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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狐-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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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好奇鸟妖跟人类要怎么样进行那种运动,但现在有个亲身实践的机会就放在面前,她却连想死的心都有了。
  她会死么?其实真的无所谓。她只是想选择一种有尊严的死法,而不是像品令这样被人折辱得香消玉殒,她宁愿走得平凡一点,就像现在也不错,撞墙撞树,或者咬舌自尽,再或者就这样被他恶心死。
  茶小葱以前多喜欢看美男啊,在步行街吃个肠粉看帅哥都要目光呆滞老半天,直到人家背影消失无踪,而到了这个鬼游戏之中,她就像得了美男恐惧症,蟠龙镇的包子哥换个发型都是美男一枚,她真不敢奢求能看到像自己一样长相中等偏上的普通人。
  慕容芷才没再叫她,因为他没有机会,众鸟妖再次将他团团围住。
  遭受了茶小葱强拆迫害的鸟妖们,将一肚子怨气全都撒在了他身上。
  茶小葱被孔雀抱进了朱雀殿,大殿很空,四处还飘荡着被残烟,孔雀吩咐几个鸟妖前去灭火,自己随手将茶小葱丢在软榻上。
  “脏了,带她去洗洗。”那语气就像吩咐属下去洗衣服。
  “是。”两个羽族的少年从黑暗中现身,快步走上前去按住了茶小葱。
  等等……洗干净?可这几个可都是公鸟啊!
  茶小葱惊跳起来,裹着破烂的彩袍蜷成一团球状:“洗什么洗,滚开!”
  少年们不理会她的抗拒,七手八脚地把她剥了个精光,抬走了。
  孔雀坐下来,看着血迹斑斑的床榻好一阵头痛:“本王出去一下,回来的时候我要看到这里干干净净的。”
  暗处几名鸟妖应声,缓步走出,有条不紊地收拾寢殿。孔雀愁容满面地推门出去。
  羽族历经一百年前那场仙魔战争,伤亡极其惨重,当时的百鸟之王凤凰宣称与人界和平共处之后,便退位让贤。孔雀继承凤凰遗愿,一直与蟠龙镇镇民定居于在此处,百年以来生活愉快,相安无事。但是近几年,不知是何原因导致羽族的雌性生灵渐渐流失,短短不过数载,羽族的女子就死得差不多了。身为羽族首领,他不是没想过办法,但是试过很多次,却也没能挽留住羽族凋零的命运。适逢妖皇魁麟意欲再次打通位于凌渊的冥界通路,由于形势所逼,孔雀带着众子民投效妖皇,其私心也是甚为明显,孔雀不过是逮着机会去阴阳路上截获羽鸟流失的生灵,通过渡魂之术让其重生。只要有新的雌鸟诞生,羽族才不会覆亡。
  可是未曾想到,凡人灵脉一向柔弱,根本承受不住这等阴灵入侵,往往孩子还没有降世,母体就撑不住了。而能继承孔雀王脉的人类女子,至今还没出现。
  品令之死,只是百例当中的一例而已。
  孔雀在想,如果这个外表平凡的女子真是青丘国主婪夜选定的王后,想必是一个不错机会。
  青丘国已灭,国主婪夜下落不明,妖后一直派人找寻,却是无果。如果说羽族在这时抢走了青丘国主的王后,估计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茶小葱哪里知道羽族背后的情况有多复杂,她现在只知道自己要被几个公鸟拖去洗澡,她就算再粗犷,也受不了如此脑残的待遇。
  “放手,我自己会洗!”
  她挣脱了众鸟人的爪子,面对着烟气飘渺的温泉发呆。她一脸愤慨地打量四周,露天温泉,空中之城,这个死妖怪还真会享受。
  两名羽族的少年脸红红的,只是拿两双美丽的大眼睛小心翼翼地看她,不说话,也不走。
  茶小葱从他们手里抢了一块浴巾,把浑身上下裹得严严实实,鼓着眼睛使劲瞪。但无奈她眼睛没人家大,从物理面积上来说,完败。
  东方泛起了鱼肚白,脚下众鸟欢唱,和着镇上的公鸡一起打鸣,一夜恶战的残烟已然散去,出门忙碌的鸟人展翅归来,手里举着筑巢用的材料。
  四周的守备并不森严,往日巡逻的鸟妖也投入了家园重建工作,想必是孔雀命人重新布下了结界。
  “哎,过来,问你们一个问题。”她突然想到,于是向两位少年招招手,“你们大王以前也有带女人回来么?”
  两位少年有些发怔,半晌才反应过来,一个点头,一个摇头。
  “到底有还是没有?惯犯跟初犯有很大的区别。”她好奇未改。
  “以前就没有,只是近几年……”一位少年支支吾吾地开了口,却立即被另一位打断了。
  “别说那么多,让她洗完我们就送她回大殿,大王还在等着呢!”
  “小气,我就问问而已,不说便不说呗!”看到这样形貌的羽族子民,茶小葱心底异样,但是心中的反感却少了许多。
  两位少年相互交换了一下眼神,应对这样直来直去的交谈似乎显得过于稚拙。
  “你要问什么,我都可以回答你,对于妖界而言,这都已经不是秘密。”
  一人玉立水边,也不知来了多久。
  两位羽族少年齐齐叫道:“王。”
  孔雀换了一身白袍,头发也重新打理过了,被火烧坏的部分已经被修剪好,碎碎地搭在肩上。视觉上,他高挑匀称,拥有的那种极具文艺欣赏价值的美感,茶小葱用语言描述不出,只是暗忖着,此妖男如果不抽风,还是极其养眼的。
  “怎么?还不洗?是不是要待本王……”
  “扑通!”茶小葱连人带浴巾一个猛子扎到了水里,这个时候还是自觉点好。
  孔雀笑了笑,姿态优雅地半蹲在池水看她:“本王在想……婪夜,是不是也时时被你这样打,论实力,你不在他之下,只是不懂加以控制而已,想必他被老婆打也不是不可能……”
  茶小葱闻言板起脸起:“你们说什么我不懂,我只不过见过婪夜几次,跟他坐过一次牢,还是刚才那个臭道士把我们关在一起的,至于什么国什么国主王后,我一概不知,所谓患难与共,总有几分情谊,我把他当朋友。”
  孔雀一愣,似感到有些意外:“你这样说,那狐咒又是怎么回事?”
  “我现学的。”茶小葱不介意把这些都告诉他,“不管你信不信,我就是那么好运。”
  孔雀“哦”了一声,目光似深邃了一些,依旧静静地看着她。
  很普通的姑娘,被水气泡过之后方显出她的优点,她的皮肤白,白得几乎晶莹通透。
  “你为什么要杀人?我指的是品令姑娘……”
  茶小葱大概没有想到自己会这样平静地跟这个自恋狂聊天,但看孔雀虽然为人轻狂,却好像并无恶意,只要不惹怒他就好。之前他大可以将她炮灰得连渣都不剩,可到底手下留情,不管对方出于什么目的,她还是心存感激。
  “我没有杀人,是她们受不住。”孔雀伸出漂亮的手指,帮她理顺浸湿的长发。
  她一个机灵,却没有躲开,害怕再令得他暴走。
  孔雀的指尖极其温柔,带着些许复杂的情愫:“我想要个孩子……”
  “啥?”
  茶小葱被雷击中,顿时泪流。大哥,你说话能不能这么没头没脑的?说什么都吓死人!
  她沉在水里退后几步,满脸戒备。
  孔雀看着她,依旧是笑着的,但是手却收了回去:“我们羽族承朱雀一脉,千百年来造福人类,也算是大功一件,但是近几年来,我族子民当中的女性接连死去,就连刚出世的婴儿也是一样,面临这样阴阳失调的局面,我没有办法……”
  一句“没有办法”道出身为王者的悲哀,茶小葱不免重新打量这位高贵美丽的百鸟之王。蟠龙镇此地繁华富庶,人与妖之间虽有成见,但是仇怨不深,但总体来说,羽族还是占了很大的优势,好在他们并不作乱。牛叔说孔雀阴阳通杀,或许与他心头苦衷脱离不了干系。
  种族繁衍是头等大事。
  “你是说,你想跟品令姑娘生孩子?”
  “并不是非她不可。”孔雀苦笑,“人妖殊途,最难挡的就是妖族身上的煞气,偶有一两个可以抗得住煞气的女子,却又被我族原形吓得或疯或死。”
  茶小葱心中悚然。
  孔雀幽幽地盯着她看:“本王的原形你已经看过了……”
  “停!我不同意!”茶小葱拍起一串水花,溅湿了孔雀的衣襟。
  “你既不是婪夜的妻子,可愿成为我族的王后?”孔雀不理她,一口气将话说完了。
  寂静。
  或者说是死寂。
  太阳出来了,照着孔雀如玉的容颜,三百六十度无死角,无论从哪一个角度看都是俊美非凡。
  可是这货脑子进水了,肯定是温泉泡傻了。
  孔雀眼巴巴地望着她,目光开始泫然。茶小葱嘴角抽了抽,以一个奇怪的角度仰起了脸:“十个时辰太长了……”
  “本王会尽量把时间缩短一点。”孔雀认真考虑中。
  乌鸦在叫,羽族的乌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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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今天早点更,看看情况能不能在晚上加一更。更近工作比较忙。谢谢各位围观。


☆、第27章 逃不掉(随机加更)

  乌鸦确实好像有要事禀报,孔雀接到小妖的通传便往大殿的方面去了,他倒不担心茶小葱会逃走。爬上来就下不去是常理,除非她有胆子往下跳。
  虽然狐咒在此女身上体现了极大的威力,但明眼人都看得出,她只是情急之下用用,其实并不熟悉,加上她本身的潜力尚未得以开发,腾翔、遁土之术都还没学会。
  如果非要将茶小葱以稍稍动听的比喻来形容,大概是……勉强算得上璞玉。
  狐咒与孔雀羽族的法术自成一体,都是在修炼仙体的基础上演化而来,并非寻常妖物炼化的邪神魔功,这与两族的本源有着莫大的干系。羽族与仙狐族的先祖均为上古神兽,历经神隐时代之后,先神重归荒外,不再过问世事,而六界纷争最终只剩五界而已。羽族与仙狐族是中立与仙妖之间的两支,修习这两族的法术必须得有一定基础,说白了,就是得有仙根。
  以孔雀千年道行看茶小葱,只看到一把蛮力,和脑袋里的一根筋。
  这样的妻子最好,一根神经通到底,忠诚又可靠!
  茶小葱裹着浴巾泡在温泉里,皮肤都被泡出皱纹了,孔雀大仙还没回来。
  她想找两只小正太聊个天缓和一下心情,可是这俩小家伙不给面子,死活肯不开口。
  茶小葱百无聊赖,只好在水里练习游泳。水池不大,呈蚕豆状,最长不过十五六米,所以游起来并不畅快,她很快就腻烦了。
  并不是所有的鸟类都会游泳,两个少年一脸惊讶地看她倒游顺游,一会儿蝶泳,一会儿蛙泳,一会儿狗刨,最后看她浮在水面上,看灰蒙蒙的天空发呆。
  “有没有吃的?”忙了一整夜,她饿了。
  这时,水气氤氲散去,初晨的太阳照在殿宇重檐之上,将万物镀成了金色,水面波光灿烂,映着一轮鲜红的朝日。天色渐明,渐渐可将一切看清。
  茶小葱发现朱雀殿所在的这处平坦之地并不是树顶,而是借由大树分岔的一束旁枝建成,殿宇倚树,庄严之中透着一丝稳重,与孔雀的浮华风格完全不同,观其形,似已建造了几千年。
  茶小葱之前太过紧张,不曾细细打量这周围美景,此时一抬眼,竟不觉看得呆了。
  参天巨梧高耸入云,游云时高时低,将树冠包裹在一圈雪白的云衣里。抬脸看到的,只一条通天仙路,没有尽头。老树皮糙之处坚硬如岩石,有水流自云中垂落,被风吹皱,丝丝缕缕沿着峭壁飘荡而下。羽族子民在云间嬉戏,不时变幻身姿,如梦似幻。
  茶小葱身处的温泉是由地脉引导而上,想必是羽族用了什么高明的法术,一直逆行到了殿侧,泉中热气蒸腾,与蓝天白云相呼应,使得恢宏壮丽的朱雀殿多了一丝朦胧美。宫阙往上,便不再搭有鸟巢,而是在突起之处修好了几座六角凉亭,因羽族居民皆有羽翼,故也用不着再搭步梯,亭台楼阁玲珑精雅之余,亦不缺灵气。
  两位羽族少年离开了一会,回来时端着一个小碎花瓷盘递至她面前,里边放着几条蠕动的青虫。茶小葱想起蔑人肚里那些蛆虫,顿时脸色铁青,她立即感到不饿了。
  “你傻了?凡人怎么跟你一样吃虫子,你当人人都是麻雀?”
  说话的少年平素冷面冷心,跟慕容芷才有几分相像。
  他同孔雀一样着一袭白袍,但质地看似要轻盈一些,款式更简约,只是在收腰的地方作了点花式处理,暗纹是三棵经过变形美化的灵芝,贴在左腹的位置,一笔点晴,突出了身份的尊贵。比较爱说话的那位少年一身灰衣,看起来并不惹眼,只是双眸之中没有白衣少年的倨傲,流转之间倒多了许多灵动活泼。
  那灰灰的少年大概也发觉茶小葱不爱吃虫子,立即红着脸跑开了。再回来的时候已经换了个盘子,仍旧是花团锦簇的设计,沿周还镶了一抹金线,可见孔雀是多么喜欢华丽而不厌其烦的东西。盘子里有些瓜果之类的,还有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一些花生瓜子。
  “鹦鹉大哥对人类女子比较有办法,这些都是他给准备的。”灰衣少年羞红了脸。
  说起鹦鹉,茶小葱还真是印象深刻,她从水里钻出来,抖抖身上的水,从浴巾里探出一只手抓了一只半熟的桃子往嘴里送,随口道:“你们鹦鹉大哥不是好人,别学他。”
  那灰衣少年一脸不解:“姐姐怎么这么说?我听别的姐姐都说他是世上最好的人。”
  “别的姐姐?”茶小葱语中一顿,被果肉呛了一下。
  那白衣少年拿手肘撞了撞他,示意他别再往下说。
  灰衣少年显然稚嫩些,转动着一双大眼睛甚为不解。
  白衣少年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不耐烦的表情:“人类的书上把鹉鹦大哥称作一种人,叫做登徒浪子……”
  那灰衣少年摇了摇头,更是不解:“登徒浪子是什么?”
  茶小葱看着好笑。
  白衣少年却正色道:“别问那么多,你只记得他是不好的男人就行了。”
  茶小葱“噗”地一下笑出声来。若不是窘迫于没有衣裳蔽体,她还真想捏捏这两个小正太的脸。
  “你们这都多大了?”孔雀活了上千年,看这两个小鬼必定也有些年纪。
  “我今年六岁了,他十一岁。”
  灰衣少年显然幼稚些,话也较多,他一边说话,一边拿眼睛往茶小葱身上扫了一圈,不知想到了什么,脸又红了。原来鸟类动物本身就成熟得早,两位少年的父母辈都是妖族,故而孵化出他们,不到一个月就能以半人之态,呃,就茶小葱所说的“鸟人”之态飞翔,而不到三年,都修炼成了人形。只是内丹还没炼成,欠缺了一些火候。
  看来孔雀是真的爱护部下,两个小家伙被养得毛光水滑,英挺可爱。茶小葱委实不知羽族凋败如此,这几个少年已是羽族最后的希望。
  三人说话间,自远处飞来一人,脚一落地便收了翅膀,化作一位锦衣玉冠的年轻公子向这边大步走来。茶小葱一见,不觉暗忖,真是说什么来什么,说曹操,曹操便到了。
  灰衣少年高叫道:“姐姐,登徒浪子来了。”
  那白衣少年将脸一沉,并不搭话。
  茶小葱一转脸,看清了鹦鹉那张明若春花的俊脸。
  鹦鹉似乎来得很急,但面上却依旧从容,他先是过来看了看盘子里的东西,像是放了心,方才转头向茶小葱笑道:“男人就是犯贱,你越是揍得他惨兮兮,他就越挂念你,这不,都火烧眉毛了,还叫我来看着你。”
  茶小葱疑惑,也不知发生了什么事,看情形,孔雀接了乌鸦的通报已经出了门。
  她想了想,不紧不慢地道:“错,他派你来定是怕我跑了。”
  鹦鹉不甚在意地抓了一把花生在手里,劈头就问:“大王的话你考虑得怎么样?”
  茶小葱抬头看他一动一动嚼花生的嘴,心想都说鹦鹉多嘴,果然没错,吃的都堵不上那一颗八卦的心。
  经过前番交涉,茶小葱已经没那么怕孔雀了,但心里的忌惮却没少过。
  如果不是孔雀妖王强悍的种族问题,以及每天吃的食品安全卫生问题,她可以考虑混个鸟王后什么的来做做。至少在孔雀家里,每天穿新衣是不成问题的,百羽华裳,想起来都是高级货,纯天然的孔雀绒一般的国际品牌哪能比?
  鹦鹉先是吃东西,敢情是饿坏了,等吃到一半,突然想起什么似的,低头打量茶小葱,目光一转就落在了她的脚上。古代男人喜欢看女人脚,没想到连妖怪也一样。
  白衣少年很不客气地挡住了他的视线。
  他无所谓地笑了笑,却听灰衣少年天真地开口了:“鹦鹉大哥,仙鹤说在人界你的称号是登徒浪子,登徒浪子是什么?”
  白衣少年的脸似乎白了一下。
  鹦鹉眯着眼睛,停下了磕瓜子的动作:“仙鹤小弟,读几年书长进不少啊?这才多大就在弟弟面前说哥哥坏话了。”
  白衣少年哼了一声,扭过头去小声说:“他不是我弟弟,我没那么丑的弟弟,你也不是我哥哥,我没那么坏的哥哥。”
  鹦鹉促狭地笑笑,不理他,扬手丢给茶小葱一件彩衣:“我在屋里随便拿的,将就着穿着,大王他有事,没空临幸你。你别等了,高兴就四处逛逛,不高兴就随便找张床睡觉。”
  茶小葱展捧着那件羽衣,哑然无语。这鸡毛掸子似的东西,是……衣服?开演唱会用的,还是玩COSPLAY用的?
  白衣少年却似十分意外,转着眼睛看了好几眼。好奇得想问问清楚,却又似碍于面子不想承认,挣扎了一会,终是什么也没说,只向鹦鹉皱眉道:“大王还没有说封她为后,我看她也活不长……”
  鹦鹉拍了一下他的脑袋,吐掉瓜子壳凑近他耳边低声说:“我教她几招,保证撑过那十个时辰。”
  白衣少年好像想到了什么,脸更白了。
  灰衣少年探过头来:“什么十个时辰,哥哥你说什么?”
  茶小葱听到了关键词,也竖起了耳朵。
  鹦鹉却不说了,他伸指推开麻雀的脑袋:“麻雀弟弟,等过几年,你长大了就带你去仙曲牌坊见识见识……”末了又摇了摇头,“可惜品令姑娘不在了……”
  他翘首望天,伤感之情却不似作假。
  鹦鹉按着孔雀的指示将茶小葱安顿在西侧的偏殿。茶小葱收拾好,跟着他到了那门口,仙鹤把手里的盘子递给鹦鹉便带着麻雀止步,只有鹦鹉一人走在前面,东摸摸西看看,不住地摇头,还喃喃自语。
  茶小葱跟着他四处转,过眼之处全是花花的东西,小碎花的茶杯,小碎花的碟子,小碎花的锦帘,小碎花的幔帐,乍看之下就像进了垃圾堆,看得眼花缭乱也没看出重点来。有些东西完全被周围相似的花纹淹去了轮廓,总之不上去摸了一下,根本不知道那些是什么。
  鹦鹉一找了一张罩着花巾的凳子一屁股坐下,大摇其头:“大王的爱好还真是……”
  “森系!”茶小葱接过了他的话茬。
  “什么?”
  “就是有森林的气息的森林系装修风格。”茶小葱坚定地点点头。
  鹦鹉立即对她刮目相看,且肃然起敬:“姑娘真是眼光独到,与我大王默契,他是对的,我真该好好教教你怎么撑过那十个时辰。”
  茶小葱脸下一白,尴尬地笑了笑。森系是乡村一点,好歹比手里他那件哥特式的礼服强。
  鹦鹉大概看花了眼,头晕晕的,他摆了摆手:“本来想拿大王的宝贝给你看看,算了,你自己找吧,我出去歇会,一进他屋子就犯昏,再呆下去就要吐了。”
  这寝殿布置得是后现代了一点,乍然站在里边就像是个巨大的迷宫,鹦鹉几次头撞墙,终于受不了,一个人走掉。
  他这一来一去弄得茶小葱一头雾水,好像做了点事,又好像什么都没做,就这样跑得无影无踪。他来的时候很急,走的时候更急,茶小葱本想从他那儿套出些话来,但看情形,此花心美男没有心情搭理她。
  茶小葱身上的浴巾还是湿的,冷风一吹,害她打了个大喷嚏。见到四下没人,她摸摸手上的羽衣,还是做了妥协。
  穿上衣服转了一圈,她觉得自己是从香港红堪演唱会现场跑出来的谭校长。
  找了个地方坐下来,闭上了眼睛,她本来就累了,泡温泉泡出一身乏意不说,还被这满目的小碎花弄得七晕八素,不休息一下,眼睛都会瞎了去。
  就在困意微微袭来时,茶小葱却感受到一股寒气,疑心是没有关好窗户,却又是不像,她突然惊醒了。感觉到这屋里有人,不错,不止她一人!
  窗口的风铃动了动,视线里出现了一个逆光的影子。银铃般的声音传过来,婉转悠扬:“鹦鹉刚才找的,是不是想给姐姐这个?”
  茶小葱看清了,窗口坐着一位垂笤少女,纤纤玉手里正托着一只跳动的心脏,血还未干。
  茶小葱想惊叫,却发不出声音,从见到那少女的瞬间,她好像变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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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无聊,上几道配菜,对白注水,哈哈。


☆、第28章 语翠

  要说人的心脏与猪的心脏有什么不同,茶小葱答不上来。不过见此情景,却难免先入为主。
  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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