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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大领主 作者:来自远方-第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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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没有别的选择。就算他和格里兰签订了契约,但当时在找他的除了教会,还有魔族。他身上有梅尔斯家的权力之戒,早晚会被发现。当时的梅尔斯家正因为亲王下落不明陷入混乱,罗兰虽然强悍,到底无法弹压下所有意图不轨的人,而瑞斯梅尔斯,还在襁褓中。”
宋默点点头,一旦梅尔斯亲王被从土里翻出来,肯定翘辫子无疑,要等到他的儿子长大成人来把他挖出来,至少要安全的把自己埋上一千七百多年。
这的确挺愁人的。
“我选择和梅尔斯亲王签订血契,这是无法违背的契约和诺言。他将权力之戒交给我保管,只有金色的斗气,才能藏匿权力之戒庞大的魔力气息。”
“那罗兰……”
“她见过我年轻时的样子。当年所有的魔族大贵族,都和光明教会骑士团打过交道。一千七百多年前的光明大陆,可不像现在这么和平。”
和平?
宋默头顶滑下三道黑线,这样的世道,还叫和平?
“毕竟现在只有人类在打来打去。当年可完全不一样,宣称热爱和平的精灵,杀起人来毫不手软,更不用说没有太多是非观念,只认强者的魔族。就连矮人,也时常会来掺一脚。”
乍听老约翰的这番话,宋默有些咋舌,转念一想,事情都过去一千多年了,和现在的他没有任何关系。他操哪门子的心?
他现在最好奇的是,梅尔斯亲王到底埋在哪里,为什么谁都找不到?
“因为他不在格里兰。”
不在格里兰?那刚刚老约翰和罗兰说,亲王睡觉的地方很近,是诓人的?
“不是,我没骗她。”老约翰勾起了嘴角,宋默总觉得他笑得有些不怀好意,“当年他的确把自己埋在了格里兰,可教会挖地三尺都找不到,是因为什么,领主大人,你想知道吗?”
宋默本能的点了点头,“因为什么?”
“因为,我在教会动手前,就把他挖了出来,埋在了另外一个地方。”
“另外一个地方?”
不在格里兰,却距离很近,还不容易被发现……宋默脑中灵光一闪,不会是,“翡翠森林?”
“是的。”老约翰点了点头,“我把他埋在了翡翠森林。埋他的地方,我用斗气设置了屏障,无论是教会还是魔族,都无法找到他。”
魔族的亲王,在老约翰的嘴里,就像是一件东西,被挖出来,做二次掩埋,然后装作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眼睁睁看着魔族和教会在原来埋东西的地方挖地三尺,累得额头暴青筋,头顶冒氢气,始终一无所获……
在管家的智慧衬托下,教会和魔族实在很傻很天真。
“当时教会和魔族都不愿意放弃,分别派人留在格里兰,监视这里的一切,寻找任何可能的蛛丝马迹。”
“教会留下的人,是你?”
“是的,作为金色骑士,我责无旁贷!”
老约翰说得正气凛然,宋默听得一头黑线。他突然想起了穿越前的一个老笑话,包子和大米打架,不敌,找来外援粽子,粽子却一把扯掉粽叶,大叫“我是卧底”,那时,包子会是什么心情?
五雷轰顶吧……
当时的光明教会,怎么也不会想到,武力值最高的金色骑士,会和他们玩一场谍中谍吧?
“那留在格里兰的魔族怎么样了?”
老约翰一呲牙,“被我干掉了。现在教会的人,也已经不知道我的存在了。”
宋默心头狂奔过一群草泥马,此刻只有一个想法,什么魔族教会都弱爆了,不需要动脑筋,就能把史上最强悍的金色骑士当枪使的格里兰老祖宗,才是真正真的霸气侧漏,强悍威武!
话说,那位老祖宗知道老约翰喜欢他吗?
知道吧……
可他如果真有这种头脑,还会被魔族用五十枚金币就给坑了吗?还一坑一千七百多年……
领主大人纠结了。
123、第一百二十三章 。。。
纠结了一个晚上;领主大人得出了结论;格里兰的老祖宗;是一个成功的花瓶;而且很可能是涂了黑漆的史上最成功花瓶。
如果真是这样,那他当初和梅尔斯亲王定下契约;到底是被坑了,还是另有目的;就值得商榷了。
或者只是因为被魔族胁迫?
宋默摸了摸下巴,不是没有这个可能,当时的格里兰;武力值可不像现在这么高啊。
想不通,宋默干脆把这件事抛开,老约翰的身份不再是秘密,从最初的吃惊到现在的坦然,宋默有一种松了口气的感觉,毕竟,没有人喜欢被信任的人蒙在鼓里。
“领主大人,早餐准备好了。”
坦白了自己的身份,老约翰的行事却未见任何不同。宋默挠挠头,这也算是不错的结果的吧?如果老约翰乍然改变态度,他还真不知道该和自己的管家如何相处。
不过,真的要继续把老约翰当做管家吗?
宋默踌躇起来。
“领主大人,您不需要为此烦心。”老约翰的脸上难得露出了一丝微笑,“一切都不会发生改变。我依然是您的管家。”
“可是……”
宋默眼神复杂的看向老约翰,如果教会得知老约翰的存在,会不会把他当祖宗供起来?或者……
“我明白您在担心什么。”老约翰说道:“我可以向您保证,您担心的事情,绝对不会发生,哪怕有万一,我也会将这个万一捏碎在我的手里。”
老约翰摊开手掌,戴着雪白手套的大手用力合拢,握紧的拳头,彰显着无与伦比的力量。
宋默没有说话,他好像明白老约翰整天戴着手套的原因了,不只是因为管家的身份,更是为了掩饰他的双手。那双手,只要看过一次,就能确定,是一双武者的手。
“好的,我知道了。”
宋默笑了,笑自己杞人忧天,一千七百多年,眼前这个男人都能安然无恙的留在格里兰,想必今后也不会出什么岔子。
想通了,宋默心中的烦恼顿时一扫而空,心情好了,胃口顿时大开,连吃三碗米粥,两根玉米,才停下了筷子。
老约翰和仆人们是不会和宋默一起用早餐的,就算宋默再平易近人,身份地位上的距离,却是不能改变的。
随着格里兰的发展,宋默在格里兰人心目中的地位越来越高,这种距离也越来越明显。当然,这并不是指宋默一出现,众人就跪倒在地,高呼“领主大人神功盖世寿与天齐”!这种距离,完全出自对宋默发自内心的感激与敬畏。
宋默注意到这种情况时,曾经试着改变,脱离群众可不是件好事。奈何领民们压根不买他的帐,当面说得很好,转过头,该怎么做,还是怎么做。
宋默也郁闷,可毫无办法。
老约翰安慰他:“领主大人,这并不是件坏事。”
宋默点点头,他知道,只是一时有些转不过弯来罢了。果然自己还是没有威武霸气一统江湖的气概吗?
用过了早餐,宋默开始处理公事。
格里兰的农耕,医疗和教育事业都已经走上了轨道,发展得井井有条。领民们现在吃饱穿暖不成问题,生病了也不再需要自己扛着,医院的修士们早已经为了证明自己洗心革面改过自新,开展了职业技能竞赛,新药陆续出现,矮人商队还带走了一些成药,例如解暑药丸和药水,放在店铺里出售。学校里也不再只有霍玛一个光杆司令,罗杰和朵桑等修士隔三差五的到学校客串一把灵魂工程师,当然,目前能这么做的,只有最初跟随哈洛德的几个修士,至于米斯等人,还在考察期间,除了制药,最大的贡献,就是为领地中的女同胞们添加茶余饭后的谈资。让宋默感到诧异的是,罗兰的身影竟然出现在这些谈话会中,搓搓下巴,果然长期分居两地不是好事,距离的确有了,美也肯定没了。如果瑞斯再找不到魔族亲王,估计王妃可能会闹婚变了……
自从教会骑士团这股生力军加入,领地的建筑事业也走上了一个新台阶。地精的造墙运动得到了长足的发展,领地边界的的围墙绵延上千里,高度也从最初的两米多,直接跃升到了五米,城墙的转弯处,都按照宋默的建议,建造了角楼和瞭望塔,围墙上,也根据哈洛德传回的卡里城战报,建造了各种掩体。地精们结合战报上的经验,加固加厚了已经成型的围墙,并将一段围墙的内侧掏空,尝试挖出了射击孔,效果却很一般,毕竟,格里兰和卡里城的情况有很大的不同,卡里城的经验,并不能每样照搬。
地精们直接放弃了射击孔的改建,开始尝试在围墙外挖陷阱,一千多号教会骑士,脱光了膀子,分成了四组,挥舞着工兵铲,日夜不停的挖啊挖,前金色骑士艾尔特和继任金色骑士博比斯狼狈为奸精诚合作,带领这支洗心革面,走上人民军队道路的骑士团,在格里兰边境进行了土地大开发,挖出的陷阱不断改进,直到自己人都险些中招,被宋默强令停工,这些人才消停下来。
已经挖好的陷阱并没有掩埋,只在明显处设置了路障,领民们进出都会多加小心。
可惜,人类能看懂这些路障,动物却看不懂。没有哪种动物会闲着没事去研究一下人类的文字和语言。
最先遭受不幸的,仍是野猪。
宋默实在想不通,翡翠森林里的野猪到底有多少,怎么一家子一家子的抓,还是生生不息,抓无止境?
“重伤和死亡的都吃掉,轻伤的都留下,试着养起来。”
领地中的养殖场已经颇具规模,里面养着当初领民们从麦田边捡回的雏鸟,大多是被父母遗弃或者是和同胞兄弟姊妹的竞争中被淘汰的。这些家伙不能适应大自然的物竞天择,却比其他的鸟类更容易驯化,从野生鸟类转换成家禽。从十几只发展到几十只,直到现在的上百只,仅仅用了不到三个月的时间。每天收获的禽蛋,更是不在少数,
领民们发现了养殖的好处,不再只满足于在麦田的四周捡漏,他们开始走进麦田,一旦哪对鸟类夫妇粗心大意,巢里的鸟蛋和雏鸟百分之八十以上会不翼而飞。
愤怒的鸟爸鸟妈开始攻击这些朝自己孩子下手的家伙,格里兰人在和大鸟的对战中,逐渐积累出了经验,人类和鸟类开始了一场旷日持久的对抗。
饶是如此,这些大鸟也没从格里兰的麦田搬走,依旧是钉子户的干活。
这是为哪般啊?领主大人十分不解。
抓获的野猪也被养了起来,成年的野猪很难驯服,也很凶悍,看管的领民几次险些受伤,宋默无奈,只能杀掉吃肉。能逃过菜刀,活下来的都是还没成年的猪仔。格里兰是第一次养殖野猪,这在整片光明大陆也是个创举。
领民们对养殖场里的野猪十分好奇,尤其是孩子们,就像当初对皮皮兽,小个头的动物,总是能引起他们莫大的兴趣。
霍玛并没有阻止孩子们的好奇心,相反,他还特地带着孩子们利用课余时间,去了一次翡翠森林。有霍玛在,宋默不需要为孩子们的安全担心,谨慎起见,还是派了五个汉子带着步枪随行。
霍玛对此没有异议,他知道,宋默并非不信任他,这样做,只是以防万一。毕竟孩子们正是淘气的时候,如果在进入森林的时候有人走散,他一个人的确分身乏术。
除了保护孩子们,宋默还有另外一个目的,老约翰告诉他,梅尔斯亲王就埋在翡翠森林,宋默也很好奇,想试着找找看。就像是挖宝游戏,不管结果如何,中间的过程总是会让人心痒难耐。
“领主大人,如果您真的想知道,我可以帮您再把他挖出来。”老约翰一本正经的对宋默说道。
“这不合适吧?”
“没关系。”老约翰摇摇头,“挖出来,再埋回去就是了,很方便。”
宋默无语的看着老约翰,脑子里浮现出了这样一个画面: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一身黑衣的管家,在翡翠森林的深处,挥舞着铁锹,将沉睡一千多年的魔族亲王挖了出来……
想到这里,宋默的思绪突然又转了个弯,话说,当初,管家是直接把亲王埋在了土里?没有棺材什么的?
“当然没有。”老约翰看着宋默:“他还活着,不需要棺材。再说,他也没付给我棺材钱。”
“那么……他身上的衣服什么的,还在吗?”
一千七百多年啊,骨头都能化成渣渣,虽说亲王大人的魔力能保护他的身体安然无恙,但是身上的衣服……想起未来的某天,梅尔斯亲王被儿子找到,从沉睡了千年的坑里一跃而起,父子重逢,大哭一场后,却发现身上一丝不挂,光天化日下亲王遛鸟……这是何等的囧囧有神……
老约翰单手撑住额头,叹了口气,“领主大人,您是否能想一些正常的事情?”
正常的事情?
宋默眨眨眼,难道,他把刚刚脑子里想的场面,说出来了?
老约翰看着他,表情明摆着,就是这样。
宋默尴尬的笑了两声,拿起文件,试图掩饰自己刚刚的胡思乱想,本来只是装模作样,可看到文件上的内容之后,宋默的表情顿时变得严肃起来。
文件是跟随纳尔逊一起潜回奇萨王国的人发回的,目前奇萨的局势仍一片混乱,各个占领地表面上各自为政,群龙无首,实际上却都掌握在瑞斯的手里。瑞斯既然说将这些地盘送给宋默,就绝对不会食言,宋默早些天已经派人去和掌管这些地方的魔族交接,也掌握了这些占领地的实际情况,之所以如此轻易的被煽动,只因为生活在这里的人,的确活不下去了。
奇萨对占领地,尤其是从昂里斯抢夺来的占领地,几乎是在敲骨吸髓。就算瑞斯和宋默没有横插一手,这里早晚也会出问题。
重税,贪官,蛮横的军人,朝不保夕的生活,这些矛盾已经十分尖锐,迟早有爆发的一天。
宋默松了口气,目前占领地已经到了他的手里,就没有吐出去的道理,纳尔逊也回到了奇萨,只要登高一呼,奇萨国内肯定会变得更加混乱,正是浑水摸鱼的好机会。
可惜,他的目的不仅如此,他要帮纳尔逊登上奇萨王位,而之后……宋默捏住文件的手缓缓收紧,雪白的纸张上,留下了一道道皱痕。
“领主大人?”
“没什么。”
宋放下文件,搓了一下脸,自嘲的笑了笑,“管家……”
“什么?”
“人类,果然是野心的产物。”自己也不能免俗。
老约翰看着宋默,嘴唇动了动,却一个字都没有说。
与此同时,卡里城已经成功易主。
由于纳顿约什毫无预兆的加重税收,城中居民和来往的商队都怨声载道,纳顿忙得焦头烂额,事情也未见起色。王国税务官的到来,更是雪上加霜。
税务官的傲慢和强硬引起了纳顿极大的不满,哈洛德见时机成熟,说服了纳顿,于税务官抵达的第三天夜里发动了叛乱,直接囚禁了王国税务官。
城中戒严,仍忠于奇萨国王和卡拉维王子的官员和军官被一网打尽,全都抓了起来,和王国税务官一同关进了执政官府邸。
“不能杀死这些人。”哈洛德对纳顿说道:“要把他们毫发不伤的送回给奇萨国王,另外附上纳尔逊公爵的亲笔信。”
哈洛德将宋默送来的书信交给纳顿:“这件事,就由您来办吧。”
纳顿接过了书信,复杂的看了哈洛德一眼,最终还是说出了一个字,“好。”
他知道,现在的卡里城,已经不是他说得算了。
卡里城的易主只是一个信号,当奇萨国王惊愕的看着纳尔逊的来信,不能相信,那个只懂得风花雪月,被他流放,追杀的兄弟,竟然能做出这种事时,纳尔逊已经在他夺回的领地里,竖起了谋反大旗。
约什家族,朵卡家族等大小十二个贵族家族,站在了纳尔逊一边。他们的军队以占领地暴乱为借口不断集结,当纳尔逊竖起反旗时,手下已经有了不下五万的军队。
“我的王兄,您给予我的一切,我都将百倍千倍的奉还!”
经过一段时间的剑术训练,纳尔逊不再是宋默初见时的那只高卢公鸡了,一身矮人打造的银灰色铠甲,是宋默送给他的礼物,腰间的长剑,是约什家族奉上的传家宝,身上的斗篷是血一般的红色,书生气的脸上,染上了野心与复仇的狂热。
纳尔逊举起了手臂,高呼:“财富,地位,女人,跟随我,这些,都将是你们的!”
士兵们大声欢呼,除了贵族家族的骑兵,队伍中还夹杂着为数不少的雇佣军。宋默曾经带人以雇佣军的身份参与过奥比对萨比森的战争,十分清楚这些人都是一群为了钱不要命的亡命之徒,用在奇萨的内战上,正合适。
一些格里兰人也伪装成雇佣军,加入了纳尔逊的军队。在纳尔逊身边的文官,也不乏格里兰人的身影。
宋默不会寸步不离的监视纳尔逊,也不会让纳尔逊彻底脱离他的掌握。
纳尔逊明白这一点,对此没有任何异议。
奇萨风起时,昂里斯的天空中也涌起了一团团乌云。
宋默站在窗前,闭上双眼,几许凉风吹散了空气中的暑热,一声惊雷,闪电破开暗黑的云团,暴风雨,就要来临了。
宋默突然心情大好,双手抓在窗台上,探出半个身子,笑着开口大喊:“下雨了,收衣服了!”
领民们早已经习惯了领主大人不时抽风的举动,抬头看看天,恩,是要下雨了,的确该收衣服了……
124、第一百二十四章 。。。
纳尔逊公爵有了奇萨国内贵族和宋默的双方面支持;兵多粮足;信心满满;以有准备打奇萨国王无准备;叛乱一开始,着实是占了不少便宜;地盘迅速扩大,势力发展迅速;很快就形成了足以和奇萨国王分庭抗礼的态势。
随着实力的增强,势力的扩大,纳尔逊的行事手段也越来越强硬。
距离公爵领地最近的几个贵族领地;凡是不肯投效或者还打算观望的,都被干脆利落的攻占。领地的主人,幸运的躲在奇萨王都的宫廷中破口大骂,不幸的直接被纳尔逊抓住,丢掉了性命。
这种雷厉风行的手段,震慑住了相当一部分人,一些还摇摆不定的贵族,纷纷向纳尔逊抛来了橄榄枝。奇萨国王已经垂垂老矣,卡拉维王子似乎也扶不上墙,没见王子殿下连卡里城都丢掉了吗?不是丢在西格人的手里,而是直接被纳尔逊公爵无声无息的拿下!
可见,公爵阁下才是真正的扮猪吃老虎,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投靠,叛乱,才是王道!
事实上,卡里城的易主和纳尔逊没有一星半点的关系,宋默不过是借了纳尔逊的名,减轻卡里人的抵触情绪,也顺便给奇萨国王添点堵。等他真正把卡里城完全消化,纳尔逊和卡里城,不会再有任何关系。
比起卡里城,现在的纳尔逊和他手下的叛军,让宋默更加关注。
从发回的消息看,纳尔逊似乎有些被胜利冲昏了头脑,大有一种老子英雄盖世,天下无敌的架势。宋默清楚,奇萨国王打了一辈子的仗,还曾经把老胡里安打得丢盔弃甲,硬生生的抢走了昂里斯三分之一的国土。这样的人,怎么可能一直被动挨打,他现在隐忍不发,很可能是想摸清纳尔逊的底,看看他的这个弟弟到底有多大的实力,另外的原因,可能就是占领地的问题了。
等到他弄清站在纳尔逊身边的都有谁,纳尔逊到底是几斤几两,就是开始反扑的时候了。那个时候,才是对纳尔逊考验的开始。
现在,不过是开胃菜罢了。
宋默敲敲桌子,他必须承认,这是自己的失策。他还是考虑得太过简单,攻占一个国家,和抢一块地盘,完全是不同的概念。纳尔逊也不是他手中的提线木偶,他有自己的思想。不可能完全按照宋默的想法行动。他现在不是被关在格里兰小黑屋里研究人体艺术的流亡贵族,他已经是有实力向奇萨国王宝座发起冲锋的“热血青年”,甚至可以说是一个“赌徒”。
无论赌赢还是赌输,都会让赌徒失去理智,遗憾的是,纳尔逊现在和这两种结果都有一定距离,他却狂妄的认为,自己已经距离赌赢全局,很近了。
这种想法很危险。
宋默在考虑,是否要提醒纳尔逊,还是任由他吃个亏,再帮忙?
他有些奇怪,就算纳尔逊脑子发热看不清现在的状况,难道他身边的那些奇萨贵族脑子也一起发热,成了豆腐脑?
如果奇萨国王是这么容易捏的软柿子,自己干嘛为了从他手里抢两块地盘,先是找昂里斯的国王合作,险些被坑了,紧接着又要找魔族帮忙?
直接带人扛枪架炮冲上去不就行了?
常言道,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对手。纳尔逊身边的奇萨贵族,不会笨到看不清奇萨国王的企图,可他们硬是没提醒纳尔逊,到底是为了什么?
难道,他还想考察一下纳尔逊是否适合做奇萨的国王?
如果真是这样,这些人的脖子上,长的肯定不是脑袋,绝对是一块石头。
都参加叛乱,打上纳尔逊的标签了,还三心二意,不是有病吗?难道他们以为阵前反水会得到奇萨国王的原谅?做梦去吧!
宋默捏了捏额头,拿起笔,想给纳尔逊写封信,两行字写完,停住,将信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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