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梅子青时雨-第10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切,都不是爸爸所控制的,全都是我倒霉。”

  “……”

  “那爸爸和路大胖子年轻的时候是很好的兄弟,因为一个女人而闹翻的吗?”

  爸爸叹了口气:“你说的都对。只是有一点错了,不是你倒霉。是爸爸故意将你回国的消息透漏给路大胖。这本来是父辈的恩怨,不关你们的事。只是,我答应了一个人,她希望我的女儿可以嫁给路大胖的儿子。”

  “是那个女人吗?”我点点头苦涩地笑:“还是我倒霉,姐姐逃过了,也只能是我。只是爸爸能告诉我那个女人的故事吗?”

  “那个女人……”爸爸眯起眼睛,镜片上像是突然弥漫起大雾,变得模糊起来。他的双唇开启了那个年代,属于他们的泛黄的老去的年代。


二十年前的惊鸿一瞥


  那是二十年前的事。

  叶光荣不是以利益为重的商人,路大胖也不是心狠手辣的上校。

  爸爸是生活在大户家的少爷,虽然是在乡下,可是从小到大却也没吃半点苦楚。出入是下人们用藤椅抬着,丫头婆子随时伺候着,连教书的先生都是从城里特意请来的。那位先生的教育改变的爸爸的后半生。他听多了先生跟他讲的上海滩如何的精彩,于是长大后,他就想离开家,去那个纸醉金迷的城市立足。

  爸爸是长子,从小颇受爷爷的宠爱,可是家教也很是严格。爸爸很少违背爷爷的意思,却在去上海这件事情上露出了少有的坚持。爷爷一气之下跟全家上下发话,让他走,别给他半毛钱。

  爸爸身上揣着奶奶偷偷塞给他的一点碎银子就上了路。他从小没吃过苦,一看他细皮嫩肉的模样,手嫩得像姑娘家一样,全都不肯用他。爸爸身上的钱用光了还没找到工作,饿得厉害了只好去码头上抗货。货是按箱算的,搬的多,钱就多。掌事的心眼好,心想他也是混口饭吃,就没难为他。

  路大胖和叶光荣的命运是在那一个码头改变的。

  路大胖在码头是最受欢迎的苦力,他身子壮,一次能搬两袋,拿的工钱自然也很多,别人都很羡慕。爸爸那时候常常受到其他人的嘲笑,说长成那个样子,来码头做什么,唱戏去得了。那时候的路大胖是个心地纯良的人,他的母亲还在世,母子俩住在破旧的弄堂里。看到其他人欺负这个白面的书生,每次他都会瞪着眼把那些空耍嘴皮子的人凶回去。

  一来二往,两个人就熟起来。爸爸那时候经常在码头的桥墩下过夜,路大胖可怜他是个无家可归的穷人,干脆把叶光荣叫回家和自己一起住。

  他的母亲就当多了个儿子,两个人拿到了工钱都会拿给路母,日子在细水长流中一天天发生着变化。

  叶光荣和路大胖都有自己的梦想。只是比起爸爸的梦想,路大胖的梦想比较卑微一些,他想娶个手脚利落会持家的媳妇,两个人能找个轻松的差使,然后守着母亲过太平日子。而爸爸的梦想,不是挂在嘴巴上,而是埋在心里。

  他要上海滩开遍姓叶的铺子,他要做个成功的商人。

  只是那时候他们都年轻,无论两个人将来谁有了出息,那必定是,苟富贵,勿相忘。

  但生活是事先编排好的剧本,比起小说的曲折来,它似乎更戏剧化一些。他们一起在码头背麻袋,半年下去,爸爸的身子骨也硬了些。他有文化,闲下来总是教些苦兄弟们识字,很是受到爱戴。那阵子码头的雇主老爷把帐房先生给炒了,听说那帐房老糊涂了,算错了帐。雇主老爷是个谨慎的人,那个帐房跟了他几十年,很是信任。他从不轻易用人,所以就把他的女儿叫到码头来管帐。

  说起这位雇主小姐,姓吴,名锦添,为锦上添花之意。锦添小姐从小就伶俐,若是男子定比她那个不学无术的草包大哥不知是要强多少倍。

  第一次见到锦添小姐,叶光荣和路大胖中午在码头上啃窝头咸菜。不知是谁叫了声,啊,那个就是锦添小姐,真是漂亮啊!

  锦添小姐由丫头陪着到码头上来看帐,她穿了素白的旗袍,两条秀气的发辫垂在胸前,齐眉的刘海下,那双泉水般透彻的眼睛波澜不惊。他们都记得,她的皮肤苍白到近似透明,那纤细的小腰恨不得伸手去握住,再也不松开。

  怎么说呢?她不爱笑,像一尊防真瓷娃娃,美得惊心动魄。

  也许那个锦添小姐并没有爸爸口中说的那样美,只是情人眼里出西施。二十年前的那惊鸿一瞥,就像流动的黑白电影已经映在他的心里。每每提及,都恍若眼前人。然而,那张脸并不止惊了一个人的心。

  路大胖自从见过了锦添小姐每日便魂不守舍。甚至连做梦都心心念念着那个名字,笑出声来。只是他心里明白,他只要一天还在码头做事没钱没势,就永远都不可能与锦添小姐有任何的交集。为此,他闷闷不乐,甚至对他的母亲哭着说,怎么办啊,娘,我是真的爱上锦添小姐了,除了她,我谁都不喜欢。

  叶光荣心里自然明白,雇主老爷是绝对不会看他们兄弟一眼的,就算真的捅破了,也只会被嘲笑成赖蛤蟆想吃天鹅肉。

  路母知道这样下去只会让自己的儿子更痛苦。于是她和叶光荣商量着,不去码头干活了,两个人不如去拉黄包车,还自在些。与此同时,路母为了断了儿子的心思,找媒人给他介绍了个门当户对的姑娘。那姑娘也是苦人家出身,只求个肯干活又孝顺的男人。那姑娘生得极其平凡,与锦添小姐是天壤之别,怎能入了路大胖的眼?

  但是反对归反对,路母还是强行定下了这门亲事,并阻止儿子去码头干活。

  那段日子爸爸还是每日去码头干活,除了赚点钱,再一个就是为了能看到锦添小姐。他其实想过,只要回去求助爷爷,求爷爷来雇主老爷家提亲,说不定,这门亲事可以谈成。只是这样做的话,他对不起兄弟,也对不起自己当初离开家时候的决心。

叶家庄的爷爷并没有那么放心,没见过什么大世面的儿子身无分文的跑出去了,叫下人去城里打听,竟然发现少爷去做了苦力。这下叶家乱了套,爷爷终于也不再坚持,吩咐下人找到大少爷,给他送些做生意的本钱,不要再做那种没出息的营生了。

爸爸接受了爷爷的钱,因为想到做生意,没有本钱是万万不能的,不是意气用事的时候。他在码头附近开了个布庄,路大胖也来帮忙。他从来不知道叶光荣竟然是有钱人家的少爷,心里又羡慕又惊讶。

路大胖终于可以换上干净体面的衣裳,赚些轻松的钱了。两个人都不去想锦添小姐,路大胖是不敢想,而叶光荣是不愿意去想,毕竟,路大胖也喜欢她。

只是这个世界上的室永远都不会按照你想象中的去发展。

叶光荣手下采货人的眼光好,他的布卖得便宜,花色也精致些。而且爸爸特意请了手工细腻的裁缝,附近的姑娘媳妇们都喜欢来叶家的铺子买布做衣裳。那日,说也巧了,不是什么好天气,却迎来了他们喜欢的锦添小姐。

锦添小姐不过和丫头随便逛逛,进了铺子看布,竟然一眼认出了路大胖。她不是势力的人,亲切地走上前去说:“我说怎么瞧不见你,原来是到这来打理生意了。”

路大胖以为自己在云里雾里,愣了好半天,舌头像打了结,口齿不清地说:“锦添小姐……你……认得我……”

锦添小姐莞尔一笑:“你是工人中拿钱最多的,我管帐本怎么会不记得?我每次都看到你背两袋,真是了不起……我说怎么那么多年没见着了,还问工头打听过,原来是开铺子来了。”

路大胖听得心花怒放,这锦添小姐是否对我有意,否则为什么那么多人偏偏打听我。越是这么想,他想起锦添小姐的眼神就越觉得缠绵。说来也怪了,自从那次来了铺子以后,锦添小姐就成了常客,一来二往就与叶光荣还有路大胖熟悉起来。

其实锦添小姐那次到铺子并不是偶然,她的确是冲着一个人来的,那人却不是路大胖。锦添小姐在码头上不见了那个白面秀气的小伙子,就跟工头打听,说是在码头附近开了铺子,于是就追来了。说起来也俗气,无非是美丽的少女爱上玲珑的少年,那些粗手粗脚的人,总是入不了上天的眼,得不到眷顾。


锦添小姐的幸福


  路大胖再迟钝也不是傻的。锦添小姐来得多了,每次都对叶光荣特别的躲躲闪闪,说两句话脸上就飞起两朵红云。她见过了给路大胖来送午饭的未婚妻,还高兴地对那姑娘称赞:“你是找了个好男人呢,大胖又忠厚又老实靠得住。”

  这话若是别人说也就罢了,偏偏是从锦添小姐的嘴里说出来,看到未婚妻羞怯的样子,他突然来了火气,故意找茬将那姑娘骂走。叶光荣看不惯,出面劝阻,原本就够委屈的路大胖发了飙说,我这个穷人的事怎么能劳烦大少爷!你以后不要管我!

  路大胖也只是说的气话,只是这句话却也深切地让他明白了自己与叶光荣的差距。他是大少爷,他与锦添小姐才是天生一对。这样想法撕扯着他的心。他明白,只要自己一天在叶家铺子里做事,自己就永远没有资格追求锦添小姐。

  恰巧那时候国民党征兵,路大胖就去了,他被编到警察局做小兵,有了一个正式的职业。路母知道儿子对锦添小姐不死心,有了未婚妻,却也只是耽误了那个姑娘,终究是退了婚。路大胖去警察局上班后第一次领薪水就请锦添小姐和叶光荣在馆子里吃了顿饭。在他的眼里,他和他们,终于是平等的了。

  叶光荣知道路大胖的心思,他之所以迟迟地不肯对锦添小姐表白,为的就是兄弟义气。那天晚上,锦添小姐吃过饭离开后,叶光荣和路大胖击掌约定,他们要公平的竞争拥有锦添小姐的机会。得不到锦添小姐的人不可以仇恨对方,将来两人的儿女指腹为婚,若有违反,不得善终。

  锦添小姐的心里已经有了人,路大胖再怎么努力也扳不走那个影子,叶光荣几乎是不战而胜。他牵了锦添小姐的手,两个人花前月下时路大胖知道自己输了。

  他输得一败涂地。

  他惊恐的发现自己没有办法遵守那个约定,没办法笑着祝福他们,更没办法放弃她。

  上天总是有各种各样毁灭人的机会,这次也不例外。爱情或许会让人丧失理智,会让人做出自己都不能想象的事。叶光荣被自己的对手陷害入狱,这是牵扯到人命官司的,路大胖知道他是被陷害的,可是陷害的人竟然找到了路大胖。

  那个所谓的杀人证据只要路大胖藏到叶光荣的密码箱里,他就可以直接升为分队的队长。这是个不小的诱惑。况且,他抢了自己喜欢的女人。这像一个魔咒般捆住了他的心,令他痛苦不堪。然而对这件事造成推波助澜作用的不是别人,正是锦添小姐。

  锦添小姐听到叶光荣入狱的消息,很是焦急地找到路大胖,问他需要多少钱才能疏通上面将人放出来。

  路大胖见这个女子清秀的脸,那悲伤焦急的表情却不是因为自己,一时怒火中烧。他恨恨地问她:“你为什么要来找我?你为了别人的男人来找我,你觉得我会那么开心地帮助你吗?”

  “你一定会救他的。”锦添小姐自信满满的说:“因为他是你的兄弟。而我爱的是他,我想,你会理解。”

  “其实,我什么都不要,我只想要你。”

  “对不起,大胖,我不喜欢你,这是事实。你到底还在纠缠什么?”

  或者就是那一句,你到底还在纠缠什么,纠缠出了路大胖心中的魔鬼。她不懂得练习,她甚至在践踏他的感情。这一切都让他无法忍受。一个罪恶的念头冒出来,要是他死了,就好了。如果锦添是我的,就好了,只要得到她就好了。

  即使她不爱我,只要我爱她,那就够了。

  “我说了,我只想要你。”

  锦添小姐气得面色发青,冷冷地说:“你不配做阿荣的兄弟,少做梦!”

  “你不妨考虑一下,嫁给我,还是要叶光荣死。”

  “路大胖,你好卑鄙。”

  路大胖却笑了,这一次,他决定接受那个人的建议,他要置叶光荣于死地。也就是那个笑容让锦添小姐改变了主意。她知道,他变了,他已经不是那个路大胖,他真的会让叶光荣死。于是她妥协了。她决定嫁给他,条件是救叶光荣出来。

  锦添小姐是聪明一世却糊涂一时。她不知道,她答应嫁给路大胖,这却更增加了路大胖对叶光荣的恨意。她竟然愿意为了他而委身于自己,她真的有那么爱他吗?他嫉妒得要发疯了,但是他依然不露声色。他默默地陷害着自己的好兄弟,而那个女人已经开始准备嫁衣了。她答应他,在叶光荣被放出来之前就嫁给他,以表明自己不是空口白话。

  雇主老爷本来反对女儿的决定,只是路大胖已经做了队长,算是个有点身份的人。有这样一个当差的女婿其实也不错,总比女儿要死要活好。

  于是在双方父母的安排下,他们办了个简单的婚礼,等叶光荣从班房里出来,自己心爱的女子已经嫁做人妇。

  其实按照他们制造的假证据,叶光荣的确死定了。可是叶老爷是绝对不会让自己的儿子死在牢房里的,他花了一笔钱,搞定了一切。

  女人为了爱情果然是愚蠢的,历史上无数次的证明了这一切。可笑的是,锦添小姐还以为路大胖完成了约定,对叶光荣闭口不提自己突然嫁给路大胖的原因。只是钱是很好用的东西,叶光荣还是知道了一切的来龙去脉。

  只是等到他有势力的时候,路大胖也有了势力,他们都扳不倒对方。他也不能让那个女人知道,她的牺牲是白费的,没有任何效果。如果她知道了,那么她就没有活下去的意义。

  两家依然貌合神离地交往着,甚至还遵守着指腹为婚的约定。路大胖虽然抱了美人归,但是他只是得到了一尊没有生命的瓷娃娃,她的心,却不在他这里。

  这样的怨恨一直积累,已经分不清谁对谁错。

  而那个叫锦添的女子已经在五年前就去世了,她是抑郁而死的,身体越来越虚弱,查不出病因。临终时,叶光荣到医院里探望她。

她拉着他的手笑着说,能死在你前面,这真是幸福的事。

这个世界对她而言,没了他,就没了意义。一直到死,她都不明白,这两个男人因为他而怨恨了十几年,却粉饰表面的太平。

这个男人给她的最真挚的爱就是欺骗。


一碗驱虫汤


  爸爸的眼圈红起来,他用双手捂住脸用力地揉搓,像是极力要掩饰住喷涌而出的悲伤。我从来不曾见过父亲如此的无助,或许作为子女只晓得一味的依靠,却从未静下心来仔细倾听他们的故事。

  我手足无措地搓着手,一时不知道如何去安慰。

  爸爸很快恢复了常态,用手绢擦干净眼泪笑着说:“你瞧我这是怎么了,被女儿看到这副样子……”

  “那路星旧是锦添小姐的儿子了?”

  “星旧的确是锦添的儿子,每次看到他,我就会想到他的母亲。那孩子太像他的母亲了,眉眼和锦添几乎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只是他和他母亲的关系一直不怎么好,在她弥留之际,她拜托我,让我的女儿好好的照顾他的儿子。”

  “所以说,爸爸是真心实意要我嫁给路星旧的,并不是像他说的要借机会报复他们路家。”

  “那孩子对我和他母亲的成见很深,即使你嫁过去了,他不一定会好好待你。孩子,我这个做父亲的,是愧对你的。”

  我感动地将头靠到爸爸肩膀上:“爸爸,你是个好爸爸,我真高兴有你这样的爸爸。”

  这样的气氛,我只需要一分钟就好。

  我只要再依靠爸爸一分钟,一分钟后,我就要变得更加坚强起来,做爸爸的依靠。

  我回到叶家的消息很快的就传到了路星旧的耳朵里,我随爸爸从铺子里回去,竟然看到路星旧在家里跟妈妈拉家常。他倒是客客气气的,像是没事人一样。爸爸心里虽然知道他不是表面的这么乖巧,却也是心甘情愿的要将我嫁给他。

  我叹了口气,这时秦时月大概已经知道我回家了,说不定正在公寓里大骂我没良心。

  路星旧借口说路大胖子担心我的安危,要将我接过去住两天。爸爸自然不好推脱,只是妈妈不太情愿,刚来了板凳都没坐热又要走。

  若我不去的话,不知道又生出什么乱子,叶家现在已经够乱了。

  坐上路星旧的车,他颇得意地抱着肩,脸上挂着我是大尾巴狼这几个字。我嘟起嘴巴,将头别向窗外。我希望我的秦时月很帅的拿着枪出现在我眼前将我救走,把路星旧气得吐血。他吐血才好!

  “你在看什么?等秦时月来救你吗?”路星旧讽刺地弯起嘴角。

  “不关你的事!”我气呼呼地吼回去。

  “不过,看在你是我未婚妻的份上,我友情提示你一下,你还是打消这个念头吧。秦时月,他不会来的。”路星旧突然靠近我的脸,眼中都是冷漠:“因为,我的线人回报说,他和他的女助手出去了,好像是执行任务了。像这样的人过着刀头舔血的日子,简直是生死难料。”

  “你什么意思!”我恶狠狠地瞪着他:“你对他做了什么?”

  路星旧啧啧两声,手指挑着我的下巴轻轻摩挲着,眼中都是失望:“瞧瞧,就是这样的眼神,怨恨,绝望,恨不得将人撕碎。叶冰清,难道秦时月,真的有那么好?”

  “对,他比你强一百倍,你这个恶魔!你会不得好死的!”

  左英开着车,从后视镜里看到我喷涌而出的泪水,他忍不住插话说:“二小姐,你不可以这么对我们少爷!我们少爷为了你……”

  “你给我闭嘴!”路星旧大声吼回去。

  我吓了一跳,感觉他整个人已经被愤怒折磨得失去了理智。他毕竟是锦添小姐的儿子,我的未婚夫,这样诅咒他,会不会太过分了?

  在路家一切都如常,路大胖子的热情款待,下人一步不离的伺候着,路星旧始终对他父亲臭着一张脸。好不容易熬到天黑,我跟路大胖子道了晚安后回房休息。长相精明的婆子将我带到后院单独的宅子里。房子很新,记得上次来还是个小花园,这么快就建起房子来了。

  “这是老爷准备的二小姐和少爷的婚房。二小姐这两天就暂时住这里,我叫丫头们在门口守着,二小姐随便使唤。”

  房间里很干净,雕花的红木大床上卧着鸳鸯被,旁边的桌上放着玉制的酒杯和精致的点心。我只觉得浑身不自在,丫头端了碗汤,婆子接过来满脸含笑:“这是老爷让厨房准备的驱虫汤。二小姐不知道,这新房都是用刚砍下来的木材建的,木头上的虫子还没驱干净,这个汤喝下去,发出来的汗虫子不喜欢靠近的。”

  “很臭?”

  “是香的,小姐放心吧。”

  这个老妖婆的笑容太过诡异,让我不得不怀疑这汤里是不是下了老鼠药。这驱虫的汤不是应该洒在屋子里吗,怎么会让人喝下去,真是奇怪。容不得我说不,老妖婆竟然大胆地将碗凑到我唇边,连哄带骗的灌了下去。

  丫头婆子们都退出去了,我心里打着小鼓,不知道他们搞什么鬼。走到门前才发现屋门被锁死了,我心里一惊,只觉得身子软绵绵的瘫到地上使不出力气。

  这是怎么回事?他们要杀了我吗?没有了杜家的亲家关系,路家真的就如此肆无忌惮了吗?身体像失去了骨头的支撑,只能在靠着桌子坐在地上,垂死一般。

  不知过了多久门“吱呀”一声打开,一个修长的影子从门外投进来,黑色的皮鞋映进我的眼帘。

  路星旧邪魅的微笑放大在我眼前:“怎么样?感觉还好吗?”

  “你想杀了我?”

  “你是我的未婚妻,我怎么会杀你?”路星旧的手指带着微凉的触感摩挲着我的嘴唇,眼睛里泛滥着将要吻下来的欲望:“不过,你们叶家就快要垮了,叶伯父不是很喜欢拿自己的女儿来交换权势吗?你们叶家即将家道中落,他虽然嘴上不说,大概也怕我路星旧退货。所以,顺应你那个该死的父亲的意愿,我们提前洞房,这样,我就赖不掉了。”

  “路星旧,你这个狗娘养的……”我努力地要撑起身子,可是一切都是徒劳。

  路星旧的面容带着近乎残忍的冷酷,他将我从地上抱起来一步步地走向那个红得刺眼的婚床。外面的丫头们不见了影子,路星旧放下了帐子,将手放在我胸前的第一颗扣子上。

  我立刻放弃了反抗的念头,满心的绝望。

  他停下来掀起帐子朝外望了望,又将解开的扣子重新系上。他坐在床边上将脸别到一边说:“两个时辰后你就会恢复力气,到时候,我让右年送你回家。”

  “为什么?”我气愤地问:“连药都下了,现在又做起好人来了。”

  “难道你想我继续?”

  “混蛋!”

  “我只是,不想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