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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大领主 作者:来自远方-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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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子再一次变成了妹纸,大大的双眼涌上了泪水,嘟着嘴唇,娇嗔一声:“你是坏人!”拉开门,衣衫不整的泪奔了。
一边泪奔,一边高呼:“宋默格里兰是个大坏蛋!”
上一次瑞丝在深夜泪奔述说委屈,这一次直接在光天化日之下败坏宋默的名声。
宋默僵硬的站在房间中,抬起的手还没有放下,看着大开的房门,整个人都僵化,石化,然后风化了……
第二次了,特马地第二次了!
有比这家伙更无耻,更不要脸,更雷人的吗?
有吗?!
管家老约翰走进房间,看到已经化成渣渣的领主大人,面无表情的说了一句:“领主大人,需要我帮您解决这个麻烦吗?”
渣渣状的宋默无语的看看管家。
管家了解的点点头,“我了解了,您如果改变主意,随时可以通知我。”
话落,直接转身离开。
几秒过后,一声门外传来了一声巨响,伴随着侍女的惊呼:“管家大人,您怎么把柱子踹断了?!”
紧接着是老约翰冠名堂皇的回答:“因为这柱子太不牢固了。”
渣渣状的宋默:“……”
105、第一百零五章 。。。
半个月后;宋默又收到了哈洛德的来信。
同卡里城执政官纳顿约什的交易进行得很顺利;一共十架投石器;一千五百具弓弩的订单;让宋默赚了不小的一笔,再加上投石器的图纸;纳顿约什几乎将卡里城的税库搬空。
幸好他还记得卡里城是属于奇萨大王子卡拉维的地盘,否则;库房里一枚金币都剩不下。
饶是如此,今年卡里城居民和往来商队的税收,也不得不增加;否则,纳顿根本无法和即将到来的王国税务官交差。
税库里还剩下不到一万枚金币?
开玩笑也要有个限度
就算是最贪婪的执政官,也不会做出这种明显把脑袋往刀下送的蠢事。
事情到此,宋默的计划已经完成了第一步,下一步,哈洛德带领的商队会在卡里城开设一个店铺,有了纳顿这层关系,再加上奥比和西格的战争一触即发,卡里城来往的商队少了很多,城里居民的生活物资出现了紧缺。作为商业城市,卡里人不缺钱,但金币不能当饭吃。这种情况更加方便哈洛德等人行事。帮助他们轻松的在卡里城站稳脚跟。
“武力并不是解决事情的最好办法,毫发无伤的拿下卡里城,才能将它的价值发挥到最大。我要的做的不是一锤子买卖,而是长久的占据这里,直到这里的人忘记卡里城之前曾经属于奇萨,直到他们只记得自己的领主是格里兰。”
哈洛德牢记着宋默的这番话,也不遗余力的执行着。
宋默告诉哈洛德,纳顿约什这个人,是可以拉拢的。约什家族对奇萨国王的忠诚,也有待商榷。纳尔逊公爵写给约什家族现任家主老约什的信,已经通过地精送了出去。
老约什曾经是纳尔逊的老师,这层关系,或许不是纳尔逊联系他的主要原因,但只需要让宋默知道,约什家族是可以挖动的墙角,就足够了。纳尔逊挖下第一锹,宋默帮忙松土,早晚墙上会出现一个大洞。
纳顿约什,卡里城,卡拉维大王子……
宋默的目光长久凝视着哈洛德的信,手指敲击在桌面上,只要让他找到一个缺口,多米诺骨牌就能产生连锁效应,只要黑炎和西格的国王打起来,卡里城就会成为自己的囊中物。他是不是该给黑炎写封信,督促他要打架就快一点,拖拖拉拉一点也不像他的风格。
如果正被国王的任性弄得焦头烂额的宰相墨菲,知道远在千里之外的宋默有这个打算,不需要多说,绝对暴起咬死这丫的,煽风点火,火上焦油,唯恐天下不乱,太气人了有木有?!
为了将奇萨国王和卡拉维大王子的目光彻底从卡里城引开,宋默还动起了昂里斯失土的主意。
老胡里安仍对失去的土地耿耿于怀,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被人家把家底划拉走三分之一,老胡里安睡觉都睡不安稳。
掐架掐了那么久,双方各有胜负,却从没有失去过如此多的土地。
宋默相信,如果老胡里安的祖宗泉下有知,不从坟墓里跑出来拍死他,也会大巴掌抽飞他一口牙!
太特马地给昂里斯王室丢份了!
老胡里安越是不能放下,宋默就越是能借此大做文章。他和黑炎的合作关系是一层保护伞,老胡里安轻易不会动他,如果他告诉老胡里安,有办法夺回失去的昂里斯土地,即便不是全部,也至少是一半,相信老胡里安绝对不会拒绝和他合作。
作为交换条件,宋默笑着一弹信纸,索要夺回的一部分土地,并不为过吧?
“管家,你觉得这个主意如何?”宋默仰头看向站在自己身后的老约翰,曾经跟在老格里兰身边的管家,对老胡里安的了解,肯定比他多,“国王陛下会相信我的诚意吗?”
“这不是相信与否的问题。”老约翰微微低下头,看着宋默的双眼,“只要有一丝希望,国王陛下就会抓紧。”
“该说上钩?”
“也许。”
“那么,他会答应我提出的条件吗?”
“会。”老约翰的回答没有丝毫的迟疑,“但是,不会是多好的地方。”
“也不会比之前的格里兰更差。”
宋默原本也没想着索要多好的土地,他的目标是那些无主地,也就是之前治理这块土地的昂里斯贵族已经被杀死,或者根本没有能力再收回这块地盘。而且,距离格里兰也不能太远。方便他开展地下商业街的建设计划。
宋默从一开始的目的就不在地面上,而是在地下。
无论如何,在自己的地盘里挖洞,和在别人的脚底下掘土,肯定是不一样的。
和平演变卡里城,策反约什家族,和老胡里安合作,将奇萨国王的目光彻底引开……一环扣着一环,哪怕中间的某个环节出现小差错,只要把握住大方向,宋默就有八成把握帮纳尔逊将反旗扯起来,和奇萨国王分庭抗礼,进而将对方赶下台!
当然,目的是明确的,前途是光明的,道路却是曲折的。
“天时地利人和,一个也不能少啊。”宋默自言自语道。
老约翰从头至尾参与了这个计划的制定和施行,不得不承认,领主大人实在是很有“造反”的天赋和才能。格里兰家族世代抗税,却也没有哪个领主能揭竿而起,谋朝篡位。不过,难道是这种大无畏的反抗精神,代代积累下来,才造就了今天的宋默格里兰吗?
老约翰从没想过现在的宋默已经换了芯子,他只能从格里兰家族的血缘基因和教育问题上去找原因。
如果宋默知道老约翰的想法,肯定是大笑三声,格里兰抗税算什么?伟人曾经说过: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
他这样的,只能算是在这种伟大精神的指导下,奋发努力的结果。
哈洛德信里还提到了教会骑士团进入卡里城的消息,宋默看到这里,马上联想到近期地精送来的报告,所有的报告中,都提出了关于教会骑士团和当地教廷异动的消息。
“管家,你怎么看?”
宋默将哈洛德的信递给老约翰,“哈洛德信上说,这些骑士的行动并不隐秘,几乎是大张旗鼓的在找什么东西……”
话没说完,宋默顿了一下,下意识的低下头,看着腰间那柄银白色的佩剑,找东西?
老约翰顺着宋默的目光看去,眼神闪了闪,“您认为呢?”
“我……”宋默解开佩剑,放到桌子上,“管家,我想,这大概就是骑士们在找的东西,之一。”
老约翰看着宋默,久久不语。
“你不感到吃惊?”
“不。”老约翰一字一句的说道:“有那个魔族在,万事皆有可能。”
“……”管家,其实你也是穿的吧?
“领主大人,您打算怎么处理这件事?”老约翰将哈洛德的信放下,又指着堆在桌面上的地精报告,“按照这些推测,骑士团这次应该是倾巢出动,几乎每个国家的重要城市,都能看到他们的踪影。教会的灵魂之水曾经出现在格里兰,相信教会马上就会注意到这里。”
宋默突然一拍桌子,站起身,“那就让他们来吧!”
“啊?”
“反正虱子多了不怕咬!当初我要这柄剑,就没想着能躲开麻烦!而且……”
“而且?”
宋默眨眨眼,“你难道不觉得,艾尔特现在的工作量太繁重了吗?”
“所以?”这个艾尔特有什么关系?
“再抓两三个金色骑士,来为领地的建设添砖加瓦,为艾尔特减负吧!想想看,三个乌龟壳一起张开,那会是多么壮观的景象!”
“领主大人,继任的金色骑士,只有一名。”
“一名也没关系,两个乌龟壳也不差!”
老约翰当即给异想天开的领主大人跪了。
“领主大人,您难道不再考虑一下吗?这次和上次不一样,一旦和教会骑士团对上,很可能会引来整个教廷的报复。”
“不用再考虑了。”宋默大手一挥,“老子都要帮人扯旗造反,武装割据了,教会什么的,谁怕谁!无非是一群搞封建迷信的神棍,老子不惧!”
“……”那的确是一群神棍,却是一群能撼动一国国王统治的神棍!
“我这就给黑炎写信!”
宋默兴冲冲的拿起笔,老约翰的脑子里还在掰扯神棍和国王的问题,宋默的话题转换得太快,一时还没有反应过来。
“您给奥比国王写信?”
“是啊。”宋默拿起笔,刷刷刷下下几行大字,写完了,拎起来往老约翰眼前一放,“我告诉黑炎,教会丢失的圣物,我这里有,如果想再讹那群神棍一笔,可以和我联系。另外劝他要打架就动作快点,着急看热闹外加浑水摸鱼的人伤不起。”
“……”领主大人,您确定这封信送出去,奥比国王要攻打的对象不会换成格里兰?
管家的嘴角还在抽,宋默接着说道:“派两个信得过的地精,给哈洛德传个口信,想办法和卡里城的教会骑士搭上线,把他们都弄到格里兰来!再通知各地店铺里的地精,开始传播教会失窃的圣物在格里兰的消息。我就不相信了,那群神棍的打手不上钩!”
“您要把他们都引来?”
“当然!”宋默咔吧咔吧握着拳头,“来一个,抓一个,来两个,逮一双!来一群,团捕!”
“……”
宋默越说越起劲,双眼开始放光,“老子正愁劳动力不足呢,这些直接送货上门的,运费都免了,傻瓜才会放过!”
领地建设需要人,帮纳尔逊谋反也需要人,这些教会骑士都是现成的劳动力和士兵,一旦来了,就一个也别想走!
老约翰感到头疼,很想劝宋默冷静一些,可看宋默这副样子,根本就不会听劝,叹了口气,这是迟来的叛逆期吗?
人类已经不能阻止宋默了,厚积薄发,霸气全露的领主大人,决定彻底走上一条反封建反迷信,誓与教会势力对抗到底的康庄大道了。
老约翰看着宋默,劝说的想法全部熄灭,弯下腰,单手覆在胸前,“如您所愿,领主大人。”
“管家,别这么严肃。”宋默走到老约翰面前,笑眯眯的说道:“你应该说,让我们为了伟大的理想和目标,奋勇前进,为了格里兰美好的明天,奋斗终身吧!”
老约翰此刻只有一个想法,格里兰家族的血脉,彻底长歪了,格里兰家族的教育,完全出问题了。他一个字都不想说,也一个字都说不出来了。
管家离开后,一阵黑色的风突然平地而起,黑风散去,瑞斯梅尔斯站在了宋默的面前。宋默坐在椅子上,两条长腿交叠着架在桌子上,双手交握,支在胸前,轻哼了一声。
瑞斯没有如以往一般,直接往宋默的身上粘,而是站在宋默对面,眼神复杂的看着他。
“不说话?”宋默斜睨了瑞斯一眼,撇撇嘴,“还是,不知道该说什么?”
“……”
见瑞斯还是不出声,宋默干脆收回双腿,单手一撑,跃过桌面,面对瑞斯坐在了桌沿上,一只手挑起瑞斯的下巴,“美人,我照你想的做了,至少要说声谢谢吧?”
瑞斯握住了宋默的手腕,“我并不想……”
“少来。”宋默嗤笑了一声,“别和我说你当初把骑士之剑送给我,没有其他目的,骗三岁孩子呢。”
“但我没想让你直接和教会彻底对立!”
“这我相信。”宋默捏着瑞斯的下巴,看着那双海蓝色的眼睛,“但你不能否认,你是想将我拖下水吧?”
“……不否认。”
“那不就结了。”宋默晃着一条腿,脚尖碰了碰瑞斯,“当初我收下这柄剑,就没想着能从这些麻烦中脱身,如今,看在我这么自动自觉,英勇献身的份上,你是不是该将真实目的告诉我了?”
“目的?”
“对啊,”宋默的手沿着瑞斯的下巴,滑过他的颈项,落在他的肩膀上,“从你第一次变成瑞丝,接近我开始,说说看,你到底想做什么?别再和我说喜欢啊,一见钟情这种一听就是谎言的借口,我根本不会相信。”
“……你真想知道?”
“当然,我问了你不下三次。”宋默抬起头,收起了脸上的笑,“每一次,你的答案都不一样,每一次,你都在说谎。我不想再听任何谎言!”
“为什么?”
“你还有脸问!”宋默一把拉住了瑞斯的领子,“特马地老子喜欢上一个满口谎言的骗子,糟心不糟心?!我就想听句真话,懂吗?!”
瑞斯沉默了半晌,宋默的神情认真到让他感到了莫名的心慌。直觉告诉他,不能再说谎,否则,等待他,很可能就是万劫不复。
过了很久,瑞斯终于开口说道:“是我用雷劈了你。”
“啥?”宋默仿佛见鬼了一样看着瑞斯,想了很多种可能,都没想过,瑞斯一开口会是这句话,反射性问道:“我和你无冤无仇,你干嘛用雷劈我?”
“劈死你,取而代之。”
这个人,想杀死他,然后取代他?
抓住瑞斯的手不由自主的松开,下意识的掏出手枪,抵住了瑞斯的额头。
瑞斯不在意抵在额头上的枪,单手搭在了宋默的腰上,眼中渐渐泛起了一抹红光,“我差一点就成功了……现在,我却庆幸自己的失败……”
“别想转移话题!”宋默咬牙切齿的说道,握着枪的手用力得几乎要暴起青筋,“说,到底为什么!”
“因为这里很特殊,我的父亲,上一代梅尔斯亲王,长眠在这里。”
虾米?!
宋默懵了,紧接着头顶冒出一团氢气,砰啪炸响。
靠之,他老爹“长眠”在这里,他就要用雷劈死自己,这是什么混蛋逻辑?!
106、第一百零六章 。。。
宋默想来想去;也想不明白;一个魔族亲王的长眠;和他儿子用雷劈自己;有什么直接联系。唯一的可能,就是自己的老爹是导致他老爹长眠的主要原因;或者说,自己的老爹直接把他老爹咔嚓掉了?
“怎么可能?”瑞斯双手支在宋默的身体两边;几乎将宋默整个人圈在自己的怀里,“我父亲已经长眠一千多年了,那时;你父亲的父亲都还没有出生。”
瑞斯托起宋默的下颌,侧过头,避开他的枪口,在他的脸颊上落下了一个轻吻,“一千七百年前,光明教会的六名大主教,联合魔族中的敌对家族,趁我父亲意外受伤时,无耻的偷袭了他,夺走了他大部分的魔力,封存在教会的圣物里,还想趁机杀死他。”
宋默卡巴卡巴眼睛,这剧情……整个一王子复仇记前传啊……圣物,捏了捏腰间的骑士之剑,就是指这些?
“但是,我父亲是那么好杀的吗?”瑞斯一仰头,“魔族的亲王,岂是那些奸邪小人能轻易灭掉的!”
宋默继续咔吧眼睛,再牛气,说到底,不是也“长眠”了吗?
“长眠,不等于死亡。”
瑞斯看着宋默,“魔族亲王的力量,不是一般人能够想象的。哪怕被夺走大部分魔力,我的父亲,也只是陷入沉睡,而不会死去。如果他愿意,随时可以醒来。”
宋默摸摸下巴,不对啊,既然知道他老爹没死,为什么不把人弄回去,还一直留在格里兰?
“弄不回去。”瑞斯无奈的叹了口气,“我父亲在格里兰长眠并不是秘密,但无论是教会,还是敌对家族,或者是我,都不知道他到底把自己埋在哪里。”
宋默“……”
“当年的光明教会,几乎把格里兰所有的土地都翻了一遍,导致这里连续五十多年寸草不生,依旧找不到丝毫踪迹。”
也就是说,他老爹被人围殴得就剩一层血皮,见势不妙,直接挖坑把自己埋了,填上土呼呼大睡,可惜坑挖得太深,土压得太结实,不只让敌人找不到,连他儿子都找不着。
原来这不是王子复仇记,而是寻找魔族亲王的发现之旅吗?
仔细想想,瑞斯应该没骗他,地精和侏儒建造地下城,几乎把格里兰的地底挖空了,野猪洞挖出十几个,芒古蛇也挖出好几条,也没听说挖出个人形生物。
“还是不对。”宋默皱紧了眉头,“像你说的,你父亲既然那么厉害,为什么不撑到家里再睡?总比在一个陌生的地方要好吧?也省得连家人都找不到他。”
“吔……”瑞斯顿了顿,脸上闪过一抹尴尬的神色,“事实上,当年我父亲因为和母亲吵架,被母亲揍了一顿,受了伤负气离家,才被教会和敌对家族钻了空子。”
“……”原来不只是阴谋诡计,还涉及到家庭暴力。能把魔族亲王揍到离家出走,果然王妃才是大丈夫吗?
“就算是这样好了,那和你用雷劈我有毛关系?”
瑞斯将下巴搭在了宋默的肩膀上,“因为只有通过格里兰的直系血脉,才能找到我父亲。”
“什么意思?”
瑞斯蹭了蹭宋默的颈窝,“格里兰是没有信仰的土地。”
“没有信仰的土地?”宋默将瑞斯从自己的肩膀上拉了起来,“这怎么说?”
“这里的人不信仰光明神,也不信仰光明大陆的任何神祗。”瑞斯看着宋默,缓缓说道:“经历过一千七百多年前的那件事,原本富饶的土地被光明教会毁坏殆尽,当年的格里兰人,从领主到领民,再也不信任教会,甚至憎恨毁灭了自己家园,让自己陷入了贫困的教会。”
这点宋默完全可以理解,遭受过强拆的,谁还会对强拆者笑脸相迎?没扔汽油瓶就不错了!
说到底,上代梅尔斯亲王和光明教会,还有掺和到这件事中的魔族,都是罪魁祸首!格里兰就是个无辜遭殃的炮灰!
难怪光明教会的触角一直伸不进格里兰,除了这里穷得让他们不想来扶贫之外,还是因为这里的人压根就不信仰他们的神祗吧?虽然格里兰人不会像祖先那样看到这些神棍就眼眶发青,却也不会给他们什么好脸色。
当然,教会也可以使用强硬手段占领这片土地,可一旦他们这么做了,绝对是犯众怒。本来各国国王和各路诸侯就看这些反政府武装势力很不顺眼,把柄送上门,不借机削他们一顿的是蠢材!
一千七百多年过去,参与过这件事的主教全部去见光明神之后,封存了魔族亲王魔力的圣物,也被供奉在教廷中蒙尘,教会中的神棍们继续腐化堕落,争权夺利,很少再有人提起长眠在格里兰的魔族亲王。
“在我父亲沉睡之前,和当代的格里兰领主,也就是你的祖先,签订了一份契约。”
“契约?”
“是的,教会并不知道这份契约的存在,可当时追杀我父亲的魔族,却能感到到亲王契约达成时的魔力波动,奇怪的是,他们并没将这件事告诉教会。”瑞斯笑了,“就算是合作,教会和魔族,也永远无法真正的坦诚相对。”
“你说的契约……”
“这份契约,是直接用血脉来签订的。我父亲将他的一滴血,融入到了格里兰的身体中,只有从格里兰的直系血脉中取出那滴属于魔族亲王的血,才能找到他的长眠之处。而签订契约的格里兰,却并不知道这一切,他只以为,我的父亲,是用五十枚金币,在他的领地中买下了一块墓地。”
五十枚金币,就把自己和子孙后代都给卖掉了?
宋默嘴角抽了抽,这得有多傻缺?!
“所以,你用雷劈死我,就是为了抽我的血,然后顶替我的身份,在我的领地里,找你的老爹,顺便找教会那群神棍报仇?”
“……”
“TNND!”宋默忍到现在的怒火,终于爆发了,“一千七百多年啊!那么多格里兰直系血脉,你干嘛不去劈他们,专盯着我劈?!”
瑞斯:“……”这是重点吗?
“重点!”
“我今年一千七百九十六岁。”
“所以?”
“魔族一千八百岁才成年。未成年的魔族,是不能离开魔界的。但是,如果我要继承梅尔斯家族,必须找到我父亲,取回他手中刻有家族徽章的掌权之戒。所以,不得不提前四年离开魔界。”
“所以说,我就正好倒霉,恰好赶上?”
“……”
宋默目光呆滞的看着瑞斯,未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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