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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君主万恶之王的传说-第4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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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心跳。我一面叫她的名字一面替她做人工呼吸跟心脏按摩。星野同学不顾看见小孩尸体的惊吓,立刻去找其他的老师。爱美送到医院后诊断为溺毙。警方从没有外伤跟衣着整齐判断她是不小心失足掉进游泳池意外死亡的。当时天已经完全黑了,我根本无暇顾及其他,但却记得看见竹中太太家的毛毛从栏杆对面探头过来。警方调查发现,那边栏杆附近有跟爱美托儿所发的面包同样的面包碎片。有几个学生说在游泳池附近看见爱美。原来爱美每个星期都会到游泳池那里去,应该是去喂毛毛吃面包。竹中太太拜托邻居照顾毛毛,爱美不知道这件事,可能以为自己不去喂毛毛的话它就会饿死。要是让我知道她溜出保健室的话一定会挨骂,所以她总是一个人偷偷跑去,大概十分钟就回来。我完全没察觉。每次我问妈妈不在的时候她都做什么呢?爱美总是用淘气的眼神望着我说,跟姐姐们一起玩啊。那分明是隐瞒着什么秘密的神情,要是我多追问一下就好了。那样爱美或许就不会自己跑到游泳池附近了。
爱美是因为我身为家长保护不周而死的。在学校发生这种事,让各位受到惊吓真的非常抱歉。事发已经一个多月,每天早上我还是在被子里伸手找爱美。爱美睡觉的时候总是要贴着我。要是我故意移开身子,她闭着眼睛也会伸手摸过来。我握住她的手她就又安心睡着了。每天醒来的时候,发现不管怎样伸手寻找都再也摸不到她软嫩的小脸跟柔顺的头发时,我总是泪流不止。提出辞呈的时候校长问我:“是因为那次意外的缘故吗?”刚才北原同学也问了同样的问题。我之所以决定辞职原因的确是因为爱美的死。但是,要是爱美的死真的是意外,就算是为了遣散悲伤跟忏悔自己的罪孽,我也会继续当老师。既然如此我为什么还要辞职呢?
因为爱美的死不是意外,她是被本班的学生杀害的。
大家对年龄限制有什么看法?比方说,要几岁才能抽烟喝酒呢,西尾同学?没错,要满二十岁。大家知道就好。二十岁就是成人了。每年电视新闻上的成人仪式,都是满二十岁的新成人拼命喝酒的报导。为什么那些人非得在这个时候喝酒呢?当然媒体渲染也是原因之一,但要是没有“满二十岁才能饮酒”的限制的话,或许就用不着那么大做文章了吧?法律允许满二十岁饮酒,并非建议满了二十岁就要喝酒。但是既然有年龄限制,觉得满了这个年龄不喝好像就亏到,所以助长了这种现象吧?话虽如此,若是没有限制,搞不好真的会有学生醉醺醺地来上学。班上一定也有人完全无视限制,在叔叔伯伯等亲戚的劝诱之下喝过酒。要大家都依照伦理观念来行动毕竟只是理想而已。
不知道我想说什么?
这话暂且不提,各位好像都对犯人非常感兴趣的样子。我们班上有犯罪者这个事实,大家的感觉一定是好奇多于害怕。其中好像有人猜得到,也有人露出知情的样子。我个人对现在还能若无其事地坐在原位的犯人感到非常惊讶。惊讶吗?其实也不是。其中一个犯人是希望自己的大名能公诸于世的。相反地另外一人从刚刚开始脸色就非常不好,好像觉得这跟之前的约定不一样,心里非常不安。不用担心。我没打算要在这里公布两人的名字。
各位知道少年法吗?
少年因为身心都未发育成熟,由国家代替家长制定了最好的自新之道。在我十几岁的时候,未满十六岁的少年就算杀了人,只要家庭法院认可,进少年观护所就得了。小孩是纯真的,这不知道是哪个时代的神话。九?年代,十四五岁的孩子钻少年法的漏洞,犯下了许多严重的罪案。各位还只有两三岁的时候发生的“K市连续儿童杀人案”应该很多人都知道吧?要是说出犯人在恐吓信里用的名字,或许会有人想起来说:“啊啊,那个啊。”随着这种事件发生,社会对于修正少年法的声浪甚嚣尘上。于是二·一年四月施行了修正少年法,将刑事责任年龄从十六岁降为十四岁。
各位现在是十三岁。那么年龄到底意味着什么呢?
去年八月发生的“T市一家五口灭门血案”大家应该都还记忆犹新。犯人在暑假的时候把推理小说里提到的各种毒药分别少量混入家人的晚饭里,然后每天把不同的症状记录在部落格上。但是症状没有犯人想象得那么严重让她感到不满,最后把氰化钾加到晚餐的咖喱中,害死了双亲、祖父母跟小学四年级的弟弟。犯人是这家的长女,十三岁的初一学生。她在部落格上贴的最后一篇记事是:“不管怎么说,到头来氰化钾最有效!”这个案子电视跟报纸都大肆报导。“露娜希事件?”就是曾根同学说的。大家对这个名字比较有印象的样子。露娜(Luna)是罗马神话里的月亮,也指月神。希腊神话里叫做席琳娜(Selina)。“这个没听过?”也罢,无所谓。露娜希(lunacy)这个字是指精神异常、心智丧失,或者愚蠢的行为。少女杀人犯在部落格用这个名字,所以媒体就把这个案子叫做“露娜希事件”,说是“认真乖巧的女孩摇身一变成为疯狂的月神”,甚至扯到双重人格说,津津乐道地拼命渲染。你们有多少人知道少女受到了什么处罚吗?这个案子取了如此夸张的名称,犯人因为未成年,姓名跟真面目都没有公开;虽然只能从残忍的事件内容推测少女心中的黑暗,但只抓着这点大做文章,真正重要的真相完全不明,就渐渐被人淡忘了。新闻可以这样做么?本案的报导只在某些孩子心中的黑暗面烙下了名为“露娜希”这个丝毫没有人味的变态犯罪者的存在,煽动可悲的孩子们崇拜愚蠢的罪犯而已。我认为未成年罪犯不公开姓名跟面貌的话,犯人自鸣得意的化名也不该报导才是。真名既然用少年A或少女B来代替,部落格上的自称“露娜希”也该打上马赛克,随便取个“傻瓜”、“屎蛋”之类的浑名就好。K市的儿童杀人案也不用特地公开犯人亲笔的署名,“分明是个很普通的名字,却装腔作势假借同音字,大概是在炫耀自己会写复杂的汉字吧。”如此嗤之以鼻得了。大家觉得自称露娜希的少女长得什么样子?请冷静地思考一下。美少女会自称露娜希吗?既然不公开真面目,就附上用粗线清楚地画着人中或法令纹那样带着恶意的漫画像也成。尽量表现这也是个普通人。越是给了特别待遇、越是议论纷纭,少年犯就越是自我陶醉。于是乎憧憬罪犯的愚蠢小孩就更多了。一开始就知道犯人未成年的话,大人就应该将案件尽量低调处理,好好教训一下自我陶醉是非不分的愚蠢小孩才对。少女犯只要在随便哪个儿童辅导机构写写作文,几年之后就能若无其事地回归社会。
但是大家知道这个案子有比杀人犯更受责难的人吗?
那就是犯人学校里的理科老师。这里我们考量到当事人的隐私,称呼他T老师就好。T老师对教学非常热心,也非常重视安全,连危险性低的实验都不太让学生做。他对于近年理科教学方式虽然有异议,但却积极地投入实验跟实习的安全措施。“你认识他吗?”其实事发前几天,我们刚好有机会在“全国中学科展”的会场上聊过。犯人在暑假前跟T老师说:“我想去拿忘在化学实验室的笔记本。”带班的T老师在几分钟后有家常面谈,不疑有他地把实验室钥匙给了平日乖巧的女学生。案发之后发现,犯人用来做实验的药品几乎都是在自家附近药房或者是线上购物买的,只有氰化钾是从学校拿出来的。于是舆论严厉地追究T老师的管理责任。不仅如此,竟然还有“是不是T老师怂恿女学生”这种无稽之谈,最后被逼到不得不辞去教职的地步。T老师被剥夺的不只是工作而已。连日的诽谤跟中伤让T老师的太太身心严重耗损,现在世间已经淡忘了这个案子,但她仍旧住院疗养,小学三年级的儿子则送到遥远的外婆家,改用母姓上学。撇开跟T老师有一面之缘不谈,身为同业者,案发之后我也收到了教育委员会发的危险物品彻底管理通知书。中学的理科教学虽然用不着氰化钾,但T老师说不定是有别的考量。尽管有这种东西还是随便就把钥匙交出去,或许的确是管理失责。然而像本校虽然没有氰化钾,但能杀人的药品可也不少。化学药品柜子的钥匙放在学生拿不到的地方,但是用金属棒之类的打破玻璃,还是一样可以到手。这么说来家政教室的菜刀呢?连体育馆仓库的跳绳也能杀人。我们当老师的原本就算知道学生制服口袋里有刀,也不能强行没收。即使那个学生打算用刀伤人,只要说是上下学途中防身用的我们也不能怎样。跟上面报告也只会说:“严重告诫吧。”要到刀子生出事端才终于能没收。当然那时已经太迟了。于是就会被指责:“既然知道学生带着刀,为什么不防患于未然?”真正不对的到底是谁?
真的是没能严厉管教学生的老师不对吗?
那我到底该如何是好呢?
爱美的葬礼私下悄悄举行了。很多人想参加都被我婉拒,真是对不起。虽然我也想要很多人跟爱美告别,但我更想让爱美的爸爸送她最后一程。爱美只见过父亲一面。那是去年年底的事。晚上看电视的时候爱美指着荧幕说:“我昨天看见这个叔叔喔。”我以为我心脏要停了。爱美说叔叔在托儿所的围栏外面看着她荡秋千,看见她在看他,就招手教她走到围栏旁边。叔叔问:“你是小爱美吧?有没有每天都开心啊?”爱美回答:“有啊。”叔叔说:“那就好。”然后笑着走了。我想应该是爱美的爸爸不会错。近来托儿所的安全措施也加强了,连住在附近的邻居路过探头看看,都会非常注意。他的话就算有人询问应该也能编出理由来。说不定还会大受欢迎被请进去。我心想为什么突然出现?已经五年没联络了。这才分手以来第一次打电话给他。他告诉我他终究发病了。小说里的主人翁一下子就发病,但通常HIV的潜伏期据说是五到十年左右。他的话是十四年,不知道是不是该说真能撑,还是说真能忍。我无言以对,他有气无力地说:“以后不会再这样了。”声音里完全感觉不出半点电视上的气势。我跟他提议说寒假的时候我们一起到远方去度假吧。并不是同情他来日无多,是真的想亲子三人一起生活。但是他也无力地拒绝了。爱美第一次被父亲抱在怀里的时候已经魂归九天。他紧紧抱着爱美的遗体,自责说爱美的死都是因为他过去犯的过错,痛哭了一整个晚上。有种形容说眼泪都哭干了,这对他和我都不适用。眼泪要是能哭干就好了。我非常后悔,早知如此就算强迫他也要大家一起生活。
我从刚刚开始就不停地说后悔呢。
葬礼后许多人都到家里来跟爱美说再见。托儿所的老师跟小朋友、S中学的同事和学生都来了。我不收奠仪,大家带来的小棉兔玩偶、零食等,我都供在爱美灵前。我对自己说爱美在她最喜欢的小棉兔的环绕下安眠了。我试图这样说服自己接受爱美的死。
上个星期刚出院的竹中太太也到我们家来。距离爱美的死刚好一个月。竹中太太在爱美的牌位前双手合十,流着眼泪说:“对不起。”地方报纸的新闻标题写着:“四岁儿童到游泳池附近喂狗不慎失足死亡”,让竹中太太觉得是自己的错而沮丧万分。由于是在学校发生的事故,校长代替憔悴的我看了新闻稿,但我后悔没自己检查。我又后悔了呢。竹中太太把放在她家里爱美的替换衣物、筷子调羹、填充玩具等装在纸袋里带来给我。其中有一件眼熟的小玩意:小棉兔头型的绒布小包包。爱美那么想要而我终究没买给她的东西是哪来的呢?爱美不管是竹中太太还是其他任何人给的东西,就算只是一颗糖果也会跟我报告。竹中太太说那个小包包是在毛毛的狗屋里发现的。这么说来可能是毛毛玩过了吧,小包包破破烂烂的,但是竹中太太还是特地带了来:“没有小兔兔爱美会寂寞,那就太可怜了。”我很感谢竹中太太一直照顾爱美,她自己身体还没完全复原就到我们家来,所以我开车送她回去。我们看见毛毛在有段时间没整理的院子里玩一颗棒球。虽然竹中太太说那是从学校飞过来的,但棒球社的四号强棒击出再怎么远的全垒打,也不可能越过球场的保护网、飞过游泳池掉进来吧。竹中太太说有时会看见放学后来打扫游泳池的学生在池边玩接球,是那时候掉进来的吧。我想起来犯了小错的学生会被罚扫体育馆仓库或游泳池。今年我们班也有受罚的学生,在这之前我完全忘记了。
那天爱美是自己一个人去游泳池边的吗?我心中突然生出了疑虑。回家之后我再度拿出小棉兔绒布小包。这个小包包真的是爱美的吗?如果是的话就是有人买给她的。拿起来摇晃,发现虽然是绒布却挺重的。我拉开拉链,薄薄的内里下面隐约可以看见电线似的东西。我极力忍住心中浮现的不祥预感,第二天找了两个学生分别谈话。
外面走廊上好吵。别班已经下课了吧。有社团活动或者是要上补习班的人,除此之外想离开的人都可以走了。我说了这么多称不上愉快的话,接下来只会更加不愉快,不想听的人现在就请出去。没有人要走吗?那就表示各位都是自愿要听,我就继续了。
从现在起我们把这两个犯人称为A和B吧。
A在刚入学的时候是个不引人注意的学生。私底下似乎有部分男生觉得他是个了不起的人物,但是当时我还不知道。我注意到A是在第一学期期中考过后。第一学期上的理科是生物,A在期中考的时候得了满分。全学年满分只有一个人,A满分不只我们班知道,其他班也都晓得。我们班上大家都夸说:“太酷了!”但别的班级除了赞叹外却有令人介意的说法。跟A一起上小学的C同学不屑地说:“反正那家伙自己在做实验嘛。”这话让我觉得怪怪的,就教C同学下课后到化学实验室来找我。C同学丑话说在前头:“不能讲是我跟老师告密的喔。”然后告诉我A从小学高年级的时候起就会捡流浪猫狗回家,用自己发明称为“处刑机器”的奇怪道具反复虐待,最后残忍地杀害。我想起来,一开始垂着视线说话的C同学,到后来好像是在炫耀自己的丰功伟绩一样说:“那家伙还拍了影片,在网站上公开播放!”看到他沾沾自喜的表情让我不禁打了个寒颤。C同学也告诉我A的网址。我立刻到办公室的电脑上网去看,网站叫做“天才博士研究所”,页面上只用诡异的字型写着一行字:“现在正在开发新机器,敬请期待!”入学前A的小学送来的品行调查报告里完全没有提到这方面的事。为了保险起见,我打电话给A小学六年级的导师确认,对方只轻描淡写地回答:“从来没听过那种事。A同学既认真成绩又好,是个好学生。”从那时起我就开始注意A,而A在学校总是非常认真,不管行为举止还是学习态度都毫无问题,简直就是模范生。渐渐地我也就没那么留意A了。当然每年五月这时候情绪不稳定的学生变多,我无暇他顾也有关系啦……
六月中旬,下课后我在化学室准备三年级的实验,A一个人来了。他一面兴致盎然地看着实验用具,一面问:“老师的专场是什么?”我回答:“化学。”他反问:“那电机方面呢?”物理我也上过,但想到A父亲的职业我便说:“令尊应该比较熟悉吧?”话声刚落,A就突然把一个钱包递到我面前。那是个黑色假皮的拉链零钱包,一眼望去就像是百元商店卖的,没有任何出奇之处,我心想这是什么,A笑着说:“里面有好东西,打开来看看。”一定是恶作剧。我提高警觉伸手接过。钱包比想象中要重。我以为里面八成装了青蛙还是蜘蛛什么的。那可吓不倒我。我鼓起勇气拉拉链,一瞬间指尖麻了。我以为是静电。时序是六月,当天还下雨。我茫然地望着手指跟钱包。A得意洋洋地说:“很厉害吧?我花了三个多月才做出来。”然后又咋舌道:“但是效果没有想象中好。”我怀疑自己听错了。“你拿老师当实验品吗?”我问。他毫无歉意,仍旧笑着说:“反正做化学物理实验的人,吃一点药物或者触电也没关系吧。”我想起C同学的话,还有他的网站上写着“现在正在开发新机器”的字句。我严厉地质问A:“为什么做这种危险的东西?要拿来干什么?杀死小动物吗?”我的指尖仍残留着麻痹感。A像外国人一样双手一摊说:“干嘛这么神经紧张?你不明白这玩意有多厉害真令人失望。算了,我到别处去试。”A说着从我手中拿回钱包走了出去。
我在那个星期的教职员会议上报告了A制作拉链通电可能伤人的钱包,以及从C同学那里听到的话。但是大家都不当回事,觉得只是静电程度的话没什么大不了吧。校长只指示:“严重告诫他以防万一。”我打电话去A家。不是要责备他,只是希望家长不时关注他一下,预防触电之类的意外。我这么跟他母亲说,她只讽刺地回我:“老师分明有小孩要照顾很辛苦,没想到还这么闲呢。”我每天都去看A的网站,我以为他说的别处一定就是这里了。但是网站上一直都还是“敬请期待”。
隔周A拿着一张表格、资料夹,还有那个钱包,来找我说:“希望老师在这里盖章。”那是贴在教室后面布告栏上的全国中学科展报名表,截止日期是六月底。因为截止日期是在暑假前,我只简单地跟一年级的各位介绍了一下,没想到A竟然要拿那个钱包去参展。报名表上的主题写的是:“吓人防盗钱包”,用途栏写着:“别让小偷偷走重要的零用钱”。此外姓名、学校等必要事项都已经填好了,只剩下指导老师那栏空着。改良的钱包加上了新的解除功能,对主人没有危险,不知情的人没事先解除机关就想打开的话才会触电。资料夹里则是钱包详细制作过程的报告,还附了图片。报告的最后提及由于效用只有一次,今后的制作重点在预定用大学生程度的知识加以改良。即便如此,结语还是:“我会更加努力,让老年人也能安心使用!”这样孩子气的话。自己家里分明有电脑,报告还是都用手写,字里行间充满中学生努力的感觉。我看过报告以后,A对我说:“虽然不是在老师指导下做的,但是没有老师盖章不能报名,你是导师,还教理科,所以就拜托了。”但是我还是没法当场盖章。A对犹豫的我说:“我做这个是为了伸张正义。老师觉得这是危险的东西。那我们让专家判断谁对好了。”我接受了像是宣战布告的这番话。要说胜负的话结果是我输了。“吓人防盗钱包”获得市长奖,参加全国大赛也获得国中组第三名特别奖,评价很高。
为了确定爱美死亡的真相,我把A叫到化学实验室。当时在这里我真的不能做些什么吗?化学实验室是激起我自责念头的场所。由于缩短了上课时间,中午就放学了。我把小棉兔的绒布小包递给若无其事地出现的A,学他说:“里面有好东西,打开来看看。”当然A连碰也不碰。太可惜了。分明有等于改良电击枪的威力。没错,这种东西只要稍微学习一下谁都做得出来。要不要真的做端看个人的道德观而已。
终于发现了啊。A观察我叫他来的理由,仿佛在等这一天到来似地开始得意洋洋地述说真相。那个钱包果然就是A所谓的处刑机器。
A把完成的自信作品先在看小电影的同学之间试验。虽然大家都说:“好厉害。”但只是吓人箱程度的反应让A不满。这些家伙不了解我的才华,那我给别人瞧瞧吧。于是他来找我。我的反应让A很满意。但是A搞错了。我觉得危险的并不是钱包,而是A的道德观念。认定危险=钱包的A确信这样一来大家就会了解处刑机器有多了不起,进一步故意用言词激我。但是出乎A的意料,大惊小怪的只有我一人而已。A就想这样在网站上公开钱包的话,看见的反正都是不识货的人,既然如此就给识货的人看。
于是他参加了全国中学科展。评审中虽然不知怎地也有科幻小说作家,但大部分都是理工领域的杰出人士。在公开场合被名人指责作品具有危险性,这样一来处刑机器就会出名,自己也就成为危险人物倍受瞩目了。A是这么打算的。但要是钱包在初选阶段就被当成危险物品而被淘汰的话可就糟了。所以才下了功夫尽量用充满小孩正义感的口吻写报告。或许是他下的功夫有效了吧,一直到最后A都被评价为健全的国中生。全国大赛的时候连不时会上电视益智猜谜节目的着名大学教授都称赞道:“你真了不起呢,我都做不出这样的东西。”这是针对在众多机器人助手类的作品中,钱包着眼于防盗对策,并非装置蜂鸣警报器等而是本身就有安全系统这样的创意。但是A误以为是对自己技术跟才华的高度评价。果然在这方面的确是小孩呢。没被视为危险人物的A接受本地报纸的访问时还是满意说:“虽然跟预期有点不一样,但这样也不错啦。”我看着高兴的A接受采访,安心地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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