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花火 花火 大合集-第6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林乐氧在我耳边说:“如果我去救她,你就会掉下去摔死,你愿意吗?”
我愣了一下,我想我五岁的黄豆型大脑还没有办法思考这西瓜大的复杂问题。
络樱然的声音越来越小。
我就哭起来了,我说:“救她吧救她吧,我不会死的,我是无敌的女大王……”
我在这个怪异的梦里翻滚着,无法挣脱。
耳边似乎传来了沉重的叹息,清晨醒时,已无迹可寻,消散于河风。
那居然是我的少女时代最后一次见到林乐氧。
因为自那以后,不知什么原因,林乐氧和他爸爸闹翻了,大学四年,他竟没有再回过这个城市。
他一边上学一边做酒吧歌手,经常游走时各个周边城市,我和络樱然用了大量的时间在网络上与他联系,每次多人聊天的窗口一开,就看到红红绿绿的信息不停的闪,有时候来得及打字来不及看。
在网络上,络樱然变得非常的活泼和伶牙俐齿,经常把我们俩斗得溃不成军。
这使得我们三个的交流变得极其畅快和自然起来,我们也很乐于接受这样的方式。
傻乎乎的林乐氧,活泼泼的络樱然,没心没肺的我——好像时光从来没有留下任何痕迹一样。
在这期间,络樱然开过一次小型画展,林乐氧做业余歌手听说小有名气,我的服装店也初成气候了。
看似温暖的时间总是走得很急很急,一晃四年就这样过去了。
5、岁月是值得怀念的留念的,害羞的红色脸庞
林乐氧是在大四毕业那年回来的,那时的他已经完全成长为一个英俊美好的青年,他在本市最大的酒店与络樱然举行了豪华订婚宴,我坐在最尊贵客人的第一桌。
他们两个,就像王子和公主一样拥抱,把戒指温柔交换。
粉红,粉蓝,金黄,牙白……所有最美好的颜色都为他们盛开。
我拼命的起哄,手掌都拍红了,那些衣冠楚楚的贵宾惊诧的看着我,面露古怪。
那天晚上我醉得昏天黑地不分方向被老邻居送回家,我那戒了酒的老爸站在门口欲挥掌打我,却终于改成唠叨。
“你个傻女,我们已经搬出橙花街了啊,你又回那里去做什么,还麻烦人家送你回来……女大不中留,我看你真是欠揍……”
哦,是了,那一年我终于凭着多年的积蓄在橙花街外的好地段买了新房,和老爸风风光光搬了家。
橙花街还是破破烂烂,也许很快会焕然一新,也许永远破烂——但都不再与我有关。
有个心照不宣的小插曲。
林乐氧和络樱然订婚的前几天,林乐氧被双规的老爸奇迹般的被放了出来,很显然与络樱然的老爸有关。
但是没有人会提起这一节,官复原职的林乐氧老爸神清气爽,好像与儿子的不和谐从来没有发生过,而自己一直一直生活在阳光之下。
第一部分 第36节:事关橙花街的海角天涯(10)
苍痕书院 更新时间:2009…11…30 13:14:53 本章字数:1912
我没有再单独见过林乐氧,因为从那天以后,我就不再接他们的电话,渐渐断了与他们的联系。
我的小店也搬迁了地址,生意依然很好,足够我和老爸逍遥快活。
附近就是学校,经常会有张牙舞爪如同我当年的小孩,像螃蟹一样横着进来。
看到这种小孩,我就会没来由的很愉快。
不过我自己已经不做螃蟹好多年了,我看起来客气而温和,有时还穿长裙显摆显摆,有不少大好青年自动送上门来,欲与我共同探讨大白兔奶糖与爱情的话题。
我统统列入考察范围,准备先好好考察他们三年两载。
两年以后我去一个沿海城市进货的时候,在一家酒吧遇到了一个女孩。
她说她叫小雨点,是酒吧的驻唱歌手,她去过很多的城市,曾经喜欢过一个叫林乐氧的男孩。
她说她一生只做过一次那样的爱情表白。
但是那个叫林乐氧的小流氓却告诉了她一个故事,他说他在六岁那年,就把自己的心给了一个扒掉了他裤子的小女孩。
一个住在橙花街的像天使一样的小女孩。
他说他努力的长大,想用自己的全部力量保护她,可是他总是不知道怎样才能不让她受伤害。
小雨点问我,你来的那个城市有一条街叫橙花街吗?
我说我从小土生土长几十年,从来没有听过哪条街叫橙花街的。
她哦了一声,眼睛黯淡下去:我就知道他骗人,童话从来都不存在。
我说嗯,就是啊。
音乐喧天,在这样的气氛里,最大的好处就是眼泪不会轻易掉下来。
尾声 只是一场事关橙花街的海角与天涯
我叫刘泪澈,我妈妈在生下我的那天死去,我爸爸给我取了这个名字。
我出生在一条叫橙花街的小街上,那是这个城市最穷困的角落,我的爸爸是这条街上的鞋匠。
我是他无恶不作、上天入地、如花似玉、轻功高手的独生女儿。
我知道很多的秘密,可是我从来不说。
我从小就知道,很多事情你只能笑或者哭,可是你不能说出来。
我就是这么天才。
比如那一天,我在病房外听到了关于络樱然被绑架的真相。
络樱然的爸爸,那个省府高官,为了亲戚的一点小事,只手遮天把一家人害得妻死子散,这个人,后来就成了绑架络樱然并打聋她的罪犯。
还比如那个在河边喝醉的夜晚,络樱然把自己画的画像送给林乐氧,她用无比清楚的声音说:林乐氧,我喜欢你。
我想,这句话她一定对着镜子说了几千几百次,才说得和没有失聪前一样温柔好听。
可是林乐氧说:对不起。
最后比如我住在橙花街最后的那些日子,林乐氧曾经来找我,他说小澈我想吻你,现在就算你再扒掉我的裤子我也没关系。
第一部分 第37节:事关橙花街的海角天涯(11)
苍痕书院 更新时间:2009…11…30 13:14:56 本章字数:1077
他的笑容邪气而温暖,我的心跳变得很快很快。
我说小流氓,你会给我买一辈子大白兔奶糖吗?
他没有回答。
他的手机突然响起。
然后他接听了那个电话。
他的脸色从红变白,从白到青,像开始还是六月的晴,转眼就成了橙花街欲来的暴雨。
挂了电话,他目光呆滞的看着我,说:我的爸爸被抓起来了,络叔叔说可能会判死刑。
我就知道,故事就这样结束了。
玛丽隔壁的,老天爷都不给个机会,至少让他回答完我这个问题。
其实我什么都知道。
从五岁开始,我就知道,林乐氧是一个多么单纯善良阳光温暖的小屁孩。
也只有这样的小孩,才会拥有那么柔软的心,在他的身边,何时何地都不怕受伤害。
他永远不会象我一样敏感脆弱的洞悉真相,所以永远也不用伪装自己的愉快和不愉快。
一开始他也许会为自己的牺牲而忧伤,但是总有一天,他会爱上小柳树一样的络樱然。
而我,坚韧如我,会如苇草般坚强的活下去,也会有一天,拥有自己所爱。
多么的好,这个故事里,终于看上去没有任何人受到了伤害。
属于我们的故事已经结束了。
你可以把它想象得很简单。
它只是事关一条叫橙花的小街里,一个被爸爸罚跪的小女孩,和勇敢的向着她伸出手来的小男孩。
第一部分 第38节:巫语·若解相思(1)
苍痕书院 更新时间:2009…11…30 13:15:00 本章字数:2458
我喜欢蝴蝶梦这个词。
庄子永远在疑惑,到底是他在蝴蝶的梦里,还是蝴蝶在他的梦里。科幻故事里总在质疑,我们是谁的实验品,又或者,一个大型的网络游戏,每个人都只是一个结点。
金庸的武侠小说总以退出江湖作为结局,但我总在想:早知道要退出,当初又何必进入?古龙说,因为那是每一个少年的梦想。
太阳快下山的时候去图书馆,在路上看到这本书,封面上文雅的英国女郎,镶菊花的太阳纱帽,矜持地笑,年轻的青涩。
那是读大学之前的最后一个暑假,庄生晓梦迷蝴蝶,李义山犹豫来犹豫去,又取了名字叫无题,锦瑟无端,当时惘然。————青语
巫语·若解相思
文/青语
一 白塔
“巫族的京城在郢都,郢都有若耶山,若耶山上有巫塔,塔分九层,高三千六百丈,塔顶有镜,名为巫镜,在巫镜中,人可以看到自己的前生后世。”
少年念到这里,停了一停,我茫然地抬头——三百六十丈该有多高,是否上与云齐?那塔楼之中,是不是也有这样一个少年端坐于窗前,给窗外的少女念书,声音琅琅,有若金石?
澜沧江中积沙成岛,岛上有白塔,塔高七层,塔楼下深碧色的江水莽莽苍苍,怒吼而去。
塔中住了一个少年,有明净如象牙的肌肤,红如朝霞的眼睛,唇如鲜血,齿如编贝,他笑的时候仿佛满天的星光都坠落。
但他是一个瞎子。
他看不见花开,也看不见叶落,所有缤纷的色彩对他来说,都只是一个单调的音符,单调到有些悲哀了。
我送了风铃给他,是天河河畔的贝壳制成,他只挂了一个晚上就还给我,他说,那贝壳里有哭泣的声音。我拿回去挂在床头,一夜一夜,响声只若琳琅。
我想,大概是因为他的世界和我的世界,是不一样的。
他长年住在阴暗潮湿的白塔里,没有阳光,风极凛冽,冬天里冰雪咔嚓咔嚓,就好象骨节碎裂。
我甚至疑心,帝释天其实是想杀他的。
因为他是传说中羽公主的儿子。
我在帝释天的一次失言中听到过羽公主的名字,史书里对这位孝文帝的女儿、帝释天唯一的妹妹从未有过只言片语,就好象她从来没有存在过。
能证明她存在过的,也许就只剩下帝释天和塔楼中的少年。
少年叫慕宁。他总喜欢在塔楼内朗声念着那些永远都不可能看到的风景。我坐在塔楼边缘,将花瓣揉碎,看它们一片一片随水流去。
我以为会一直这样下去,就像我总以为,巫族是很遥远的一个所在。而事实却是,一切都并未如想象的那般发展。
?
那一年,因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雪,帝释天改了年号,又封慕宁为宁王。
太和元年,他第一次以天族皇室的身份出现在天族的长老和贵族面。他穿白色的狐裘,袖口镶了暗兰的纹,但是他耸耸肩说:这有什么要紧,反正我都看不见。
那样郁郁的神气,我看在心里总是很难过。是的,我总舍不得他伤心,但在我的印象里,他却是很少笑的。他笑起来时,眼睛的颜色比平常要浅一些。我常常想根据这双眼睛来猜测他在想些什么,但是每每失败。
那一日是慕宁生日,帝释天亲自操办宴会,鼓瑟吹笙,满殿欢纵的贵族少年却没有他的身影。
他独坐在微影亭里,握一觞烈酒,酒色绯红如火。
我想要走过去与他共饮,或默坐于他身边,听他说一段奇闻异事。迟疑的片刻,黑衣女子闪身进了微影亭。
很多年以后想起这个清晨,这样突如其来的一袭黑衣,我无数次问自己,如果我能快她一步,如果我能阻止他们见面……如果,所有的一切都只能是如果。慕宁曾说,如果是一种淡青色的果子,晶莹多汁的果肉,但是只有巫族的人可以摘到,就好象只有巫族才能够抵达忘川之水。
所以后悔从来都只是一个词,不是一条路。
黑衣女子抓住慕宁的手说:“王,请随我来,您必须举行您的成人仪式。”
第一部分 第39节:巫语·若解相思(2)
苍痕书院 更新时间:2009…11…30 13:15:03 本章字数:1769
慕宁讶然道:“母皇已经替我举行过了。”
“那是天族的成人礼,作为修罗一族的王,您有您的责任。”风猛烈地吹过去,我只隐约听到“修罗”两个字,就仿佛茫茫雪地里的一点殷红,浸染开来,天地都变了颜色。
?
那是千年以前发生在天河边的一场战争,无论是天族还是修罗族,又或者灵界的其他种族,都不会忘记。
修罗族在那一战中一败涂地,修罗王战死,修罗族四分五裂,前后有无数修罗贵族称王,但都因得不到修罗刀的力量而不被承认,到最后,连这些王也都被帝释天剿灭。
在天族势不可当的扩张中,我被父王送到天族做人质。
我叫青萍,母亲是不得宠的妃子,魔族需要一个公主作人质——其实这并算不得一件悲哀的事,做人质虽然无聊,也并不比做公主更无聊。
?
二 湛泸
晚上没有星星,月亮倒是有,只是有些苍白,我偷偷爬起来,解开拴在岸上的小舟,泅渡到江中的岛,岛上白塔,塔上七层,少年在窗口张望。
我知道他等的不是我,但是他看见我,仍然微微笑了一下。
我说错了,其实他看不见我的,朝夕相处,他熟悉我的脚步声,但是不知道我长什么模样。
黑夜静默,我问:“你要走?”
温软的呼吸吹到我面上,拂开我额前散发,我希望这一刻可以久一点,再久一点,到天长地久,或者地久天长。
——我当然知道这是奢望,一个做人质的公主,一个看不到未来的王爷,我们只是邂逅于这样尴尬的一个时间。
他安然答我:“我迟早会走。”
他会走,我也会走。他走,因为不甘心困守白塔一世;我走,因为我终究是魔族公主。
“你在等人?”不等他回答,又急急道:“你难道不知道,澜沧江中有帝释天布下的结界,外人是不能抵达白塔的。”
这样精致的白塔,其实是一座监牢,监牢里的少年有天族最高贵的血统,最荒唐的身份,最悲哀的命运——从出生开始等候死亡。
他的眼睛暗淡下去,但或者暗淡是只是月光。他靠着壁轻轻问我:“你有什么愿望?”
我希望他能够看到我的模样,出口却道:“……回父王和母妃身边去。”
慕宁轻笑:“青萍,澜沧江中有帝释天设的结界,你又如何能来到我面前?”
我笑,我能抵达白塔,因为我住在青芷园。青芷园是羽公主住过的地方,她长眠在青芷园的木槿树下,每日清晨,木槿花开满树,极淡极淡的粉白色,到日暮时候,木槿纷落,月光下仿佛铺一地的锦绣,锦绣之下,长眠着羽公主的遗物。
——剑长三尺,全黑,黑得不见一星半点的光华,也没有锋利的刃,它就像一只眼睛,传说中羽公主的眼睛,沉淀了所有的光影与记忆,只是没有人能看明白。剑的侧锋有字湛泸。?
第一部分 第40节:巫语·若解相思(3)
苍痕书院 更新时间:2009…11…30 13:15:06 本章字数:1809
佩了湛泸,我便能自由出进白塔。
“是这样啊,”他柔声道:“那么青萍,你能不能带她来见我?
月光朗朗,我退了半步,脊骨抵在塔壁上,寒意从月光直侵入骨髓,随血液流走,四肢八骸,寸寸凉去。我的声音也如那月光一样冰凉:“……我会死的。”
我会死的。
如果让帝释天发现我放走他,我一定会死的,即便是父王出面,也阻止不了她杀我,何况我的父王绝不会为这等小事与天族为敌。
“我怎么会让你冒这样的险呢?”慕宁声音更柔,“青萍,你看着我的眼睛——”
我在猝不及防中看到他的眼睛,赤色尽去,冰蓝如夏日里朗朗晴空。
只有修罗贵族的眼睛才有这样纯正的蓝。
我再退了一步。
恍惚中有个声音在说:“你去……带她来。”月光下我的影子缓缓下了塔楼,渡过澜沧江,澜苍江的那一边,黑衣女子冷冷看住我,而我不由自主地向她伸手去:“跟我来。”
月华如练,她盯住我的眼睛说:“如果我能够,我一定会现在就杀了你,可惜我不能。”
她惨然笑了一声,松开我的手,一推,江水淼淼,我仿佛落入一个漫长的梦境,四下里都是水,冰冷的,窒重的,水中有一双眼,一直一直看着我,仿佛在说:“不要放手。”
我在挣扎中伸手一摸,湛泸已经不见了。
?
“啊——”我尖叫,从梦中惊醒,冷汗涔涔而下——只是一场梦,还好,只是一场梦。我是魔族小公主,父王最宠爱的孩子,承欢膝下,几曾有过远离?
可是那梦……竟是十分真切,仿佛真的有那么一个少年,孤独地囚在白塔之上,只有我一个人陪他,他看不见,可那眼眸是极温柔的,就仿佛春日里刚化开的泉水。
“公主、公主!”小翠儿急匆匆过来:“王召见您。”
?
?
三 胡杨
那是我最后一次做这个奇怪的梦,因为在此之后,父王将我嫁到了修罗族。父王说:“普天之下,唯修罗王真英雄,我的女儿应该嫁给一个英雄。”
英雄是什么模样的,是否有梦中少年那样俊美的容颜和英气的眉目?我总这样想,可是梦里的事,又怎么能当真呢。
怅怅然叹一声。
修罗王倒真是个人物。据小翠儿说,修罗族原本已经于千年前灭亡,族中男为奴,女为婢,比歌舞求生的乾达婆、紧那罗更低贱三分。自修罗王横空出世,没过多少年便裂土为国,迫得天下格局为之一变。
我掀了帘子往外看,莽莽苍苍的黄沙,尽头有树,高达千仞,一仞一节,节上仿佛若有字。
是一种叫胡杨的植物。传说只有在最荒的沙漠里才会出现,一年只长一节,三千年不死,三千不倒,三千年不朽,所以在它的年轮里,记录了很多世间的欢喜与悲哀。
第一部分 第41节:巫语·若解相思(4)
苍痕书院 更新时间:2009…11…30 13:15:08 本章字数:1763
在魔族的传统里,胡杨是神树,象征最坚贞的爱情。
车轮辘辘,愈行愈近。
我忽然发现树下竟然有人。因背对着我,我看不到他们的容貌,只勉强分辨,是一男一女。
那女子伸出手来,手白如玉,指尖到处,一抹剑光平平削去。高大的胡杨木已经从中断裂,铺天盖地的金色树叶撒了一地,灰沉沉的荒漠里,仿佛有生命之光,只一闪便逝。
“住手!”我惊叫。
那女子忽地转过身,黑嗔嗔的眼睛沉沉看住我。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黑的眼睛,只觉心头震动。
女子宽袖一动,却被身边男子按住,男子喝道:“走!”
长身而起,就仿佛一幅迅速褪色的水墨画,片刻就只剩一个稀薄的人影,而那双黑眼睛仍定定地看着我,极悲凉的神色,我被看得定住,动弹不得。
耳边传来小翠儿大叫:“公主!”
——眼前只剩一块荒地,寸草不生。
使节上来解释说:“荒漠之中,幻象最多,公主能看到神树胡杨,是上天赐福,公主应该欢喜才对。”
我微笑,说:“是。”
使节是个红头发的男子,他是修罗族的朱雀护法,位高权重。他极少说话,但是每有话时,都极有见的。
父王曾问他,为何不是四大护法齐来迎亲?
他坦然答:“四大护法齐来,王上不疑我修罗有一战之意耶?”不卑不亢,既表明修罗有一战的实力,又显示了四大护法的尊贵,修罗王的诚意。父王叹道:都说修罗王手下人才济济,果不虚然。
我问父王:“哪四大护法?”
父王回答说:“修罗族四大护法青龙、白虎,朱雀,玄武。青龙主战,白虎主守,朱雀调度内外,玄武……”父王停了一下,好半日才道:“萍儿,你嫁过去,便是修罗族的王后,万人之上,一人之下。但是你要记住,千万莫要与玄武为敌。”
“为什么?”
“因为玄武护法,能够预见未来。”
未来……是什么样子的?我抬头去,天色碧蓝如洗,小朵的云,像浮在心上的水晶石。
?
黄沙大漠走完,再穿过宽阔的湖区,便抵达了修罗城,修罗城上方常年不散的浓雾里烟花怒放。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