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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骨族传奇-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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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躲在他身后,常微凉探头,好奇的眼光在两人身上打转。
怪她?全怪她?落头民找上她、常宅闹鬼,归根结底全是她惹出来的?
那罗氏公子的东西不见了,关她什么事?若不是昨夜闹了一番,很难想像他们会是稀有骨种(凯风是这么说的吧)。至少,一身绸袍,腰环玉带,头束金冠的罗炎,完全是富家公子样,他的随从也是人高马大,唯一露出端倪的是罗炎耳上的牙印——穷奇咬出来的。
罗炎说她“抢”了他的玉佩。是吗,她何德何能会去“抢”他的玉佩?
“十五夜,罗某……熟睡后,离头在一条巷子里休息。当时常姑娘突然跑进来,罗某口中的玉佩失落在地,待我飞下地拾起时,常姑娘……”吞吞吐吐半刻,罗炎尴尬道,“常姑娘踢了罗某一脚,将玉佩缠在腕上把玩,不肯取下。打扰到常家,罗某也是不得已。此玉佩名为锁喉玉,虫落族人出生时便共存于体内。夜间飞头离身,清晨需得此玉方可使头身复合。若失锁喉玉,头身虽能复合,却不牢固,且必须在十五日内寻回,否则等到第十六日,飞头一旦离身,便再也无法与身体复合了。因期限将至,昨夜惊到姑娘,在下深感抱歉。”
“我没拿你的锁喉玉。”她再次摇头,小手拽了拽盾牌的衣服,细声道,“喂,摄缇,我真的没拿他的玉,他说我房里有,让他自己去找,找到快走。找不到……也快走。”
满屋的狗血早已清理干净,能拖出去洗的东西全被下人折了下来;不能拖出屋的,下人们也仔细擦洗净,房中薰了檀香,只剩光秃秃的桌椅木床,想找东西很容易。
“罗某知道唐突,但罗某的确能感到玉佩在姑娘房中。飞头能闻出锁喉玉的气味,罗某肯定玉佩就在姑娘床下。”
“床下?”听了他的话,摄缇看向觊风。
不愧是善解人意的贴身侍卫,冲青衣随从弹了弹响指,头一歪,一群人有条不紊地搬椅子抬桌子,很快屋内只剩光秃秃的梨木床一张。四人将床抬起,众人入内,只见梨木床下——空无一物。
“看吧,我都说没‘抢’他的……”
得意的话没说完,罗炎伸手在贴墙的床柱边轻轻一探,缩回时,手中赫然提着一条银白细链。轻轻松了口气,他将链子戴回脖上。
“戴回去就行?”将脑袋搁在摄缇的胳膊边,常微凉感觉不到任何变化。
那块眼熟的玉佩就这么干巴巴地挂在罗炎的脖子上,没闪银光,没融入他的体内,耳朵也没动静,总之,很平常就对了。
提到眼熟,她不禁想在哪儿见过那块玉。其他暂且不提,单是玉佩何时跑到她的床下去就值得头痛了,好在独摇仍梦昏在秃宝房里,若是让他知道一切的闹鬼麻烦全是她惹来的,岂不要被他念成白发三千丈……
“喝——”长长的哈欠后,门外传来满是困惑的声音,“怎么回事,姐你整理屋子……他他……他怎么在这儿?”惺忪睡眼一下睁得比桂圆还大,常家小弟跳过门槛,指着摄缇的鼻尖质问,“罗炎为什么在这儿?你昨天不是解决他了吗?”转头对着罗炎,“你……你来我家干吗?别以为我请你吃过饭,和你说过话,你就当自己是常家的朋友了,迟早我要解决……秃宝,秃宝呢?”
“少爷,秃宝去铺子了,四宝也去了。”一位家仆动手为他系好腰带,细心道,“少爷,您还没擦脸呢,我去倒水。”
“不必了,你!”常小弟指着家仆,“把昨晚没用完的狗血给我提……”
“独摇,别胡闹。”
“姐,这不是胡……”不对,姐的声音没那么粗,“吓,你……你凭什么管我?”这个找人骨头的家伙管起他来了?正要跳脚大骂,腰间一紧,人已被拉到摄缇身后。
“不要胡闹,独摇。”扯过弟弟,常微凉伸出一指比在唇边,嘘声道,“出了什么事我待会儿再告诉你,你帮我想想,八月十五那晚,我回家时手里有捏什么奇怪的东西吗?”
好委屈啊他,“姐,你干吗帮着外人说我胡闹?”
“快想。”她没空理小弟含幽带怨的眼神。
“姐,你抱着什么,又买什么东西啦?”她怀中的包袱引来常小弟的斜视。
瞟他一眼,她紧了紧胳膊,“没什么!快想啊!”
“……今儿十几?”
“晦日(即八月三十日)。”
“……姐,十多天前的事,又黑漆漆的,你记得?”
“就是不记得才问你。”她扣他一记爆栗,“想起来没?”
“想起来了,想起来了!”捂着后脑勺,常小弟很顺从,“那天夜里你跑到城边的坟地里,还是家里的狗找到你。说到那晚……”他来气了,“让你去绯绿社听戏,你喝得醉醺醺,说合欢总与你不对盘,成天气你,拿了一圈诗糗你;还一个劲地说看到奇怪的大鸟,捏着不知在哪块坟头上捡的破链子在咱们面前晃来晃去。让你扔了,你当宝一样。”
“……”难怪她觉得那块玉很眼熟哇,隔天醒时似乎瞧过,后来……是被她踢到床下去的?常微凉吐了吐红舌,“那……我有没告诉你,那链子在哪儿捡到的?”
“没有。”他的奇怪看她一眼,“姐,你突然问这个干吗?”
“啊,没事没事。去去,你快去擦脸。”推着弟弟,常微凉尴尬一笑,正想找个借口搪塞,前面的人突道——
“罗公子,找到玉佩,你答应我的事可别忘了兑现。”
什么事?姐弟俩停止推拉,竖起耳朵。
他的话令罗炎身后的随从有些气愤难平,黑着脸道:“你根本是强人所难,公子怎可……怎可……”
“无妨。”制止他的愤然,罗炎苦笑点头,“罗某不会忘。”
“好,十天后送到喜客栈。”
支开下人,找了处花圃,常微凉抱着小包袱抬头看天。嗯,不错,院子里有花,天上挂着月亮,正应了戏曲词儿里的“花前月下”。
“微凉,看什么?”被莫名其妙拉来的摄缇溺笑着,不知她神神秘秘所为何事。
“摄缇,你……你让罗公子十天后送什么来?”走到花圃边,无意识摘着花瓣,她寻思着该怎么办?剧里都怎么演来着……
“落头民的骨骼。”
扇子戏——姑娘拿着香团扇,掩在鼻子下,一缕丝络在手上绕啊绕,然后她害羞地将扇子送给含情脉脉的公子,坚决地说:“苍天为凭,明月为鉴,今以团扇赠郎君,匆使君相忘。”公子于是含笑将扇纳于怀中……
“他不该吓到你。”
帕子戏——姑娘将香气扑鼻的丝帕轻轻塞在公子手中,一片深情凝视着坐在身边的公子。时值春日花宴,姑娘饮得数杯后,对公子缓缓道:“春日宴,绿酒一杯歌一遍,再拜陈三愿:一愿郎君千岁,二愿妾身常健,三愿如同梁上燕,岁岁长相见(冯延巳《长命女》)。”公子感动,掏出自己的汗帕,挥笔成一词回赠姑娘……
“微凉?”花瓣落了一地,见她默默无语,以为自己吓到她,他不禁倾头叫道,“微凉?”
红豆戏——姑娘托着盘子,盘里盛满红豆,姑娘拈一颗红豆,轻声吟着王维的《相思》:“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随后姑娘将红豆塞进荷包送给情郎……
糟,忘了买红豆!
扔下只剩秃杆的花枝,她恍然回神,惊然转身才发现他近在咫尺。吓,她赶紧退后一步,“你……你靠这么近干吗?”
“微凉,你有心事?”近些日她对他冷淡生疏,他知道,却不知该如何讨她欢心,甚至根本不知哪里又惹她误会。
“啥?啊,没有没有。”再退再退,直到后腿感到冰凉的栏杆,她低头咬牙,干脆跳坐在栏柱上,拍着一边的空位道,“你也坐。”
受宠若惊啊!极微的愣神后,他挂起一如既往的憨厚微笑,撩起长袍坐下。
“呃……穷奇呢?”
“觊风帮它洗澡。”
“嗯,你喜欢合欢吗?”
“……”她问得突兀,他也奇怪。那位总让他喝凉茶的姑娘是她的朋友,他自然礼让多了三分客气,“她怎么了?”
“没什么,他喜欢她?喜欢她送的凉茶?”心里开始寻思起来。若他说喜欢,她的东西就不必……
“不。不喜欢。”那茶不对他的口味,那女子也不对他的口味。他喜欢的,他爱的,只有她。
是的,爱她。如果对她记忆深刻到念念不忘,甚至浓到变成想拥为己有的情感是爱,他不得不承认,在寻找黑人骨的旅途中,他找到了额外的宝贝。
也许常被人说性子木讷不知变通,他自认那是有原则,而她的灵活慧黠是他本身欠缺的东西,下意识里,他想拥有她的性子吧。慢慢地,从想拥有她的性子,进而到想拥有她的人。
他是古骨族木星骨宫的木尊,有权有势,他从未如此迫切地想拥有过什么,她却是个例外。在他不知变通的生命中,她的例外带给他波澜微起的欣喜。而他,更想将这份欣喜永远留在木星骨宫。
心头万转,他无言,静静瞧着她。
哼哼,很好。她挪挪臀,靠近,“摄缇,我……我有东西送你。”
他惊讶,侧首看她,只见她在身侧的包袱里摸索半晌,掏出一块粉红色的丝帕,“送……送你。”
愣!眸星微闪,他默默接过,黑瞳中竟有着激动。送帕子给他啊……岂不表示她……
见他捏着帕子发呆,她细眉皱起,以为他不喜欢,又赶紧在包袱中摸索,掏出五颜六色的丝帕来,“你不喜欢粉红色啊?没关系,我买了很多,你喜欢哪种颜色自己挑。”
呃……抱住她塞在怀中的一堆丝帕,他低头。赤橙黄绿青蓝紫,哦,还有白色,她打算把这堆帕子全送给他?尚不及开口问,又被塞帕子的小手分了心神。
五条、六条……塞完帕子,抬头看他,仍是那副呆愣的表情,颊边热了起来,她有些哀怨,低头闷闷地从他怀中拈起帕子,一条条扔在身后,“你……你不喜欢帕子啊?没关系,我还有其他东西送你。”掏空他怀中的丝帕,小手回到包袱中摸索,半晌,手中多了把团扇,“这把扇子……送、送你。”
可惜地瞅了眼地上的丝帕,他接过扇子,不知她玩什么。扇子并不好看,可她笑靥上的一抹飞红,却让他想拥入怀中。
姑娘送东西给男子,其意不言而明,她送东西给他,是否……喜欢他?
“还是不喜欢?”转着扇子发呆的脸,怎么也看不出愉快的痕迹,她撇嘴,将包袱全部打开,一股脑儿塞进他怀里,“给,这儿还有檀香扇、折扇、镂花扇、辟邪扇,喜欢哪种你自己挑。”
“……”
“全都不喜欢?”难道让她现在去买红豆?心里想着,手也不停地开始扔扇子。
握紧扔扇的手,摄缇将包袱轻放在身侧,靠近她,眼中是一抹不同寻常的妖艳异亮,“微凉,你喜欢我吗?”
走开走开,靠得太近了。她侧身后仰,不察他的双臂已圈住她,将她锁靠在栏柱上,“你……你问这个……”
“喜欢我吗?”他意外地坚持。
“……”
“微凉,我喜欢你,我爱你,你喜欢我吗?”
“……”他什么时候变得会说话起来?她有点热,不止脸上热,身上也热,而这,全归功于他靠得太近。小手伸出,抵在他的胸上,“你……你退开些,好热。”
这一推,反倒让他靠得更近。
退退退,臀儿继续挪……糟,没地方退了。她惊慌抬头,鼻尖拂过他的发丝,带来麻麻的微痒。叹口气,小手早已无意识地为他将垂发掠后,看到他眼中波动的情愫。
“微凉?”近来的冷落,让她此刻的亲近更令他珍惜。
很热,也实在没地方可退了。她鼓起腮,承认:“喜欢喜欢,我喜欢你。”
听了她的话,他露齿一笑,黑如夜空的眸子全是喜悦,心中突来的激动让他一时无言以对,只得低头吻上她光滑的额。
喜悦而激动的神情,让她觉得……她对他似乎很重要啊。
他不如富家公子一般会讨女人欢心,当然也谈不上风流倜傥,他甚至没有独摇的活泼可爱,可这尊默默立在身边的高大身影,却不知不觉站到心上去了。何时开始,她的眼睛总搜寻着这尊高大身影,希望能在抬眼或转头时能看到他。对他,似不仅止于喜欢啊!
温温的唇在她额上印下数吻,他突道:“微凉,随我回灵界,嫁给我。”
“……”他跳得也太快了吧。何况,那灵界是什么地方?“你……你说的古骨族和灵界,和这儿一样?有山有水有城有房子?”
她翻起白眼怀疑的模样可爱极了,让他忍不住低笑,“对。灵界和你生存的空间一样,有山有水有城有房子。古骨族相当于一个很大的城市,古骨家族是城主,我们那儿也有铺子街道,有富家穷家;而其他的城市则居住着不同的族类,彼此间都有往来,或交朋友,或谈生意。这儿有的一切灵界皆有。”
听他这么说,从这儿去灵界,就和从广州到大都没区别呀。她转了转眼,心中有个模糊的念头盘旋,正待呼之欲出,轻沉的声音又在耳畔响起。
“我喜欢你的声音,我想时时看着你,微凉,随我回星骨宫吧,不管我去哪里寻找,不管离开多久,我希望回到骨宫时能看你抱你,知道有你在那儿,知道你很高兴,如此,我也……高兴。”
目不转睛盯着他的脸,听着他的话,她的心竟感动起来。
他的话没有戏里的公子说得有文采,也没有浓烈的爱语或让山崩掉的海誓,所幸她对文采没什么兴趣,可,她就是感动,很感动,非常感动呀。
知道她高兴,所以他也高兴吗?
他的话让她很受用哦。如果当初只是因为他高大的身影让她感到安稳定心,进而慢慢习惯,慢慢喜欢,现在,可是非常非常喜欢了呀。
喜欢一个人,若到了极致,是什么?
是爱吧。
呵,这人,真是一板一眼得让人……不,是让她,让她想不爱也难。
拂过发丝的手绕到他颈后,眨了眨眼,她破颜一笑,“摄缇,你……从来没想过自己换衣服?”
“……”困愣重回他的脸,“没有。”
“为什么没有?”嬉笑着,羞红的脸艳如蜜桃,灵动的眸子映着两弯月牙,闪闪发亮。
因为从来没必要去想。迷恋她靥上的嫣红,他想也没想地道:“从小就有凯风帮我打点,木星骨宫的职责是‘寻找’,我只要负责寻找散存于各界的奇骨即可,没必要管那么多。”
“木星骨宫里,只有你一人到处找……嗯,那个……人骨?”如此说来,他岂不是很辛苦。
“不会。每个星骨宫都有许多部下,不然,世界这么大我一人怎找得完。”
“倘若,我是说……倘若,我随你回古骨族,你不会让我天天盯着你有没有换衣服吧?”自凯风出现后,才见他天天换袍子。真是个坏习惯,还是从小养成的坏习惯,得改!
他仍是困愣,随后明白她话里的意思,霎时狂喜于心,“微凉,你答应嫁我?愿意随我回灵界?”就算他曾想过,无论如何也要带走她,心底却隐隐担忧她的不快。如今,她亲口的许诺,让他如何不心喜如狂。
收回拂发的手,她低头,双肩因吃吃低笑而耸动。盘旋在脑中的念头越来越清晰,已完全浮出水面——在灵界,也许她可以……嘻嘻嘻!
心底有丝甜蜜,却不影响她偷笑的喜悦。低笑中,感到腰间被人紧紧抱住,她抬眼,瞳中映入憨厚而喜悦的笑脸。近在咫尺,近在咫尺,近在……
突地坐直身子,红唇贴上他的脸,满意他的微傻,她红着脸再印上一吻,在唇角。
“摄缇,我喜欢你。你想高兴,我就天天高兴着让你高兴。”顿了顿,她忽然皱眉,“还有,不许喝合欢送的凉茶。”
咦咦,她也是蛮小心眼的人哪。抿唇点了点头,她不觉得小心眼有何不妥。
他把她拥得更紧,自然不会满意她的蜻蜓点水。鼻尖蹭了蹭她的,他缓缓低头,想吻上甜美的软唇,一如那天……
“啪!”
异样的轻响来不及阻止,他的唇,不偏不倚吻在——她蓦然打开的扇面上。
举扇掩去酡霞,睫羽飞眨数下,趁他愣神之际成功挣脱他的怀,跑到远远的回廊边,才见她回头,冲他可恶地一笑,“想娶我,来提亲呀!”
丢下这句,她转身就跑,毫不留恋。
不知过了多久,在常家某个僻静的花圃边,传出间歇的沉沉低笑。
他很高兴,而这高兴,源自于她。
第八章独摇
“很厉害呀!”
“对,很厉害。”
下人们在窃窃私语。
常独摇偶尔经过,碰巧听到语中有他讨厌的名字,便蹑手蹑脚挪过去,听个仔细。
“少爷那晚一点也不怕,真是英勇啊。”
嗯嗯,在赞美他。
“凯风公子更厉害。我见他一跳就飞到屋顶上,一只手就把虫落治得服服帖帖。”众家仆的眼中闪着仰慕的光亮。
“要我说,未来姑爷最厉害。凯风公子厉害是厉害,可他见了姑爷还不得毕恭毕敬,气也不敢喘。”
“对对,姑爷最厉害。”众家仆附和。
在他们心中,不怕鬼的少爷厉害,捉到飞头的凯风更厉害,而让凯风毕恭毕敬的摄缇,则最厉害。
总之,摄缇已经成为常家下人公认的厉害角色。隔天后,自打陈妈脱口叫了声“未来姑爷”,他就成为常家下人公认的姑爷。而唯一拿眼斜看他的人,则是他们同样佩服的少爷。怎么办?他们很矛盾哪!
“你说少爷为什么不喜欢姑爷?”
“因为姑爷要娶小姐,少爷当然是舍不得小姐啦。”
哼哼,这群家伙,也不看吃的是哪家饭,敢给他在背后道长说短,看来活儿派得太少了。
俊美的脸上闪过一丝狡笑,算计着点了点头,常独摇慢慢退开。
常家上上下下加起来,零零总总的人数也超不过二十,而他今天才发现,家中除了他以外,人心全被摄缇收干买净。陈妈不用说,“未来姑爷”就是第一个从她口中叫出来;兔兔也不谈,姐姐说什么她就是什么,完全一边倒;最可气的是秃宝……
想到可气的书童兼伙计,常独摇气就不打一处喷。
叫那混蛋去买十把结实的扫帚,他倒好,扫帚是买回来了,居然还抽空帮那像狗又不是狗的穷奇买了陈记酱卤新出锅的牛肉。那混蛋是想讨好人,还是想讨好狗呀,啊!
气死他了!
还有更气的事等着他。
刚入街口,一长排刺目的红色喜盒排排排……排到三家之外的店门口了。
怎么回事?他不过昨夜看医书睡晚了又起晚了些,刚才绕到药坊查看近来制药如何,为何再回来铺前多了一堆……咦,让他非常牙痛的东西?
常独摇三步并成一步,五十多步的距离硬是让他缩成十来步,最后一跳——进了常氏生药铺。
“常少爷,恭喜恭喜!”
“独摇啊,常家有喜啦!”
扑面而来的是客人和邻家铺主一串又串的道贺声,浓得像干货店挂的枯蒜头,呛他满头满脸。
“什么事?”牙根隐隐作痛,他微感不妙。
“独摇。”常微凉的声音越过杂乱的噪音,清晰穿耳而来,“快过来,独摇。”招手示意小弟走近,她对店中道贺的人群道,“多谢各位,既然今天常家有喜事,本店今日特价一天,所有药材八折出售。”转头,她唤过兔兔,“仔细招呼客人。”
“是,小姐。”乖巧地点头,看着一群人消失在后堂,兔兔露齿一笑。
众人入了后堂,青衣随从留守堂外,帮助兔兔和秃宝打点铺子。
坐定。
“独摇。”常微凉坐在小弟身边,窥眼唤了声,“我们……娘死得早,爹也过世许久,家中只剩咱们两人,若姐姐离开……”
“姐,你乱说什么?好好地离开什么?”牙更痛了,他磨了磨。
“不是不是,我是说……是说……”唉,该如何开口,才能让弟弟答应呢?她素来讨厌九曲十弯的肚肠,不顾身边微笑的男子,拉过小弟的耳朵悄声道,“你还记不记得,我以前说过要开常氏分铺的事?”
“记得。”他点头。
“铺外的喜盒你也看见啦?”她话题一转。
点头。
“独摇,虽说长姐如母,不过咱们一胞同出,我也大不了你多少。爹娘不在,若有人向常家提亲,你……会不会答应?”姐弟感情向来好,什么事她仍会求得弟弟的同意。
“向谁提亲?”大牙磨了又磨,还是痛。
细指点点自己的琼鼻,常微凉迎着相似的大眼,有些害羞。
谁敢,我买杀手劈了他——他很想说这句,可看到姐姐难得娇羞的神态,一双怒眼转瞪向笑得畜生无害的男子,磨牙之中硬是挤了句:“只要……只要你喜欢就好。”
“他……他今天是来提亲的。”好小声。
“我知道。”成排的喜盒,看得他眼红心也红。
“独摇啊,我……我答应了。”贴着他的耳朵,常微凉将声音压得更低,如此如此……那般那般……
摄缇与凯风未及细听,只看到常独摇脸色乍青乍白,瞠目结舌,随后便是极大声的磨牙。
细细说完那夜盘旋在心中的念头,常微凉离弟弟的耳朵,才发现他牙关咬得死紧,“独摇,你牙疼?”
“……疼。”怒火直射摄缇,就连一边的凯风也波及到。磨牙声响了一阵又一阵,才听他暴然大吼,“姐,你让我跟他去灵界?什么狗屁地方?我管他那儿药材好不好卖,分店好不好开。姐你想开分店,我立即让秃宝去找铺面,在广州城你想开几间分铺都可以。为什么要去古什么的地方开?”
“古骨族。”凯风提醒。
“我们姐弟说话,你闭嘴。”常独摇磨牙一咬。
被他一吼,凯风脸色“刷”地从额顶一路青青青,有青到脚板底的趋势。常微凉眼中则泛出湿意,“独摇,难道你忍心让姐姐去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你真的放心让我嫁过去……”
不想就别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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