至上,利益为主”的家训,从来没有出过虔诚的宗教信徒,这本圣经是作为前人的手记保存下来的。
在这本圣经上,这个故事的版本是这样的——
“上帝在东方造了一个伊甸园里,并给里面配上了许多种活物。园中央有两棵树:生命树与智慧树。上帝造了亚当,又趁他睡觉时取下他的一根肋骨,用这根骨头造了夏娃。上帝派所有动物到亚当那里,亚当就给所有动物取名。”
“可是,所有动物中有一条蛇,他被智慧树上的果子诱惑,拥有了灵智,先于亚当和夏娃得到智慧。”
“得到智慧之后,蛇起了贪欲,希望霸占整个伊甸园和智慧树。于是蛇诱惑夏娃和亚当吃下了智慧树上的果子,亚当和夏娃自此开始知羞耻,分善恶,得智慧。但是这样,他们违背了上帝的意志,于是上帝把亚当和夏娃赶出了伊甸园,还在伊甸园的东边,派了一个天使驻扎在那里,手拿冒火的宝剑,守住了伊甸园的入口,保卫着生命之树。”
“从此伊甸园里没有了人类,只剩下未开灵智的动物,和开了灵智的蛇。”
在泰斯德尔家族的版本里,蛇可以算是伊甸园的保护者和守护者。
能在身上刺上一条蛇,是所有伊甸园成员梦寐以求的。
这代表着无比尊荣的光耀。
“狂狮”莱蒙托夫,伊甸园的白骑士队长,白骑士和黑骑士是凯斯特手里的两把刀,一把白骑士是明面上的,被分为十二支队伍,象征着亚瑟王的十二圆桌骑士,莱蒙托夫是毫无争议的第一骑士。
这次带队,由伊甸园第一战斗部队队长带队,已经显示出无比的不寻常了。
“boss。”走进房间里的莱蒙托夫像是换了一个人,几乎是瞬间就拘谨了起来。
“莱蒙,一路辛苦了。”
“不,为boss效劳,是莱蒙的荣幸。”壮的像是狗熊的莱蒙托夫居然会脸红……这个世界果然不科学!……
赛巴斯和凯拉倒是一脸平静,好像什么都没看见似的。
他们已经习惯了,莱蒙在外面是疯狂的“狂狮”,面对boss时是永远的小绵羊,还是对boss狂热无比坚持“boss的话都是对的,如果boss说错了,那么请参照第一条”的小绵羊。
谁叫莱蒙托夫是boss干掉了一个家族捡到的战利品呢……
谁叫自家boss的人格魅力实在太大了呢……
谁叫——
莱蒙托夫有个隐藏属性就是传说中的忠犬呢……
安全区的建立过程虽然繁琐而且麻烦,但是在伊甸的帮助下还是很快建立起了一个雏形。
至于人口,凯斯特并不担心,b市的安全区一旦毁灭,能逃出来的人,都是精英中的精英。
h市的第三监狱虽然并不大,至少比起之前的b市安全区小了很多,可是小有小的好处,而且,末世后,人口本来就在以一个恐怖的速度减少着,几乎是每时每刻都在死人。
有人会说,凯斯特可以救他们的,为什么不救?!
但是,救了一次两次,凯斯特还能救一辈子吗?何况,这样的末世,没有能力的人,迟早都是要被淘汰的。
这个世界,谁也救不了谁。
能救自己的,永远只有自己。
如是而已。
凯瑟琳作为神眷的代表,和林老爷子签订了一系列的互惠互利条约,神眷城,和h市的安全区——被命名为“Miracle”奇迹之城的安全区——正式成为了同盟。
h市的安全区——“Miracle”奇迹之城——自此正式建立。
就在奇迹里的众人为了自己的安全区干的热火朝天的时候,在离着b市不远的一处高楼上,一双暗绿的眸子闪着诡异的光。
这要是被人看见了,大晚上的简直可以吓死人。
“食物……食物……嘻嘻嘻……”嘴里含含糊糊的吐着模糊难辨的字句,暗绿眼睛的主人死死盯着黑暗中无比显眼的光亮处,眼中比起一般的丧尸多了分灵动。
没错,眼前拥有一双明显的不是人类的眼睛的小小孩童,她是个丧尸。
她从身形上看还是个孩子,约莫十三四岁的的样子,比起其他丧尸简直可以算是干净的不行了,身上破破烂烂的衣服似乎稍微有点小,小孩子长得很快衣服小点算正常,可惜现在她永远也没有长大的可能了……
小丧尸身后,静静的站在十几个丧尸,要是有人在这里,非要大叫一声不可,末世之后丧尸横行,但是最多的还是普通的丧尸,只有少少的一部分会进化,成为拥有和异能者比肩的巨大力气与速度的变异丧尸t1。而t2,就更加少见了。
眼前,除了拥有智慧的小女孩是t2,她身边的t1们也都是非凡的水准。
别的不说,就是那些长满尖刺的皮肤,和比一般人腰身都粗的胳膊,怎么看也不是普通的t1。
“食物……嘻嘻嘻……”小女孩细细的声音还在响着,周围的变异t1一言不发的围在她周围,像是忠心耿耿的死士。
“我的……食物……”
作者有话要说:我为什么越来越短小了orz……
“米-76”军用运输直升机原型是改自“米-26”军用运输直升机,亲考据党慎入啊~~
77第七十五章
第七十五章 分别
b市的沦陷在情理之中,却又出乎人的意料。
林老爷子到底是商人政界出生,后期没有上过战场,也没有直面过丧尸的狂潮,一开始听到凯斯特的暗示以为丧尸攻城只是一个比喻,只是凯斯特说服他离开b市的一个借口而已。
所以,当b市陷入丧尸包围的消息传来时,林老爷子的第一想法,不是b市将要沦陷,而只是b市有了点小麻烦。
初时还有些政界人士特有的幸灾乐祸,你看,你把我林家逼出b市,我们走了,丧尸来了,这下够你头疼了吧。
林家的异能者虽然都是直面过丧尸的,但是却都没有面对过真正的丧尸攻城,铺天盖地的丧尸大军从来只在噩梦中出现。
但是,一条条求救信息从b市的安全区发出,在泰斯德尔家帮助下刚刚建好的信号塔上,急促的消息一条接着一条,刚刚上任的电报员忙的脚不沾地,没有丝毫让人喘息的时候。
林老爷子脸上的错愕不是装出来的。
在他的印象里,丧尸一直都只是一些慢的像是乌龟爬,异能者眼中送菜的小喽喽,就算是普通的军人用枪一枪爆头就死的不能再死的“小东西”。
即使是谢家分裂,林家出走,安全区实力下降了,可是在拥有至少万人以上的异能者的基础上,尤其还有谢家的谢无忌(林老爷子不知道谢无忌已经出走,到现在,知道谢无忌离开b市的人还很少,只是知道谢家分裂了,谢无忌和谢家成决裂),更别说b市安全性那里几乎聚集了百分之八十的b市军力和军火,怎么会……
可是,现在传来的消息让人不得不信。
每一封电报信息都是以“sos”开头,后面的跟着的战况消息不容乐观。
b市的死亡报告每一分每一秒都在刷新,林老爷子拄着拐杖,遥遥的看着b市的方向,脸色凝重。
但是,他无能为力。
泰斯德尔家的人前几天就回去了,留下了一批足够众人建立起一个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基地的物资,还留下了一批工匠人手帮助h市——现在该叫他“Miracle”奇迹之城了——建立安全区。
但是,没有足够的战斗人员。
像是知道之后会发生什么一样,凯斯特在一天之前离开了“Miracle”奇迹,带走了泰斯德尔家的一大部分战斗人员。
留下来的,虽然一看就知道实力不俗,但是不管怎么说,都只有一句话——“boss让我们留下来保护你们。”
是的,凯斯特的意思再清楚不过了,他们只保护林家众人的安全,奇迹的事情也能帮点忙,但是,也仅限于此了。
别说是b市的安全区了,就是奇迹的普通人员外出遇害,他们也不见得会皱一丝眉头。
林老爷子心中明白,凯斯特留下这些人在这里,不光是为了保护自家的孙子,作为俄洛斯第一贵族,现在的神眷城的主人,凯斯特还是为了和林家建立起真正的同盟。
林家现在的确势衰,但是无论如何,有林老爷子做后盾,又有了泰斯德尔家族的支持,在末世建立一个大势力并不是难事。
华国地大物博,这里的物资还有“宝藏”在知晓末世后十年动向的凯斯特眼中,自然是不能放弃的。
但是,华国又是一个排外的种族,即使是拥有华国八分之一的血脉,凯斯特想要在华国建立自己的势力所要浪费的精力颇有些得不偿失。
何况,比起在华国自己建立一个安全区,和人合作明显划来的多。
于是,论起互惠互利这种好事,恋人的“娘家”自然是首选。
凯斯特固然是喜欢着林启轩的,可是——
感情这种东西,在上位者眼中,是最不靠谱的事物,没有之一。
利益的结合,才是最为稳固的。
虽然明白凯斯特作为奇迹的盟友的确没有救助b市人员的义务,甚至在这一刻,林老爷子也模模糊糊的摸到了凯斯特的想法——
末世不需要弱者,没有谁可以成为救世主,也没有人会得到真正的救赎。
但是,还是会奢求,会投以希望,人类从来都是如此贪婪且矛盾的生物。
那是自己的同胞啊……
“爷爷。”年轻男子的声音清晰有力,带着之前所没有的坚定。
林老爷子转身看向自己最喜欢的孙子,老人有些浑浊的眸子里闪烁着欣慰。
凯斯特泰斯德尔,泰斯德尔家这一代本家长子。幼年丧父丧母,家里只有他和弟弟两人,现在的俄洛斯第一贵族几乎是由他一手撑起。
绝世的容貌,天才的大脑,超高的情商,除了不顺的家事,他就是上帝的宠儿,格外得造物主的恩赐。
更别说末世之后,还能聚集起这么大的一笔物资财富和强大的人手下属,即使现在只看到了林启轩展现出来的势力一角,林老爷子也看出了凯斯特想要展示的东西。
深入了解凯斯特其人之后,纵然是活了大半辈子快要入土的林老爷子,也不得不赞叹一声。
这样倾城绝世之人,他没办法否认,自家孙子配不上人家。
到了末世,自家孙子喜欢男人还是女人已经不是那么重要了。只要最后有个重孙子给他抱,老爷子就心满意足了。
比起需要孙子保护拖后腿的娇柔女子,他倒是希望有个足够强大的人来保护自家的孙子。
自家孙子,不会有人比他更了解了。
智商情商都不算低,但是性格冲动弱点明显有时还喜欢犯二,这样的性格在末世前只要找个好拿捏的媳妇,林家有自己有林启轩他爸,总能护着这孩子一生,到时不如直接再培养重孙子接班林家这一代,都是这么想的。由此可见林启轩在林家的受宠程度。
可是,末世的到来直接打破了林家的算盘。
林家势衰,不说护住这孩子,连自己都快护不住了。
开始林启轩未归,大家都在找人,一时间还没有人想到这一点,但是林启轩终于归来,大家惊喜之余,看到这孩子末世之后一点没变的嚣张跋扈和任性,又愁起来。
但是,还没等到林老爷子想到怎么教育林启轩,凯斯特出现了。
强大,美丽,喜欢林启轩。
强大到可以保护自家孙子的生命,健康,甚至任性和嚣张。
美丽到吸引住了自家孙子全部的注意力,甚至不再拥有那么明显的弱点,因为,没有比这个人更美丽的人类了。
还有,最重要的,这么强大美丽的人,喜欢林启轩。
和凯斯特畅谈一番,林老爷子已经不担心自家孙子的生命安全了,但是反过来又开始担心自家孙子的感情问题了。
泰斯德尔家的现任当家,现在喜欢自己的笨蛋孙子,但是这份喜欢,又能持续多久呢?
要是凯斯特不喜欢自家孙子了,小轩不得哭死。
但是,就算是活了好些年头吃过的盐比人家吃过的饭还多的林老爷子,也是没办法去干涉人家的感情生活的。
尤其是对方还是自己惹不起的人物。
不管是未雨绸缪,还是多此一举,林老爷子还是在凯斯特说明要离开的时候留下了林启轩。
“小轩,你喜欢他,他也喜欢你,但是这份喜欢,到底能坚持多久呢?”
“你要的是暂时跟他在一起只争朝夕,还是一直在一起的天长地久?”
林启轩虽然有时候不怎么靠谱,但是他绝对不是笨蛋。
凯斯特有多优秀,他一早就知道了。但是这样优秀强大的美人却钟情与自己,他身为男人的本性在骄傲。
但是,不是没有疑问的。
这样美好的人,为什么会喜欢我呢?
凯斯特·泰斯德尔,可称世间一大妖孽,没有人可以拒绝他,也没有人能够抗拒他的靠近,何况是亲近。
从一开始,就是凯斯特亲近他的,见到美人就走不动路的林启轩还没来得及对美人展开攻势,美人就自发的靠过来了。几乎是顺利的完全没有挑战性。
要是一般的美人林启轩稍微调戏一番玩一阵子也就觉得没意思,接下来的无外乎就是分手,付一笔分手费,显示一下林太子的大方慷慨。
可惜凯斯特又岂是一般的美人花瓶?!
在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中,人类褪去了身为动物的皮毛,一齐褪去的还有生物的本能。像是现在地震之前只有动物能察觉到,人类没有仪器几乎就是一筹莫展的情况一样,人类丢弃了自己在远古时代生存的手段。
但是有一点,是刻在生物骨子里的传承。
追寻强者,服从强者,是所有生物的本能。
尤其是在这位强者还是一位倾城绝世的美人的情况下。
对林启轩林太子的吸引力可不是1+1=2这样的计算方式。
草原上的雄狮懒洋洋的舒展着腰身,在夕阳的照耀下美好的如同童话里的天使,一只游荡中的幼象离开了族群,无意间看到了这样的美景,它毫无疑问的被吸引了。
这样美丽,强大的生物……
强大的狮子看到了小象,觉得小象很有趣,于是爪子一伸将小象护住了。
从此,小象可以对着狮群中所有的狮子发号施令,可以在狮子身边对所有的对象骄傲的轻视对方……但是,谁知道,雄狮会护着小象多久呢?
只知道玩耍的小象,狮子又会喜欢多久呢……
任性骄傲却不能与凯斯特并肩的林启轩,又能吸引住王多久呢……
作者有话要说:时间过度有点快@0@……
这就是林?二货?启轩的蜕变之初……
我在后台忽然发现有好多评论被删掉了,为什么(⊙o⊙)?
专栏收藏实在太少,还是忍不住放上来了,加加收藏吧。
78第七十六章
第七十六章两情相悦
此时眼前坚定的男子或许还有这样那样的不成熟,但是林家众和被凯斯特留下的属下们已经见证了男的成长。
这已经足够了。
有时候类的成长,只要有一个意志就可以了。
奇迹这里林家所发生的一切,凯斯特都通过联络器知道了。
林启轩的成长,他虽然没有亲眼所见,但是也是记了心里的,虽然辛苦了些,但是,这对林启轩来说,也算是最好的结果了。
不需要付出代价,不需要生离死别,要站自己身边的男正逐渐恢复上一世的果决威仪。
华国的“炎帝”,末世十大帝王之一,并不是徒有虚名的。
凯斯特放下通讯器,望向了远方。
离开奇迹已经十天了……不知道那个现做什么呢……
此之前,自己完全无法想象自己会如此的想念一个……轩……
自己两世的恋。
没错,现已经是恋了。
就离开奇迹之前,两个终于捅破了最后一层窗户纸,晋升为了恋。
此之前,两虽然彼此心照不宣,一垒二垒上了不少,但是不管凯斯特是如何真正的认定了这个,林启轩是不是只是被美色所迷,两之间还是没有正式的传达过自己的心意。
突破口是老套的吃醋,“何疯子”为表被带出b市安全区的谢意,一方面又想看戏,请了凯斯特和林启轩一起“玩”,还送了一个粉嫩嫩的小男孩给两。
不得不说何疯子颇有些手段,以金蝉脱壳的方式出走,还能带出一支由十来个异能者和下属心腹组成的小队。
被当做礼物的小男孩还是一个异能者,虽然能力有些鸡肋,但是此时的异能者还是蛮吃香的。
林启轩习惯性的调戏着小孩,逗得面红耳赤,心满意足的笑。末世之后,他真的已经好久没有去狩猎了……
不知是时间地点不对,还是身边放着个极品眼界高了,调笑一阵林启轩却觉得有些索然无味。
挥手示意小男孩离开,男孩站原地没有动,林启轩有些不满的挑眉,却发现男孩子的注意力其实一直都不自己身上。
顺着男孩痴迷的视线望去,林启轩屏住了呼吸。
不知道何疯子是怎么搞到的,现这种时候居然还有酒,而且还是五十年的茅台。
这可是好物,酒这种东西,时间越久越香醇,越香醇自然也就后劲越大。
而且,华国的茅台,更是此中翘楚。
与国外掺杂着各种原料的洋酒不同,茅台的特点,就是一个香,一个醇。
凯斯特虽然知道这种酒的名声,可惜第一次喝还是大意了。
美眉目含黛,酒精渲染下双目含情,眼波流转像是无声的勾,引。被酒液润湿的红唇微微开合,林启轩想起了清早饱含露水的玫瑰。
如斯美,倾城绝世,却丝毫不显女气,带着一种一看就能明白的雄性侵略性。
所以,整个包厢里,都蔓延着某制造的粉色泡泡。
眯着眼左手状似不经意的捂住了自己可怜的鼻子,林启轩得意的欣赏着眼前的美景。
当侵略的目光从凯斯特纤细的锁骨上移到修长的大腿,林启轩咽了口口水,这样修长有力的长腿,要是缠自己身上……
林太子不由自主的脑补了……
重重的吞咽口水的声音传来,林启轩伸手擦擦自己的脸颊,再擦擦自己的嘴巴,半天才反应那一声不是自己发出来的。
转头一看,被当做礼物的小男孩春潮满面,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凯斯特。
林启轩顿时就既高兴又不高兴的矛盾了。
这么美丽的,是自己的,怎么会不自豪骄傲?
自己的,怎么能让就这么看去了……
男孩子离着凯斯特的距离拉近,林启轩不满的向美伸出了手,拉着凯斯特的手用力,隔着半个座椅硬是将缩进了两之间的距离。
“这是的,走开。”没有开口,但是林启轩一向玩世不恭的眼中,是不容侵犯的强硬。
同桌的“何疯子”挑眉,颇有深意的扬起嘴角。
这边的两却没有注意他。
吓唬走了小男孩,转头面向凯斯特的林启轩才发现,自己离着凯斯特太近了……
肌肤相贴,呼吸可闻。
那美好的一切就自己眼前,高挺的鼻梁,狭长的凤眸,微张的薄唇……
心底有一只野兽咆哮着。
的!都是的!全部都是的!
“和一起吧。”不知是谁开的口,林启轩觉得,酒量好的不得了的自己好像也醉了,连那么关键的话是不是自己说的都不记得了。
只是,那个收紧的手告诉他,不管是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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