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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火 花火 大合集-第9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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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南方梅雨季节后难得的晴天。

王子喻在学校食堂吃完饭,想着是不是应该去附近的喜士多逛逛,不然太辜负好天气。她就这样手里捏着中午吃剩的半个手抓饼,一边走路一边盘算着一不小心,在人行道上摔了一跤,整个人就这么扑将出去趴在了水泥墩子上。

与此同时,陆逍正开着他那辆新买的悍马经过这个路口。

十二点钟的杭州。

华美而繁忙。

像一只倒覆之碗,沉重地扣在湍急的河流之上。

陆逍听着收音机里一个港台腔的本地主持人主持的情感节目,他开导一个打进热线的,刚失恋的听众说:会不会存在这种可能,他真的很喜欢你,但是还是要离开你?

六月是个好季节。

年轻的、健康的、柔软的女孩王子喻,炫目耀眼、唇红齿白地四脚朝天趴在路上,一脸狼狈相。来往的行人步履匆匆地走过,谁都没有停下来拉她一把的意思。

王子喻挣扎着爬起来。她的膝盖和手肘都有一点擦伤。就在她把已经脏兮兮粘了尘土的手抓饼扔进垃圾桶里的时候,一辆坦克般高大的悍马车经过她的身旁。

驾驶座上一张英俊的侧脸闪了一闪,继而又陷入黑暗。

王子喻全身的血液突然凝固了。她张了张嘴,但是没有出声。

那是一张几乎已经被自己遗忘的容颜。

而一切遗忘,在此刻,是如此清晰。

千里之外的长春,张宁刚刚起床。

他对着自家的院子伸了个懒腰,拿起手机拨通了陆逍的电话。

若不是因为爱着你,怎么会夜深还没睡意。我爱你。我爱着你。

张宁轻声笑了笑,冲着手机那头的陆逍直嚷嚷:我说你把这破彩铃换了行不,我听了渗得慌。五年了都不换一个新的。

你管我。我乐意。

悍马车轻巧地打了个转,擦身而过一个女孩。

{一} 那年的安吉丽娜茱莉不会游泳

我们该怎么样,看待我们的十七岁?

文学鉴赏课上,年过花甲的教授突然抛出一个这样的问题,要大家逐一回答。轮到王子喻的时候,夕阳正巧从阶梯教室的窗户外面斜斜照进来,打在她的脸上。

王子喻像是突然醒了过来,慢慢地想起一些事,慢慢地感觉到左手鹰嘴骨上的伤口,在隐隐作痛。

她的身体,于是微微哆嗦了一下。

她闭上眼睛,把头晃了一晃,感觉到生命的速度是飞。十七岁?分明就在一刻钟之前,不远处的地方。

十七岁的无尽岁月。

十七岁的王子喻还不像现在这么沉默。

正如十七岁的陆逍也不像现在这样容易搭理。

那时他个子高高,肩膀很宽,剪一头让教导主任无法挑剔的清爽碎发,皮肤细腻到堪比奶油雪糕,又不爱说话。虽然才刚读高一,可是追在他屁股后面的女生加起来足以在钱塘江上打一个来回。

杭州是个温软的城市。女孩子大多都是个子娇小、水灵灵的,可是陆逍偏偏不喜欢。他对着一个约他上教学楼天台表白的女孩说:你死心吧,如果你整成安吉丽娜茱莉那样,或许还有点希望。

这当然是强人所难。

但是一个月以后,陆逍真的碰到了他的安吉丽娜茱莉。

傍晚从菜市场买肉回来的王子喻被起码十五条疯狗追赶。明知自己不会游泳但王子喻还是义无反顾地骑车冲进河里,叫喊声惊天动地,好像一个英勇就义慷慨赴死的女侠。多亏一旁的陆逍急中生智,冒着危险把肉扔给狗才幸免于难。

两个人的校服都湿漉漉地挂在身上。

王子喻的脸红红的,挂着一层细细密密的绒毛,绒毛下面充盈着饱满的水分,和陆逍塑料袋里的苹果有着本质上的一致。

陆逍高出王子喻整整一个头。他站在她的身后哈哈大笑。王子喻感觉自己的头顶好像刮过一阵风。

于是她回过了头,并且朝着他,慢慢把自己的脑袋扬了起来。

满不在乎的表情还没有从她的脸上逃遁,两个人已经相视而笑。

喂喂,刚才谢谢你啊。

你说什么?陆逍摘下口罩,故意问道。

我说——突然,王子喻的眼睛像通了电的灯泡一样渐渐明亮起来,她结结巴巴地看着陆逍露出一排洁白整齐的牙齿,我说,谢谢你。

这就是王子喻的十七岁,简单而纯粹的十七岁。

本来十七岁对于王子喻而言没有什么特别,但是认识了陆逍,这一个年份就发生了本质的变化。

第二天,在南方寻常可见的好天气里,在学校食堂排队打饭的陆逍排在了王子喻的后面。他主动向女孩打招呼:下课了啊。女孩回过头,说:你也下课了啊。

一旁陆逍的同桌张宁于是嬉皮笑脸地凑到王子喻面前,说:我也下课了,你怎么不关心下我啊。

三个人于是都笑了。

如今,那辆见证两人相识的自行车被王子喻闲置在了父母家的楼道里,灰尘满面,生了锈,变了形,永远地搁在了过去。

{二} 年少的恋人在讲拧巴的情话

打狗事件后三个月,陆逍把自己的手机彩铃换成了《我爱你》。

那个时侯莫文蔚还正流行,周杰伦和蔡依林的走红也是后来的事情,至于飞轮海的四个男孩还不知道在哪里。

莫文蔚唱:若不是因为爱着你,怎么会夜深还没睡意。

不远处,灰白色沉重的晚云怎么也吸不干净浓郁的夜色。

陆逍想起王子喻,嘿嘿地在被窝里笑了起来。 他发短信给她:你打我电话试试,我换了个新彩铃。

三分钟后,王子喻果然打来电话,不过马上又挂掉了。

然后她也发了一条短信:你一男的弄什么你爱我我爱你的歌,真是有够婆妈。

白痴,还不是唱给你听的。我在表白诶你这都看不出来。

陆逍一边在心里狠狠辩解,一边用力地踢翻被子,用十分复杂的眼神望着手机屏幕,悲愤而又忧伤地想:该死!这往后的日子应该怎么过呢?

他干脆跑到了阳台上,对着女生寝室打电话给王子喻。

电话接通后,还没等王子喻说话,陆逍抢先一步:喂,我说,我们交往吧。

你不怕?王子喻楞了一下,以为他在开玩笑。

不怕,即使死无葬身之地,我还是要爱你。

陆逍突然神色凝重,说得很认真。

肉麻么?矫情么?拧巴么?不。这才是年少时的恋人应该讲的话。

在一片静谧之中,王子喻听见自己的心,咚咚地跳了两下。那之后很多年,她的心再也没有像此刻这样,剧烈地,为一个男孩跳动。

{三} 站在麦当劳的窗口说分手吧

王子喻和陆逍在一起没有一个星期,她就发现大事不妙。

首先,他们两人所读的稽川高中是市里最好的学校,校规严格不说,还有一个活生生的前车之鉴——那个在毕业生典礼上演讲说“我爱你严子溱”的学姐。

其次,就是陆逍的性格。

比如有天晚上他们一起去看电影,公交车中途抛锚了,一直到很晚才回到学校。大门叫不开,两个人只好从墙上翻过去。王子喻先下的地,等到陆逍骑在墙头的时候,传达室老头的手电筒明晃晃地照在了陆逍的脸上,伴随着老头瓮声瓮气的声音:哟,半夜不归不说,还学会飞檐走壁了。

王子喻很清楚地看到陆逍的脸部肌肉剧烈地抽动了两下。

所幸老头没有把这件事告诉教务处,可能天太暗了,他也没看清楚陆逍长什么样子,但是陆逍却结结实实地被吓到了。当晚他就发了一条短信给王子喻:以后我们不要一块出去了。

这是一件奇怪的事情。

前一秒还在说着海誓山盟的甜言蜜语,下一秒已经开始自我怀疑。陆逍急匆匆、粗心大意地完成着小恋人们之间做的事情:牵手,发短信,互相凝视,微笑,神经质。

有隔壁班的男生找王子喻一起吃午饭,他不敢走上前理直气壮地替王子喻拒绝邀请。

有同年级的女生给自己发短信表白,他顶多说谢谢,却不敢说我已经有了喜欢的人。

对于这种变化,王子喻没有追问。

不追问,并不代表她不介意。于是越来越多的介意积累起来之后,某个周末的约会,便成了导火线。

那天原本两人约好了去看电影,但是陆逍却一定要王子喻先到附近的麦当劳等,然后他再过来。

坐在麦当劳的王子喻气呼呼的,晶亮的光芒一点一点从眸子里黯淡下去,失望渐渐爬满了她的整个脸庞。

陆逍连忙解释说:我们不能就这么大摇大摆出去看电影,万一被人发现怎么办。

陆逍的话没能阻止王子喻萎顿下来的情绪。女孩恹恹地,带着一点怨恨:怎么会呢,今天是星期天,老师都休息,谁有空管我们。还没等陆逍开口,王子喻又说:你刚才和我分头走出校门的样子够谨慎了,谨慎到有些猥琐。这根本不像你。陆逍,我们是在恋爱。

王子喻说话的时候黑眼珠圆滚滚,脸颊上湿湿的有些泪光,一头齐耳短发,瘦瘦的,像个刚从甩干机里拿出来的毛绒玩具。

陆逍漫不经心地安慰她:你不要这么小气好不好。

王子喻激愤地从椅子上一跃而起,走到陆逍的面前,直愣愣地看着他的眼睛,等待着他的表态。

这一分钟是如此的漫长。

两个人都固执地看着彼此,不肯让步。

陆逍突然害怕起这个雷厉风行的女孩。他好像突然又认识了一个崭新的王子喻,做事情不顾后果的王子喻。

 

有什么办法呢。

有些人的十七岁就是比别人成熟、富有经验,他知道在什么场合,该说什么话,做什么事。

最后,好学生陆逍没有出声。他只是轻轻搂了搂王子喻的肩膀,含糊不清地说了一句:对不起。

透过麦当劳的窗户,可以看到男孩和女孩拥抱的样子是那么深刻而滑稽。女孩抽泣着、一字一顿地说:我们分手吧。

{四} 上帝把人丢到了命运的另一边

早上九点的风软绵绵的,很温柔。

王子喻在电影院门口等了很久,陆逍还是没有来。她于是一个电话打给张宁,问他到底有没有把电影票给陆逍。

早给了。张宁还在刷牙,他直着脖子嚷嚷:你放心啦,他肯定会来。

王子喻于是又给陆逍发了一条短信。

我向你赔礼道歉还不行。我现在已经在电影院门口了。短信发出去后,却迟迟没收到回复。她还不知道,带着几分孩子式的赌气意味,陆逍已经把手机关机了。

他美美地躺在被窝里,准备好好睡上一觉。

但是他没有预料到的是,正是因为他没有去电影院,后来所有的事情都彻底改变了。

有时候我们不禁会问,到底上帝是怎样来分配人类的命运的?

是自由选择,还是他一意孤行的游戏?

是否只是因为他被失眠所困,就这样睡着后无意地把手指一指,便把某个人丢到了命运之轮的另一边?

就在陆逍睡觉的时候,王子喻走在半路上,突然想起自己还有一本笔记本落在教室里,又折返回了学校。

王子喻在校门口和门卫打了个招呼,就拐进了最左边的一栋教学楼。长长的走廊里,迎面走过来一个男生,王子喻觉得脸熟,像是隔壁班级的。那人哼着小曲,冲她点了点头就过去了。王子喻也点点头,进了教室后找出那本笔记本,下了楼。

这时候的风却突然猛烈起来,呼呼地响着。王子喻听到噼里啪啦的声音,以为是哪里在放鞭炮。她看了看手机,感觉时间不多,立刻快步走下了楼梯。

她有种轻盈的感觉,想象自己走出学校穿过马路,在去往电影院的路上奔跑起来。但是刚走出教学楼的正门,王子喻耳朵里就闷了一下,只感觉头上有什么东西黏糊糊地涌下来,然后便没有了知觉。

这栋教学楼年代很久,外墙的立面装饰全部用的是钢化玻璃,已经有些松动。再加上今天的风有些大,玻璃片于是纷纷掉落了下来。

整个世界,在来不及反应之前,就红了。

而在这一刻之前,世界,原本应该有无数种选择。

{五} 思念是一场难捱的心病

王子喻在医院待了整整三个月。左手鹰嘴骨断裂,用了三根钢钉才接上。

王子喻的老妈每天在病床前念叨: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必有后福。

家里的亲戚来了,学校的老师来了,班上的同学来了,甚至连张宁都来了,就只有陆逍没来。

他是羞愧,还是害怕,或是逃避?王子喻不得而知。因为她刚一出院,就跟随工作调动的父母前往了另一个城市。

自始至终,陆逍都没有露面。

他们就那么安然地相处在两个世界里。那些曾经的亲密再没有人提起,好像从来不曾发生过。后来跟随父母坐上火车的那天,王子喻也并没有什么感觉,她拍了拍卧铺上的床单,坐在窗边削了一个苹果。

火车使劲颠簸了一下,然后缓缓地开动了,站台上的廊柱一根一根从眼前掠过,那些送别的人像是孤独地被遗忘在了那里。

她突然感觉到一种失落的恐慌。就这么要告别了么?

她认识陆逍并不久。他们在春天相遇,经过一个炎热的夏天,秋天快来临时她就要走了。

可是,就这么要告别了么?

后来王子喻在北方一所新的学校重又读了一年高二。

后来她的鼻子开始动不动就流血,一天到晚喝水,找水果吃。

后来她发现自己无比思念杭州,或者说,无比思念有陆逍的,流畅湿润的杭州。

再后来,她考回了杭州的大学。走出杭州火车站的那天,她的背包里放着一本日记本,里面只有一张从报纸上剪下来的照片。照片上的男孩,长得非常像陆逍,因而得以被珍藏。

广场上有人在放孔明灯,璀璨得像是一颗一颗的夜明珠。王子喻不由自主地掏出手机,想打给谁,最后又把手机放了回去。

仰起头看孔明灯,不管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景色都是那么美不是么?

她站在广场的一角,屏息静气地聆听不远处运河上传来的汽笛声,嗅到空气中湿润的味道,知道自己真的回来了。

可是这座城市再大,再繁华,十七岁的陆逍在哪里?十七岁的王子喻又在哪里?很遗憾,哪个都不是你。

那一刻,王子喻不知道陆逍的手机彩铃一直没有换。

她更不知道他仍旧葆有年少时的纯真,对女孩,对爱情,充满希望;他有时候也会惆怅和失落,怀念本该白衣胜雪、激情万丈的十七岁,为什么长年累月穿着蓝白的校服,偷偷摸摸爱上一个女孩,做贼一般约会。

现在想想,真是可笑啊。

王子喻离开杭州的那天,陆逍其实一直偷偷站在远远的站台角落看着她。但是她的父母在,他又一次失去了走上前去的勇气。

就那么一瞬的迟疑,王子喻的脸就模糊了,变成了一个黑点,挂在车窗边。

火车开动了。

后来的某一天深夜,正睡得迷迷糊糊的王子喻被一个陌生的电话吵醒,她接通后,却没有任何声音。

那之后的很多年,再也没有电话打来。

{六} 十七岁的时光渐行渐远

王子喻宁愿是自己看错了。

又是一年夏天。她穿着一条白底红色杜鹃花的雪纺裙,站在油绿油绿的樟树下,高高束起头发。左手胳膊上的那道伤疤,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她,曾经爱过一个男孩。

她眯起眼睛,回想刚才悍马车上那张男孩的脸,觉得特别的英俊和耐看。

只有经过时间的沉淀,所有的感觉才会加倍地好,对不对?

她想起了自己的高中,想起了张宁,想起了胖胖的高中校长。莽撞的暖风吹过来,令她杂七杂八地想起许多人,许多事,以及与这些人、这些事联系在一起的场景、声音、气味、颜色,乃至天气。

还有那个问题:我们应该怎么样,看待我们的十七岁?

那天课上,王子喻最后回答说:我们的十七岁,就像某个早晨醒来,流云无声飘过。

流云。青春。风。或者乌托邦。然而你知道,一切比喻已经没有意义。

爱或者不爱,重要或者轻视,都是一种无限循环的链状结构,你怎么样,也走不出这种无力感。

王子喻回到寝室,像是想起了什么,拖出放在床下的一个小皮箱。皮箱里有一本日记本,日记本里夹着一张陌生男孩的照片。

长得很像陆逍的,叫不出名字的男生。

照片的背面还有一个她曾经想彻底忘记但是却又刻骨铭心的电话号码。

她颤抖着双手拨通了这个号码,电话里立刻传来一段她熟悉的彩铃,让她楞在了当下。

若不是因为爱着你,怎么会夜深还没睡意。我爱你,我爱着你。

我爱你。

不是因为虚荣爱你。不是因为寂寞爱你。不是因为年少青春爱你。不是因为想要庇护爱你。

不是为你活下去,而是为了想要陪伴你而活下去。

我爱你。

这个时侯,陆逍刚刚走下悍马车,关上了车门。手机落在了驾驶座上,他没有看见。

翠色和烟老
时间:2010…1…15  来源:花火200908B 作者:语笑嫣然 字体:大  中  小  颜色:红  绿  蓝  默认   【加入收藏】  热度:199 

他还欠她一捧仙山的积雪,从开始到现在,拖欠终生不得还。终生忘不掉。 

翠色镇。

春寒料峭的时候。

【 柳梢绿小梅如印 】

云织站在花园里。瘦骨嶙峋。像风一吹就要折断。那是乍暖还寒时候,柳梢绿小梅如印。留妆施施然地从前院进来,看着云织的背影,略有心悸,低声道,纳兰景,他又来了。

云织的嘴角立刻泛起一抹轻佻,笑道,这男子,还真是不死心。

说罢,便向前院去了。

纳兰景站在大厅里,一袭乳白的衫子,衬得面容愈加明媚端正。看见云织他赶紧迎了过去,作揖道,水小姐,那五百年一开花的优昙,我已经找到了。

哦?云织笑得妩媚,道,长白山千年人参,西域的珍珠雪蛤,南疆赤练灵蛇胆,如今,又是银雪优昙花,看来,纳兰公子真是不达目的不罢休了。

纳兰景的面上浮起一丝苦笑,道,这四件东西,我可以为小姐觅得,只不过,蓬莱仙山的苍顶积雪,唉,纵然我能运走所有的积雪,可是,回到江南,也要化成白水了。小姐,我不求你将难题撤除,只希望你换一道来考验我。

真是个呆子。云织不由暗暗讥笑起来。这纳兰景,论身世论样貌,在整个翠色镇也颇为出众,身后倾慕他的女子不在少数,可他偏偏要黏着她——一个初来乍到的外乡女子,孤身,清贫,只与丫鬟留妆相依为命。她对他无心,只将他当做玩物。她说你若能将这世间最珍稀的五件东西都呈于我面前,那我便同意你的任何邀约。

纳兰景信以为真。纵然龙潭虎穴火海刀山,也要试着闯一闯。这是他第四次到织锦小筑来了。带着洁白的优昙。

亦是最沮丧,最低微的一次。

因为,他知道那是他所能获得的最后一件珍宝。他没有办法将积雪奉上。而云织,懒洋洋地掷给他揶揄的眼神,道,纳兰公子请回吧。

他无限怅惘。

云织望着纳兰景离开的背影,笑容逐渐收敛。其实,他亦是敦厚执著的男子。她微叹。可惜,你却隔岸观他的笑话——

留妆补充道。

云织顿时紧了眉,拂袖道,放肆。

留妆一怔,将头低下。

论年纪,留妆当属云织的姐姐了。她十八。而她虚长两岁,已是桃李的年华。起初,云织也会对外人说,她是我的姐姐。

但她时常以严厉的姿态对她。仿佛有一种长辈对晚辈的气势。

后来,她们索性都以主仆相称。这么多年,她们从北向南,搬迁了多次。在每一处地方,从不停留超过五年以上。

五年再五年。

是云织的孤寂。也是留妆的孑然。

蹉跎而过。

云织烟视媚行,睥睨世间所有的男子。曾经的旧伤疤,从未结痂。便时时都挂在嘴边,男儿皆是薄幸郎。

不可陷入。不可托付。

甚至有时也会以此来约束留妆。久而久之,无论她还是她,在生命里,总是少了一抹鲜亮。

那日。

云妆独自行走在微雨的长街。突然一阵凉风起,吹乱了她的鬓发。她抬眼便看见前面拱桥上一名神情肃然的男子。

执剑横抱于胸前。凌厉的眼神,紧紧地盯着她。

云织顿时敛眉,冷眼相回。男子便三两步地过来,始终将她紧紧地看着。然后哑声道,这位小姐,在下雁离群。

——乃是斩妖之人。

云织将眉眼一挑,扬起头,道,你斩妖,关我何事。说罢便悻悻地拂袖而去。走了好远,也似乎能感觉到那古怪的雁离群在背后紧迫追随的目光。心中渐渐地感觉到几丝仓皇。

【 红颜一夕忽老 】

云织不是妖。留妆亦不是。这一点,没有人比她们自己更清楚。她们只是辗转零落在世间浮沉的孤身女子。

可云织依旧感到忐忑。

为什么雁离群打量她的目光,仿佛是想要将她收进什么降妖的法器里。

春色愈加鲜艳。

间中纳兰景仍有出现。她不肯与他出街同游,他便巴巴地自己找来,与她说上几句话,哪怕是遭冷眼嘲笑,也胜过空牵念。

所有的场景,留妆看在眼里,暗自唏嘘。

留妆试图劝服云织,说纳兰景满腔痴诚,绝非薄情之人,你何不给他一个机会?可那并没有太大的用处。云织若不是责备留妆枉顾尊卑,就是直接不予理睬。无论眼神凌厉抑或温柔,都总带着讥讽与冷漠。

那阵子,天气总是反常。忽晴忽雨,忽而狂风闪电。坊间不断飘出流言,说镇上将迎来一场最大的天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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