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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军犬我的王 作者:琰华七宝-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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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被美女包围的他,到底是美女取悦他,还是他来取悦美女呢?
  想想看,那些美女见到他,就花痴地凑过来,这里摸摸那里蹭蹭,时不时还咬咬鱼鳍,真是不要太开心好吧。
  大狗心说,只有你才爱咬鱼鳍,人家美女好端端的,咬嘤嘤做什么。
  席维挠挠头,爽快承认,他就是喜欢咬清凉解渴的大鱼,有什么不行的呀。
  大狗打开加长凯迪拉克的小冰箱,给小弟倒了杯青柠汁,示意他喝这个,至少在有外人在场的时候,不要动不动就去咬音音。
  尤其当人家明明看起来像个人的时候。
  席维捧起果汁,乖乖喝着,不东想西想了。
  赵哥坐在对面,瞅着他俩,面色十分古怪,“你们……是不是在进行着什么无声的交流?”
  狗狗竟然知道小席渴了,还倒果汁给他喝,话说,要不要照顾得如此自然啊,一般情况下,饲主和宠物的关系,不应该正好反过来么。
  席维和大狗都无辜地看着他,那水葡萄般的两对眼珠,简直一模一样。
  赵哥捂住脸,觉得自己的世界观,有些崩溃的趋势了。
  到达酒店,在总统套房中睡了几个小时,上午十一点钟,执导“深蓝”香水广告的米国二货导演来拜访了。
  同行的,还有一名白发白肤,高挑纤细,百合花般亭亭玉立的男子。
  说他亭亭玉立,真的不是夸张,这个男人,皮肤白到几乎透明,雪色的花瓣一样,他皮肤下薄薄的青色血管,就是花儿叶瓣上的脉络,尤其难得的,是他身上若有若无,散发着奇异的魅香。
  这使得他一进门,直是让人觉得,像看到了一棵会行动的巨大百合花一样,引人至极。
  当然,还是有生物比较不待见这朵娇花的,大狗当着人家的面,大大打了个喷嚏,仔细看了一眼这个香风袭人的男子,屁股一扭,尾巴一扫,丝毫不给面子地躲到凉台上放风去了。
  白发男子优雅一笑,“看来我今天选的香水比较失败,不被狗狗喜欢呢。”
  席维呵呵一笑,询问地望着二货导演。
  那个二货赶紧介绍,“这是秀萝·威洛思,‘深蓝’香水的调香师,也是我在耶鲁时认识的朋友。”
  姓威洛思?
  原来是世界顶级香水世家的人,说不定是那家的大少爷呢。
  席维赶紧捅捅虞盛音,叫这个家伙清醒一些。
  虞天王懒洋洋地睁开眼,“你好啊,香水卖得怎么样?”
  秀萝威洛思一愣,“不好意思,我并不直接负责销售。”
  “哦,那你来看我干什么啊,我还以为是广告的宣传效果不错,所以你特地来见见主角,表达一下喜悦之情呢。”
  秀萝淡淡蹙起眉峰,但还是有礼貌地笑笑,“我确实是来表达喜悦之情的,但并非因为经济上的原因。虞先生是我所见过的,与深蓝香水最为契合的人,秀萝还从不知道,有谁竟然能够如此准确的表达出广袤大海的意境,所以,对于您刻苦努力的敬业精神,秀萝特来,谨表钦佩。”
  “哦?我契合香水?”虞盛音傲慢抬眼。
  赵哥觉得不妙,赶紧端起茶壶,给众人倒茶递点心,借着站起来的功夫,狠狠踩了天王的脚尖一下。
  嘶,席维眼尖看到了,自己都替鱼妖孽觉得疼。
  竟敢踩本君?!
  虞盛音彻底醒了,对赵哥这个胆大包天的混蛋怒目而视。
  赵哥则拼命眨眼,心说音音啊,你清醒一些呀,知道你最近有些起床气,但是也不能当面给厂商下不来台啊,咱可是人家香水的代言,那些代言费咱可是好好收着呢。
  虞盛音冷哼一声,要他八面玲珑地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圆滑周到谁都不得罪,谁都有好感,谁都如沐春风?
  简直做梦,他可不是音音那种软糯糯的性格!
  不招惹倒还好,这种一听就是拿腔拿调的说辞,还真当他自己比他高贵?
  虞盛音仰起头,漫不经心地开口,“我觉得,不是我本人契合了你的香水,而是你的香水,碰巧跟大海沾上些边罢了。说起来,虽然那香水也算调制得尽心,但到底是合成出来的模仿之作,本身就谈不上真体现出了深海的感觉。更何况,香水这种东西,要考虑的杂七杂八事情太多了,什么前调后调,体温留香之类,这种种要求,都只是为了迎合人体的需要,与海洋基本没什么关系。所以,你的香水,哪怕适合所有人使用,却真未必有海的味道,更别说契合本君了。”
  随着这些话,秀萝威洛思的脸色越来越沉,到最后,基本就是连礼貌性的笑模样,都褪去了。
  赵哥捂住脸,完了,这回可真把厂商给得罪了。
  盛音怎么会……
  不,这不是盛音的错,一切都是那个二货导演不好!
  明明说好就你一个人过来的,为什么又临时起意多带了个人?还是这么重量级的威洛思家族成员?
  搞得突击检查一般,弄得他事先一点儿准备都没有,也没跟盛音交代谈话内容注意事项什么的,怪不得盛音要生气,觉得自己不被尊重了。
  二货!全都怪你这个不靠谱的二货!
  赵哥用要杀人的视线狠狠讨伐二货导演。
  那二货接收到目光,眨了眨无辜的蓝眼睛,对赵哥友善地笑了笑。他这么火辣地看着他,是对他有好感吗?
  哎呀,他虽然没想过要接受同性,但人长得帅,走到哪里都受欢迎,心里还是有些小小满足感的。
  席维左右看看,狗哥躲到凉台上去了,赵哥在以眼杀人,是不是该他出面来缓和紧张的气氛呢?
  “呃,我家天王才下飞机没几个小时,正倒时差呢。”席维说道。
  赵哥的脸色全黑了,喂喂,你这是在说人家来的不是时候,下逐客令了吗?
  还没等他想出应对之策,那个威洛思少爷就很是直接地站起身,一句客套话都没有说,干脆抬脚走了。
  无可挽回……赵哥彻底傻眼。
  二货导演要去追,又想起还没有说正事,于是赶紧跟虞天王交代,“盛音啊,颁奖典礼的时候,别忘了把团团狗带上,它说不定也有个奖项能拿哦。”
  啥?
  席维极为震惊,旋即又怒火熊熊,“怎么回事,你给我哥报名什么了?从来没听说过!”
  二货吓了一跳,“不好吗?”
  “不好!”席维咬牙切齿,这家伙从没有问过他们的意见,就擅自做决定,怎么可能好?
  二货导演搓搓手,“……我以为,你和你的狗,既然都演广告了,那一定是想出名的,就像那些总是找我的宠物主人们一样。”
  “我和他们不一样,我不会利用狗哥的色相!”
  哥是有为家里赚钱,也总说要养着他,但是,自己家的情况,与那些利用猫猫狗狗去谋取经济利益的人,怎么可能一样。
  “那个……你别生气,”二货导演害怕地往后退,席维身材高大,体格极棒,怒起来时,十分有压迫感和威慑力,“你要是不喜欢,那就不去,我……我本来也是好意,宠物是人类的家人朋友,所以如果广告中出现了小动物,就有个最佳亲密伙伴奖可以领取,那也是为了宣传动物保护意识,才在国际动物组织的倡议下设立的……”
  大狗竖起耳朵,从凉台上回到屋中,『小弟,没关系,咱们去。』
  “哥……”
  『不要紧的,应该不是坏事。』
  席维听话地嗯了声,回头瞪二货导演,“去是去,但不代表你做的事情就没毛病,我是不管你脑袋里面真缺弦还是假缺弦,总之,下次再有这么不懂得尊重别人,擅自做决定的事情出现,我见你一次,就揍你一次!”
  光说不算,席维还挥了挥自己大大的拳头。
  赵哥无比赞同,跟着点头,没错,他也应该就这个问题,跟这二货好好谈谈了。
  “来来,导演先生,咱们去喝杯咖啡吧。”赵哥笑眯眯地搂住人家的肩膀,强押着往门外走去。
  二货导演僵硬了脊背,在席维的威慑之下,又不敢甩开赵哥的手。
  啊,虞天王家的这位哥们儿,太热情了,简直热情得他有些受不了,那啥,可不可以不要?
  一夜之后,席维他们正坐在一起吃早餐,希尔顿大酒店,就被警车团团围住了。
  席维出去打听,酒店侍者含糊着说,好像是出了什么恶性事件。
  啥样的事情才是恶性的?
  席维心中直犯嘀咕,该不是死人了吧。

  74、剃毛

  “怎么了?”赵哥在屋里问。
  席维将打听来的事情说了,然后道:“我去查看一下具体情况。”
  “你怎么问,那些工作人员什么都不会告诉你的,万一真有事发生,也会尽量含糊其辞,因为会对酒店的影响不好。”赵哥道,“再说,警察都来了,很多消息,也许涉及到法律程序,就更加不会说了。”
  席维想了想,对大狗说:“哥,我记得好像有个……”
  大狗点点头,与席维一同往外走。
  “你们干嘛去?”赵哥很奇怪。
  “遛狗哥。”
  『遛弟弟。』
  席维和大狗同时回头。
  赵哥茫然眨眼,“哦……早去早回。”
  出了门,在没人注意的走廊拐角,大狗从青铜牌子中,掏出了一本黑封皮镶金徽章的证件。
  席维理了理剪裁得体的西装,接过来,揣在上衣口袋里。
  嘿嘿,战友这家伙,连米国国土安全部的特工证件都有,还敢说他提供的不是假证?
  有了证件,亚裔面孔完全不是问题,席维的多国语言是在部队中学的,用于装样子十分地道,所以那些冬青市的本地警察,根本没有任何怀疑,就放他和大狗进去了。
  出事地点,是二十三层的一间高级商务套房。
  套房中住着一位来冬青市公干的某公司高层,事业顺利,春风得意,英俊多金,家庭美满,无论从哪方面看,都是上天的宠儿。
  可是很遗憾,这名宠儿,似乎在昨天,用光了他身上的最后一丝好运气,此时,他正白生生光溜溜地摆在名贵茶桌上,成为了一件诡异万分的艺术品。
  没错,他确实是被“摆”在茶桌上的,因为这位先生的全身血肉,已经不翼而飞,他白生生的骨骼,像是被最为仔细的掠食者啃过一样,光洁无比,连一丝筋膜都没有留下。
  而这样的他,头骨摆在正中,作为花盆,四肢与肋骨技巧地搭在一起,插入他的两只眼眶中间,这使得他整体看上去,就像一朵盛放的白骨鲜花一般。
  诡异,恐怖,却又透着异样的华丽。
  “品味不错。”一名现场法医耸耸肩。
  其他取证人员和警察,也是一副见怪不怪的神情。与其说这些人的内心冷酷,不如说,他们见了太多这种情形,已经处于一种麻木状态。
  席维立刻判断出,这种事情不是第一次发生了。
  陪同在他身旁的冬青市警长,也证实了这一点,“FBI,CIA,CSI,还有你们这些我都记不住名字的国家安全部门,天天往我这里晃荡,能给你们提供的消息,早就给了,但这些连环杀人事件,却至今完全没有头绪。我倒没有说你们无能的意思,因为我自己也是一样。”
  席维试探道:“希尔顿酒店中住了很多大人物,不久就是金学院广告节和电影节,明星导演制片人,还有无数游客,都将挤满冬青市。”
  警长露出黯然的神色,“谁说不是呢,也许就是因为这样,所以连杀人狂也兴奋起来了?不快点抓到凶犯,绝对会出大乱子,可是,无论怎么调查,都完全没有线索。”
  席维了解到,连续杀人事件,是从三个月前开始的。
  起先,只是一些不起眼的人口失踪事件,在冬青这个无数俊男美女向往的梦幻之地,每天都有被折断翅膀的失意者,吸毒,卖淫,流落街头,进而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永远消失在无人的街角。
  失踪几个流浪汉,或者几个来追梦的小男孩儿小女孩儿,对冬青市来说,司空见惯,根本不值得大惊小怪,因此,究竟哪些是正常的失踪,哪些是出自连环杀人狂的手笔,就连警察,都无从得知。
  说是三个月,只是因为第一具疑似人类骨骼的残骸,是从三个月前被发现的。
  开始,只是零星的骸骨,几节指骨,半根肋骨,被随意丢弃在花丛中,草坪里。
  但渐渐的,情况越来越严重,人骨的完整度越来越高,受害者,也不再是那些警方连姓名都比对不上的社会游离人士。
  犯罪者的胆子越来越大,手段越来越夸张,现在,如果受害者生前不是俊男美女,他根本都不屑于动手,而且,在行事过后,还总会留下以人骨塑造出来的作品。
  像今天,就是一件好像天堂鸟般盛放的白骨鲜花,单纯从艺术的角度来说,这是一件无可挑剔的大师级作品。
  只可惜,也许除了犯罪者自己,根本没有人愿意去欣赏这件杰作。
  席维深深蹙起眉头,“发生了这么多起事件,就没有一次留下足以追查到凶手的线索?”
  警长默默摇头,“没有指纹,没有脚印,没有衣物留下的纤维物质,甚至没有不应该出现在犯罪现场的灰尘微粒。我们倾向于考虑,发现尸骸的场所只是弃尸的第二现场,作案地点存在于别处,但是,没有任何线索可以引导我们找到真正的凶杀现场。”
  “也许就是在这里作案,只是他收拾得很干净?”席维猜测。
  警长摊摊手,“那么这就说到我们最为无法理解的一个事实上了,要将一名成年人,剔光全部血肉,却又没有在现场留下丝毫喷溅出来的血迹、毛发,甚至哪怕一块小小的皮脂碎屑,这究竟是如何做到的?”
  如果不是现代DNA检测手段极为先进,他们甚至很难确定受害者究竟是不是那位住在这间客房中的先生。
  希尔顿酒店的保全措施极为先进,高层窗户完全封闭,电梯走廊楼梯间甚至通风管道中,都安装有监控系统。
  记录显示,午饭过后,那位先生就一个人回到了房间中,房门从内部锁上,再也没有出来过,也没有任何人开启过那扇房门,直到今早,清洁人员进入,发现了白骨制成的艺术品。
  席维和大狗对视一眼,密室状态么,与陈公子跳楼事件,有些相像。肉段怀疑,陈公子是被鱼妖孽杀死的,但这次,可不会是虞天王的手笔了,那么,又会是什么人呢?
  这种嚣张变态的犯罪手法,除了凶手的恶趣味之外,似乎还有着一种发泄和挑衅的味道。
  警长也看看铂金色的圆球大狗,“它长得可真漂亮,是什么品种?”
  席维一愣,品种……他还真不知道。
  大狗昂首挺胸,『我是华国第一代昆明犬,狼青品系,俗称大狼狗,是世界上最优秀的军犬犬种。』
  席维囧起了脸,哥,《军犬之王》电影剧照上的那只,才是你说的那样好吧,我知道你喜欢它喜欢得不得了,心里头梦想着自己也成为那么帅气的模样。但是,你们俩的外貌差距实在是太过巨大了,即便自欺欺人,也没有人会相信你的。
  狗哥这副圆嘟嘟肉呼呼的样子,哪里有一丝一毫军犬冷酷刚硬的味道,军犬的品种大多是短毛犬,人们先入为主,怎么看狗哥,都不会觉得它是军犬。
  再说,狗哥这身蒲公英毛毛,神态威严的时候,凶猛是凶猛了,但萌也是真萌的。
  大狗一扭头,对狗小弟怒目而视。
  席维在心里拼命忍笑,啊,啊,狗哥哪怕责备他的时候,也还是好可爱好可爱哇。
  男人舔着脸蹲下来,讨好道:“哥你当然最帅气了,在我心中,你比世界上所有狗狗……不,是所有的生灵,都更加英俊更加帅气,哥,你酷毙了。咱不去羡慕别人,这一身亮闪闪的蒲公英毛毛多好哇,长长的大尾巴,肉肉的大爪子,哪只军犬都没有你长得漂亮,呜……我最喜欢你了,哥,抱抱~~~”
  席维对大狗,那是越看越爱,这时候说着说着,就忍不住了,整个人往大狗身上扑过去。
  『哼!』
  大狗表示自己很生气,一尾巴扫开狗小弟,转身用屁股对着他。
  席维嘿嘿挠头,偷偷去摸大狗的尾巴,又被毫不留情地打开了。
  警长瞅着,呵呵直笑,米国人都很爱狗,对工作犬十分尊重,他也不例外。所以,这时候看大狗骑在席维头上作威作福,像个国王般要人哄要人宠,警长非但不惊讶,反而兴致勃勃地告诉席维,希尔顿酒店餐厅的苏格兰烤香肠,低盐的,味道很不错,待会儿工作结束,可以带着他的狗去试试,作为奖励。
  席维这才想起,对啊,他哥是狗来着,“哥,你有没有闻到什么特别的味道?”
  大狗还没有表态,警长就插话了,“也别为难它,好多警犬闻过了,什么气味都没有。”
  这样么,到底是什么东西干的,只要是生物,就不可能没有体味,这种味道,甚至会来源于他早上喝的咖啡,吃的培根煎蛋,或者他身上佩戴的动植物、金属或者矿物制品,当然,还有衣服,多多少少,都应该会留下些特殊气味来的。
  为什么,一无所有……
  “对了,你还没说呢,这大狗究竟是什么品种的,怎么会长得如此巨大,我从来没见过。”警长执着地问,他竟是个狗痴的样子。
  席维转转眼珠,骄傲道:“我哥是中华田园犬!”
  警长默念了两遍,表示自己记住了。
  大狗呆了呆,中华田园犬,那是什么?
  它仔细想想,忽然记起,所谓中华田园犬,不就是所有广泛意义上的土狗么!
  大狗猛地站起身,虎虎生风往外走。
  “哥,你干嘛去?”席维拉住它的长尾巴。
  『剃毛!』
  就因为它毛长,蓬蓬的像个圆球,所以便不果敢不冷酷不刚硬不干练了?
  哼!

  75、百花成坑

  不要呀——!!!
  席维泪流满面,扑上去抱住大狗的大腿,“哥,我错了哥,你好威武,好神勇,好刚强,好霸气,好男子汉,哥你的毛毛最威风了,没有了它们不成哇。”
  大狗不理他,执着地往门外走,席维也死不撒手。于是,在众多警员惊讶的目光中,一条硕大的毛团狗,拖着一个强健的大男人,在地上蹭出明亮的尾迹,蜿蜒消失在大门外。
  哎,这年头,特立独行不在意他人目光,甚至以行为艺术为乐的人,越来越多了。
  警员们耸耸肩,心想跟这一人一狗组合比起来,那些装X扮酷的黑西装特工,简直弱爆了。
  “哥,鬃毛是男子汉的象征哦,你看雄狮就是最好的例证,人类当中,审美观也是如此,电视电影里面一想表现雄壮的大男人,那必须得有络腮胡哇,没这个的,就是小白脸一枚,当不了大英雄的,对对,黄先生版的乔帮主看过吧,多威猛!”
  一路被拖着,席维一路喋喋不休,搜肠刮肚想出无数理由来劝阻狗哥的灾难性行为。
  狗哥的毛毛,不是它一条狗的财产,他在这上面付出的努力,不知比大狗多了多少,现在怎么能因为狗哥的错误认识,就将过去的辛勤劳动成果统统破坏殆尽呢?
  洗脑,必须给他哥洗脑,一定要发挥唐和尚的功力,用大杀器语言攻势,推倒狗哥,彻底根除它的不正确思想。
  于是,席维说啊说,说啊说,大狗走啊走,走啊走,出了电梯,出了酒店庭院,上了山坡,穿过树林,将无数人好奇的目光甩在身后。
  等大狗终于停下脚步的时候,席维的舌头已经木了,他喘了口气,忽然有些奇怪。
  剃毛的话,不是应该去宠物美容店吗?这里已经是远离繁华大道比较偏僻的所在了,虽然风景秀丽,但也不像是有美容店开设的地方。
  “到这里做什么?”席维问。
  大狗半眯眼睛,轻轻抽动鼻尖,『气味。』
  哦,原来不是要去美容店,看来自己的唐和尚攻势起作用了,席维十分有成就感。
  不过,气味,是指凶案现场那里的气味吗?
  果然不愧是狗哥,别的狗狗都闻不出来,它却已经找到线索了啊。
  大狗轻轻摇头,『也不算找到线索,只是觉得很不对劲。』
  “哪里奇怪?”
  『那个房间中,气味已经十分混杂,因为有好多人来来去去,还有各种采集证据时用的化学制剂。所以一般狗都会倾向于将焦点集中在被害者身上,可是,按照常理来说,已经剩下了骨骼的被害人体味,与他生前遗留在衣物和随身用品上的味道,并不一样。』
  席维抬手闻了闻自己,确实如此,一般情况下,通常意义上的人体气味,由毛囊汗腺主宰。
  骨头上面并没有产生特殊体味的器官,它们带有的,应该是筋膜血液肌肉脂肪所散发出来的味道,也就是所谓的血腥气,肯定会与有皮肉覆盖时的人体气味不同。
  大狗继续道:『对于追踪犬来说,十分微小的不同也会造成迷惑,这样在追查的时候,就有问题了,所以,一般追踪程序都有许多道,利用不同类型的物品进行查找。警长说,内衣外裤鞋袜当然还有遗骸,全都用过不止一遍,可是警犬们追踪时,无论怎么找,都只是标记出了被害者仍活着时,都去了哪里。警察进行过无数次这种调查,结果全都一无所获,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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