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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日守候-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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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楔子 。。。
不知是多少次这样趴在写字桌前睡着了,音响吾自响了半夜,始终都放着一首谢谢侬,久久不绝于耳。
揉着惺松的睡眼从梦中醒来,舒展有些酸痛的上身,起身再回到床上,每日每夜都过着同样的生活,生活对于朴尔风而言似乎总是那么一尘不变,并没有什么大的新意,以前是一样的,现在依旧是一样的,不同的只是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以前的朴尔风,和现在的朴尔风又是截然不同的俩个人,抱起吉它,品着新磨的咖啡,朴尔风肆意地享受着生活,尽管这生活令她感到乏味,幸好,她笔下的人物并不会令她乏味,谁叫她是个小说家呢。
还是一样的清晨,掀开洁白的落地纱窗,身后传来刺耳的电话铃声,朴尔风眉头微皱,这么一大早会是谁这么急着打电话,如果没有记错的话,前一期的稿子她已经按时交了,编辑不该这个时候还来催稿,那知道这个电话的人,莫非——
“喂,是小叔吗?”那个平日里死不正经嘻嘻哈哈的小叔,是唯一知道自己电话的亲人,早几年前自己就断绝了和家人的联系过起了清静的隐居生活。
“小风,有件事情要跟你说!”语气很急,也很严肃,一点也不像小叔平日里的嘻哈作风,朴尔风一边听着,眉头却不由自主地渐渐皱了起来,许久才缓缓地放下电话,脑海中久久不能忘却的是电话中小叔的话语,我居然还有一个从未谋未面的姐姐,而且她已经快死了,这是怎么一回事?难道这是上天写的另一部小说,自己居然成为小说的主角。
敲着因睡眠不足而有些昏昏沉沉的脑袋,一点也不相信这小说里的情节也能发生在自己的身上。
朴尔风头又开始痛了,会脱离那个家,也是因为她不能忍受家人,看着杯中升起的袅袅轻烟,朴尔风突然起身,不管怎样,她也想去看看那个世上自己唯一跟自己有着血缘关系的姐姐,更何况,她已经绯徊在生死边缘。
一下飞机,就步入了另一座城市,很陌生,也很熟悉,大都数的城市建筑物都是一样的,这是这个时代的特点,也是缺憾,朴尔风见过去过很多的地方,更信仰那大自然天然的雕凿与浑然,这也是她不喜欢呆在城市的原因之一。
没有任何的犹豫与迟疑,朴尔风不顾满身的疲惫迫不及待地按着小叔给的地址来到那座医院,鼻子不习惯的抽了抽,她非常不喜欢来素水的味道和医院的这种凝重气氛,幸好她的鼻子曾经受过伤,鼻子的嗅觉还不是太灵敏,否则她会忍受不住而逃离。
“你来了!”
不想见到谁,却偏偏见到这个人,那是一张熟的不能再熟的面孔,那个一向叱咤风云,神彩飞扬的人眼中挂满了血丝,神情中带着沉痛,语气变得低沉。
“去看看她吧,我不爱她的母亲,可是,她毕竟也是我的女儿,是你的——”
伸手阻止他说出后面的话,朴尔风害怕自己会忍不住逃开,从小到大,她看这个男人的风流韵事不是一件两件了,惹得自己的母亲伤心了一辈子,苦了一辈子,以泪洗面的无助了一辈子,也因为他,自己始终生活在恐惧中,因为他是自己的父亲,因为自己身上有着和他同样的血,当发现自己或许会变得和他一样的时候,她逃离了,逃离了她欣赏和爱慕上的那些女人,她并不担心自己的性取向有问题,可担心的是自己或许可能遗传的风流基因,不能专一,朴尔风无法忍受这样的自己,也无法忍受自己可能会伤害别人。
看着女儿的背影,朴志坚第一次将手抬起想要抚摸她最疼爱的女儿,却又没有自信地放下了,她的这个女儿现在满身都是刺,不能轻易的碰触,否则会让所有的人伤痕累累。
等等吧,或许有那么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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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章 。。。
那是一张有些苍白但又很干净的脸,胳膊上打着厚重的石膏,全身上下都缠着绷带,该说她有点傻,还是很善良,朴尔风不知道如何去形容,从护士的口中,她已经得知了,眼前的这个人是为了救一个滚落山崖的孩子而让自己受了伤,从某种意义而言她很伟大,是个值得尊敬的人,只可惜,只是这样的一次善举,却让她和这个初次谋面的姐姐不久后恐怕就要天人相隔了。
她静静的睡着,她已经知道自己不久于人世,脸上却没有那么多的感伤,仍旧淡淡地带着笑。
她不漂亮,这是朴尔风第一印象,没有朴家人遗传的优秀因子,但很清秀,很柔和,会让人觉得很舒服的感觉。
搬起一张椅子,朴尔风静静地坐下,她并没有打扰眼前人睡眠的打算,看见她露出被角的另一只手臂,朴尔风下意识地将她的手臂托起,准备放回被里,却不小心,看见枕在她枕上的一本白封面的日记,小说家的好奇心犯了,明知道不该窥探别人的隐私,可手却不由自主地抽了出来,打开,也就打开了一扇秘密的窗户。
“原来——,”快速地翻看了几篇之后,朴尔风长长叹了一口气,居然会是这样的,不愧是一家人,只是很好奇,她日记中口口声声所提及的女孩子到底是个怎样的人?居然能让人牵挂于此。
“她叫乔佩媛!我第一眼见到她的时候,就喜欢上了她,一直喜欢了很久!”
“你醒了!”有点心虚,朴尔风迅速合上手中的日记,将好奇心合上,但那个叫乔佩媛的名字却印在了脑海中。
“我一直没有告诉她,我喜欢她,但是现在我有些庆幸了,她不是个LES,如果我告诉她,会给她带来很大的困扰。”
“你打算就带着这个秘密离去,不觉得遗憾吗?”
“嗯!”看着她摇头。
“幸好我没有说!这样我们还是很好的朋友和同事,已经足够了。”
“——”,朴尔风无语中,她不知道自己此刻该说什么,毕竟这不关自己的事。
“那——,你不奇怪我为什么坐在这里吗?”
“我知道你是谁?”
“是吗——?”朴尔风再次不说话了,眼前的这个人眼神是那样的平静,她应该是这样一种性格的人,没有埋怨,也没有怨恨,真的是一个很淡定的人,她有着超乎年龄的成熟,朴尔风第一次见到这样的人,一时之间也不知该如何和对方交谈,于是小说家的习性又犯了,习惯地低下头陷入沉思。
“傻孩子!”那只唯一没有受伤的手不经意地抚上了她的头顶,“你总将烦恼挂在脸上,会让人轻易看穿你的心意的。”
“我哪里有?”朴尔风竟像个小孩子般地回了一句,然后情不自禁地菀尔一笑,“好吧,我承认,我有时候更像个小孩子,藏不住事的。”
“这才乖,说实话并不是什么难事,别老憋在心里。”
“用什么乖啊,我又不是小孩子!”
“是吗?我看你就是。”
“啊——”一声怪叫,朴尔风有些抓狂,轻易的被撩拨起了小性子,完全忘记了自己是在病房之中,而眼前的人是个垂死的病人。
门悄悄地掩上了,将这一幕永远地关在了门里,让这一刻延伸的更久一些吧。
记得清明、祭日都要来看我,记得给我买花,记得给我带好多好吃的,记得给我烧纸,记得——,不要忘记喊我一声‘姐姐’。
“哼!”朴尔风竟然不由自主地笑了,她走了,带走了她年轻的二十八岁的生命,自己竟没有感到哀伤,因为她是笑的离去的,即使她永远地离去了,可朴尔风竟也觉得她就在身边,从未离开过。
“姐姐!”一滴眼泪从眼角渐渐溢出,缓缓滚落,朴尔风没有伸手去擦,却头也不回地带着对她深深的怀念走了。
大衣的口袋里始终揣着她留下的两件东西,她的万年日记,据她说是万年,她打算将她生活的一点一滴都记载在册的,另一件东西是一只五彩的耳骨,她不好意思单独送乔佩媛礼物,只好买了好几只耳骨分给同事们,但唯有送给乔佩媛的那一只是与自己戴的这一只成对的。
3
3、第二章 。。。
华丽佳人——前的马路突然串出了一辆精致的桔色迷你小跑,驾车的人一个S急闪越过前面的车,稳稳地将车停靠在店门前的停车位,朴尔风踏出车的那一刻,她全身的装束将她的狂放显现的一览无遗。
皮衣、皮靴、皮裤,一抹的黑,左耳的白金红宝耳扣,右耳配上了那只五彩耳骨,一副不羁的形象,用力推开店门,一脚迈了进去,仿若一阵暴风,令在座的所有人都呼吸一窒,朴尔风虽然看上去有些显得玩世不恭,但在众人眼里,她一身的装束,可以说是帅到了极点,酷的不可救药了。
“老板、老板!”朴尔风连唤了几声,见没有人回答,不禁眉头一皱,面上显得有些不耐烦,“老板,还做不做生意啊!”
“啊!啊,请问小姐,需要做什么造型,我们华丽佳人保管可以做出本市最好的造型设计,绝不会让您失望的。”
不耐烦地摘下了手上,项上及左耳的红宝,收入自己的口袋,“普通、最普通、最简单、最朴素的那种,大概要这样的,掏出一张费劲心力找人合成的照片递给老板,就是这样的,照做就是了。”
眼睛一瞄,老板楞了楞难以置信地反问:“你肯定?”
“我肯定以及确定,整吧,不要再多说了。”
“可是,你的头发,多好的头发啊!”
“别再说了,我已经决定了。”
比划了不知多少下剪刀,在朴尔风再三不耐的催促下,老板几乎是哭着下手的。他在这一行摸爬打混经营华丽佳人十几年了,也见过无数女人为追求完美不惜重金而来,却从未见过有人故意将自己弄的难看的,当朴尔风潇洒的离去时,老板望着地上的发屑和手中的剪子、吹风久久不敢相信发生过的事,是他搞错了吗,还是这个世界上的人都有病啊。
对着小型圆镜,镜中出现的是一个留着简单雁尾短发、戴着一副大眼镜的普通女孩子,再换掉一身的皮衣,换上一件深色的短外套和一条牛仔裤、运动鞋,和大街上来来往往的行人一样真的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了,融入这个城市,融入其中,朴尔风想要知道死去的朴希洁,到底曾过着怎样的生活,在那本笔记本中,她看到了她平凡而简朴的过着忙碌而奔波的生活,却因那个叫乔佩媛的女人让她的生活变得多彩而快乐,她真的就有那么大的魅力。看完了整本的日记,也看到了朴希洁记载的对乔佩媛一点一滴的爱恋,对此朴尔风产生了浓厚的兴致。
乔佩媛——,也许会成为她笔下的另一个主角,一个素材吧。
一只手揣在裤袋中,这也是朴尔风的一个习惯,所以家人常常笑她,一举一动一点也不像一个女人,朴尔风自己却不以为然,让别人说去吧。
就这样站在湖景社区的门前已经很久了,朴尔风一直犹豫着该以什么形象进去,虽然来时已经想过无数次,可还是有些底气不足,她居然会有胆怯的时候,或许说是有些兴奋的不知所措了。
轻轻地推开那扇铁门,“请问,你们社区谁是负责人,我是来应聘社工的。”
“咦?”
面对着一众人的目光,朴尔风浑身都觉得不自在了起来,就仿佛是一头被关在笼子里的狒狒,被□裸地审视着,她还从来都没有在任何一家公司或单位应聘过,从一毕业开始她就已经是一个自由的职业小说家了,这种经历还真是又新鲜又刺激,而且显得有些尴尬。
“书记在里面第二个办公室,你自己进去吧!”
有人随口答了一句,便又埋头写东西去了,其他人也随即不以为意地继续着各自手头上的工作,或是闲聊着,根本没有太注意眼前这个人,像这种普通的应聘者多了,来来往往的多了去了,大家都已经习惯了,反正没有几个人可以在社区这种地方呆的久,又累,工资又低,谁愿干啊,社区留不住能人啊,这是所有人的感慨。
这是一个很难缠的女人,朴尔风以自己特有的小说家的眼光偷偷为湖景社区的女书记做了一个测评,跟朴希洁笔记本形容的差不太多,她似乎很能干,从她的言行来看,正符合一个四十岁左右女人的典范。
默默算了一算,这位书记八成也在更年期的符合范围内,唉!朴希洁的笔记本中常常会描述这位书记时常发作的歇斯底里,总之脾气有些反复无常,来时朴尔风已经盯瞩过自己要小心应付这种人了。
“你是大学生啊,社区就需要你这种人,现在工资低了点,不过以后一切都会好的,你如果愿意的话,明天就可以到办事处人事处报到上班了。”
“是吗!”就是这样简单啊,朴尔风想过很多种的面试情景,可没想到社区缺人会缺成这样,只要是学历够就会要的地步,“好吧,谢谢书记,我明天就去报到。。”
“那太好了,报完到,你就直接上班吧!”
“好吧!”朴尔风觉得自从自己坐下到现在就只会说这两个字了,好吧!真的是很好!
“咦,对了,你有计算机的资格证书啊!”
“啊!是啊,我曾经学过一些。”
“那计算机会修吗?”
“——,会!”朴尔风不知道该怎么应答了,只能机械地道。
“那太好了,社区前几天有两台电脑中了病毒用不了了,你可以先修修吗?”
无语中,朴尔风有些要苦笑了,可没法子,谁叫自己的大学证书是伪造的呢,如果真要拿出自己美国哈佛的硕士学历证书,恐怕会吓坏社区的人,好在计算机对于自己并不是啥难事,谁叫自己平日里没事的时候,总喜欢拆拆装装计算机,跟玩似的,至于软件,没什么大不了的,搞的定,干就干吧,谁叫自己跑来没事找事的,为了以后小说中的素材,也算认了。
真是老的可以了,砖头块子,看到那俗称砖头块的大方头显示器,朴尔风要抓狂了,什么年代了,这种古董居然还能存在在地球上,而且内存居然是256的,我要疯,朴尔风被这台又老又旧龟速电脑整的有点想抓狂,我的那个天呐,桌面上还有一大堆的文件没有整理,社区的这些人都是干嘛的呀,只知道用,难道就不知道收拾一下,这台电脑有多少时间没有清理了,而且可以非常肯定,病毒很多,真的很多,因为已经慢的什么都快打不开了,唉!朴尔风今天第N次叹息着,命苦啊,怎么一来就摊上这活了呢!
“佩媛!你回来了,你快进来一下,社区来了个人正好会修电脑,你快来说说,还有哪台不能用了,一起修了。”
“真的吗?太好了,这些电脑都慢死了!再不搞好,都要疯掉了。”一个脆脆的声音在外间的办公室里响了起来,朴尔风下意识地抬起了脸,望向门口,乔佩媛,如果没有错的话,应该是乔希洁笔下的主角来了,真没想到,居然轻易就见到她了。
久久都没有见人影进来,却听到外间有人嘻笑着,“老婆啊,你终于回来了,一分钟看不到你,我就着急。”
“你都不知道办事处的那些人烦死人了,又给我派了一大堆活,整天干不完。”
“唉,我还不是一样,刚才党办又发文件来了,又要验收档案了,头都疼了!”
是罗艺珊吧!朴希洁的笔记中有记过,乔佩媛和罗艺珊是非常要好的同事兼朋友,平日里嘻嘻哈哈,几乎可以算是以假乱真的LES了,不过可惜双方都没有这方面的性取向,套用罗艺珊的一句话,接受不了,没法子,否则以她们的亲密程度恐怕早就越界了,乔希洁曾经以一种非常羡慕的方式嫉妒着这种关系。
“先别闹了,书记找人修电脑,先给人家说说看,哪台有问题。”
轻轻推了一下鼻梁上的镜架,平镜而已,没有度数,但朴尔风用这样一个动作来掩饰心中的激动,乔佩媛!是怎样的一个女人。
门猛地被推开,一前一后进来了两个人,风风火火的,“咦?”可能因为眼前的人是个女的,修电脑的人不都是男的吗,所以说话有些迟疑,“就是你呀,你会修电脑吗?社区所有的电脑都有问题呢!”
“啊!啊——,”朴尔风发现自己脑中的那一根紧绷的神经一下子被扯断了,甚至想要把已经埋进土里的朴希洁从土里挖出来,乔希洁——,你个混蛋,这个乔佩媛!该怎么说呢,朴尔风有些哭笑不得了,她可以非常肯定以及确定,走在前面的那个一定是乔佩媛,瘦瘦的个头,长长的头发,果然——,非常的漂亮和希罕,一张小巧而精致的袖珍版的鹅蛋脸,嵌着黑黑、弯弯、长长的眼睫毛,笑起来非常的可爱,让朴尔风也不禁怦然心动,可是,问题是,好你个朴希洁,她居然没有把最重要的东西写进去,这个乔佩媛看上去恐怕连1米6都不够吧,再加上那小巧玲珑的身材,我的天呐!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已经二十五岁左右的成人,反而更像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学生一样,再加上那身可爱的娃娃装,简直就是一个萝莉,小芭比娃娃,哦,我的上帝!朴希洁你到底在想什么啊?你怎么会有恋童癖啊。
“嗨!你会修电脑啊!”另一个声音从乔佩媛的身后响起来,及时让朴尔风收敛了心思,一个头发微卷及肩而皮肤有点黑黑的女孩子将头探了过来,个头也同乔佩媛差不多,在朴尔风眼中看来,这还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真不愧是好朋友,罗艺珊!朴尔风也记下了,乔希洁的笔下可没少提这个情敌,说情敌有点夸张,可她和乔佩媛可是有事没事都会混在一起的死党。
“小P媛一天到晚都在偷菜,如果电脑再不修好,小P媛都快要急死了,是吧!”
“想死呢吗,少乱摸。”
“哈哈!你是我媳妇儿,我不摸你摸谁。”罗艺珊一点也不介意地将手从乔佩媛的身上收回来,反正一天到晚的揩油都习惯了,谁叫她们在原来的单位时就是好姐妹呢,这种玩意、荤段子时有发生,都有些不分场合了,当着外人虽然不好意思,可逗逗乔佩媛还是很有趣的。
“被你摸的都不值钱了,讨厌死了。”
“这有啥,我都摸了几百回了,这会儿再说啥都晚了,哈哈!”
“唉,差不多点,有别人在呢。”
“没关系,刚才书记说,她是新来的,以后就是自己人了。”
朴尔风低头继续摆弄眼前的电脑,可不知怎么了,心里竟有些不是滋味了起来,正如乔希洁日记中所述,她们真的是很亲密的朋友,虽然早就知道了,可自己的心中竟有些介意,这是嫉妒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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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三章 。。。
皱了皱眉,揉着发涩的眼睛,终于可以关上眼前的砖头块子,办公室的人已经大部分都下班了,而乔佩媛和罗艺珊早就不见了人影子,从早到晚,自己根本就没有跟她们说上几句话。
朴尔风其实有些着恼,自己应该还没有成为正式员工吧,就已经被人指使着干活了,尤其是眼前的蜗牛电脑,真有一种想砸了去的冲动,这速度可以算是超级的慢了,修一台电脑就耗了她足足一天的时间,太不划算了,而后面还有好几台在等着呢,唉!朴尔风打算明天带足了工具一次性搞定吧,是啊,某人还赶着想用电脑呢。
夜!朴尔风用大白毛巾揉着刚洗过的头发,顾不上一头的乱发,再次打开朴希洁的笔记细细地读着。
“朴尔风!把这个打一下吧!”
朴尔风机械地收下办公室不知第几个某人递过来的一份文稿,实在对不着,刚来,暂时还记不住这办公室所有人的名字。
桌前厚厚的一叠文件,朴尔风心中有些抱怨,难道办公室里没有人了吗?说实在的,真的没有人了,开会的开会去了,办事的办事去了,至于剩下的八成去溜差了,又是一整天她没有见过乔佩媛和罗艺珊了,揉了揉耳垂,这是一个习惯的动作,以前她天天都是戴着耳扣的,可现在耳垂上什么都没有了。
轻快地敲击着键盘,八百年前她学的就是五笔,打这些文稿对自己来说并不是太难的事,毕竟自己每天夜里都在进行着积极的码字工作。
“我的天呐!”有人轻呼了一声,从朴尔风的背后传来的,“她打字太快了吧!”
“没有吧!”
朴尔风一楞,苦笑了一下,是在说自己吗,但是实在没有什么美国时间回头去回应别人的赞赏,自己打字快是出了名的,不用别人表扬,心里有数,打不快,自己的小说怎么完稿啊!想想那一天到晚如鬼魅般催稿的电话,唉!被逼出来的。
“真的,真的,好快哦!太厉害了!瞧那敲键的频律,怎么练出来的。”
朴尔风后背有点冒汗了,难不成我是大猩猩,打字快也有错吗?谁叫你们把一大堆文件交给我打的,我这还不是急的吗,把真本事全拿出来。
“我看看!你们在看啥的呢!”
还是那个脆脆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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